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精品 word 文档 值得下载 值得拥有-精品 word 文档 值得下载 值得拥有-关于印发大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的通知 大建勘设发200545 号 各有关单位:现将大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告知市建委勘察设计处。附件表格详见文件。(可到施工图审查机构或建委勘察设计处领取)大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加强对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的监督与管理,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公众利益,依据建设工
2、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 和辽宁省 关于贯彻执行建设部有关问题的通知,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我市行政区域内进行房屋建筑(含建筑装饰、建筑幕墙、建筑景观,下同)、市政基础设施(含风景园林,下同)工程(新建、改扩建)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和实施监督管理的,必须遵守本办法。第三条 施工图设计文件(含勘察文件,以下简称施工图)审查,是指经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施工图审查机构,依据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和规定,对施工图中涉及公众利益、公众安全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内容进行的审查。施工图未经审查合格的,不
3、得使用。第四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施工图审查管理办法,并对全市的施工图审查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具体日常管理工作委托市勘察设计协会负责。除市内四区以外的区市县(下同),施工图审查工作实行属地化管理。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施工图审查工作实施日常监督管理,并接受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勘察设计协会的指导与监督。第二章 施工图审查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施工图审查机构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并发放审查认定书。第六条 施工图审查机构按承接业务范围分两类,一类机构承接房屋建筑或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业务范围不受限制(承接超限高层建筑工程审查还须持有超限
4、高层建筑工程审查认定书);二类机构可以承接二级及以下房屋建筑或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业务。第七条 施工图审查机构的主要职责:(一)在业务范围内对建设单位报送的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进行审查。(二)对审查不合格的项目,提出书面意见,退回送审图纸,并督促建设单位重新送审。(三)对审查合格的项目,提交审查意见及审查合格书,并将加盖专用章的全套施工图交还建设单位。(四)将审查(包括政策性审查和技术性审查两阶段)中发现的勘察设计单位和工程技术人员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不良行为情况及时(发现起 3 日内)从“大连勘察设计信息网”上逐项录入上报,并同时做好书面汇总。无不良行为的实
5、行“零报告”制度。(五)将所有审查项目的基本情况、审查阶段和审查意见(包括政策性审查、技术性审查初审、二审和终审意见及发证情况)即时在“大连勘察设计信息网”的公示查询栏目上录入,并做好书面汇总。(六)按时、定期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送备案材料。(七)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授予的其它职责。第三章 施工图审查程序及要求-精品 word 文档 值得下载 值得拥有-精品 word 文档 值得下载 值得拥有-第八条 施工图审查程序:建设单位可按施工图审查的业务范围自主选择审查机构进行施工图审查。为便于实施属地化管理,建设单位原则上应选择本地区的审查机构。选定的审查机构不得与送审项目的建设单位、勘察设计企业有隶属
6、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一)建设单位在委托设计单位进行施工图设计前,须将勘察文件送选定的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审查,并签订审查合同。审查合格的勘察文件方可作为施工图设计的依据。(二)建设单位在办理施工许可证前,须将全套施工图送已对该项目实施勘察文件审查的同一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审查,并签订审查合同。(三)进行施工图审查时,施工图审查机构应首先实施对施工图的政策性审查,合格后方能进入技术性审查阶段。(四)审查不合格的项目,由施工图审查机构出具审查意见书(指政策性审查意见书或技术性审查初审意见书或技术性审查二审意见书),督促建设单位责成勘察设计单位进行修改补充后,重新送审。(五)审查合格的项目,由施工图
7、审查机构向建设单位提交技术性审查终审意见书、审查合格书(由多个单位工程组成的项目须附明细表,注明各单位工程的规模)及已逐页加盖“施工图审查合格专用章”和审查人专用章的施工图蓝图。节能设计审查合格的项目,还需提交民用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登记表并在设计总说明上加盖“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合格专用章”。(六)审查合格书打印四份,一份用于审查机构存档,一份用于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一份用于建设单位申领施工许可证,一份用于施工单位的备案和备查。(七)盖章图纸三套,一套用于审查机构存档,一套用于建设单位存档,一套用于施工期间备查和办理竣工档案。(八)审查机构必须对所有审查项目按要求填写政策性审查和技术性审查意
