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班 级
周 次
星 期
第 节
时 数
序 号
授课类型
2
1
理论课
项目名称
法律体系的基本内容
教学目标
知识目标:1. 了解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
2. 熟悉法的形式和效力层级。
能力目标:能够正确认识法在建设工程中的作用。
素质目标:熟悉法律体系,树立法律意识,树立宪法至上的法制理念
课程思政目标:培育学生的法治观念与法治信仰,弘扬习近平法治思想
教学重点及破解方法
教学重点:法的形式和效力层级
破解方法:通过表格形式归纳总结,习题演练
教学难点及解决方法
教学难点:新法与旧法冲突时的裁决
解决方法:表格总结,类比说明
教学辅
助手段
PPT
考核方式
提问、习题测试
课堂效果及改进措施
教 学 内 容 提 要
教 学 设 计
( 教学方法、手段、时间安排 )
[新课导入]
何谓法?
古写作“灋”(会意。从“水”,表示法律、法度公平如水的表面;从“廌”(zhì),即解廌,神话传说中的一种神兽,据说,它能辨别曲直,在审理案件时,它能用角去触理曲的人。基本义:刑法;法律;法度)。
[新课内容]
单元名称:法律体系的基本内容
教学步骤一、认识法的作用
²提问:举一个生活中你用到法规的例子
案例:上海楼倒倒案
教学步骤二、认识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并能进行正确归类
例题: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属于社会法部门的是( )
A. 侵权责任法 B.节约能源法
C.安全生产法 D.仲裁法
教学步骤三、认识法的形式和效力层级
1.法的形式
我国法的形式是制定法形式,具体可以分为七类:宪法,法律,行政法规,方性法规、 自治条例和单 行条例,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国际条约。
例题(2010年一级真题):下列工程建设规范文件中,由国务院制定的是( )
A. 安全生产法 B.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C.施工招投标办法 D.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答案:D
2.效力层级
(1)宪法至上。
(2)上位法优于下位法。
(3)特别法优于一般法,新法优于旧法。
(4)需要由有关机关裁决适用的情况。
例题(2012年二级真题):下列规范性文件中,效力最高的是( )。
A.行政法规 B.司法解释
C.地方性法规 D.行政规章
答案:A
教学步骤四、认识建设法规的内容
1 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
2 施工许可法律制度
3 建设工程发承包法律制度
4建设工程合同和劳动合同法律制度
5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制度
6 建设工程质量法律制度
7 建设工程施工环境保护、节约能源和文物保护法律制度
8建设工程纠纷制度
教学步骤五、找准学习方法,迎接新的课程
1.为什么学习这门课?
2. 如何学好这门课?
3. 成绩如何评定?
4. 期末考试考什么?如何考?
[本次小结]
[布置作业]
5min
由“法”的繁体字引入,思考法的含义。
结合PPT
20min
引入工程案例证实法的规范作用。
20min
多媒体演示:
以表格形式展示法的构成及其相互关系。
习题练习
20min
法的形式和效力层级属于本次课的重点难点,通过引入建造师考试真题,加深学生对该内容的理解。
介绍我国宪法的制定机关和制定过程,树立宪法至上的法制理念。
表格对比新旧冲突时如何处理
10min
对照建设程序,引出本课程的教学内容,让学生真真切切感受到因为工程建设的需要、因为岗位的需要,因为工作的需要必须要学习建设法规。
10min
提问与讲述相结合:
通过课程介绍让学生明白为什么学习建设法规,如何学习建设法规,如何取得优异成绩。
5min
梳理知识体系强调重点难点。
布置课后习题,巩固强化相关知识点。
备注:1、授课类型:理论课、实践课、理实一体化课
2、 教案命名规定:教师姓名+课程名称+序号
班 级
周 次
星 期
第 节
时 数
序 号
授课类型
2
2
理论课
项目名称
法律关系、法人制度、代理制度
教学目标
知识目标:1.掌握法律关系三要素;
2.掌握法人成立具备的条件;
3.熟悉法人的分类及其在建设工程中的作用;
4.掌握代理的种类。
能力目标:运用法律关系、法人制度、代理制度分析建设工程案例。
素质目标:掌握基本法律知识,树立法律意识、诚信意识、责任意识
课程思政目标: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诚信意识和责任意识
教学重点及破解方法
教学重点:法律关系三要素,代理的种类
破解方法:通过举例分析讲解法律关系三要素和代理的种类。
教学难点及解决方法
教学难点:法律关系的客体,转代理、无权代理、表见代理
解决方法:举例说明、习题演练
教学辅
助手段
PPT
考核方式
课堂提问、习题演练
课堂效果及改进措施
教 学 内 容 提 要
教 学 设 计
( 教学方法、手段、时间安排 )
[复习旧课]
我国法的形式有哪些?
