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物资供应服务协议书签约单位: 签约日期: 物资商品拥有方: 温州市显锡洁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物资商品使用方 (以下简称乙方)甲方与乙方进行供应商品使用服务时,必须本着平等,互利,合法,公平的交易原则。在双方友好的协商下,特签署如下协议:一:合作关系 甲乙双方自协议签订之日起形成供需合作伙伴关系:1,甲方所供产品必须符合双方协议的产品质量的标准,如所提供的产品质量问题甲方无条件退货或换货。2,甲方所供给乙方使用的商品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乙方拥有商品使用权。3,甲方按乙方所需产品规格,数量,品质及时送达乙方,在没有受到不可抗力的情况下送货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并且保证乙方能不间断的使用甲方所
2、提供的商品。4,乙方在协议期内,若甲方未出现供货品质,价格等不符的情况下,乙方不得使用其他同类品牌商品。5,乙方在协议期内,在使用甲方提供的商品(毛巾),若因是乙方使用不当造成商品(毛巾)受到污染或破损以及商品短缺而造成甲方的损失,乙方应承担每件商品(毛巾)进货价成本赔偿即人民币5元一条。6,为保证甲方权益,在协议生效日起甲方应向乙方收取商品使用风险保障金 元,在合同结束日双方合作责任确认清楚后甲方无条件归还乙方缴纳的所有保证金。二:供货品种和价格以及其他增值服务1,甲方供应商品为多次循环使用超强吸水消毒毛巾,毛巾以每三条为一包装袋,一包装袋有偿使用费为人民币壹元,并且物资商品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3、,乙方使用完后应把商品如数归还给甲方,以便甲方能不间断的为乙方提供一流服务。2,甲方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优先考虑为乙方有偿提供乙方商品拥有权的商品(烫染毛巾)清洗消毒,每条毛巾清洗费为0.2元,甲方不负责乙方提供的商品折损风险。3,甲乙双方未尽事宜: 三:在本合作协议书有效期内,任意一方在没有经过双方同意的情况下私自调整商品供应服务价格。四:结算方式 甲乙双方根据实际情况的不同采用如下服务结算方式:1,批结:在无特殊的情况下,甲方按自然月为单位向乙方结清前月的商品使 用服务费(即每个自然月的8号之内结清上个月的商品使用服务费)。2,期结:( 是; 不是),甲乙双方按 天为一个结算期,乙方应予当
4、期待最后一天支付甲方所提供的当期商品的全部使用服务费。为了保证甲方能正常向乙方供应商品使用,乙方必须按时结算商品使用服务费,不得拖延。本协议结束三个工作日内,若乙方未有续约协议,乙方应结清所欠甲方商品使用服务费,并且如数归还甲方拥有的所有提供的使用商品。五: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以上协议,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1000 元。2,乙方违反以上协议,应向甲方支付风险金人民币 1000 元。六:协议期限 本协议合作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止有效,有效期届满,双方本着真诚合作的态度及供需平衡的情况,在本协议结束前,再行签定新协议书。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涂改无效,如有未尽事宜协商解决。甲方签字盖章: 联络电话: 联络地址: 乙方签字盖章: 联络电话: 联络地址: 温州市显锡洁净有限公司 协议签定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