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苏地2010-B-41地块二期工程
群
塔
专
项
施
工
方
案
编制人:
审核人:
审批人: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编制时间:2013年 月 25 日
目 录
一、工程简介 3
二、编制依据 3
三、塔吊布置设计 4
四、组织协调与管理 4
1、组织领导 4
2、塔机管理 5
五、群塔运行控制 6
1、运行原则 6
2、十不吊准则 7
3、运行控制 7
六、安全措施 8
七、防碰撞措施 12
八、应急预案 13
附图:现场8#、15#楼塔吊平面布置图 14
一、工程简介
建设单位:苏州科建房地产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南京长江都市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英泰克工程顾问(上海)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工程为万科金色里程二期工程,工程地点位于苏州金阊区城北西路与学前路交汇处,总建筑面积为192000平方米(含三期工程),包含4栋主楼以及地下车库组成,本工程主楼均为34层。目前开工的楼号为10#、16#、8#、15#楼,本方案针对该8#、15#两栋楼号进行编制。
根据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各单体楼号各布置一台QTZ63一台,两栋楼号均布置在楼号北侧。各楼号结构最高高度均为104米。
二、编制依据
1、《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196-2010
2、《塔式起重机设计规范》 GB/T13752-1992
3、《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 GB5144-2006
4、《塔式起重机混凝土基础工程技术规程》JGJ/187-2009
5、《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
6、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及其建筑、结构施工图纸
7、 QTZ63塔式起重机《使用说明书》
8、 塔吊基础专项施工方案
9、 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地方性规范
三、塔吊布置设计
目前开工楼号为8#楼与15#楼,根据本工程的实际情况,两台塔吊均布置在楼号的北侧中间部位,具体详见平面图。塔吊的安装高度详见下表所示。
序号
设备名称
安装位置
工作半径
安装高度
高度计算方法
1
1#塔吊
10#楼北侧
55m
110.34m
±0.000以上高度
2
2#塔吊
16#楼北侧
55m
116.25m
±0.000以上高度
四、组织协调与管理
1、组织领导
a、成立由项目经理部塔机管理负责人为首和各塔机管理负责人参加的塔机作业指挥中心,负责对施工现场各塔机之间关系的指挥与协调工作。
b、群塔作业安全领导小组职责
指挥中心组长:赵介林
副组组长组员:陆文福
组员:马岳良 闻虹刚 黄时求
Ø 负责塔吊设备进场、安装及验收工作的监督并建立塔吊设备档案。
Ø 负责监督塔吊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技术交底的贯彻、落实。
Ø 负责协调塔吊吊装区域的划分,尽量避让相邻两台塔吊同时施工。
Ø 监督对塔吊司机、信号工、吊装工经常性安全教育及监督。
Ø 定期负责对塔吊作业人员检查,发现不符合安全操作规程的违章行为立即纠正,
对查出的机械隐患要有文字记录,并落实责任、立项并限期整改。
2、塔机管理
(1)塔机指挥中心负责指挥、协调施工现场的塔机使用、维修、顶升和运行工作。各塔吊管理负责人,负责本塔机的日常管理、故障排除、紧急抢修、日常维护、检查评比等项工作,负责向塔机指挥中心汇报情况,服从塔机指挥中心的整体部署、统一指挥和统一协调。
(2)塔机升降根据施工情况协商确定,意见一致后方可进行,且要求各塔的高度要相互错开。
(3)加强对塔吊司机的管理,严把人员关,选派责任心强、有较长驾龄、技术较全面的司机担任驾驶任务。要求进入施工现场的塔机司机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现场管理规定,做到严格自律、一丝不苟,禁止各行其是。
(4)加强对信号指挥人员的管理。各部塔机水平交叉、立体多层次的作业,塔机司机视野有限,有时需要信号传递。因此信号指挥人员至关重要,必须选派有实际工作经验、责任心强、能够照顾全面的信号指挥人员担任现场的信号指挥工作。同时必须经江苏省劳动局统一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书后方可上岗指挥。
