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三篇-第九章-旅行社法律制度(四)第三节 旅行社经营规则一、旅行社的权利:自主签订旅游合同的权利;收取合理费用的权利;要求旅游者正确履行旅游合同的权利;有权要求旅游者做到以下内容:1.要求旅游者如实提供旅游所必需的个人信息,按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2.要求旅游者遵守旅游合同约定的旅游行程安排,妥善保管随身物品;3.出现突发公共事件或者其他危急情形,以及旅行社因违反旅游合同约定采取补救措施时,要求旅游者配合处理防止扩大损失,以将损失降到最低限度;4.拒绝旅游者提出的超出旅游合同约定的不合理要求;5.制止旅游者违背旅游目的地的法律、风俗习惯的言行;6.对于损害其合法权益的旅游者,有权要求赔偿其合理
2、损失。二、旅行社的义务:1.警示、告知义务旅行社对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事项,应当向旅游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必要措施。发生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的情形的,旅行社及其委派的导游人员、领队人员应当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并及时报告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在境外发生的,还应当及时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相关驻外机构、当地警方。2.报告及协助义务3.提示义务(1)提示购买旅游意外险。旅游法第61条规定:旅行社应当提示参加团队旅游的旅游者按照规定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2)提示文明旅游。在旅游行程中,旅行社及其委派的领队、导游应当提示旅游者遵守文明旅游公约与礼仪。 三、旅行社的经营规范(熟悉)(一)依法从事旅游经活动1.按照核定的范围开展经营活动2.安排活动不得违法3.选择合格的供应商4.依法委托旅游业务(1)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旅行社(2)支付合理的费用 (二)依法提供诚信服务1.发布真实、准确的信息2.合理报价 3.安排持有效证件的领队或者导游全程陪同(四)依法规范内部管理1.维护导游、领队的合法权益2.妥善保存旅游者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