1、个人运输服务协议甲 方: 地 址:邮 编:电 话: 传 真: 乙 方: 身份证号码 : 常 住 地 址: 邮 编: 联 系 电 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服务关系,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就乙方将所购买的车辆服务于甲方使用事宜,经甲乙双方相互协商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签订合同,其具体条款如下:第一条 服务车辆乙方将*车壹辆,为*有限公司提供运输,车辆资料如下表:厂牌型号技术等级车辆牌号载货类型发动机号车 架 号购置证号营运证号驾驶员姓名身份证号第二条 经营期限 服务期限为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为止,服务期满双方另行约定续订事宜。第三条 风险保证金乙方
2、在与甲方签订服务合同后,甲方每月扣除乙方*元物流服务费用作为风险保证金,扣除满*个月后不再扣除,甲方在与乙方服务期满时退还风险保证金。第四条 服务费用结算 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确认,乙方提供运输服务于甲方车辆与人员费用按 *元/月(含税)进行结算。 乙方应在每月5日前提交上月运输服务发票给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发票审核通过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付款。 乙方车辆在为甲方运输服务过程中产生的油耗、过桥、过路等费用经甲方业务部门确认后,实报实销。第五条 业务要求 乙方每月正常服务原则上不低于28天,每天工作时间依据甲方实际工作需要而定,原则上不超过22:00。 乙方休假需提前征得甲方业务部门主管同意,如果乙
3、方未征得甲方同意不接受运输任务或迟到,在月度服务费用结算中扣除,扣除原则:首次迟到扣除当天服务费用,第二次迟到扣除3天服务费用,第三次迟到终止合同;第一次未经甲方同意擅自不接受运输任务的,扣除3倍服务费用罚款,第二次发生的,则甲方有权解除或终止合同,同时扣除风险保证金。 甲乙双方系承揽关系,并非劳动合同关系。乙方社保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第六条 车辆、货物保险与事故处理 乙方标的车辆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参加保险,并由乙方统一投保,乙方全额支付保险费,如果车辆出险由乙方走保险理赔流程。 货物保险由甲方统一购买,如果货物出险由甲方协助乙方走货物保险索赔流程;乙方负责提供保险所需相关单据,如
4、保险公司赔偿不足部份,或因乙方原因造成保险公司不予赔偿,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如由甲方先行垫付的,则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七条 双方的权利和责任(一)甲方的义务 甲方负责乙方车辆在为甲方运输服务过程中油耗、过桥、过路等相关收费。 按照双方约定周期进行结算与付款。(二)甲方的权利 甲方有权随时调派乙方为其从事相关取、送货以及运输货物的服务,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拒绝; 甲方有权制定、调整物流服务管理规范,操作流程,日常考核规定,并实施相应的奖惩措施。 对于乙方服务质量无法达到甲方要求或由于甲方业务模式调整时,甲方有权与乙方终止合同,但甲方需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知会乙方。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负责
5、购买车辆交强险、盗抢险、车损险、第三方责任险等。 货物出险后有权向乙方提出索赔或把索赔权利转让给相关承保保险公司。 (三)乙方的权利 乙方有权依合同约定的时间、方式及金额向甲方收取服务费用。 乙方对货物包装不符合运输条件的有权提出包装改进建议。(四)乙方的义务 乙方服务经营期内,自理一切营运风险,自负盈亏责任。 乙方提供车辆的驾驶员必须持有机动车辆相符驾驶执照和行业管理部门颁发的准驾证;准驾证转入甲方,参加学习,服从管理,坚持“安全第一”的方针,确保行车安全。 乙方提供车辆的驾驶员应自觉遵守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道路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机动车操作规程,保证行车安全。如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或交通违
6、法行为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如乙方在履行本协议期间因交通事故而发生人身、财产损害的,或给第三人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则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与甲方无关。 乙方发生交通事故应向当地公安机关和保险公司报案并同时报告甲方,救助伤员,保护好现场,准确提供事故情况,协助事故处理。 乙方负有保证承运货物安全和及时运达目的地的责任,承运货物发生丢失、毁损、被盗,其损失由乙方承担。 乙方必须按规定对该车辆进行定期维护、修理。车辆大修必须到当地政府认可的一类专业汽修厂家进行修理,质量须检验符合标准,所有产生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必须严格遵守政府行业管理规定和甲方有关规章制度,做到守法经营。 乙方应
7、妥善保管车辆所有随车证照和营运照,发生遗失或毁损,所造成的一切补办、更换费用由乙方承担。第八条 违约责任 由于甲方原因导致未能按本协议规定时间内支付乙方费用,则乙方可追究甲方超出付款时间每天按逾期支付费用万分之二的违约金。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提前解除或终止合同,甲方有权扣留风险保障金不予返还。 乙方发生交通事故未按规定向当地公安机关和保险公司投案,造成保险公司不予赔偿,其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乙方在履行本协议期间如有其它违约行为,则甲方有权扣除风险保证金,在扣除后,乙方应当及时补足。第九条 如遇国家政策变动,应以变动后的政策为准。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应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请求依法解决。第十一条 其他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约定。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正本一式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甲方:乙方: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负责人(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