法律法规之间不一致时,如何裁决?
[新课导入]
某建筑公司与某学校签订一教学楼施工合同,明确施工单位要保质保量保工期完成学校的教学楼施工任务。
问题:本案中的建设法律关系要素有哪些?
[新课内容]
单元名称:法律关系、法人制度、代理制度在建设工程中的应用
教学步骤一、法律关系
(1)建筑法律关系的主体(举例):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
(2)建筑法律关系的客体(四类举例):财、物、行为、智力成果
财:金钱
物:建筑材料、设备
行为:施工安装
智力成果:设计图纸
(3)建筑法律关系的内容(权利和义务)
例题:下列法律关系的客体属于物的是( )
(A)钢材
(B)塔吊
(C)设计图纸
(D)施工安装
(E)检查验收
教学步骤二、法人制度
1.法人成立具备的条件
(1)依法成立
(2)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
(3)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4)有法定代表人。
例题:法人应当具备( )等条件。
A依法成立
B有必要的财产或经费
C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D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E经上级行政主管机关批准
2.法人的分类
(1)营利法人
(2)非营利法人
(3)特别法人
例题:股份有限公司属于( )。
(A)社会团体法人
(B)机关法人
(C)事业单位法人
(D)营利法人
3.法人在建设工程中的地位和作用
(1)地位
(2)作用
4.企业法人与项目经理部的法律关系
教学步骤三、代理制度
1.代理的定义
2.代理的法律特征
①代理是一种法律行为。
②代理是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的,即代替被代理人进行的法律行为。
③代理是代理人在授权范围内进行的独立意思表示。
④代理人在代理授权范围内进行代理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
3.代理的种类
(1)委托代理
(2)法定代理
例题:监理公司指派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工程项目监理,这种行为的法律性质属于()
A.委托代理 B.法定代理
C.指定代理 D.职务代理
4.《民法典》对有关行为和责任的详细规定:转代理、无权代理、表见代理
5.代理的终止的原因
①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
②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
③代理人死亡;
④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⑤作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终止。
[本次小结]
[布置作业]
10min
复习旧课
幻灯演示
案例分析
引入新课
20min
多媒体演示
举例分析
习题演练
破解重点难点
20min
多媒体演示
举例
习题演练
引发学生思考巩固新知识
对比监理、施工、设计勘察单位与建设单位对法人资格要求上的差异
35min
多媒体演示
举例论证
习题演练
引发学生思考巩固新知识
5min
总结重点难点
布置课后习题,巩固强化相关知识点
备注:1、授课类型:理论课、实践课、理实一体化课
2、教案命名规定:教师姓名+课程名称+序号
班 级
周 次
星 期
第 节
时 数
序 号
授课类型
2
3
理论课
项目名称
物权制度、债权制度、知识产权制度
教学目标
知识目标:1.熟悉物权的分类;
2. 熟悉债的发生依据;
3. 了解知识产权的特征
4.掌握物权制度、债权制度、知识产权制度在建设工程中的作用;
能力目标:运用物权制度、债权制度、知识产权制度分析建设工程案例。
素质目标:掌握基本法律知识,树立法律意识。
课程思政目标:发扬雷锋精神;尊重知识产权。
教学重点及破解方法
教学重点:物权的种类,债的发生根据
破解方法:举例分析,深入对比
教学难点及解决方法
教学难点:物权的设立、转让
解决方法:举例说明、习题演练
教学辅
助手段
PPT
考核方式
课堂提问、习题演练
课堂效果及改进措施
教 学 内 容 提 要
教 学 设 计
( 教学方法、手段、时间安排 )
[复习旧课]
1.代理的分类
2.委托代理举例
[新课导入]
讨论城市房屋产权和农村房屋产权,引入建筑物权制度。
[新课内容]
单元名称:物权制度、债权制度、知识产权制度在建设工程中的应用
教学步骤一、建筑工程物权制度
1. 物权的主要种类
(1)所有权。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2)用益物权。
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用益物权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居住权、地役权等。
(3)担保物权。
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消灭和保护
(1)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2)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
(3)物权的保护。
教学步骤二、债权制度
1. 建设工程债的发生根据
(1)合同
(2)侵权
(3)无因管理
(4)不当得利
2. 建设工程债的常见种类
(1)施工合同债
(2)买卖合同债。
(3)侵权之债。
例题: 在下列情形中属于无因管理的是( )
A.在加工合同中,承揽人管理定作人提供的原料
B.买方无正当理由拒收卖方交付的货物,卖方对该货物进行管理
C.甲拾得乙丢失的牛,在积极寻找失主的同时,对该牛进行管理
D.超市对进入超市的顾客的皮包进行保管
教学步骤三、知识产权制度
1. 知识产权的基本特征
(1)财产权和人身权的双重属性
(2)专有性
(3)地域性
(4)期限性
2. 建设工程知识产权的常见种类
(1)著作权
(2)专利权
(3)商标权
[本次小结]
[布置作业]
10min
推送习题复习旧课
幻灯演示
问题讨论
引入新课
20min
多媒体演示
举例说明
30min
多媒体演示
习题演练
25min
多媒体演示
举例论证
引发学生思考
深入分析知识点
5min
总结重点难点
布置课后习题,巩固强化相关知识点。
备注:1、授课类型:理论课、实践课、理实一体化课
2、教案命名规定:教师姓名+课程名称+序号
班 级
周 次
星 期
第 节
时 数
序 号
授课类型
2
4
理论课
项目名称
担保制度、保险制度在建设工程中的应用
教学目标
知识目标:1.掌握担保的种类及其特征;
