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员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责任制1、厂部负责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职责 l.1、厂部负责人对企业环境保护和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负责企业环境保护职能机构建没,指导和监督企业环境保护部门工作。审查和同意企业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计划,并监督其实行,审查、同意企业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文献和各类报表。 1.2、主持企业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对企业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作出决策,保证企业生产建设与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同步协调发展,做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统一。 2、工程部主管领导工作职责 2.1、在厂部负责人直接领导下,负责主持环境保护职能机构平常工作,对厂部负责人负责。组织企业职工
2、学习和贯彻国家、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条例和决策,增强环境保护意识。 2.2、全面理解和掌握企业资源综合运用、危险废物污染现实状况及其变化规律和发展趋势,及时向厂部负责人汇报,提出对应对策和提议;控制污染,发展生产。组织开展企业平常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建立建全档案、台帐。2.3、编制和修定企业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协调其实行。2.4、参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汇报书(表)会审、工程初步设计审查,监督、检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步”实行;参与工程竣工验收,防止新污染。2.5、组织危险废物污染事故调查,按“事故四不放过”原则,向企业提出调查汇报和处理提议。 2.6、组织开
3、展企业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宣传教育和保护业务培训,提高企业员工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素质。 3、管理人员工作职责3.1、全面学习和掌握国家、地方危险废物污染防治保护法律、法规;在管辖工作范围内坚决贯彻执行国家、地措施规、上级有关保护规定和企业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制度。3.2、理解和掌握管辖工作范围资源综合运用和污染物排放现实状况及其变化规律和发展趋势,及时向部门主管领导和有关部门提出对策提议,建立对应档案、台帐。3.3、参与编制和修订企业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制度。3.4、管辖工作范围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汇报书(表)会审,参与工程竣工验收,防止新污染源产生。3.5、参与污染事故调查处理,提出处理意见。3
4、.6、参与业务技术培训和环境保护管理经验和技术交流,努力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负责对员工开展业务、技术培训,监督和指导其工作。 4、各工序班组长工作职责 4.1、对本部门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对企业总经理和环境保护部门负责。 4.2、组织本单位职工学习和贯彻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企业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增强环境保护意识。 4.3、把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纳入生产、经营管理轨道,做到环境保护管理与生产管理同步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使环境保护和生产经营同步发展。 4.4、组织学习企业有关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 4.5、参与本单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汇报书(
5、表)会审及设计审查。 4.6、主持本单位环境保护管理、污染物治理工作,负责本单位污染事故调查、处理,并将调查汇报及处理意见及时报送企业环境保护生产部门。 5、各员工工作职责 5.1、在班组长领导下,贯彻本班组平常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工作,业务上接受环境保护管理监督和指导。 5.2、积极参与本班组职工学习贯彻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企业环境保护管理制度,不停增强环境保护意识。 5.3、看好管辖范围内环境保护设施和主体装置同步运行。生产操作人员精心调控,严格控制工艺指标,不得乱排乱放而导致超标排放和环境污染事故;督促设备检修人员做好设备和污染物处理设施维护保养,防止所管理设施泄漏和污染物流失。 5
6、.4、参与本班组污染事故调查处理,提出处理提议。 部门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责任制1、工程部1.1、主持企业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平常工作。建立管理网络、档案、台帐,完善保护管理体系,监督各生产经营单位污染物防治状况;1.2、完善环境监测体系,抽查全企业各类污染物排放状况。定期向招远环境保护局或烟台环境保护局递交检测汇报;1.3、把污染防治纳入生产管理、控制过程。对污染物处理设施运行,必须与主体设施同步调度安排;1.4、对生产系统开、停车和事故状态下污染物排放要采用有效防备、应急措施,防止污染环境;当生产经营与环境保护发生矛盾时,生产安排要服从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把没有污染防治措施工序或产品转
7、移给其他企业。1.5、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处理设施纳入生产设备管理程序,制定对应、与动力、运行设备指标一致考核指标,严格监督执行,减少跑、冒、滴、漏;对各类设备检修、大修,要保证污染物处理设施检修质量,为生产经营服务。1.6、保证污染物治理与生产经营活动同步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加强生产过程控制,做抵达标排放;对危险废物进行合理安排,进行密闭式贮存,合理装箱,完善危险废物台账记录工作,对不执行“三同步”规定或达不到规定工程项目,有权拒绝接受和使用。1.7、 参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汇报书(表)会审,监督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步”执行状况,负责新、扩、改建项目试生产报审工作;1.8、按“事故四不
8、放过”原则,组织污染事故调查,编制环境保护考核指标,及时考核。1.9、组织贯彻和实行国家环境保护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上级部门环境保护文献、条例和决策,不停提高职工环境保护意识,增进环境保护与生产建设同步发展。2、财务部门2.1、会同环境保护科编制企业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计划、规划,统筹安排实行,使环境保护与生产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行、同步发展;2.2、编制和审批环境保护项目补助资金计划,检查环境保护计划、规划执况状况。2.3、负责环境保护资金及环境保护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负责排污费缴纳工作;参与污染事故调查处理,负责支付污染赔款和罚款。3、业务部门3.1、负责环境保护设备,仪器、药物和备件等物资供应工作,做好有毒有害物料管理,防止在运送、贮存和发放时逸散泄漏污染环境;3.2、完毕回收物资及资源综合运用产品运送、销售工作;3.3、固体废物(含危废)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置或处理,不得把也许产生二次污染物料或产品转移给其他企业。3.4、合理转移固体废物,按转移联单制度进行,保管好转移联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