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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升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
(JGJ215-2010)
1相关安全装置
1.1安装吊杆:施工升降机上用来装拆导轨架标准节等部位的提升装置。
1.2防坠安全器:非电气、电气和手动控制的防止吊笼或对重坠落的机械式安全保护装置。
1.3额定安装载重量:安装工况下吊笼允许的最大载重。(安装的过程中安装作业人员和工具等总载荷不得超过施工升降机的额定安装载重量)
1.4额定载重量:工作工况下吊笼允许的最大载重。
1.5限位开关:吊笼达到行程终点时自动切断控制电路的安全装置。
1.6极限开关:吊笼超越行程终点时自动切断总电源的非自动复位安全装置。
1.7对重:对吊笼起平衡作用的重物。
1.8层站:建筑物或地面其他固定结构上供吊笼停靠和人货出入的地点。
1.9地面防护围栏:地面上包围吊笼的防护围栏。
1.10缓冲器:安装在底架上,用以吸收下降吊笼或对重的动能起缓冲作用的装置。
1.11施工升降机运行通道:施工升降机吊笼运行轨迹占用的全部空间。
1.12坠落试验:通过对施工升降机吊笼沿导轨架作自由落体运动,以检验防坠安全器作业的试验。
1.13安拆出口限位开关(下图中的开关已失效)
1.14门连锁安全装置:确保梯笼门关闭严密时,梯笼方可运行的安全装置
1.15提升电缆防护圈:
1.16吊笼载重量报警器
1.17附墙装置
2基本规定
2.1施工升降机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主要内容应包括:
2.1.1工程概括;
2.1.2编制依据;
2.1.3作业人员组织和职责;
2.1.4施工升降机安装位置平面、立面图和安装作业范围平面图;
2.1.5施工升降机技术参数、主要零部件外形尺寸和重量;
2.1.6辅助起重设备的种类、型号、性能及位置安排;
2.1.7吊索具的配置、安装(拆卸)工具及仪器;
2.1.8安装(拆卸)步骤与方法;
2.1.9安全技术措施;
2.1.10安全应急预案;
2.1.12其他相关资料。
2.2监理单位应履行下列职责:
2.2.1审核施工升降机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备案证明等文件;
2.2.2审核施工升降机安装单位、使用单位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2.2.3审核施工升降机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2.2.4监督安装单位执行施工升降机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情况;
2.2.5监督检查施工升降机的使用情况;
2.2.6发现存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应要求安装单位、使用单位限期整改,对安装单位、使用单位拒不整改的,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
3施工升降机的安装
3.1施工升降机的安装条件
3.1.1施工升降机地基、基础必须满足使用说明书要求。对基础设置在地下室顶板、楼面或其他下部悬空结构上的施工升降机,应对基础支撑结构进行承载力验算。施工升降机安装前应按《施工升降机基础验收表》对基础进行验收,合格后方能安装。
3.1.2安装作业前安装单位应根据施工升降机基础验收表、隐蔽工程验收单和混凝土强度报告等相关资料,确认所安装的施工升降机和辅助起重设备的基础、地基承载力、预埋件、基础排水措施等符合安装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要求。
3.1.3.施工升降机安装前应对各部件进行检查。对有可见裂纹的构件进行修复与或更换,对有严重锈蚀、严重磨损、整体或局部变形的构件进行更换,直至符合产品标准的有关规定后方可进行安装。
3.1.4安装作业前安装技术 应根据安装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和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对安装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由安装作业人员在交底上签字。在施工期间,交底书应留存备查。
3.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施工升降机不得安装使用:
3.2.1属国家明令淘汰或者禁止使用的;
3.2.2超过由安全技术标准或者制造厂家规定使用年限的;
3.2.3经检验达不到安全技术标准规定的;
3.2.4无完整安全技术档案的;
3.2.5无齐全有效的安全保护装置的。
3.3施工升降机必须安装防坠安全装置。安装的防坠安全装置应在一年的有效标定期内。
3.4附墙架附着点处的建筑结构强度应满足施工升降机使用说明书的要求。
3.4.1施工升降机的附墙架形式、附着高度、垂直间距、附着点水平距离、附墙架与水平面之间的夹角、导轨架自由高度和导轨架与主体结构见水平距离等均应符合使用说明书的规定。
3.5遇大雨、大雪、大雾或风速大于13m/s(六级)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安装作业。
3.6施工升降机金属结构和电气设备金属外壳均应接地,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Ω。
3.7安装时必须确保施工升降机运行通道内没有障碍物。安装作业时必须将加节按钮或操作盒移至吊笼顶部操作,严禁在吊笼内部操作施工升降机。导轨架或附墙架上有人作业时,严禁开动施工升降机。
3.8层站应为独立受力体系,不得搭设在施工升降机附墙架的立杆上。