4. 掌握建筑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的区别与联系;
3.掌握担保制度、保险制度在建设工程中的应用;
能力目标:运用担保制度、保险制度分析建设工程案例。
素质目标:掌握基本法律知识,树立法律意识。
课程思政:树立责任意识;永葆对法律的敬畏之心
教学重点及破解方法
教学重点:担保的种类,建筑工程一切险
破解方法:举例分析,深入对比
教学难点及解决方法
教学难点:抵押和质押的区别、建筑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的区别与联系
解决方法:举例说明、习题演练
教学辅
助手段
PPT
考核方式
课堂提问、习题演练
课堂效果及改进措施
教 学 内 容 提 要
教 学 设 计
( 教学方法、手段、时间安排 )
[复习旧课]
1.物权的分类
2.债的发生依据
[新课导入]
小明毕业后创业需要一笔资金,想找银行贷款,但是银行告诉他需要提供担保,贷款担保有哪些形式或者种类?
[新课内容]
单元名称:担保制度、保险制度在建设工程中的应用
教学步骤一、担保制度
1. 担保的概念
担保是指当事人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双方约定,为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实现债权人的权利的法律制度。
2. 抵押权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 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 产优先受偿。
(1)抵押物。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1)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2)建设用地使用权。
3)海域使用权。
4)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5)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6)交通运输工具。
7)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以建设用地使用 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
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1)土地所有权。
2)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 除外。
3)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 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
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2)抵押权的实现。
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
1)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
2)抵押权已经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3)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例题:(2015年真题)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价款,债权人受偿的原则有( )。
A.抵押权已登记的,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受偿
B.抵押权无论是否登记,均按照债权比例受偿
C.抵押权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D.抵押权已登记的,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受偿
E.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受偿
答案:ACDE
3. 质权
质权包括动产质权和权利质权。
(1)动产质权。
(2)权利质权。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1)汇票、本票、支票。
2)债券、存款单。
3)仓单、提单。
4)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5)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6)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例题:(2015年真题)根据《担保法》,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价款,债权人受偿的原则有( )。
A抵押权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抵押权
B抵押权已登记的,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受偿
C已登记的,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受偿
D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受偿
E抵押权无论是否登记,均按照债权比例受偿
4. 留置权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例题(2013年二建真题): 下列担保方式中,只能由债务人而非第三人提供担保的是(D)。
A. 抵押 B.保证 C.质押 D.留置
教学步骤二、工程保险制度
1. 保险的概念
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2. 建设工程保险
(1)建设工程保险的种类。
建设工程活动涉及的险种主要包括: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安装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机器损坏险、机动车辆险、人身意外伤害险、货物运输险等。其中,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和安装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是针对工程的保险。
