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修订日期: SDS 编号:
产品名称:丙酮 版本:
第一部分 化学品及企业标识
化学品中文名:丙酮
化学品英文名:acetone
企业名称:
企业地址:
邮 编: 传 真:
联系电话:
企业应急电话:
国家化学事故应急咨询专线:
产品推荐及限制用途:是基本的有机原料和低沸点溶剂。
第二部分 危险性概述
紧急情况概述:急性中毒主要表现为对中枢神经系统的麻醉作用,出现乏力、恶心、头痛、头晕、易激动。重者发生呕吐、气急、痉挛,甚至昏迷。对眼、鼻、喉有刺激性。其蒸气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极易燃烧爆炸。与氧化剂能发生强烈反应。其蒸气比空气重,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遇火源会着火回燃。若遇高热,容器内压增大,有开裂和爆炸的危险。
GHS危险性类别:根据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系列标准(GB 30000.2-2013~GB30000.29-2013)(参阅第十五部分),该产品属于: 易燃液体-2,特异性靶器官系统毒性一次接触-3,严重眼睛损伤/眼睛刺激性-2,
标签要素:
象形图:
警 示 词:危险
危险信息:高度易燃液体和蒸气; 引起皮肤刺激; 吞咽有害; 对水生生物有害; 可能对水生生物产生长期持续的有害影响; 吞咽并进入呼吸道可能有害
防范说明:
预防措施:远离热源、火花、明火、热表面,工作场所禁止吸烟。
事故响应:消防人员须佩戴防毒面具、穿全身消防服,在上风向灭火。尽可能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喷水保持火场容器冷却,直至灭火结束。处在火场中的容器若已变色或从安全泄压装置中产生声音,必须马上撤离。用抗溶性泡沫、二氧化碳、干粉、砂土。用水灭火无效。
安全储存: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库温不宜超过26℃。保持容器密封。
废弃处置:用焚烧法处置。
物理化学危险:其蒸气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极易燃烧爆炸。与氧化剂能发生强烈反应。其蒸气比空气重,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遇火源会着火回燃。若遇高热,容器内压增大,有开裂和爆炸的危险。
健康危害:急性中毒主要表现为对中枢神经系统的麻醉作用,出现乏力、恶心、头痛、头晕、易激动。重者发生呕吐、气急、痉挛,甚至昏迷。对眼、鼻、喉有刺激性。口服后,先有口唇、咽喉有烧灼感,后出现口干、呕吐、昏迷、酸中毒和酮症。慢性影响:长期接触该品出现眩晕、灼烧感、咽炎、支气管炎、乏力、易激动等。皮肤长期反复接触可致皮炎。
环境危害:对水体、土壤和大气可造成污染。
第三分 成分/组成信息
纯品 混合物
危险组分
浓度或浓度范围
CAS No.
丙酮
67-64-1
第四部分 急救措施
急救:
- 皮肤接触: 脱去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冲洗皮肤。
- 眼睛接触: 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就医。
- 吸 入: 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 食 入: 饮足量温水,催吐。就医。
第五部分 消防措施
特别危险性: 其蒸气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极易燃烧爆炸。与氧化剂能发生强烈反应。其蒸气比空气重,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遇火源会着火回燃。若遇高热,容器内压增大,有开裂和爆炸的危险。
灭火方法和灭火剂: 尽可能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喷水保持火场容器冷却,直至灭火结束。处在火场中的容器若已变色或从安全泄压装置中产生声音,必须马上撤离。
灭火剂:抗溶性泡沫、二氧化碳、干粉、砂土。用水灭火无效。
灭火注意事项及措施:消防人员必须佩戴空气呼吸器、穿全身防火防毒服,在上风向灭火。喷水冷却容器,可能的话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处在火场中的容器若已变色或从安全泄压装置中产生声音,必须马上撤离。
第六部分 泄漏应急处理
作业人员防护措施、防护装备和应急处置程序:消除所有点火源。根据液体流动和蒸气扩散的影响区域划定警戒区,无关人员从侧风、上风向撤离至安全区。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正压自给式呼吸器,穿防毒、防静电服。作业时使用的所有设备应接地。禁止接触或跨越泄漏物。尽可能切断泄漏源。
环境保护措施:防止泄漏物进入水体、下水道、地下室或密闭性空间。
