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货物托管保管协议甲方 (委托方):乙方(受委托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合作双方就双方责、权、利等有关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仓储合作条款: 第一条:储存货物为甲方在乙方订购的产品,以每次发生内容及单据为准。 第二条:货物验收的内容、标准、方法、时间、资料。 1、 货物验收时,乙方或乙方委托仓库业主保管员核对货物与单据(随货同行联、送货单)型号、数量是否相符,产品包装是否完好,是否受损。 2、 如有包装破损、短少、损坏等,乙方仓库填写货物验收一览表,详细准确注明。3、 乙方按照产品台数清点核收,以台(套)计量。不允许以件计算。 5、 乙方凭借甲方的入库单,严
2、格按甲方的入仓单开出的数量、品种一一对应的产品入库单,以便双方进行核对(并注明甲方的单号)。6、 乙方收货后,填制产品入库单,第二天上午将收货信息反馈给甲方。 第三条:货物保管条件和保管要求。 1、 乙方选用的仓库必须具备防火、防雨的基本功能,提供必要的地台板防潮设施,具备雨天等不良天气作业的条件。 第四条:货物入库、出库手续、时间、地点、运输方式。1、 产品入库由甲方开出产品入库通知单,乙方签名确认。 2、 甲方及乙方客户提货,必须持有甲方规定有效的提货单。提货单必须具备甲方指定的提货专用章、财务签名。 3、 甲方及其代表口头通知、白条,乙方不得受理。 4、 乙方必须保证收到提货单后24内准
3、确发货完毕。 5、 产品退换甲方必须有书面有效通知,甲方指定负责人签字。乙方在产品上标示原货主单位,单独存放退货。 6、 退货产品乙方必须严格验收,列明包装破损、残次品,编制备查流水帐。在货物退货单上退货单位签字确认。必要时由甲方代表现场确认。对于货物质量确认,由甲 方售后服务代表负责。 第五条:货物的损耗标准和损耗处理。 1、 除原有包装、经甲方批准退货、运输等损坏外,所有保管责任所引起的损坏,产品短缺由乙方负责。 2、 在包装箱完好无损、无开启痕迹的情况下,客户开箱后发现产品型号不符、部件短缺、有质量问题等情况,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但有义务配合存货方查明原因。 第六条:信息反馈及报表要求。
4、 1、 乙方每月上报库存报表及进出存明细表,并在明细表上有对应的甲方单号。如甲方有必要可以要求免费安装乙方的库存管理软件,处理即时库存查询。2、 乙方必须提供详细的仓库地址和具体联络人电话,保证能够随时联系。 3、 对于甲方条形码系统所要求的各项信息,乙方必须保证及时处理并上传相关数据。 4、 乙方负责对甲方的条形码信息进行维护、编辑、处理等工作,以方便甲方相关人员的查询。 第七条:计费项目、标准、费用确认及结算方式。 1、 甲方方在仓库存储货物最长存储期按照风扇、电暖器和小家电销售周期确定具体月份进行结算对账,如下:电暖器类产品: 每年5 月份存储对账并结算;电风扇类产品: 每年11 月份存
5、储对账并结算;小家电类产品: 每年6 月份存储对账并结算,对应产品超过结算时间节点尚需要在库房中保管的货物,甲方将向乙方收取仓库保管费用,月仓储保管费用比例为货值的5%,甲方也可向乙方提供打折调剂或回购服务,此事以双方磋商结果为准。第八条:违约责任 1、 乙方的责任 (1) 在货物保管期间,未按合同规定的储存条件和保管要求保管货物,造成货物丢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2) 对于危险物品和易腐物品等未按国家和合同规定的要求操作、储存,造成毁损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3) 乙方提供正常上班工作时间服务,服务时间为每天8:0018:00,节假日能正常工作,在甲方销售旺季,乙方
6、必须保证配备足够的仓管人员、装卸人员,做到及时、有效、安全的收发工作。 (5) 每月25日乙方须协助甲方盘点和对帐,并根据盘点报表和库存台帐与甲方电脑帐进行对帐,双方签名确认,如有差异,根据当月发生的进出仓单据进行差异分析并 注明原因。 第九条:合同效力与期限:本合同自存货方和保管方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经存货方和保管方确认的附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为止。 第十条: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期限。 由于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照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通知对方,并应在两天内,提供事 故详情
7、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地级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 的程度,由双方协商解决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一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二条:货物保险、运输等其它约定事项。 1、 甲方负责办理货物保险,支付相应费用。 2、 运输破损根据甲方要求决定是否予以接收,相关事项根据需要另行约定。 第十三条:未尽事项。 本合同未尽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仓储保管合同实施细则执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两份。 甲方签章 : 乙方签章: 代表: 代表: 时间: 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