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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3521-2007石油化工仪表工程施工技术规程.doc

上传人:caop****ing 文档编号:31416 上传时间:2020-11-23 格式:DOC 页数:83 大小:2.48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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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ICS 91.200P 72备案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化工行业标准 SH/T 35212007代替SH 35211999石油化工仪表工程施工技术规程Technical code of construction of instrumentation engineering for petrochemical industry2007-01-25 发布 2007-07-01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 布 SH/T 35212007目 次前言1 范围12 规范性引用文件13 总则14 施工准备24.1 施工技术准备24.2 施工现场准备34.3 仪表设备及材料的检验和保管45 取

2、源部件的安装45.1 一般规定45.2 温度取源部件45.3 压力取源部件55.4 流量取源部件55.5 物位取源部件75.6 分析取源部件76 仪表的校验与调整76.1 一般规定76.2 温度检测仪表86.3 压力检测仪表86.4 流量检测仪表96.5 物位检测仪表96.6 气动仪表116.7 电动仪表136.8 执行器156.9 机械量检测监视仪表176.10 在线分析仪表196.11 可编程调节器及智能控制仪表236.12 智能变送器237 仪表设备安装247.1 一般规定247.2 仪表盘、柜、箱和操作台安装257.3 就地仪表盘、箱安装267.4 温度仪表安装267.5 压力仪表安装

3、267.6 流量仪表安装267.7 物位仪表安装287.8 在线分析及气体检测仪表安装297.9 机械量监测仪表安装297.10 执行器安装307.11 现场总线仪表安装308 综合控制系统的安装与调试308.1 一般规定308.2 安装318.3 PLC和SIS系统调试328.4 分散控制系统(DCS)调试339 仪表线路的安装379.1 一般规定379.2 支架的制作与安装379.3 电缆槽的制作与安装389.4 保护管的安装399.5 电缆敷设419.6 光缆敷设429.7 补偿导线(电缆)敷设429.8 防爆459.9 接地459.10 仪表线路的配线4710 测量管道的安装4710.

4、1 一般规定4710.2 测量管道安装4810.3 有毒、可燃介质测量管道安装4910.4 分析取样管道安装4910.5 隔离与吹洗管道安装5010.6 测量管道试验5011 仪表气源管道和信号管道的安装5011.1 气源管道5011.2 气动信号管道5111.3 气动管道的压力试验与吹扫5112 仪表伴热系统的安装5212.1 蒸汽、热水伴热5212.2 电伴热5313 仪表系统试验5313.1 一般规定5313.2 检测与调节系统试验5313.3 报警系统试验5413.4 联锁保护系统和程序控制系统试验5514 工程交工验收55附录A(资料性附录)仪表和其他专业的分工界限56附录B(资料性

5、附录)缩略词对照表63附录C(规范性附录)节流装置所要求的最小直管段长度66附录D(资料性附录)仪表校验常用仪器68附录E(规范性附录)仪表工程隔热70用词说明72附:条文说明73SH/T 35212007前 言本规程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下达 2004 年行业标准项目补充计划的通知”(发改办工业20041951号),由中国石化集团第十建设公司对原行业标准SH35211999石油化工仪表工程施工技术规程进行修订而成。本规程共分14章和5个附录,附录A、附录B、附录D为资料性附录,附录C、附录E为规范性附录。本规程与原SH35211999石油化工仪表工程施工技术规程(上一版本)相比,主要

6、变化如下:增加了范围和规范性引用文件;增加了取源部件的安装;增加了现场总线仪表安装;增加了光缆敷设;取消原附录A、B;增加了附录A仪表和其他专业的分工界限和附录C节流装置所要求的最小直管段长度;修改和补充了原附录D仪表常用校验仪器和附录B缩略词对照表中的内容。本规程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程由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施工技术淄博站管理,由中国石化集团第十建设公司负责解释。本规程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提供给管理单位和主编单位,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管理单位: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施工技术淄博站通讯地址:山东省淄博市132信箱邮政编码:25543

7、8 电 话:0533-6295840 传 真:0533-7501126主编单位:中国石化集团第十建设公司通讯地址:山东省淄博市132信箱邮政编码:255438主要起草人:王 笑 张媛媛 邱献文 本规程1991年发布,1999年第1次修订,本次为第2次修订。 石油化工仪表工程施工技术规程1 范围本规程规定了石油化工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的技术要求。本规程适用于石油化工新建、扩建工程的自动化仪表工程的施工。改建工程可参照执行。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程的引用而成为本规程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改版均不适用于本规程,然而,鼓励根据本规程

