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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传染病疫情异常信息反应机制和处理流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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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传染病疫情异常信息反应机制和处理流程 焦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 异常信息快速反应机制和处理流程图 工作日至少每两个小时浏览、审核一次传染病个案报告卡片,节假日每天至少浏览、审核四次,及时审核、确认上报传染病个案。浏览、审核要有记录。 审核时发现: 1.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 2.按照甲类管理的传染病:人感染告致病性禽流感、H1N1流感、SARS、脊髓灰质炎、肺炭疽等; 3.不明原因肺炎病例、不明原因死亡病例;聚集性的不明原因疾病(3例以上); 4.发病率极低(或已经消灭)的传染病:丝虫病、白喉、麻风病、黑热病等; 5.本地罕见的或未曾发生过的传染病:恶性疟、登革热、血吸虫病、包虫病等; 6.在一个自然村、集体单位或局部区域内集中发生多例传染性疾病。(详见突发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工作规范) 8.本辖区内异常波动(短期内发病数明显增多)的病种 1.立即通知由填报卡片的医疗机构的网络直报员进行订正或删除卡片; 2.立即把该个案卡片下载、打印、存档备查; 3.在审核记录中记录处理过程; 4.必要时可提请卫生行政部门对错报疫情的医疗机构和有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以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否I 立即用电话向填报卡片的医疗机构所在的县级CDC核实所报传染病是否属实。 是I 1. 立即向主管领导报告; 2. 立即向相关科室通报情况,必要时由相关科室派出流行病学调查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处理疫情; 3. 核实诊断后,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向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4. 属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督促县级CDC登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络直报; 5. 在审核记录中记录处理过程。 1. 对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随时做出专题报告,向同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同时用电话、传真、邮件报告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时督促县级CDC进行进程报告和结案报告。 2. 疫情平息后,督促县级CDC及时进行结案报告。 县级疾控机构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 异常信息快速反应机制和处理流程图 工作日至少每两个小时浏览、审核一次传染病个案报告卡片,节假日每天至少浏览、审核四次,及时审核、确认上报传染病个案。浏览、审核要有记录。 审核时发现: 1.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 2.按照甲类管理的传染病:人感染告致病性禽流感、H1N1流感、SARS、脊髓灰质炎、肺炭疽等; 3.不明原因肺炎病例、不明原因死亡病例;聚集性的不明原因疾病(3例以上); 4.发病率极低(或已经消灭)的传染病:丝虫病、白喉、麻风病、黑热病等; 5.本地罕见的或未曾发生过的传染病:恶性疟、登革热、血吸虫病、包虫病等; 6.发现同一种急性传染病在一个自然村、街道、集体单位(场所)一日内出现3例及以上,或一周内出现5例及以上(详见突发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工作规范) 1.立即通知填报卡片的医疗机构的网络直报员进行订正或删除卡片; 2.立即把该个案卡片下载、打印、存档备查; 3.在审核记录中记录处理过程; 4.必要时可提请卫生行政部门对错报疫情的医疗机构和有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以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否 立即用电话向填报卡片的医疗机构核实所报传染病是否属实。 是 1. 立即向主管领导报告; 2. 向相关科室通报情况,由相关科室派出流行病学调查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处理疫情; 3. 核实诊断后,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向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4. 属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登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络直报; 5. 在审核记录中记录处理过程。 1. 对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随时做出专题报告,向同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同时报告市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2. 疫情平息后,及时进行结案报告。 