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川南发电公司长臂履带式挖掘机采购比选公告
一、比选范围
长臂履带式挖掘机1台(力士德SC220型)。
二、比选申请人(投标人)资格要求
1.比选申请人为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在本次比选中同时投标:①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②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③母公司与其控股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不低于 30%);④被同一法人直接或间接持股不低于30%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⑤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⑥相互任职(相互任职的职务包括董事长、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或可能产生利益冲突的职务)或工作的。
2.具有良好的财力、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产品规范、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业绩经验等方面满足技术条件书要求。
4.已按比选文件要求提供比选保证金。
三、比选文件发放时间
2018年11月13~19日(节假日除外),8:30-12:00,13:30-17:00。
四、比选文件获取
川南发电公司生产楼二楼2006室领取书面比选文件或接收电子文档(比选公告后面已附)。
五、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方式
2018年11月19日下午17:00,接收投标文件的时间为递交标书截止时间前均可(快递寄送以收到为准),投标文件密封并盖章。
六、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川南发电公司生产楼二楼2006-2007室(物资部)
比选人:四川泸州川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余林波 0830-3628075
本比选公告于四川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官网发布。
四川泸州川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长臂履带式挖掘机采购
比选文件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
比选须知前附表
项号
内 容
说明与要求
1
工程名称
长臂履带式挖掘机1台采购
2
工程地点
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江北镇
3
比选范围
长臂履带式挖掘机1台,产品型号为力士德SC220型
4
承包方式
总价包干
5
质量标准
按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要求执行(详见“长臂履带式挖掘机技术条件书”)
6
交货要求
合同签订时确定
7
资金来源
比选人自筹
8
比选申请人资质
等级要求
见“比选须知第4条合格的比选申请人”
9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10
投选有效期
为:120日历天(从投选截止之日算起)
11
比选保证金
比选保证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到账截止时间2018年 11 月 19日16:00。
比选保证金存入账户:
户 名:四川泸州川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泸州江阳支行
帐 号:2304343119122102403
12
踏勘现场及标前会议
不组织。
13
投选文件份数及页码和小签
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版本1套。
(1)投选文件从目录第一页开始连续、逐页编页码(包括无任何内容的页,但不包括封三、封四[封底]),位置:页面底端(正文以下空白处)。
(2)投选人应在编有页码的页面底端小签。小签可签全名,也可只签姓。
14
投选文件送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投选截止时间:2018年 11月19日17:00(北京时间)
投选文件递交地点:同“开标地点”
快件递送以比选人收到为准。
15
开标、评标
预计开标时间:2018年 11月20日10:00 (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川南发电公司生产综合楼二楼2005会议室
开标后立即组织评标
16
评选方法及标准
综合评估法
17
履约保证金
合同签订单位比选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贰万元整)。
第一章 比选商务部分
1.定 义
1.1 工程项目:长臂履带式挖掘机1台采购。
1.2比选人:四川泸州川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在比选阶段称为比选人,在执行合同阶段称为买方。
1.3比选申请人:指响应比选、参加比选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在比选阶段称为比选申请人,在中选以后执行合同阶段称为卖方。
1.4中选人:最终被授予合同的比选申请人。
1.5比选方式:比选。
2. 供货范围
长臂履带式挖掘机1台及附件(力士德公司的型号SC220)。
3. 比选申请人文件的编制
3.1比选申请人文件商务部分应提供以下内容:
3.1.1比选申请人承诺函
比选申请人承诺函(格式)
比选申请人承诺函
项目名称:
日期:
致: 四川泸州川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很荣幸能参与上述项目的投标.