8、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程。GB18871 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500932002 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5 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6 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303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T255 石油产品馏程测定法SH3501 石油化工有毒、可燃介质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SH3503 石油化工工程建设交工技术文件SH3505 石油化工施工安全技术规程SH3518 阀门检验与管理

9、规程3 总则3.1 仪表工程的施工,应按设计文件及仪表产品技术文件的要求进行,修改设计应有原设计单位的文件确认。3.2 在仪表工程施工中,设计文件未作出规定的部分,应执行本规程。与管道和设备专业的分工参见附录A的规定。3.3 仪表工程施工的安全技术和劳动保护应执行SH3505和GB18871的规定。3.4 仪表工程中的焊接作业,应符合GB50236中的规定。 3.5 仪表工程中的脱脂作业,应执行GB500932002的规定。 3.6 仪表工程的开工应具备以下条件: a) 工艺管道及仪表流程图(P&ID)、仪表工程设计文件及主要仪表使用说明书应齐全;b) 仪表工程设计文件的会审及设计交底均已完成

10、;c) 主要施工方案业经批准;d) 已完成技术交底和必要的技术培训等技术准备工作;e) 主要仪表已到货,安装材料能保证施工的连续进行;f) 完成现场必要的临时施工设施;g) 土建工程、工艺设备和钢结构的安装已基本结束,控制室内装饰完毕,具备交付安装条件;h) 施工机具、设备、仪器(表)齐备;i) 具备完善的质量管理组织。3.7 仪表工程主要施工程序见图1。 施工准备控制室盘柜基础制作安装型钢除锈、防腐取源部件安装管道组成件出库检验除锈、防腐控制室交接支架制作安装仪表单体调校和试验支架预制安装仪表盘、柜、箱出库检验电缆槽安装保护(温)箱安装控制室盘、柜、箱安装接线箱(盒)安装现场仪表安装控制室仪

11、表安装电缆保护管安装测量管安装气源管安装盘、柜间电缆敷设电缆敷设伴热管安装信号管安装 吹扫、试压、气密导通、绝缘试验综合控制系统试验 二次防腐隔热保温回路试验和系统试验试运行交工验收图1 仪表工程主要施工程序3.8 仪表工程常用缩写词对照表见附录B。4 施工准备4.1 施工技术准备4.1.1 施工单位编制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包含下列仪表工程的内容:a) 工程特点;b) 主要实物工程量一览表;c) 施工组织机构、施工部署及施工总体进度网络计划;d) 人员需求计划;e) 主要施工机具、标准仪器需用计划;f) 主要施工方案、措施、施工程序及主要技术培训项目;g) 应执行的标准规范和质量程序文件清

12、单;h) 应编制的主要专项施工方案及施工技术措施清单;i) 质量计划;j) HSE计划;k) 主要材料需用计划。4.1.2 施工单位技术部门及有关部门应参加由建设单位、监理或工程总承包单位组织的设计交底。4.1.3 施工单位技术人员在熟悉工程设计文件后,应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组织图纸会审。图纸会审应包括下列内容:a) 检查设计文件的完整性和设计深度;b) 确认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中应执行的标准规范;c) 核查工艺管道及仪表流程图(P&ID) 、设备一览表、系统图、回路图、平面布置图、安装图等图中相应仪表位号、型号、规格、材质、位置的一致性;d) 核查系统图与仪表电缆表、接线图、接线箱图的一致性;

13、e) 核查仪表紧急停车、安全联锁等有关图纸的完整性和准确性;f) 核查仪表专业与其他专业的分工界限在设计文件中的一致性和准确性;g) 核查仪表设备和取源部件在工艺设备、管道图中相应位号的规格、材质、数量及位置的符合性;h) 核查仪表专业提出的盘柜基础、预埋件、预留孔等条件在土建设计图中的相应位置、尺寸及数量的符合性;i) 检查设计漏项;j) 核查仪表设备、仪表管道、仪表电缆槽架的安装位置与有关专业设施在空间布置上的合理性;k) 核查高温工艺管道、设备与仪表设备之间空间距离的合理性;l) 核查仪表的供电、接地、防爆、安全联锁在电气设计图上的一致性和准确性;m) 确认PLC、DCS、ESD系统对安