泄漏化学品的收容、清除方法及所使用的处置材料:
小量泄漏:用砂土或其它不燃材料吸收。使用洁净的无火花工具收集吸收材料。
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用飞尘或石灰粉吸收大量液体。用泡沫覆盖,减少蒸发。喷水雾能减少蒸发,但不能降低泄漏物在受限制空间内的易燃性。用防爆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
第七部分 操作处置与储存
操作注意事项:密闭操作,加强通风。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人员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穿防毒物渗透工作服,戴橡胶耐油手套。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防止蒸气泄漏到工作场所空气中。避免与氧化剂接触。灌装时应控制流速,且有接地装置,防止静电积聚。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倒空的容器可能残留有害物。
储存注意事项: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库温不宜超过37℃,保持容器密封。应与氧化剂分开存放,切忌混储。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施。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和合适的收容材料。
第八部分 接触控制/个体防护
接触限值:
MAC(mg/m3): 200
PC-TWA(mg/m3): 50[皮]
PC-STEL(mg/m3): 100[皮]
TLV-C(mg/m3): 无资料
TLV-TWA(mg/m3): 50ppm
TLV-STEL(mg/m3): 无资料
生物限值:无资料。
监测方法:溶剂解吸-气相色谱法;热解吸-气相色谱法;直接进样-气相色谱法;无泵型采样--气相色谱法。
工程控制:严加密闭,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风和全面通风。工作场所应设置安全淋浴、眼冲洗设备。
呼吸系统防护:空气中浓度超标时,佩戴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紧急事态抢救或撤离时,应该佩戴空气呼吸器。
眼睛防护: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皮肤和身体防护:穿防毒物渗透工作服。
手 防 护:戴橡胶耐油手套。
其他防护:工作现场禁止吸烟、进食和饮水。工作完毕,淋浴更衣。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
第九部分 理化特性
外观与性状:无色透明液体,有类似苯的芳香气味。
pH值(指明浓度): 无资料
熔点(℃): -94.6
沸点(℃): 56.5
相对密度(水=1): 0.80
相对蒸气密度(空气=1): 2.0
饱和蒸气压(kPa): 53.32(39.5℃)
燃烧热(kJ/mol): 1788.7
临界温度(℃): 235.5
临界压力(MPa): 4.72
辛醇/水分配系数: -0.24
闪点(℃): -20
引燃温度(℃): 465
爆炸下限[%(V/V)]: 2.5
爆炸上限[%(V/V)]: 13.0
易燃性:易燃。
溶解性:与水混溶,可混溶于乙醇、乙醚、氯仿、油类、烃类等多数有机溶剂。
第十部分 稳定性和反应性
稳定性:稳定
禁配物:强氧化剂、强还原剂、碱。
避免接触的条件:无资料
危险反应:无资料
分解产物:无资料
第十一部分 毒理学资料
急性毒性:属低毒类。动物急性中毒表现对中枢神经系统的麻醉作用。同时可致肝脏和肾脏损害,对造血系统损伤不明显。
LD50:
大鼠经口LD50(mg/kg): 5800
兔经皮LD50(mg/kg): 20000
LC50:
大鼠吸入LC50(mg/m3):
小鼠吸入LC50(mg/m3):
皮肤刺激或腐蚀:家兔经皮开放性刺激试验: 395mg,轻度刺激。
眼睛刺激或腐蚀:家兔经眼:3950μg ,重度刺激。
呼吸或皮肤过敏:无资料。
生殖细胞突变性:无资料。
致癌性:无资料。
生殖毒性:无资料。
特异性靶器官系统毒性——一次性接触:无资料。
特异性靶器官系统毒性——反复接触:无资料。
吸入危害:无资料
第十二部分 生态学资料
生态毒性:LC50 :无资料。
持久性和降解性:无资料。
生物富集或生物积累性:无资料。
土壤中的迁移性:无资料。
其他有害作用:该物质对环境有危害,对空气、水环境及水源可造成污染,对鱼类和哺乳动物应给予特别注意。
第十三部分 废弃处置
废弃处置方法:
-产品:用焚烧法处置。
-不洁的包装:把倒空的容器归还厂商或按照国家和地方法规处置。
废弃注意事项:处置前应参阅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
第十四部分 运输信息
联合国危险货物编号(UN号):1090
联合国运输名称:丙酮
联合国危险性分类: 3;次要危险性:
包装类别:Ⅱ