(2)保险责任范围。
建筑工程一切险和安装工程一切险,保险人对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和费用,负责赔偿:1)自然事件,指地震、海啸、雷电、飓风、台风、龙卷风、风暴、暴雨、洪水、水灾、冻灾、冰雹、地崩、山崩、雪崩、火山爆发、地面下陷下沉及其他人力不可抗拒的破坏力强大的自然现象;2)意外事故,指不可预料的以及被保险人无法控制并造成物质损失或人身伤亡的突发性事件,包括火灾和爆炸。
第三者责任险是指在保险有效期内因施工工地上发生意外事故造成施工工地及邻近地区的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3)保险期限。
建筑工程一切险和安装工程一切险的保险责任自保险工程在工地动工或用于保险工程的材料、设备运抵工地之时起始,至工程所有人对部分或全部工程签发完工验收证书或验收合格,或工程所有人实际占用或使用或接受该部分或全部工程之时终止,以先发生者为准。但在任何情况下,保险期限的起始或终止都不得超出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保险生效日或终止日。
例题:建筑工程一切险加保了第三者责任险,下列事件中保险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的有( )。
A.工地内第三者对工程造成的损害
B.与工程直接相关的意外事故引起工地内第三者伤亡
C.与工程直接相关的意外事故引起工地邻近区域的第三者人身伤亡
D.工地外第三者对工程造成的损害
E.承包商基础土方开挖破坏了图纸上未标明的市政供水管道造成的损害
答案BC
例题:下列在建设工程中发生的事件中,属于建筑工程一切险除外责任的是( )。
A.台风导致脚手架坍塌
B.雷电引起火灾
C.建筑材料运输车在工地被吊袋砸坏
D.洪灾引起的沉降
答案:C
[本次小结]
[布置作业]
[本章总结]
[习题讲解]
10min
复习旧课
幻灯演示
问题讨论
引入新课
35min
多媒体演示
举例说明
习题演练
破解难点
习题演练
习题演练
30min
举例分析
引导学生区分建筑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
习题演练
5min
总结重点难点
布置课后习题,巩固强化相关知识点。
10min
总结本章重要知识点
备注:1、授课类型:理论课、实践课、理实一体化课
2、教案命名规定:教师姓名+课程名称+序号
班 级
周 次
星 期
第 节
时 数
序 号
授课类型
2
5
理论课
项目名称
施工许可法律制度和从业资格制度的应用
教学目标
知识目标:1.掌握施工许可证申请主体和法定批准条件;
5. 掌握因延期开工、核验和重新办理批准的规定;
3.熟悉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建造师注册和继续教育的规定。
4.了解施工企业资质法定条件和等级规定及业务范围;
能力目标:1.能进行延期开工、核验和重新办理条件的熟练应用;
2.能进行建造师准入条件的具体应用。
素质目标:遵守施工许可法律制度和从业资格法律制度,树立法律意识。
课程思政目标:执业过程中树立诚信意识、责任意识。
课程思政:
教学重点及破解方法
教学重点:施工许可证申请主体和法定批准条件;
破解方法:举例分析,深入对比
教学难点及解决方法
教学难点:因延期开工、核验和重新办理批准的规定
解决方法:举例说明、习题演练
教学辅
助手段
PPT
考核方式
课堂提问、习题演练
课堂效果及改进措施
教 学 内 容 提 要
教 学 设 计
( 教学方法、手段、时间安排 )
[新课导入]
某镇为改善当地的经济环境,大力发展果品产业。某果品加工厂决定投资800万元建设果汁生产分厂,计划用地30亩,用于水果储存加工。经镇政府土地管理科批准,果品加工厂获批了该项目30亩农用地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筹备3个月之后开工建设。但在开工不久,县城建局便发现了此项违法建设的工程,责令立即停工,限期补办施工许可证,并要处以罚款。
[新课内容]
单元名称:施工许可法律制度和从业资格制度的应用
教学步骤一、对比学习施工许可证和开工报告的适用范围
1. 施工许可证的适用范围
(1)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工程
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
(2)不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工程
1)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按照《建筑法》的规定,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据此,《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m²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
2)抢险救灾等工程。《建筑法》规定,抢险救灾及其他临时性房屋建筑和农民自建低层住宅的建筑活动,不适用本法。因此,上述工程无须办理施工许可证。
( 3)不重复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工程。
《建筑法》规定,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这有两层含义:一是实行开工报告批准制度的建设工程,必须符合国务院的规定,其他任何部门的规定无效;二是开工报告与施工许可证不要重复办理。
( 4)另行规定的建设工程。
《建筑法》规定,军用房屋建筑工程建筑活动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依据本法制定。
例题:(2015二建真题)根据《建筑法》及相关法规,建设单位应当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工程是( )。
A.国务院批准开工报告的工程
B.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C.建筑面积200㎡以上的农民自建低层住宅
D.工程投资额在20万元以上的工程
2.开工报告制度的适用范围
开工报告制度是我国沿用已久的一项建设项目开工管理制度。1979年,国家计划委员会、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设立了该项制度,1984年将其简化,1988年以后又恢复了开工报告制度。2019年4月公布的《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中规定,国务院规定应当审批开工报告的重大政府投资项目,按照规定办理开工报告审批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