14、装、调试的特殊要求及条件。4.1.4 施工图会审后,施工技术负责人应将存在问题整理成文件报送建设单位、监理或工程总承包单位,并存档备查。4.1.5 设计技术交底和施工图会审后,应编制施工方案,其主要内容如下:a) 工程概况、施工内容及特点;b) 应执行的施工验收标准规范和质量管理程序文件;c) 施工程序、方法、技术措施及质量标准;d) 质量管理措施;e) 工作危险性分析(JHA)或危险源辨识(LEC)及相应的安全措施;f) 劳动力组织、进度计划、施工设施及措施用料。4.1.6 仪表施工前,应对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4.2 施工现场准备4.2.1 仪表工程施工应有下列临时设施和场地:a) 仪表库

15、房和仪表调校室;b) 加工预制场;c) 材料库及露天材料堆置场;d) 工具房及其他设施。4.2.2 临时设施和场地应道路畅通、运输方便,水、电、气及通讯等设施应配套。4.3 仪表设备及材料的检验和保管4.3.1 仪表设备及材料到达现场后,应进行检验或验证。开箱检验应在制造厂代表在场的情况下会同监理、建设单位代表共同进行,检验后应签署检验记录。4.3.2 对仪表设备及材料的开箱检查和外观检查应符合下列要求:a) 包装及密封良好;b) 型号、规格、材质和数量与装箱单及设计文件的要求一致,且无残损和短缺;c) 铭牌标志、附件、备件齐全;d) 产品的技术文件和质量证明文件齐全;e) 做好检查记录。4.

16、3.3 仪表盘、柜、箱的开箱检查还应符合下列要求:a) 表面平整,内、外表面漆层完好;b) 外形尺寸和安装尺寸应与设计文件相符合;c) 盘、柜、箱内的所有仪表、电源设备及其所有部件的型号、规格均应与设计文件相符合。4.3.4 仪表设备安装前应进行性能试验,具体要求应按本规程第6章的规定执行。4.3.5 仪表管道组成件检验应按下列规定执行:a) 有毒、可燃介质的管道组成件执行SH3501的规定;b) 其他管道组成件执行GB50235的规定。4.3.6 仪表设备及材料验收后,应按其要求的保管条件分区、分类保管,其标识应明显清晰。材质为不锈钢和有色金属的材料,不得与碳素钢接触。4.3.7 工程施工过

17、程中,应对已安装的仪表设备及材料进行成品保护。5 取源部件的安装5.1 一般规定5.1.1 取源部件的结构尺寸、材质和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且应有质量证明文件。5.1.2 取源部件安装所用的材料,应不低于所在工艺设备或管道的等级。5.1.3 取源部件应安装在便于维护和检修的地方,否则,应有便于维修的设施。5.1.4 设备上的取源部件应在设备制造的同时安装,管道上的取源部件应在工艺管道预制、安装的同时安装。5.1.5 取源部件的焊接及热处理工作,应与工艺设备或管道的焊接及热处理同步进行。5.1.6 取源部件在高压管道、合金钢管道、有色金属工艺管道和设备上开孔时,宜采用机械加工的方法。5.1

18、.7 当采用氧乙炔焰方法开孔时,孔口应打磨除去氧化层,孔内壁应光滑、无毛刺。5.1.8 在砌体和混凝土浇注体上安装的取源部件应在砌筑或浇注的同时埋入,当无法做到时,应预留安装孔。5.1.9 安装取源部件时,不宜在焊缝及其边缘上开孔及焊接。5.1.10 不应在工艺管道的检查管段上开孔和安装取源部件。5.1.11 取源阀门与工艺设备或管道的连接不宜采用卡套式接头。5.1.12 取源部件安装完毕后,应及时封闭管口,防止杂物进入。5.1.13 取源部件安装完毕后,应随同工艺设备和管道进行压力试验。5.2 温度取源部件5.2.1 温度取源部件的安装位置应选在介质温度变化灵敏、具有代表性和便于观察的地方,

19、不宜选在阀门等阻力部件的附近和介质流束呈死角处以及振动较大的地方。5.2.2 热电偶取源部件的安装位置应远离强磁场。5.2.3 温度取源部件在工艺管道上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a) 与工艺管道垂直安装时,取源部件轴线应与工艺管道轴线垂直相交;b) 在工艺管道的拐弯处安装时,宜逆着介质流向,取源部件轴线应与工艺管道轴线相重合;c) 与工艺管道倾斜安装时,宜逆着介质流向,取源部件轴线应与工艺管道轴线相交。5.2.4 取源部件安装在扩大管上时,扩大管管径不应小于100mm。5.3 压力取源部件5.3.1 压力取源部件的安装位置应选在被测介质流束稳定的地方。5.3.2 压力取源部件与温度取源部件在同一管