3.9导轨架安装时,应对施工升降机导轨架的垂直度进行测量校准。
安装垂直度偏差
导轨架架设高度h(m)
h≤70
70<h≤100
100<h≤150
150<h≤200
H>200
垂直度偏差(mm)
≤导轨架高度的1/1000
≤70
≤90
≤110
≤130
对钢丝绳式施工升降机:为导轨架高度的1.5/1000
3.10施工升降机最外侧边缘与外面架空输电线路的边线之间,必须保持安全操作距离。最小安全操作距离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最小安全操作距离
外电线电路电压(kv)
<1
1~10
35~110
154~220
330~500
最小操作距离(m)
4
6
8
10
15
3.11施工升降机的安装自检和验收
3.11.1施工升降机安装完毕且经调试后,安装单位应按照规范表格、安全技术标准及施工升降机使用说明书的有关要求对安装质量进行自检,并向使用单位进行安全使用说明。
3.11.2安装单位自检合格后,应经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验。
3.11.3检验合格后,使用单位应当组织租赁单位、安装单位和监理单位等进行验收。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验收。
3.11.4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施工升降机不得使用。
3.11.5使用单位应自施工升降机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将施工升降机安装验收资料、施工升降机安全管理制度、特种作业人员名单等,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备案。
3.11.6安装自检表、检测报告和验收记录应纳入设备档案。
4施工升降机的使用
4.1施工升降机使用前准备工作
4.1.1施工升降机司机必须持有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严禁无证操作。
4.1.2施工升降机投入使用前使用单位应对施工升降机司机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交底资料应留存备查。
4.1.3施工升降机使用前应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对需润滑部件进行全面润滑。
4.2严禁使用有故障的施工升降机。
4.3 严禁施工升降机使用超过有效标定期的防坠安全器。
严禁用行程限位开关作为停止运行的控制开关。
4.4必须将施工升降机额定载重量、额定乘员数标牌置于吊笼醒目位置。严禁在超过额定载重量或额定乘员数的情况下使用施工升降机。
4.5在施工升降机作业范围内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对集中作业区做好安全防护。
4.6施工升降机地面通道上应搭设防护棚,防护棚两侧应沿栏杆架用密目网式安全网封严,防护棚顶部材料可采用5cm厚脚手板或相当于5cm厚木板强度的其他材料,当使用竹笆等强度较低材料时,应采用双层防护棚。防护棚长度应超过吊笼地面入口不少于2m,宽度应超出吊笼两侧各不少于1m,离地高度不应小于3m。
4.7遇大雨、大雪、大雾或施工升降机顶部风速大于20m/s(八级以上)及导轨架、电缆表面结有冰层时,严禁使用施工升降机。
4.8施工升降机基础周边水平距离5m以内,不得开挖井、沟,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其他杂物。
4.9安装在阴暗处或严办作业的施工升降机,应在全行程上装明亮的楼层编号标志灯。夜间施工时作业区应有足够的照明,照明应满足现行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的要求。
4.10施工升降机严禁使用脱皮、裸露的电线、电缆。
4.11层门门栓宜设置在吊笼门一侧,且层门应处于常闭状态。未经施工升降机司机许可,严禁启闭层门。
4.12施工升降机如遇可能影响安全技术性能的自然灾害、发生设备事故或停工6个月以上应重新组织检查验收。
4.13严禁使用未排除安全隐患的施工升降机。
严禁在施工升降机运行中进行保养、维修作业。保养、维修作业需在导轨架上进行时,双吊笼都禁止运行,并派专人监护。
4.14施工升降机每3个月应进行不少于一次的额定载重量坠落试验。坠落试验应符合使用说明书及GB/T10054-2005中第6.2.4.12的要求。
5施工升降机的拆卸
5.1拆卸前应对施工升降机的关键部件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应及时处理,解决后方可继续拆卸作业。
5.2施工升降机拆卸作业必须符合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要求。
5.3严禁夜间进行拆卸作业。
5.4拆卸附墙架时应确保施工升降机导轨架的自由端高度始终满足使用说明书的要求。
5.5当最后一个附墙架拆除后,应确保与基础相连的导轨架的稳定性。
5.6施工升降机拆卸应连续作业。当拆卸作业不能连续完成时,应根据拆卸状态采取安全措施。
5.7吊笼未拆除之前严禁在地面围栏内、施工升降机运行通道内、导轨架内和附墙架上等区域活动。
6 安装、拆卸施工升降机应进行安全监理旁站,并填写记录备查。
施工升降机安全评估的最长有效期限应符合下列规定:
SC型(齿条式)评估合格最长有效期限为2年;
SS型(钢丝绳)评估合格最长有效期限为1年。
附表:
表D 施工升降机交接班记录表(略)
表E施工升降机每日使用前检查表(略)
表F施工升降机每月检查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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