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论坛制度.doc

上传人:精**** 文档编号:3143114 上传时间:2024-06-19 格式:DOC 页数:4 大小:124.50KB 下载积分:5 金币
下载 相关 举报
论坛制度.doc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论坛制度.doc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第一部分:凌云志论坛栏目明确制度 一、为规范凌云志论坛的管理,依据信息产业部相关政策和规定,制定“论坛栏目明确制度”。 二、论坛分七个版区,分别为:“平面设计交流区”、“网店交流区”、“软件下载区” 、“股票交流” 、”QQ交流区” 、”论坛站务处理区”和“休闲区”。   三、关于“平面设计交流区”  有关平面设计交流、教程学习、会员作品的展示和素材的共享及其相关信息 小类有:“教程天地”、“素材插件”、“会员交流”、“作品展示”。 四、关于“网店交流”  为会员提供网店经验交流和网店素材互助的场所。 小类有:“网店交流”、“网店资源共享”。 五、关于“软件下载区”  为会员提供常用学习软件的下载信息。   六、关于“股票交流区”  提供股票的交流环境和股票资料的共享  小类有“谈股论金”、“指标公式共享”、“资料书籍” 六、关于“休闲区”  目前有灌水乐园、天生我才、文学天地、魅力音画、电脑知识、游戏交流为大家提供文化休闲的场所。  七、关于“QQ交流区”  本站为QQ爱好都提供的交流园地。  目前有QQ软件相关交流、QQ空间装扮交流、QQ相关资源共享。 八、关于“论坛站务区”  本区为论坛相关事务的公告区和论坛规发布区  小类有“新人报道”、“意见建议”、”申请审核“、“论坛管理办公室”  九、论坛谢绝非本行业广告、议政、色情等与论坛专业性无关的话题,一旦发现一律删除,并按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注销帐号直至封锁IP的处分。对发布有违我国法律和非法淫秽的文章、图片的,在采取删帖、注销作者帐号、封锁其IP等措施后,还将作者信息向有关部门汇报。 十、用户须根据不同的主题将文章发至相关的的栏目。所有与栏目不符的文章将被转移至适合的栏目。  第二部分:凌云志论坛版主管理制度 1、版主应了解并严格遵守:  《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3号令《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2、版主所发帖子内容及所管理版面的帖子不得直接或间接隐含变相的如下内容: 淫秽的,反动的,迷惑他人进行迷信鼓吹和歪理邪说宣传的; 触及国家机密、危害国家利益、安全及形象的; 违反任何国家关于互联网信息管理的;       3. 版主应每日登陆论坛,进行有关日常管理工作。  1.版主应及时解答网友的咨询,解答网友问题时间不可迟于24小时。  2.对版面中符合相关标准的帖子要进行推荐、设为精华、置顶操作。每版每两日至少产生精华贴1篇、热门贴1篇。  3.版主对不符合本版主题的贴子(包括行业有关广告贴),要及时进行转版、删除操作,必要时可短信通知发贴人。  4.版主对违反有关法律规定的、未经许可广告贴,要及时屏蔽、删除操作,必要时报总管理员停止所发帖人帐号(包括版主)。出现违反法律规定、行业无关广告贴,版主必须于24小时内删除。  4. 版主应熟悉论坛所负责版块主题、有义务提高和保持所负责版块的人气。 5.版块贴量要求  行业论坛区:版块每日新主题帖不少于3 篇,所有新帖不少于10篇(含主题帖及回复帖)。并注意避免非正常灌水,保证本版不出现连续3篇作者相同的贴子。  生活娱乐区:版块每日新主题帖不少于10篇,所有新帖不少于50篇(含主题帖及回复帖)。并注意避免非正常灌水,保证本版不出现连续5篇作者相同的贴子。 6.版主有义务熟悉并归纳、把握本版言论主题。  7.版主可以邀请友人参与、以有关形式进行推广等手段提高本版人气。 8. 版主每月精华帖不少于2篇(由管理员评定)。  9、版主由于非主观原因无法登陆管理论坛,本人应向总管理员提出请假,请假方式不限。在版主假期中,版面由副版主(或代理版主)负责管理。      4、超级版主及管理员一切活动由网站管理人员负责监督。 1、鼓励各版主在其它版面发帖及活动。  2、鼓励工作管理出色的版主。对凌云志论坛各阶段评比中表现优秀的版块,版主将获得凌云志论坛授予奖励。      5、版主(总管理员、总版主除外)的言论仅代表其个人观点,与凌云志论坛及凌云志论坛管理团队无关。      6、对于违反以上规定的版主,由总管理员代表凌云志论坛执行相应的处罚。  第三部分:凌云志论坛用户上网登记制度  1、  欢迎您加入【凌云志论坛】参加交流和讨论,【凌云志论坛】为公共论坛,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十)进行商业广告行为的。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论坛对网友所发帖子有使用权、删除权和修改权。  四:任何论坛会员发表的文章或图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论坛立场无关,作者文责自负。  五:论坛会员因为违反本论坛规定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责任自负,本论坛不承担任何责任。  2、  注册ID管理规则 请勿使用以下注册名:  党和国家领导人或其他名人的真实姓名、字、号、艺名、笔名; 国家机构或其他机构的名称;  不文明、不健康之名字;易产生歧义、引起他人误解之名字; 图形、符号名字。  一旦发现,论坛任何管理人员均有权利警告,情节严重者本论坛管理人有权直接删除ID、封锁此ID及封锁IP段!  