20、段上时,应安装在温度取源部件的上游侧。5.3.3 压力取源部件的端部不应超出工艺设备或管道的内壁,取压孔与取源部件均应无毛刺。5.3.4 当检测带有灰尘、固体颗粒或沉淀物等混浊介质的压力时,在垂直和有坡度的设备和管道上,取源部件应倾斜向上安装;在水平的管道上宜顺流束成锐角安装。5.3.5 压力取源部件在水平和有坡度的工艺管道上安装时,取压点的方位应符合下列规定: a) 测量气体压力时,在工艺管道的上半部,见图2 a);b) 测量液体压力时,在工艺管道的下半部与工艺管道的水平中心线成045夹角的范围内,见图2 b);c) 测量蒸汽压力时,在工艺管道的上半部以及下半部与工艺管道水平中心线成045夹

21、角的范围内,见图2 c)。a) 气体 b) 液体 c) 蒸汽图2 压力测量取压口的方位 5.3.6 在砌筑体上安装取压部件时,取压管周围应用耐火纤维填塞严密。并用耐火泥浆封堵。5.4 流量取源部件5.4.1 安装前应对流量节流件的外观及节流孔直径进行检查和测量,并做好记录,其质量应符合设计文件和产品标准的有关规定。5.4.2 取源部件上、下游直管段最小长度要求见附录C的规定。5.4.3 在规定的最小直管段范围内,其内表面应清洁、无凹坑和突出物,且不得设置其他取源部件或检测元件。5.4.4 夹紧节流件用的法兰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a) 对焊法兰与工艺管道焊接后,管与法兰内壁应平齐;内管口应与法兰

22、内壁平齐;b) 法兰面应与工艺管道轴线相垂直,垂直度允许偏差为1;c) 法兰应与工艺管道同轴,同轴度允许偏差不得超过公式(1)规定。s (1)式中:同轴度允许偏差,mm;工艺管道内径,mm;工作状态下节流件的内径与工艺管道内径之比。5.4.5 节流装置在水平和有坡度的工艺管道上安装时,取压口的方位应符合下列规定:a) 测量气体流量时,在工艺管道的上半部,见图3 a);b) 测量液体流量时,在工艺管道的下半部与工艺管道的水平中心线成045夹角的范围内,见图3 b);c) 测量蒸汽流量时,在工艺管道的上半部与工艺管道水平中心线成045夹角的范围内,见图3 c)。a) 气体 b) 液体 c) 蒸汽图

23、3 流量测量取压口的方位5.4.6 孔板或喷咀采用单独钻孔的角接取压时,应符合下列规定:a) 上、下游侧取压孔的轴线,分别与孔板或喷咀上、下游侧端面间的距离应等于取压孔直径的一半;b) 取压孔的直径宜为4mm10mm之间,上、下游侧取压孔的直径应相等;c) 取压孔的轴线,应与工艺管道的轴线垂直相交。5.4.7 孔板采用法兰取压时,应符合下列规定:a) 上、下游侧取压孔的轴线,分别与孔板上、下游侧端面间的距离应为25.4mm0.8mm;b) 取压孔的直径宜在6mm12mm之间,上、下游侧取压孔的直径应相等;c) 取压孔的轴线应与工艺管道轴线垂直相交。5.4.8 孔板采用和取压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24、a) 上游侧取压孔轴线与孔板上游侧端面间的距离应等于;b) 下游侧取压孔轴线与孔板上游侧端面间的距离应符合下列条件:1) 当0.6时,为0.5;2) 当0.6时,为0.5;c) 取压孔的轴线,应与工艺管道轴线垂直相交,上、下游侧取压孔的直径应相等。5.4.9 用均压环取压时,取压孔应在同一截面上均匀设置,且上、下游侧取压孔的数量应相等。5.4.10 皮托管、文丘里式皮托管和均速管等流量检测元件的取源部件的轴线,应与工艺管道轴线垂直相交。5.5 物位取源部件5.5.1 物位取源部件的安装位置,应选在物位变化灵敏,且不使检测元件受到物料冲击的地方。5.5.2 内浮筒液面计及浮球液面计采用导向管或其