8、见相关材料(不需进行节能和无障碍设计的项目,需说明理由)并签字,不得漏项。第九条 施工图审查要求:(一)勘察设计合同未备案、建设单位不按合同支付勘察设计费或提交的审查材料不全,不予审查。(二)应进行初步设计审批而未进行的不予审查。(三)违反初步设计批复和规划部门详细规划批复的不予审查。(四)施工图审查机构在收到建设单位报送的齐全材料后,7 个工作日内、大型或技术复杂项目 15 个工作日内(含修改后的复审时间)完成审查。(五)施工图审查机构在审查过程中,须以书面形式向建设单位反馈意见(包括政策性审查),不得采取口头告知等方式。(六)施工图一经审查批准,不得擅自修改;如遇特殊情况确需修改的,建设单
9、位应将修改后的施工图报原审查机构审查。第四章 施工图审查内容及报送材料 第十条 施工图审查包括以下内容:(一)政策性审查:1、勘察设计单位是否具有相应资质(网上核实);2、是否具有经审查备案的勘察设计合同;3、是否已按合同额支付勘察设计费;4、是否符合详细规划和初步设计的相关批复;5、图纸上技术人员和执业人员签字、盖章是否齐全,是否加盖勘察设计单位出图专用章;6、是否违反国家和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其它有关勘察设计市场及质量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定。(二)技术性审查:1、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包括工程地质、抗震、消防、节能、无障碍、环保、卫生、人防及防-精品 word 文档 值得下载 值
10、得拥有-精品 word 文档 值得下载 值得拥有-避雷等);2、建筑物的稳定性、安全性,包括地基基础及主体结构体系是否安全可靠;3、是否按照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进行设计;4、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为需要审查的其它内容。第十一条 建设单位应向审查机构提供下列资料:(一)申请审查工程地质勘察报告:1、经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工程勘察合同;2、支付勘察费的银行记帐单和勘察单位收费发票复印件(核实原件);3、勘察纲要;4、原始记录;5、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3 套;6、由外埠勘察单位完成的项目,需提供企业入连备案件。(二)申请审查工程设计图纸:1、经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工程设计合同;2、支付设计费的银行记
11、帐单和设计单位收费发票复印件(核实原件);3、规划部门批复的详细规划;4、初步设计批复文件及修改后图纸(按规定需进行初步设计审批的项目);5、审查合格的勘察文件;6、全套施工图 3 套,审查建筑装饰、建筑幕墙时,须提供土建施工图 1 套;7、结构、热工计算书;8、由外埠设计单位完成的项目,需提供企业入连备案件。第五章 施工图审查收费 第十二条 施工图审查收费执行省物价局和省建设厅联合发文公布的收费标准,最低收费不得低于该标准的90%。审查费由建设单位向施工图审查机构支付。第十三条 市内四区的审查机构需向市勘察设计协会交付审查费 10%的管理费;其他区市县的审查机构需向市勘察设计协会交付审查费
12、5%的管理费,同时向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交付审查费 5%的管理费。管理费用于施工图审查备案、人员培训及日常管理等工作。第六章 施工图审查备案及监督管理 第十四条 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在发放审查合格书后 5 个工作日内将审查情况报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内四区的项目报市勘察设计协会)备案。备案材料包括:(一)审查备案表;(二)勘察设计单位和工程技术人员不良行为记录单;(三)政策性审查和技术性审查意见相关材料:政策性审查意见书、技术性审查初审意见书、技术性审查二审意见书、技术性审查终审意见书、民用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登记表、无障碍设计审查备案表;(四)审查合格书;(五)审查合同;(六)审查费收
13、费发票复印件(核实原件)。第十五条 区市县项目所在地备案管理部门每个月前 5 个工作日内,向市勘察设计协会报送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汇总月报表;市勘察设计协会需做好市内四区项目的每月汇总工作,填写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汇总月报表存档,并于每季度第一个月中旬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建筑节能主管部门报送全市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汇总季报表。第十六条 建设单位应在收到民用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登记表后 10 个工作日内,到项目所在地建筑节能主管部门进行备案。-精品 word 文档 值得下载 值得拥有-精品 word 文档 值得下载 值得拥有-第十七条 备案管理部门如在备案时发现审查机构超出认定范围从事
14、审查、使用未经认定的审查人员以及未执行本办法第七条第(四)、(五)款、第八条第(三)款、第十二条之规定的,有权责令审查机构收回已颁发的审查合格书,并上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规定对审查机构和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罚,由此给建设单位带来的损失由审查机构负责。第十八条 审查机构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必须建设好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联通的局域网络系统。由各专业审查人员签字的审查意见书、审查合格书及审查合同、全套施工图等必须进行存档,时间为项目交竣后一年。第十九条 各施工图审查机构要严格控制审查质量,统一执行建设部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试行)和辽宁省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质量评定标准(试行),不得采取压