(5)★(强条)当多台塔式起重机在同一施工现场交叉作业时,应编制专项方案,并应采取防碰撞的安全措施。任意两台塔式起重机之间的最小架设距离应符合下列规定:
a、低位塔式起重机的起重臂端部与另一台塔式起重机的塔身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2m;
b、高位塔式起重机的最低位置的部件(吊钩升至最高点或平衡重的最低部位)与低位塔式起重机中处于最高位置部件之间的垂直距离不得小于2m。
(6)本工程各塔吊起重臂在垂直方向上相互错开至少5.6m高差(两个标准节)。
(7)在日常施工作业时,合理安排施工流水段,以减少同一作业面范围的吊运作业。
(8)★(强条)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作业应配备下列人员:
a、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项目和安全负责人、机械管理人员;
b、具有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的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起重信号工、起重司机、司索工等特种作业操作人员。
(9)有下列情况的塔式起重机严禁使用:
a、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
b、超过规定使用年限经评估不合格的产品;
c、不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产品;
d、没有完整安全技术档案的产品。
五、群塔运行控制
1、运行原则
(1)低塔让高塔。低塔在转臂前应观察高塔的运行情况后再运行。
(2)后塔让先塔。在各塔机塔臂交叉区域运行时,后进入该区域的塔机要避让先进入该区域的塔机。
(3)动塔让静塔。在各塔机塔臂交叉区域作业时,在一塔机塔臂无回转、小车无行走、吊钩无运动,而另一塔机塔臂有回转或小车行走时,动塔机应避让静塔机。
(4)轻车让重车。在各塔机同时运行时,无荷载塔机应避让有荷载塔机。
(5)客塔让主塔。以各栋号实际工作区域划分塔机工作区域,若塔机塔臂进入非本栋号工作区域时,客区域的塔机要让主区域的塔机。
(6)小车及吊索应每次旋转时应收缩在安全范围内。
(7)塔机在运行中,各条件同时存在时,必须按以上排序原则执行。
2、十不吊准则
(1)被吊物重量超过机械性能允许范围。
(2)信号不清。
(3)吊物下方有人。
(4)吊物上站人。
(5)埋在地下物。
(6)斜拉斜牵物。
(7)散物捆绑不牢。
(8)立式构件、大模板等不用卡环。
(9)零碎物无容器。
(10)吊装物重量不明,有起点无落点不准吊。
3、运行控制
(1)塔机与信号指挥人员必须配备对讲机,塔机编号与对讲机锁定的频率一一对应,并上报指挥中心备案。对讲机统一确定频率后必须锁频,使用人员无权调该频率。要做到专机专用,不得转借。
(2)信号指挥人员应与塔机组相对固定,无特殊原因不得随意更换指挥人员,指挥人员未经主管负责人同意,不得私自换岗。换班时应采用当面交接制。
(3)现场用指挥语言采用普通话。指挥语言应规范,防止发生指挥错误。
(4)指挥过程中,严格执行信号指挥人员与塔机司机的应答制度,即:信号指挥人员发出动作指令时,先呼叫被指挥的塔机编号,待塔机司机应答后,信号指挥人员方可发出塔机动作指令。
(5)信号指挥人员必须时刻目视塔机吊钩与被吊物。塔机转臂过程中,信号指挥人员还必须环顾相邻塔机的工作状态,并发出安全指示语言。安全指示语言必须明确、简短、完整、清晰。
(6)各分区单位必须配备信号协调人员。
(7)起重工在作业前、作业中和交班时,必须对钢丝绳进行全面检查与鉴定,严禁使用不合格的钢丝绳。
六、安全措施
(1)塔吊在塔基施工完成后立即设立沉降观测点, 观测点设在塔吊小平台或塔轨上四角(每角一点共四点)。观测次数每星期至少三次,并在塔吊使用的全过程进行沉降观测,随着施工的进展,塔身逐步提高,尤其在雨季时,可能会因塔基下沉、倾斜而发生事故。因此,要根据具体情况及时对塔基四角进行观测,检查塔基下沉和倾斜状况,以确保塔吊运转安全,工作正常。随时了解塔基沉降情况,以便对基槽边坡失稳,塔吊倾斜等险情进行预测措施。
(2)塔吊的安装、顶升、拆卸必须按原厂规定进行,并制定安全作业措施,由专业队(组)在队长(组长)负责统一指导下要有技术安全员在场监护。高层的塔吊高度必须统一协调落差,顶升高度要由专人负责协调。
(3)塔吊安装后,在空载情况下,塔身与地面的垂直度不得超过塔身总高的2/1000。
(4)塔吊设专用临时配电箱,电缆卷筒必须运转灵活,安全可靠,不得拖缆。供电电缆应无破损。
(5)塔吊使用前,应做好群塔作业安全技术交底。交底要有租赁方的技术人员、工长、塔司人员与使用方:技术人员、工长、信号指挥人员的共同交底。