第四部分:凌云志论坛安全规则张贴制度  在发表留言之前,请仔细阅读本管理条例。参与本站的一切活动,均视同已知悉并接受了本条例所规定的 所有条款。 一、遵守:  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二、关于用户信息帐号    1.不得使用党和国家领导人或其他知名人士的真实姓名、字号、艺名、笔名作为用户名和昵称;    2.不得使用国家机构或其他机构的名称作为用户名和昵称;   3.不得使用和其他网友之名相近、相仿的用户名和昵称;    4.不得使用不文明、不健康,或带攻击性、侮辱性的用户名和昵称;   5.请勿使用易产生歧义、引起他人误解的用户名和昵称;   6.不得使用各种奇形怪状的符号作为用户名和昵称;    7.对于违反规定或产生不良后果的用户名和昵称,本站有权删除而不必事先通知。 三、关于发贴内容    1.遵守相关法规,严禁发表含有下列内容之一的信息:   (1) 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2) 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3) 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包含种族、肤色、性别、性取向、宗教、民族、地域、残疾、社会经济状况等歧视内容的;   (5) 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 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包含影响网友正常浏览的内容或格式。;    (8) 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 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进行商业广告行为的。      2.请注意使用文明用语,不得张贴对任何人进行人身攻击、谩骂、诋毁的言论。    3.不得张贴未经公开报道、未经证实的消息。证实的权力仅限于国家的相关机构和官方媒体。个人的经历不能作为消息真实的理由。    4.不得张贴与本网站主题无关的消息、言论和图片。    5.不得在帖子中(标题和内容)加入各种奇形怪状的符号。    6.对于违反以上规定的内容,在不需要通知和解释的情况下,管理员以及有权予以删 除,并对情节  严重者予以封帐号处理  第五部分:凌云志论坛安全保障制度   为规范对凌云志论坛的管理,依据信息产业部“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制定本“安全保障制度”。  一、对论坛采取技术手段过滤为主,人工过滤为辅。谢绝与整个论坛主题无关的话题,违反者将按情节给予警告或注销帐号直至封锁的处分,若发现有明显的违法信息内容,将立即删除,保存有关记录,并向管理局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所有无关的文章都将被删除。 二、本论坛采用国内最优秀的Discuz!论坛系统。系统提供强大的自动过滤技术支持。同时论坛版主每小时人工浏览最新发布的帖子内容,删除与论坛主题和宗旨不符的内容,并根据《凌云志论坛用户上网登记制度》和《凌云志论坛规则张贴制度》对违反规定的会员采取对应的惩罚措施。  三论坛主机采用泰州市原始人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机房的虚拟主机服务提供商,由泰州市原始人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提供安全可靠的防火墙和主机软硬件安全服务。  四、论坛版主和管理员的主机设置安全可靠的正版防火墙,安装正版防病毒软件,定期进行安全风险分析与系统漏洞测试,时时对软硬件进行升级,确保系统安全、可靠、稳定地运行。 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在网上传送密件,不泄漏用户个人资料。  六BBS信息内容记录备份保存不少于60日,在国家有关机关依法查询时予以提供。  七、网站管理员和论坛版主的联系方式公开,保证至少有一种方式可以马上取得联系。保证通信主管部门可以随时与信息安全负责人沟通联系。负责人变更时,提前一周书面报通信管理局同意。  八、不在网上制作、复制、发布、传播《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禁止的九类有害信息。发现有害信息,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处理,并报告通信管理局。 九、及时跟踪和了解其他论坛的最新安全保障手段,及时学习借鉴。 十、论坛会员可以越过版主和管理员直接向以下主管部门报告。     凌云志学习网报信箱:llyxhm@   山西省通信管理局: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精品word文档 值得下载 值得拥有---------------------------------------------- ----------------------------------------------------------------------------------------------------------------------------------------------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当前位置:首页 > 包罗万象 > 大杂烩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