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租地协议甲方(出租方)乙方(承租方)甲、乙双方本着公平、自愿、有偿的原则,通过平等协商现将土地租赁事宜签订合同事项: 一、土地地点及面积 甲方将在 有土地 亩,(以现场确认为准),租于乙方统一经营管理,作为粮食收购使用。 二、年限 从 年 月 日 起 年 月 日止。 三、土地租金事项 1、合同签订之日,乙方付于甲方租金 元/亩人民币, 2、若期满后,乙方需继续在甲方手中承租每年按 元支付土地资金。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对土地的使用,如乙方不按约定的项目经营挪作他用,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在乙方不违约的情况下,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破坏乙方正常经营。 2、乙方应保证在承租期内使用权
2、明细应积极支持和维护乙方的合法经营,如有侵占和或损害行为,造成的损失由当事人承担民事赔偿等法律责任。若到期后,土地仍属甲方所有,乙方为按时交租金,则乙方不再享受该土地使用权。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在租赁期内,乙方有权自主经营,乙方从事约定项目仍经营不受甲方限制和干扰。六、 合同的终止,有下列情况之的可提前终止合同 1、双方协商解除的 2、国家需要征用该土地 3、乙方无力继续生产,经营的七、解决争议的办法 1、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2、向当地行政或司法机关申请调解或起诉八、 其他约定事项 1、租用期,甲乙各方不得随时终止合同 2、租金应随土地价格的变动而变动 3、如国家征用该土地,土地赔偿归甲方,地上附着物赔偿归乙方。 4、若甲方中途终止合同须赔偿乙方地面附着物工程造价款。九、违约的责任 本合同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执行,若甲方违约,按合同法有关规定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违约造成的经济损失。十、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2017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