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屋租赁居间服务协议甲方 :(委托方)法定代表人:委托人:乙方:(受托方)受托人: 身份证号: 本着发挥各自优势、互惠互利、诚信守诺的原则,就甲方能寻租到合理、适价的商业用房一事,特委托乙方(受托人)给予咨询、协调、把脉,以达到甲方租赁房屋的需求。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居间委托服务协议。内容如下:一、 居间委托服务标的1.1委托服务标的:受甲方委托由乙方促成甲方与 正式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具体地址 ,面积 (期限、租金等均以租赁合同为准)为本居间委托服务标的。1.2、本居间委托服务标的的实施,以甲方签署正式房屋租赁合同为考核,完成评判标准。 1.3、乙方为甲方提供真实可靠的房屋信息,并积极促成双方订立
2、房屋租赁合同,对该合同的主要条款做协调工作,主要承诺该房屋的年租金成本不高于 万元人民币(双方协商后的租金递增不包括在内),房屋使用年限为 年。甲方承诺每年拿出 万元(税后),作为回报乙方的居间服务佣金。 二、居间服务费的支付时间及付款指令2.1、支付时间:本次预先支付服务费的1/2 万元后,乙方负责约见签约方洽谈,剩下部分以房屋租赁合同正式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汇入乙方指定账户。以后在每年度的 月 日前支付一次。甲方若恶意逃避或拖延支付居间服务费,每拖延1日按照应支付额的2%收取滞纳金。30个工作日后甲方依然没有履行时,本协议自动转为甲方公司及委托人欠受托人的借款凭证。受托人也可凭本
3、协议依法申请冻结甲方的银行账户或资产。 2.2 追索本协议项下的居间服务费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甲方全额承担。甲方对受托人追索本协议项下的居间服务费诉讼时放弃抗辩权及追索权。2.3 乙方收取居间服务费的指定账户 (用手填写有效) 开户行:账号:收款人:2.4 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每年的具体租金数额及租赁合同复印件的证明,若甲方与出租方合作不成功时,或租赁期间产生纠纷,任何一方违约均与居间人无关,甲方所付给贵居间人的一切费用不予退回,纠纷解决后继续承租则依然按照本合同的相关约定履行,否则甲方自担后果。三、甲方有义务、有责任承担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的租金、水电费、取暖费等相关费用,本协议中的乙方即
4、受托人不需要承担任何连带责任。四、甲方有责任承诺在乙方受托人引见出租方单位代表后, 因某种原因中止本次租赁,此后两年内,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或方式就此地址再行租赁,反之,视同本协议继续有效。五、其他约定5.1房屋租赁合同正式签订后本协议为不可撤消、不可更改的无条件保证兑现的即付凭证。与甲方其他相关承诺、协议等不相抵触、独立履约。本协议不受企业改制、更名、更换法人代表、股东变换等而影响其法律效力。5.2、本协议有效期限随主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相一致。5.3、发生争议,本着友好协商原则解决。不能解决部分甲、乙双方同意选择北京市人民法院诉讼方式解决。5.4、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生效。5.5、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委托人) (受托人)2015 年 月 日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