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辛立村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书
甲方(拆迁人)
乙方(被拆迁人) 身份证号码
为了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改善居民居住条件,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利益的基础上依据国家、省、市、县有关规定及固安县辛立村发行实施方案,经固安县人民政府批准,决定对辛立村进行新农村建设拆迁改造,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 拆迁房屋情况:
被拆迁房屋产权属于:( )。
房屋四至:东临( );西临( );
南临( );北临( )。
占地面积:(实际丈量)( )㎡
证载面积:(原始记录)( )㎡
土地使用权证号:固安集用字(第 号)。
二、 产权调换:
安置房分为80㎡左右户型和120㎡左右户型,村民在选择回迁房时按基准面积自由组合以上户型,地下室面积以及地下车库面积按1:2比例进行转换,最后安置面积以房产部门实测面积为准。余下面积由双方互找差价。
三、 拆迁补偿款项及其它涉及费用:
1、 一层临面积(实际占地—证载面积):
125㎡*200元/㎡=25000元;
2、 二层临建面积(实际占地面积以上)
( 0 ㎡)*( 元/㎡)=(0)元;
3、院外附属物占地面积
( 0 ㎡)*( 元/㎡)=(0)元。
以上1、2、3项费用合计:(25000元)。
4、搬迁补助:
( ㎡)*( 8 元/㎡)*2次=(0)元。
5、过渡费:
( ㎡)*( 8 元/㎡)*24个月=(0)元。
6、装修补贴:
( ㎡)*( 50元/㎡)=(0)元。
7、 ( 部)*( 元/部)=(0)元;
8、( 台)*( 元/台)=(0)元;
( 台)*( 元/台)=(0)元;
9、( 套)*( 元/套)=(0)元;
10、( 眼)*( 元/眼)=(0)元;
11、( 棵),费用为( )元;
12、其它补偿:金额( )元。
以上4—12项费用合计为( 0)元。
上述1—12项费用总计为25000元。大写:贰万伍仟元整。
四、 安置期限
安置过渡时间暂定为24个月(最终以实际回迁时间为准),如提前交房将不再对过渡费进行多退少补。
五、 住宅楼标准
甲方负责办理转换房屋相关手续,契税由甲方承担,其它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住宅楼交房标准:
1、 框架结构,楼板为钢筋混凝土现浇;
2、 塑钢门窗,单元可视对讲门,入户防盗门;
3、 内墙水泥砂浆抺面;
4、 厨房、卫生间做好防水,找平层,水泥砂浆抺面;
5、 安装电表、水表、照明灯泡、插座、有线电视接口、电话接口、宽带网接口;
6、 楼房独立供暖,负责暖气安装,燃气入户。
六、 违约责任
乙方在协议生效后,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拆迁搬迁日期,如不按期完成拆迁搬迁,甲方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七、 甲乙双方需遵守以下规定
1、 必须服从《固安县旧城改造管理办法(暂行)》。
2、 乙方在协议签订10日内未腾清拆迁范围,由甲方根据《固安县旧城改造管理办法(暂行)》进行处理。
3、 在协议签订10日内,乙方交付房屋钥匙后付清补偿金。
4、 在达成协议的同时,乙方将所有的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及涉及房屋的其它相关手续交予甲方。
5、 被拆迁户应确保转换的土地使用权无产权纠纷,提供的相关资料真实合法,因产权纠纷而产生的所有问题及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6、 本协议文本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 (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户主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协议签字地址: 现场征地拆迁办公室大厅
协议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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