例题:根据《建筑法》,开工报告制度是指( B )。
A.建设单位对施工企业开工条件的确认
B.政府主管部门的一种行政审批制度
C.监理单位对施工企业开工准备工作的确认
D.政府主管部门对施工企业开工条件的确认
教学步骤二、施工许可证的申请主体和法定批准条件
1.施工许可证的申请主体——建设单位
2.施工许可证的法定批准条件
(1)依法应当办理用地批准手续的,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2)在城市、镇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需要征收房屋的,其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4)已经确定施工企业。
(5)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按规定审查合格。
(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7)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例题:某大型体育馆项目总投资6000万元,经划拨方式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施工合同价4000万元,工期18个月。则领取施工许可证前,应当具备的开工条件不包括( C )。
A.已经取得建设用地批准书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B.已经确定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
C.到位资金必须超过1800万元
D.已经过消防设计审核合格
教学步骤三、延期开工、核验和重新办理批准的规定
1.申请延期的规定
《建筑法》规定,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3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2.核验施工许可证的规定
《建筑法》规定,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应当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一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
3.重新办理批准手续的规定
对于实行开工报告制度的建设工程,《建筑法》规定,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因故不能按期开工或者中止施工的,应当及时向批准机关报告情况。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6个月的,应当重新办理开工报告的批准手续。
例题:下列关于施工许可证制度和开工报告制度的有关表述中,正确的有( )。
A.实行开工报告批准制度的工程,必须符合建设行政部门的规定
B.建设单位领取施工许可证后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延期超过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C.建设工程因故中止施工满一年的,恢复施工前应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
D.按有关规定批准开工报告的工程,因故不能按期开工满6个月的工程,应重新办理开工报告审批手续
E.实行开工报告批准制度的工程,开工报告主要反映施工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答案:BCD
教学步骤四、施工企业从业资格制度
1.施工企业资质的法定条件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规定,企业应当按照其拥有的资产、主要人员、已完成的工程业绩和技术装备等条件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经审查合格,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后,方可在资质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施工活动。
2.施工企业的资质序列、类别和等级:
(1)施工企业的资质序列。《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施工劳务资质三个序列。
(2)施工企业的资质类别和等级。施工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可按照工程性质和技术特点分别划分为若干资质类别,各资质类别又可按照规定的条件划分为若干资质等级。施工劳务资质不分类别与等级。施工总承包资质一般分为四个等级,即特级、一级、二级和三级。
3.禁止无资质或越级承揽工程的规定
《建筑法》规定,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也规定,施工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均规定,禁止施工单位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承揽工程。
(1)联合共同承包对资质的要求的有关法律规定。《建筑法》规定,两个以上不同资质等级的单位实行联合共同承包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2)分包工程对资质的要求的有关法律规定。《建筑法》规定,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进一步规定,分包工程承包人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业务。
4.禁止以他企业或他企业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的规定