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监测记录 年 月 日 监测时间 监 测 记 录 监测人 时 分     时 分     时 分     时 分     时 分     时 分     时 分     时 分     时 分     时 分     如有异常情况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括疑似事件)报告,将发生情况及处理结果在以下栏目做详细记录。   记 录 人: 记录时间: 月 日 时 分 焦作市传染病疫情信息反应机制数据管理 (一)审核 各级CDC应在每个工作日至少每两个小时浏览、审核一次传染病个案报告卡片,节假日每天至少浏览、审核两次。浏览、审核要有记录,填写附表1。 审核内容包括: 1.有无以下异常情况: (1)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 (2)按照甲类管理的传染病:人感染告致病性禽流感、H1N1流感、SARS、脊髓灰质炎、肺炭疽等; (3)发病率极低(或已经消灭)的传染病:丝虫病、白喉、麻风病、黑热病等; (4)本地罕见的或未曾发生过的传染病:恶性疟、登革热、血吸虫病、包虫病等; (5)不明原因肺炎病例、不明原因死亡病例;聚集性的不明原因疾病(3例以上); (6)在一个自然村、集体单位或局部区域内集中发生多例传染性疾病; (7)本辖区内异常波动的病种。 发现以上异常情况时,可按照市级、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疫情网络直报传染病进行审核发现异常情况处理流程图进行处置。 2.县级CDC审核辖区内责任报告单位报出的卡片质量(错项、漏项、逻辑错误等),对有疑问的卡片必须及时向责任报告单位查询与核对。 (二)确认 1.对于甲类传染病及按甲类管理的传染病(如:鼠疫、霍乱、人感染告致病性禽流感、H1N1流感、SARS、脊髓灰质炎、肺炭疽等),须由有确认权限的单位进行审核确认,然后将信息立即反馈给县级CDC和责任报告单位,由责任报告单位通过网络进行订正。 3.对于常见的乙类、丙类传染病,由县级CDC审核确认,审核确认后的卡片由责任报告单位通过网络进行确认或订正,参与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统计汇总。 (三)订正 疫情管理人员收到订正报告卡时,应当日对数据库中的原报告卡进行修改、订正。 县级疾病控制机构疫情管理人员对调查或审核中发现传染病报告卡上信息有误的要当日订正,经调查排除法定传染病的病例,要及时删除该卡片。 实行专病报告管理的传染病,应由相应专病管理部门进行及时订正。 (四)补报 责任报告单位的疫情管理人员对在传染病漏报检查中发现的未报告病例,督促接诊医生补填传染病报告卡,并及时录入。 对暴发调查中发现的传染病病人,要及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按要求实行网络直报。 (五)查重 县(市、区)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疫情管理人员应按日、周、月、年定期对辖区内报告的传染病报告的卡片进行查重。 应根据需要选择病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现在地址国标码、疾病名称等变量的组合信息来查重。对重卡进行删除时一般应保留最早的一张卡片,其余的重卡一律删除;对于有特殊要求的疾病按照有关要求查重和删除。 (六)数据备份与系统安全维护 1、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对所管理的《传染病报告卡》(纸质卡片)保存3年。 2、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可按周、月、季、年)对辖区内的个案数据和疫情分析报表(至少包括分地区报表、分年龄报表、分职业报表、疫情分析报表、高发地区分析表)进行备份,并交专人和档案室保管。 3、各级疾病控制机构负责网络直报系统的管理、使用及按权限的维护,制定相应的制度,加强对信息报告系统的管理,要对报告信息系统设置不同的权限,分级管理,分级负责,信息报告人未经许可,不得随意转让或泄露信息报告系统操作帐号和密码。 5、备份数据必须做到:有专人保管;有详细的登记,清晰的标签和完整的包装;经确认批准,须异地存放,永久保存;注意保密,不得更改与外借。 6、各级疾病控制机构负责网络管理、使用及按权限的维护,制定相应的制度,加强对信息报告系统的管理,要对报告信息系统设置不同的权限,分级管理,分级负责,信息报告人未经许可,不得随意转让或泄露信息报告系统操作帐号和密码,对上报数据进行双重备份,并交专人和档案室保管。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流程图 进程报告 初次报告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来源: 1.网络直报进程报告,内容包括:①基本信息;②详细信息;③附件信息。 2.用传真逐级报告流行病学调查报告,个案调查表、检验检测报告等进程中的文字材料。 立即向有关科室通报情况,由CDC领导委派相关科室的专业人员进行调查核实,确定是否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立即向办公室(或应急办公室)和CDC领导报告 现场专家会同有关专业人员赴现场调查处理。必要时上级派专家协助现场调查处理。 1.网络直报,初次报告内容包括:①基本信息; ②详细信息;③附件信息。 2.用电话逐级向上级CDC和同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3.用传真向上级CDC报告现有文字材料。 ①医疗机构常规疫情报告系统; ②监测点疫情报告系统; ③专病疫情报告系统; 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系统; ⑤自然灾害疫情报告系统; 是 ⑥其他信息来源:领导批示、群众举报、新闻媒体、国际国内通报信息。 否 建立处置档案: 档案内容包括:初次报告、进程报告、结案报告、流行病学调查报告,个案调查表、检验检测报告、结案报告和处置总结。由办公室或应急办公室保存。 1.网络直报结案报告,内容包括:①基本信息;②详细信息;③附件信息。 2.用传真逐级报告流行病学调查报告,个案调查表、检验检测报告和结案报告等进程中的文字材料。 否 解除 是否谎报 是 1.将有关材料下载、打印、存档备查; 2.在工作记录中记录处理过程; 3.必要时向有关部门说明情况。 结案报告 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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