(6)塔吊提升重物后,严禁自由下降。
(7)上塔帽、吊臂、平衡壁的高空部位检查或修理必须佩带安全带。
(8)塔吊在施工期内,每周或雨后及大风过后都应对塔基检查,检查接地避雷等情况,发现问题应及时解决。
(9)必须加强对塔吊机械的保养工作,司机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办事,不得违章,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使塔吊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之中。
(10)塔吊的大臂和吊钩,在非工作状态时锁扣打开,大臂转到顺风方向,吊钩提升到离杆顶端2~3m处。塔吊非工作状态末班塔司应将塔吊处于风标状态。
(11)塔吊应配备风速仪。当风速大于工作极限风速时,应能发出停止作业的警报。
风速仪应设在塔机顶部的不挡风处,气候恶劣时【六级(含六级)以上强风、大雨、大雪、大雾】,应停止吊装作业。
(12)为了确保工程进度和塔机安全,各塔机需确保驾驶室内在工作时间有司机值班。交班、替班人员未当面交接,不得离开驾驶室,交接班时,要认真做好交接班纪录。
(13)对严格限制塔臂回转角度的塔机,要采取塔机臂回转限制措施。
(14)统一在塔机起重臂、平衡臂端部、塔机最高处应插设信号旗和安装安全反光警示器(灯)。
(15)施工现场应设能够满足塔机夜间施工的照明灯塔,亮度以塔机司机能够看清起重绳为准。
(16)信号工要严格十不吊操作规定。清楚被吊物重量,掌握被吊物重心,按规定对被吊物进行绑扎,绑扎必须牢固。零散物必须放在规定的容器内,且不得装载过满。在被吊物跨越幅度大的情况下,要确保安全可靠。
(17)塔式起重机的司机和信号指挥人员必须经过系统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有关部门合法的操作证后,方可上岗独立操作,并定期进行复检。
(18)塔式起重机的安全装置必须齐全、灵敏、可靠。吊索具必须使用合格产品。吊运大模板、大灰斗、砼等必须用卡环。设备严禁超载和带病运行。设备运行中严禁维护保养。
(19)旋转臂或被吊物边缘与10KV以下的架空线最小水平距离不得小于1.5m,垂直方向最近距离不得小于3m。
(20)在施工中要考虑整体一致性,制定出塔吊大臂的回转方向。塔吊在回转时,要特别注意平衡臂与其他塔吊之间的安全距离。(静态时不得小于2米,动态时不得小于5米)。
(21)各塔吊运转臂所吊物品不得超越现场围墙。
(22)塔机作业前应进行空载或试吊,确认无故障后方可进行作业。作业时要有足够的安全高度,作业面与吊钩之间不小于10m的安全距离。
(23)塔机停止操作后,应选择回转时无障碍物及大臂顺风停机。吊钩上严禁吊挂重物。绝对禁止采用任何方法限制起重臂顺风转动。应将吊钩及小跑车收回。钩绳盘索在扁担上,防止起重臂随风转动时与临塔吊或其他物体碰撞。
(24)司机必须在佩有标志的指挥人员指挥下方可操作。操作前应发出音响信号,并严格按照指挥人员的指挥信号、当对讲机信号不清时,不得盲目操作,坚决拒绝违章指挥。
(25)信号工要正确佩带安全帽、袖标。严禁兼任挂钩工作。
(26)安装、运输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各项管理规定,认真执行安全用具(安全帽、安全带、防滑鞋、通讯工具)的正确使用规定。
(27)吊索具达到报废标准的,必须及时更换,并应注意:钢丝绳应根据用途保证足够的安全系数。凡表面磨损、腐蚀、断丝超过标准的,打死弯、断股、油芯外露的不得使用。吊钩除正确使用外,应有防止脱钩的保险装置。卡环在使用时,应使销轴和环底受力。吊运大灰斗、砼斗和预制墙板等大构件时,必须使用卡环。
(28)吊索具的选择:要符合吊装的需要。使用:根据不同的吊物,选用合理的吊装索具。管理:由专人负责看管和检查。
(29)塔吊必须按规定装设避雷装置。要求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姆。
(30)塔吊的地基安装和使用须符合原厂使用规定,并办理验收手续,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塔吊使用中,应定期进行监测。
(31)塔吊使用前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检测机构进行检测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32)塔吊的用电线路必须经常检查,保证安全。
(33)在作业时,要求各塔吊区域要有协调人员,负责施工中协调工作。总包单位设置一专职工长对两台塔吊进行管理。
(34)塔吊运行过程中,信号工应密切注意公共区域内低塔配重臂与相邻塔吊的位置关系,严禁与相邻塔吊或钩绳冲突。