包装标志:易燃液体;
包装方法:小开口钢桶;安瓿瓶外普通木箱;螺纹口玻璃瓶、铁盖压口玻璃瓶、塑料瓶或金属桶(罐)外普通木箱。
海洋污染物(是/否):否。
运输注意事项:运输时运输车辆应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夏季最好早晚运输。运输时所用的槽(罐)车应有接地链,槽内可设孔隔板以减少震荡产生静电。严禁与氧化剂、还原剂、碱类、食用化学品等混装混运。运输途中应防曝晒、雨淋,防高温。中途停留时应远离火种、热源、高温区。装运该物品的车辆排气管必须配备阻火装置,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装卸。公路运输时要按规定路线行驶,勿在居民区和人口稠密区停留。铁路运输时要禁止溜放。严禁用木船、水泥船散装运输。
第十五部分 法规信息
法规信息:下列法律法规和标准,对化学品的安全使用、储存、运输、装卸、分类和标志等方面均作了相应的规定:
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系列标准(GB 30000.2-2013~GB30000.29-2013)。
《危险化学品名录》:列入,将该物质划为第3.1 类易燃液体。
《剧毒化学品名录》:未列入。
《危险货物品名表》(GB 12268-2012):列入,将该物质划为第3类易燃液体。
第十六部分 其他信息
最新修订版日期:
修改说明:本SDS按照《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内容和项目顺序》(GB/T16483-2008)标准编制;由于目前国家尚未颁布化学品GHS分类目录,本SDS中化学品的GHS分类是企业根据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系列标准(GB 30000.2-2013~GB30000.29-2013)自行进行的分类,待国家化学品GHS分类目录颁布后再进行相应调整。
缩略语说明:
MAC:指工作地点、在一个工作日内、任何时间有毒化学物质均不应超过的浓度。
PC-TWA:指以时间为权数规定的8h工作日、40h工作周的平均容许接触浓度。
PC-STEL:指在遵守PC-TWA前提允许短时间(15min)接触的浓度。
TLV-C:瞬时亦不得超过的限值。是专门对某些物质如刺激性气体或以急性作用为主的物质规定的。
TLV-TWA:是指每日工作8小时或每周工作40小时的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在此浓度下终身工作时间反复接触对几乎全部工人都不致产生不良效应。
TLV-STEL:是在保证遵守TLV-TWA的情况下,容许工人连续接触15min的最大浓度。此浓度在每个工作日中不得超过4次,且两次接触间隔至少60min。它是TLV-TWA的一个补充。
IARC:是指国际癌症研究所
RTECS:是指美国国家职业安全和健康研究所的化学物质毒性数据库
HSDB:是指美国国家医学图书馆的危险物质数据库
ACGIH:是指美国政府工业卫生学家会议
丙酮
易燃液体。具刺激性、对人体有害
【预防措施】
·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
·避免接触眼睛、皮肤,操作后彻底清洗。
·避免吸入气体。仅在室外或通风良好处操作。
·戴防护手套/穿防护服/戴防护眼镜/防护面罩。
·禁止排入环境。
【事故响应】
·尽可能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喷水保持火场容器冷却,直至灭火结束。
·灭火剂:抗溶性泡沫、二氧化碳、干粉、砂土。用水灭火无效。
·如果皮肤接触,立即脱去所有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皮肤。污染的衣服需洗净后方可重新使用。
·眼睛接触,立即翻开上下眼睑,用流动清水彻底冲洗。立即就医,不得延迟。
·如果吸入,脱离污染区,静卧,保持利于呼吸的体位。
·呼叫中毒控制中心或就医。
·收集泄露物。
【安全储存】
·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
·远离火种、热源,防止阳光直射。
·保持容器密封。
·应与氧化剂、还原剂、碱类隔离储运。
·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施。
·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
·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和合适的收容器具。
【废弃处理】
·本品或其容器依当地法规处置。
请参阅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供应商: 电话:
地 址: 邮编:
国家化学事故应急咨询专线: 0532-83889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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