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薪资制度
目的:
本着“以人为本”原则,建立公平,公正,合理的薪资管理制度。充足发挥所有员工的积极性,发明性。实现公司的经营目的。
范围
本制度依公司人事管理制度制定,公司从业人员的薪资管理除国家法律法规另有文献规定外,均需依照本制度执行。
本制度系公司薪资管理的总则,销售部的薪资管理具体办法另见《销售部薪资管理制度》。
权责
1、 本制度由人事部负责起草、颁布,修订,解释并监督施行,各部门共同执行。
2、修订由人事部根据各部门意见和公司经营目的调整需要提报修改方案,经集总经理和董事长核准后,方可修订。
3、此制度从即日起,正式生效施行。
政策与程序:
1.薪资构成
l 五天制员工
薪资由月薪+年终双薪(年终分红)构成。
月薪=标准工资+月度奖金
标准工资=基本工资(固定工资+岗位工资)+福利津贴
如下图所示:
年终双薪(年终分红)(合用于除车间普通员工以外的员工)
薪资 (绩效工资)奖金(只合用于车间普通员工)
月薪
固定工资40%
标准工资
福利津贴30%
岗位工资30%
标准工资:为员工的协议工资,根据每位员工的任职岗位、资历、能力等拟定。
固定工资:占标准工资的40%,为员工的最低生活保障工资,应不低于本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福利津贴:占标准工资的30%,含国家规定的所有生活津贴及政策性补贴。不在职工作的员工不享受福利津贴。
岗位工资:占标准工资的30%,通根据不同岗位的员工,岗位工资不同。不在职工作的员工不享受岗位工资。
l 六天制的员工:
薪资由月薪+年终双薪(年终分红)构成。
月薪=标准工资+月度奖金
标准工资=基本工资(固定工资)+周六加班工资+福利津贴
如下图所示:
年终双薪(年终分红)(合用于除车间普通员工以外的员工)
薪资 (绩效工资)奖金(只合用于车间普通员工)
月薪
基本工资(固定工资)62%
标准工资
福利津贴10%
周六加班工资28%
年终双薪(年终红利)是为体现公司对员工的关心而设立。于每年的二月份(春节前)根据公司上年度的营业情况给与额外发放一个月的工资。计算公式如下:
员工上年度实际工作月数
年终双薪=员工上月平均标准工资×————————————×1(个月)
12(个月)
年终双薪只限于对公司的正式员工发放。
2.绩效工资(奖金)
奖金即月奖金,是为体现公司整体效益与员工个人利益相结合的原则,更好的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而设立。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结合公司每月经营状况发放奖金。数额为员工上年度实际月平均工资/12,没有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以在公司的第一个月的工资为标准。
3.职级与工资(标准工资)
详见附表《员工职级与工资分派》。
4.特殊津贴
经批准的特殊津贴(如工种津贴,出差津贴等),按公司有关规定办理。由人事部负责核准,总经理批准后由财务部具体发放。
5.工资及级职拟定
所有新入职工工,其工资及职级由人事部经理根据《员工职级与工资分派》及员工实际综合能力拟定。其中主管级及以上职级员工由总经理拟定。入职时,人事部根据员工的实际情况拟定员工的职级、工资并填写《薪资变动表》报由员工所在的部门经理确认和总经理和董事长审批。然后告知员工到职。
6.工作时间
工作时间指员工的实际工作时间,不涉及就餐、休息、整理工具等工作准备及清洁等时间。办公室员工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为40小时。生产部人员工作时间为48小时。 实行特殊工时制的员工将在入职时及在劳动协议中有特殊说明。
7.超时工作
7.1、公司不鼓励员工超时工作。
7.2假如确属工作需要临时性的工作安排,导致员工超时工作,部门主管应提前一天具体填写《加班申请表》注明超时工作的具体理由,报请审批后交人事部备案,并于超时工作发生2个月内由部门经理负责安排员工以时间补休。(加班2小时以内由部门经理审批,4小时以内的副总经理审批,4小时以上的需总经理审批。)
未能及时安排的补休,假如没有部门经理及时的说明及告知人事部,将被视为员工自动放弃。故员工本人亦有责任提醒直属上司或部门主管及时为其安排补休。
补休时需填写《休假申请书》完毕休假程序。
任何时间的超时工作若予以时间行使补偿,只能以相等于超时工作时间长度的时间予以补休。
7.3如超时工作无法以时间补偿,需发放超时工作薪资。超时工作薪资按如下标准执行:
○于正常工作日超时工作,超时工作薪资为平均日基本工资的1.5
○于公休日超时工作,超时工作薪资为平均日基本工资的2倍;
○于法定假日超时工作,超时工作薪资为平均日基本工资的3倍。
7.4员工如属工作效率及个人因素没有准时完毕上司交付的工作而导致超时工作的,公司不予考虑补休或薪水补偿。
8.计算办法
8.1、标准工资
○员工的制度工作日为20.92天,即每月满计算为20.92天。局限性满勤者以实际出勤工作日(不包含休息日)计发工资。
每月应发工资=当月实际出勤工作日×当月日工资数额
○日工资计算
日工资数额=当月基本工资数额/20.92
○六天工作制员工星期六加班工资按2倍计算。
举例说明:
如一5天制员工月工资为1000元,按当月全勤算:
基本工资为:1000x70%=700(其中固定工资为400,岗位工资为300)
日工资为:700/20.92=33元
福利津贴为:1000x30%=300元