15、价等不正当竞争手段承揽业务,不得简化审查程序,不得随意缩短审查周期、降低审查标准。市勘察设计协会要定期(每年不少于两次)对审查人员进行培训,要对施工图审查机构的人员变动、培训、审查质量等情况进行季度检查。季度检查须于每季度第一个月前 10 个工作日完成,并形成材料于当月中旬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配合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年检,对年检不合格的单位,将按有关规定处罚。季检及年检主要内容:(一)是否符合机构认定条件;(二)是否超出认定的范围从事施工图审查;(三)是否使用不符合条件的审查人员;(四)是否按规定网上录入相关内容,并上报审查过程、情况及审查中发现的违法
16、违规行为;(五)是否按规定在审查合格书和施工图上签字盖章;(六)施工图审查质量情况;(七)审查人员参加培训情况;(八)是否按本办法规定收取审查费用。第二十条 建设单位或者勘察设计单位对施工图审查机构作出的审查意见有重大原则分歧时,可由建设单位或者设计单位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复查申请,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论证并给出技术定论。第二十一条 凡施工图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项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办理施工许可证;施工图不可作为招投标、施工、监理及质量监督的依据;城建档案部门不予存档。强行开工的项目,按以下规定执行:(一)对建设单位按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处 20 万元以上 50 万元以下罚
17、款,并对在建项目责令停工。(二)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对已建工程进行技术鉴定,就是否按施工图施工、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提出书面鉴定意见。鉴定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三)须进行初步设计审批而未进行的项目,须按相关规定补办初步设计审批。(四)建设单位持处罚凭证、鉴定意见书和其他规定材料申请施工图审查。鉴定无原则问题且施工图审查合格的项目,给予补发审查合格书;鉴定存在较大问题的项目,仅下发审查意见书,由建设单位进行统一整改后,重新送审。第二十二条 市勘察设计协会每半年须召开一次审查工作会议,汇总、归纳审查中发现的行业问题和技术问题,形成通报;每年召开一次勘察设计质量通病分析会议,形成材料,下发至
18、勘察设计企业。第七章 施工图审查责任及处罚 第二十三条 施工图审查机构对施工图审查工作负责,承担审查责任。施工图审查合格后,仍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问题,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审查机构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机构的法定代表人和审查人员依法作出处罚。第二十四条 施工图审查机构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不良行为之一的,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 1 万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的罚款;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按关于实施的通知进行处理:(一)审查合格的施工图中仍存在影响主体结构安全或严重侵犯社会公众利益问题的;-精品 word 文档 值得下载 值得
19、拥有-精品 word 文档 值得下载 值得拥有-(二)超出认定范围从事施工图审查的;(三)使用不符合条件审查人员的;(四)未通过政策性审查即进行技术性审查的;(五)未按本办法规定收取审查费用、压价承揽业务的;(六)未按规定网上录入相关内容、审查情况、过程及审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七)未按规定的审查内容进行审查的;(八)未按规定在审查合格书和施工图上签字盖章的;(九)未在发放审查合格书后 5 个工作日内将审查情况报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内四区的项目报市勘察设计协会)备案的;(十)承接已由其他审查机构进行勘察文件审查的项目施工图的。以上十条中,第(六)(十)条为针对施工图审查机构的新
20、增不良行为。第二十五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在发放工程许可证、招投标、质量监督及工程档案各环节从网上验查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施工图审查机构出具虚假审查合格书的,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 3 万元罚款;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撤消对其的认定;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第二十六条 依据本办法规定,给予审查机构罚款处罚的,对机构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机构罚款数额 5%以上 10%以下的罚款。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有关处罚,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法定职权决定。第二十八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施工图审查监督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由大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解释。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大连市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大建勘设发2003163 号)、区市县和先导区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暂行规定(大建勘设发2003104 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