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文明施工协议书发包人:承包人:1 工程简要: 1.1 工程名称: 1.2 地点、工期、造价:详见合同约定2 一般条款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方针,加强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保障员工的安全与健康,保证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特签订本协议。3 双方的职责 3.1发包人职责 3.1.1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建设工程安全及文明施工管理的有关规定、办法,对建设过程中安全工作负有全面的监督责任。 3.1.2监督承包人对参加项目建设的全体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3.1.3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会例会,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安全检查,针对承包人的违章行为、
2、安全隐患和发生的安全事故,有权给予口头警告、发出书面整改通知,直至责令停工,并根据本协议和发包人的其它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3.1.4督促监理公司审查承包人的安全工作程序和特殊作业,危险作业和大型施工项目的安全施工措施。 3.1.5参加承包人人身伤亡事故和其它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3.1.6对安全工作上不称职的安全管理人员提出撤换意见。 3.2 承包人职责 3.2.1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政策和规定,以及发包人制定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方面的文件。 3.2.2服从发包人和监理单位对安全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全面遵守承包合同和本协议关于安全工作的规定。 3.2.3按照发包人安全文明施工总体
3、策划,制定并落实所承包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策划,实行安全文明施工区域化管理。 3.2.4建立健全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规定配备足够数量的安全监察人员,并报发包人备案。 3.2.5安全措施费(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应做到专款专用,同时为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3.2.6按发包人的规定,编制现场安全工作程序、安全施工措施并经监理单位审查合格后,方可开工。 3.2.7对分包单位的施工资质和安全资质进行严格的审查。 3.2.8承包人不得安排从业年龄和身体状况不符合上岗条件的人员上岗。 3.2.9承包人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执行安全操作规程,违反安全程序、制度、规定,违章指挥、违章
4、作业,造成的各类事故,应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和全部经济损失。 3.2.10 安全事故应按国家、行业和发包人规定的程序上报,遵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4 考核 4.1 承包人在施工中每发生一人/次重伤事故,发包人对承包人处以2万元罚款(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不足2万元的执行合同总价的10%)。 4.2承包人在施工中发生重大人身伤亡事故、重大机械及设备事故、重大火灾事故、重大交通事故、重大坍塌事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发包人对承包人处以5万元罚款(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不足5万元的执行合同总价的20%)。 4.3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发生恶性未遂事故比照4.1条处罚。 4.4 承包人不服从发包人管理,严重
5、违章作业、野蛮施工、管理混乱、事故不断,除给予应有的经济处罚(由现场甲方代表决定数额并开据罚款单)外,发包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令承包人限期退出施工现场,并不得重新录用。 4.5罚款兑现形式:依据现场甲方代表开据的罚款单于事发当时或所发生月份的月进度付款中扣除。 4.6上述扣款并不免除承包人对安全事故应承担的其他任何责任。5 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设施管理 5.1承包人的安全防护设施必须满足施工安全的需要,应合理安排安全防护设施的购置和投入,根据工程进展及时提供安全防护设施。 5.2安全防护设施主要有:攀登自锁器、速差自控器、手扶水平安全绳、活动支架、水平滑动保险器、孔洞及沟道盖板、安全围栏、安全网、安全带、施工电梯及安全通道、配电箱、漏电保安器、危险品库、安全及消防器材标识牌等。 5.3承包人不遵守上述条款,发包人安全监察部门有权拒绝在工程进度款中签字。由于安全防护设施质量问题或欠缺引发的事故,发包人将加重对承包人的处罚。6 其它 6.1 本协议与工程施工合同同时签订,同时生效,同时终止。 6.2 本协议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签字后分别保存。 6.3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发包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承包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