25、他导向装置时,导向管或导向装置应垂直安装;并应保证导向管内液流畅通。5.5.3 双室平衡容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a) 安装前应复核制造尺寸,检查内部管路的严密性;b) 应垂直安装,其中心点应与正常液位相重合。5.5.4 单室平衡容器宜垂直安装,并应符合安装标高。5.5.5 安装浮球液位仪表的法兰短管应保证浮球能在全量程范围内自由活动。5.6 分析取源部件5.6.1 分析取源部件的安装位置,应选在压力稳定、灵敏反映真实成分的地方。5.6.2 在水平和有坡度的工艺管道上安装的分析取源部件,其安装方位应符合本规程5.3.5条的规定。5.6.3 被分析的气体内含有固体或液体杂质时,取源部件的轴线与水

26、平线之间的仰角应大于15。6 仪表的校验与调整6.1 一般规定6.1.1 仪表安装前应进行检查、校准和试验,确认符合设计文件要求及产品技术文件所规定的技术性能。6.1.2 仪表安装前的校准和试验应在室内进行。调校室应具备下列条件:a) 室内清洁、安静、光线充足、通风良好、无振动和较强电磁场的干扰;b) 室内温度保持在1035之间,相对湿度不大于85%;c) 有上、下水设施。6.1.3 仪表试验的电源电压应稳定。交流电源及60V以上的直流电源电压波动不应超过10%,60V以下的直流电源电压波动不应超过5%。6.1.4 仪表试验用的气源应清洁干燥,露点比最低环境温度低10以上。气源压力应稳定。6.

27、1.5 仪表调校人员应持有有效的资格证书,调校前应熟悉产品技术文件及设计文件中的仪表规格书,并准备必要的调校仪器和工具。仪表调校常用仪器参见附录D。6.1.6 校验用的标准仪器,应具备有效的计量检定合格证,其基本误差的绝对值不宜超过被校仪表基本误差绝对值的1/3。6.1.7 仪表校验调整后应达到下列要求:a) 基本误差应符合该仪表精度等级的允许误差;b) 变差应符合该仪表精度等级的允许误差;c) 仪表零位正确,偏差值不超过允许误差的1/2;d) 指针在整个行程中应无抖动、摩擦和跳动现象;e) 电位器和可调节螺丝等可调部件在调校后应留有再调整余地;f) 数字显示表无闪烁现象。6.1.8 智能仪表

28、通电前还应对其硬件配置进行检查,并应符合下列要求:a) 确认电源线、接地线、通讯总线连接无误、保险丝完好无损、插卡位置正确;b) 相关的DIP地址开关、跳线设置应符合设计文件和产品技术文件的要求;c) 所有连接螺钉均应紧固。6.1.9 仪表校准和试验的条件、项目、方法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和设计文件的规定,包括使用产品技术文件已提供的专用工具和实验设备。6.1.10 对于现场不具备校验条件的仪表可不做精度校验,但应对其鉴定合格证明的有效性进行验证。6.1.11 仪表校验合格后,应及时填写校验记录,要求数据真实、字迹清晰,并由校验人、质量检查员、技术负责人签认,注明校验日期,表体贴上校验合格证标签(

29、带有仪表位号)。6.1.12 仪表应整齐存放,并保持清洁。经校验不合格的仪表,施工单位应会同监理、采购单位等有关人员进行确认后,退库处理。6.2 温度检测仪表6.2.1 高压及接触有毒、可燃介质的温度计保护套管应随工艺管道一同进行压力试验。6.2.2 双金属温度计、压力式温度计应进行示值校验,校验点不应少于两点,若有一点不合格,则应作不合格处理。工艺有特别要求的温度计,应作四个刻度点的校验。6.2.3 热电偶、热电阻可在常温下对元件进行检测,不必进行热电性能试验。6.2.4 动圈式仪表的校验应符合下列规定:a) 可动部分进行平衡检查时,仪表向左、右、前、后倾斜510,其指针偏离刻度不得超过仪表

