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化工工程师延续注册和变更注册规程.doc

上传人:可**** 文档编号:3205400 上传时间:2024-06-25 格式:DOC 页数:4 大小:27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化工工程师延续注册和变更注册规程.doc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化工工程师延续注册和变更注册规程.doc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化工工程师延续注册和变更注册规程.doc_第3页
第3页 / 共4页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化工工程师延续注册和变更注册规程.doc_第4页
第4页 / 共4页
亲,该文档总共4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化工工程师延续注册和变更注册规程一、注册程序(一)申请延续注册和变更注册的人员应当通过聘用单位向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军队系统勘察设计单位向总后基建营房部工程局提出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管理机构,总后基建营房部工程局以下简称“初审部门”)。申请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进入办事大厅,点击勘察设计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在线申报,在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工程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上免费下载、安装和运行个人版软件,填写和打印相应专业和类

2、型的注册申请表(见附表1、附表3),生成申报数据电子文档,并将书面材料和电子文档报送聘用单位。聘用单位用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工程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企业版”软件,接收、核对、汇总和上报申报数据电子文档,同时,在申报书面材料上签署意见、盖章后,将书面材料和电子文档一并报送初审部门。(更多信息详情可直接登陆)(二)初审部门在收到申请人申报的注册材料后,应当核实申报材料的复印件是否与原件相符,并即时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报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三)初审部门受理后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并提出初

3、审意见,将初审意见汇总表(见附表2、附表4)和申报跨省变更注册的材料报相关专业委员会。(四)各专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初审部门上报材料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并由住房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在住房城乡建设部网站对外发布。(五)准予延续注册和变更注册人员的执业印章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总后营房部工程局根据统一规则进行制作并颁发(在执业签字制度实施前,申请延续注册人员的执业印章暂不重新制作,原执业印章继续有效;申请变更注册人员需重新刻制执业印章)。(更多信息详情可直接登陆)二、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包括书面材料和相对应的申报数据电子文档。(一)延续注册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4、1.延续注册申请表(一份);2.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3.聘用单位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4.由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近一个月在聘用单位的社保证明复印件,退休返聘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复印件;5.注册期内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在继续教育工作实施前,可暂不提供)。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挂靠可联系555挂靠网()(二)变更注册需要提交下列材料:1.变更注册申请表(一式二份);2.与新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3.新聘用单位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4.工作调动证明或者与原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文件、劳动仲裁机构出具的解除劳动关系的仲裁文件,退休返聘人员需提供原单位未返聘证明文件;5.由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近一个月在聘用单位的社保证明复印件,退休返聘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复印件;6.在办理变更注册同时提出延续注册申请的,应当提交在本注册期内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在继续教育工作实施前,可暂不提供)。

展开阅读全文
相似文档                                   自信AI助手自信AI助手
猜你喜欢                                   自信AI导航自信AI导航
搜索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品牌综合 > 行业标准/行业规范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