(35)根据天气预报合理地使用塔吊,如突遇大风、大雨等恶劣天气,塔吊指挥中心应立即通知各塔塔司,停止吊装作业,并按规定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塔吊相碰。
(36)塔司吊装盲区内的信号工不得少于3人,信号工应有明显标志,信号工和挂钩工必须固定。信号工必须考虑后备人员,并做到先培训后上岗。土建信号工必须与钢结构信号工分开,分别交底。
(37)塔吊验收完后要求机主必须检测塔机风标效应,保证风标效应灵敏可靠,每月检测应有风标效应检测。
(38)九级以上强风(包括地震)必须对整机和塔吊基础进行检测。
(39)塔吊配重臂上的阻风板必须严格按厂家要求进行安装。
七、防碰撞措施
(1)塔吊在顶升过程中严禁回转起重臂,并在使用过程中严禁塔吊间及塔吊与建筑物之间发生碰撞。
(2)塔吊应由专职人员操作和管理,严禁违章作业和超载使用,机械出现故障或运转不正常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予以解决。
(3)塔臂前端设置明显标志,塔吊在使用过程中塔与塔之间回转方向必须错开,严格控制楼和楼之间的操作高度和作业时间。
(4)从施工流水段上考虑塔吊作业时间尽量错开,避免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塔吊同时使用时发生碰撞。
(5)塔吊在起吊过程中尽量使小车回位,当塔吊运转到施工需要地点时,再将材料运到施工地点时。回缩半径见下表:
序号
设备名称
工作半径
安装高度
小车回缩半径
1
1#塔吊
55m
110.34m
13米
2
2#塔吊
55m
116.25m
25米
(6)塔吊达到起升高度之前,两塔高度至少相差出两节塔身的高度。
(7)塔吊同时作业必须顾照相邻塔吊作业情况,其吊运方向、塔臂转动位置、起吊高度、塔臂作业半径内的交叉作业,并由专业信号工设立限位哨,以控制塔臂的转动位置及角度,同时控制器具的水平吊运。
(8)禁止相邻塔吊同时向同一方向吊运作业,严防吊运物体及吊绳相碰,确保交叉作业安全。
(9) 每天停止作业时应将小车回收至塔吊根部。
八、应急预案
1、目的
提高整个项目组对事故的整体应急能力,确保意外发生的时候能有序的应急指挥,为有效、及时的抢救伤员,防止事故的扩大,减少经济损失,保护生态环境和资源,把事故降低到最小程度,制定本预案。
2、应急领导小组及其职责
应急领导小组由组长、副组长、成员等构成。
(1) 领导各单位应急小组的培训和演习工作,提高应变能力。
(2) 当发生突发事故时,负责救险的人员、器材、车辆、通信和组织指挥协调。
(3) 负责准备所需要的应急物资和应急设备。
(4) 及时到达现场进行指挥,控制事故的扩大,并迅速向上级报告。
3、应急反应预案
(1) 事故报告程序
事故发生后,作业人员、班组长、现场负责人、项目部安全主管领导应逐级上报,并联络报警,组织抢救。
(2) 事故报告
事故发生后应逐级上报:一般为现场事故知情人员、作业队、班组安全员、施工单位专职安全员。发生重大事故时,应立即向上级领导汇报,并在1小时内向上级主管部门作出书面报告。
(3) 现场事故应急处理
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事故主要有:机具伤人、火灾事故、雷击触电事故、高温中暑、中毒窒息、高空坠落、落物伤人等事故。
a、火灾事故应急处理:及时报警,组织扑救,集中力量控制火势。消灭飞火疏散物资减少损失控制火势蔓延。注意人身安全,积极抢救被困人员,配合消防人员扑灭大火。
b、触电事故处理:立即切断电源或者用干燥的木棒、竹竿等绝缘工具把电线挑开。伤员被救后,观察其呼吸、心跳情况,必要时,可采取人工呼吸、心脏挤压术,并且注意其他损伤的处理。局部电击时,应对伤员进行早期清创处理,创面宜暴露,不宜包扎,发生内部组织坏死时,必须注射破伤风抗菌素。
c、高温中暑的应急处理:将中暑人员移至阴凉的地方,解开衣服让其平卧,头部不要垫高。用凉水或50%酒精擦其全身,直至皮肤发红,血管扩张以促进散热,降温过程中要密切观察。及时补充水分和无机盐,及时处理呼吸、循环衰竭,医疗条件不完善时,及时送医院治疗。
d、其他人身伤害事故处理:当发生如高空坠落、被高空坠物击中、中毒窒息和机具伤人等人身伤害时,应立即向项目部报告、排除其他隐患,防止救援人员受到伤害,积极对伤员进行抢救。
4 应急通信联络
项目负责人: 陆文福 手机:13771741918
安全员: 王国林 手机:15150449522
医院救护中心:120 匪警:110 火警:119
通信联系方式应在施工现场的显要位置张贴,以便紧急情况下使用。
附图:现场10#、16#楼塔吊平面布置图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苏地2010-B-41地块二期工程项目部)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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