如一6天制员工月工资为1000元,按当月全勤算:
则基本工资为 : 1000x62%=620元
日工资为620/20.92=30元
620
周六加班工资为: ———————×(30.42—20.92)(天)=280元
20.92(天)
福利津贴:1000x10%=100元
月奖金为:1000/12=83元
则本月实际工资合计为:1083元。
备注:30.42是月平均天数,按每年365天除12个月得来。由于周六按2倍工资计算,相称于周六出勤2个工作日,那么在计算当月出勤天数的时候可以视作周六、周日所有出勤,则每月员工的实际出勤天数为满月即30.42天。
9.发放办法
9.1. 标准工资
标准工资与每月的15日发放,遇节假日或公休日则提前至最近的工作日发放。
9.2. 月奖金
根据当月的实际出勤情况和工作表现拟定其月奖金。
9.3. 年终双薪
年终双薪于每年的二月份、春节前发放。
9.4. 工资发放流程:
9.4.1、人事部每月10日前向财务部提交<当月工资表>;
9.4.2、财务部按照本制度标准进行审核;
9.4.3、计算结果提交总经理和董事长核准后财务部发放;所有薪资均通过授权银行,以
银行转账的形式发放。
9.4.4、人事部,财务部将过程中的文献存档;
10、试用期薪资
10.1、所有新入职的员工均需通过一个月的试用期(重要岗位人员的试用期可另行协商)。试用期员工只享受基本工资及加班工资,薪资按批准职位的标准工资换算。试用期满,正式合格的员工,予以增长发放福利津贴和月奖金。
10.2、员工如遇晋升、调职等人事变动,均需通过一个月试用期。
10.3员工如遇降职、工资调低等人事变动,假如调整职位相应薪资低于员工薪资的直接享受所调整的薪资。
11.假期薪资
11.1病假
员工每年享有十二天有薪病假为全薪病假。超过十二天部分的病假视为医疗期,享受医疗期待遇,病假工资按北京市有关规定发放。具体的计算系数又分为患病期在半年以内的和患病期在半年以上的两种情形:
1、员工患病半年以内的病假工资(又称疾病休假工资):
连续工龄不满二年者,病假工资为基本工资的60%;
连续工龄满两年不满四年者,病假工资为基本工资的70%;
连续工龄满四年不满六年者,病假工资为基本工资的80%;
连续工龄满六年不满八年者,病假工资为基本工资的90%;
连续工龄满八年及八年以上者,病假工资为基本工资的100%。
2、员工患病半年以上的病假工资(又称疾病救济费):
连续工龄不满一年者,疾病救济费为基本工资的40%;
连续工龄满一年不满三年者,疾病救济费基本工资的50%;
连续工龄满三年及三年以上者,疾病救济费基本工资的60%。
举个例子,假如某员工实际在岗时的月工资是3000元,而工龄已有5年,病假1个月,那么病假期间单位仍应支付病假工资,数额应为3000×70%×80%=1680元。
11.2工伤假
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11.3其他有薪假
仅合用于签订劳动协议的正式员工。
产假、护理假、年假、婚嫁、丧假、探亲假只享受基本工资。
11.4其他经公司管理层批准的特殊假期,如外出培训等,只享受基本工资。
12.事假
事假为无薪假,扣除请假当天的所有工资(按日工资核算)。
13.代扣款项
13.1 违反公司制度的罚款。
根据实际情况执行。
13.2个人所得税
根据有关规定执行。
13.3社会保险费
公司为员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及生育等)其中有员工个人缴纳的部分,由公司代扣代缴。
13.4其他符合政府明文规定的应代扣款项。
14.以下人员不享有月度奖金:
14.1、月度内旷工1天(含1天)以上者;
14.2、试用期者;
14.3、月度内因违反公司纪律受到口头或书面警告1次以上及处罚或解雇者;
14.4、月度内事假1天以上者;
14.5、当月度内离职的。
14.6、当月度内迟到1次者;
14.7、月度内早退1次者;
14.8、忘打卡超过3次以上者(同时每超过1次罚款50元);因出差、病假或外勤者未打卡不涉及在内;
14.9 、病假超过3天以上者;
14.10、有其它不利于公司发展之行为;
备注:以上考勤结果均以实际的考勤记录为准。
15. 以下人员不享有年终奖:
15.1、年度事假超过1个月以上者;
15.2、年度旷工超过2天以上者;
15.3、试用期者;
15.4、年度书面警告3次以上者;
15.5、年度内工作时间局限性6个月的;
15.6、其它不利于公司发展之行为;
15.7、年度内11月30日前离职的。
16. 薪资保密规定
目的
为鼓励各级员工恪尽职守,且能为公司赚钱与发展积极作奉献,实行以按劳分派兼顾公平,薪资制度。为培养以奉献为争取高薪的风度与避免优秀人员免遭嫉妒起见,特推行薪资保密管理办法。
16.1各级人员不打听别人薪资,不评论别人薪资,以工作表现争取高薪的精神
16.2 各级人员的薪资除人事部部,财务部及各级直属主管外,一律保密,如有违反,处罚如下:
①主办核薪及发薪人员,非经核准外,不得私自外泄任何人薪资,如有泄漏事件,另调他职或辞退。
②打听别人的薪资者,书面警告;
③吐露自身薪资者,书面警告;
④评论别人薪资者,书面警告;
⑤若因以上行为导致其它影响者除以上解决外,将视具体情况予以辞退解决并追究相关责任。
17.其他:
17.1、学徒工及临时工执行统一的标准工资,即全额工资。不执行试用期及岗位工资、(绩效工资)月奖金和福利津贴。
17.2 社会保险基数统一按基本工资交纳,车间普通员工按北京市最低基本工资交纳。
17.3 薪资计算如有不明之处,报经直属主管向人事部查明解决。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