《建筑法》规定,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也规定,禁止施工单位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其他施工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施工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规定,分包工程发包人没有将其承包的工程进行分包,在施工现场所设项目管理机构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核算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不是工程承包人本单位人员的,视同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
例题:某建设工程项目,甲公司中标后将其转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乙公司,乙公司施工工程不符合规定质量标准,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 甲、乙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B 建设单位与甲公司有直接合同关系,应由甲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C 实际施工并造成损失的乙公司,应由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D 因建设单位管理不到位,应由建设单位承担部分损失
答案:A
教学步骤五、建造师注册执业制度
1.建造师考试、注册和继续教育的规定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4 个科目。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专业 工程管理与实务”3 个科目。
注册建造师实行注册执业管理制度,注册建造师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和二级注册建造师。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经过注册方能以注册建造师的名义执业。
注册一个专业的建造师在每一注册有效期内应参加继续教育不少于120 学时。
2.建造师的受聘单位和执业岗位范围
《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中规定,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应当受聘于一个具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一项或者多项资质的单位,经注册后方可从事相应的执业活动。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的,应当受聘并注册于一个具有施工资质的企业。
《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中规定,建造师的执业范围包括:
(1)担任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
(2)从事其他施工活动的管理工作。
(3)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
3.建造师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例题:刘某是在甲施工企业执业的一级注册建造师,受企业委派担任一个施工总承包项目的项目经理。以下属于其合法执业活动的是(D)。
A.为配合业主方尽快办理房产证,在有严重质量缺陷的某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单上签章
B.在该项目竣工预验收期间,根据企业安排到另一中标项目上担任施工项目经理
C.对分包企业注册建造师签章的施工管理文件进行修改
D.在分包工程质量合格文件上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本次小结]
[布置作业]
10min
幻灯演示
案例解读
引入新课
15min
多媒体演示
习题演练
习题演练
15min
多媒体演示
举例说明
习题演练
15min
多媒体演示
习题演练
破解重点难点
15min
多媒体演示
习题演练
15min
多媒体演示
对比一建和二建在考试上的区别
习题演练
5min
总结重点难点
布置课后习题,巩固强化相关知识点。
备注:1、授课类型:理论课、实践课、理实一体化课
2、教案命名规定:教师姓名+课程名称+序号
班 级
周 次
星 期
第 节
时 数
序 号
授课类型
2
6
理论课
项目名称
建设工程承发包法律制度的应用(一):建设工程招标
教学目标
知识目标:1.掌握建设工程招标项目的范围和规模标准、招投标活动的原则;
6. 掌握建设工程招标的程序;
7. 了解建设工程招标的方式。
能力目标:能运用招标知识分析建设工程案例。
素质目标:遵守招投标法律制度,树立法律意识
课程思政:树立规则意识、诚信意识。
课程思政:
教学重点及破解方法
教学重点:招标基本程序和规定
破解方法:习题演练,案例分析
教学难点及解决方法
教学难点:招标范围、招标应具备的条件
解决方法:举例说明,习题演练
教学内容
调整情况
补充我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发展历程
教学辅
助手段
PPT
考核方式
课堂提问、习题演练、案例分析
课堂效果及改进措施
教 学 内 容 提 要
教 学 设 计
( 教学方法、手段、时间安排 )
[复习旧课]
提问:1.施工许可证申请主体是谁?
2.施工许可证申请需要哪些法定批准条件?
3.施工许可证申请后如若延期开工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新课导入]
招投标与选女婿
工程招投标
古代选女婿
发包单位
老丈人
投标单位
潜在老公公
工程
千金小姐
项目部
准丈夫
招标
抛绣球
中标
接到绣球
签合同
拜堂成亲
施工建设
生活
中间解除合同
离婚
工程交工
孩子出生
合同正常履行
白头偕老
[新课内容]
项目名称:建设工程承发包法律制度的应用
单元名称:建设工程招标
教学步骤一、建设工程法定招标的范围、招标方式和交易场所
1. 建设工程必须招标的范围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2. 可以不进行招标的建设工程项目
《招标投标法》规定,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不适宜进行招标的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不进行招标。
3. 建设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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