30、的允许误差;b) 指针在零刻度与满刻度之间的上升与下降过程中,可动部分应灵活,指针移动平稳,无卡针、摇晃、迟滞等现象。6.2.5 自动平衡显示仪表的校验应符合下列规定:a) 将仪表通电预热30min,分别输入仪表刻度的10%、50%、90%三点的信号值,指针应在摆动两个半周期以后停在刻度处,划线记录仪表的指针摆动应为两次平衡摆动;b) 仪表指针正、反行程的示值误差均应符合被校仪表技术指标的规定,指针速度应均匀,不得有卡涩或跳动现象。6.2.6 数字温度显示仪的精度校验不得少于五点,其中四点应在测量范围之内。6.2.7 具有室温补偿作用的温度仪表校验方法可在下列三种方法中选用一种:a) 将冷端置

31、于冰水混合物中,确保热电偶的冷端处于0;b) 输入标准校验值时减去室温的热电势,校验时应待温度稳定后进行;c) 自动补偿法。6.2.8 与热电偶配套的温度仪表有断路保护要求时,应做断路保护试验。6.3 压力检测仪表6.3.1 压力仪表的精度校验应按其不同使用条件分别采用下列信号源和校验设备进行:a) 校验测量范围小于或等于0.1MPa的压力表,宜用仪表空气作信号源,与测量范围相适应的标准压力表进行比较;b) 校验测量范围大于0.1MPa的压力表,宜用活塞式压力计或手压泵加压,与标准压力表或标准砝码相比较,当使砝码比较时,应在砝码旋转的情况下读数;c) 校验真空压力表时,应用真空泵产生真空度,与

32、测量范围相适应的标准真空表比较;d) 校验禁油压力表应用专用校验设备和工具,或在被校压力表与活塞式压力计之间安装一套油水隔离器,压力表不得与油接触;e) 膜盒式压力表和吸力计的精度校验宜用大波纹管微压发生器,用补偿式微压计作标准表。6.3.2 压力表和双波纹管差压计的校验应符合下列规定:a) 按增大或减小方向施加压力信号,压力仪表指示值的基本误差和变差不得超过仪表精度要求的允许误差,指针的上升与下降应平稳,无迟滞、摇晃现象;b) 校验点应在刻度范围内均匀选取,且不得少于五点,真空压力表的压力部分不得少于三点,真空部分不得少于两点,但压力部分测量上限值超过0.3MPa时,真空部分只校验一点;c)

33、 轻敲仪表外壳时,指针偏移不得超过基本误差的一半,且示值误差仍不得超过仪表的允许误差。6.3.3 压力开关的校验应符合下列规定:a) 做高报警校验时,将压力缓慢增大,当增大到报警压力时,用万用表测量其常开或常闭触点应动作;然后继续加压至报警压力的105%时,停留1min,再缓慢降压直至触点动作,恢复值应在允许范围内;b) 做低报警校验时,加压高于报警压力后,缓慢降压至报警压力时触点应动作;然后继续减压至报警压力95%时,停留1min,再缓慢升压至触点动作,恢复值应在允许范围内。6.3.4 压力仪表校验合格后应加铅封及标识。6.4 流量检测仪表6.4.1 双波纹管差压流量计的测量范围在10kPa

34、及以下时,宜用气压球加压。测量范围在10kPa以上时,宜用仪表空气通过定值器或气动手压泵加压。校验前连接管线应作气密性试验。当无差压时,示值与零点的偏差不得超过基本误差的一半。附加积算机构的双波纹管差压计应作积算精度检查。6.4.2 除差压流量仪表外,其他流量仪表、流量元件应有出厂合格证及校验合格报告,且报告在有效期内时可不进行精度校验(即流量标定),但应通电或通气检查各部件工作应正常。出厂合格证及校验合格报告超过有效期时,应重新进行计量标定,标定工作由建设单位负责,施工单位配合。电远传与气远传转换器应作模拟校验。6.4.3 气远传、电远传及机械指示型转子流量计可用手推动转子上升或下降进行检查,其指示变化方向应与转子运动方向一致,且输出值应与指示值一致。6.4.4 用水校验上述仪表时,应确认各工作部件适合与水接触。用水试验后,应用干燥空气吹干,密封,防止生锈。6.4.5 质量流量计调试主要是对流量变送器进行配置,配置步骤如下:a) 在流量计第一次投入使用时一定要保证流量计里充满物料,然后进行零点标定;b) 组态需要完成下面的参数设置:1) 设置变量的单位;2) 设置输出变量和量程范围;3) 查看报警信息。6.4.6 流量计算机的调试主要是设置屏幕显示、内部组态及通讯。组态设置包括下列内容: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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