我代表 (比选申请人名称) ,在此作如下承诺:
1. 完全理解和接受比选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
2. 若中标,我方将按照比选文件的具体规定与比选人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按时为项目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如果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现合同产品质量问题,我方一定尽快更换/退货,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3. 在整个比选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贵方可按比选文件之规定给予惩罚,我方完全接受。
若中选,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我方理解比选人并不一定以最低价中标的结果,并不要求对未中标理由做出任何解释。
比选申请人代表签字:
比选申请人公章:
3.1.2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项目名称:
日期:
致: 四川泸州川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比选申请人名称) ,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法定地址 。
(授权人姓名)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代表我公司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公司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到达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
被授权人签名: 授权人签名:
职务: 职务:
比选申请人公章:
3.1.3比选申请人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比选申请人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
比选申请人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项目名称:
日期:
致:
我公司愿意针对上述项目进行投标。投标文件中所有关于比选申请人资格的文件、证明、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有违背,我公司愿为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负责。
特此声明!
比选申请人代表签字:
比选申请人公章:
3.1.4比选申请人资格证明文件
比选申请人资格审查文件
1.经过当年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年检章、年检时间须清晰可见);
2.企业资质证书、安全证书等有关鉴定材料;
3.公司简介(包括组织机构、服务人员等);
4.质量保证体系及其质量认证证明;
5.资信证明;
6.业绩及目前正在执行合同情况(包括完成情况和出现的重要质量问题及改进措施);
7.近三年经济行为受到起诉情况;
8.其它文件和资料。
3.2比选申请人文件应包括如下内容
3.2.1比选申请人应根据比选文件要求编制详细的设备及附件供货、技术资料提供、售后服务内容及方式等。
3.2.2比选申请人应根据比选文件要求编制详细报价书。
3.3.比选报价
3.3.1比选报价说明
比选申请人应认真仔细阅读比选文件,根据其自身的技术条件、生产能力、管理水平等进行比选报价。
3.3.2比选报价表
比选报价表
单位:元 (人民币)
项目名称
金额(元)
备注
长臂履带式挖掘机
(力士德SC220型)
设备
售后及技术服务
运输及保险
合计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公章)
日 期
注:(1)数量1台,总价中含16%的增值税。
(2)报价包含完成设备及附件、技术及使用培训等全部工作内容的所有费用。
(3)本报价是满足比选文件的最终报价,任何项目遗漏或供货缺失都应由报价方负责。
4.合格的比选申请人(凡任意一项不满足,则为不合格比选申请人)
4.1比选申请人为独立的企业法人。如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在本次比选中同时投选
①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
②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
③母公司与其控股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不低于30%);
④被同一法人直接或间接持股不低于30%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⑤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⑥相互任职(相互任职的职务包括董事长、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或可能产生利益冲突的职务)或工作的。
4.2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业绩经等方面具有生产管理、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4.3具有良好的财力、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4已按比选文件要求提供比选保证金
5.比选保证金(见前附表)
5.1比选保证金在与中选人签定合同后15日内予以退还(无息)。
5.2比选申请人需如实填写下列表格,比选时和比选保证金密封在一起递交,以作返还比选保证金之用。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比选联系人
通讯地址
开户银行
账号
电话
移动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信箱
6. 合同价款
合同签订时确定。
7. 付款方式
7.1合同签订方的比选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有效期到设备交货验收合格止。
7.2设备交货验收合格,支付合同金额90%款(供方须开具100%合同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根据合同执行情况办理退还履约保证金。
7.3余款10%作为质保金在产品正常使用一年无问题后支付。
8. 履约保证金
8.1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贰万元整。
8.2合同执行完毕,供方提交的退还履约保证金申请及相应金额收据通过需方审核后15个工作日内,需方向供方退还通过需方审核的履约保证金;若还存在合同争端,则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应延长到上述争端最终解决且所有理赔完毕。
8.3 如果合同供方未能履行合同并给需方造成损失,那么履约保证金将作为对这一损失的补偿而支付给合同需方。
9.比选报价的时间
见比选须知前附表。
第二章 评审办法
1 评审机构及成员
1.1本项目成立评审小组。评审工作由评审小组负责。
1.2 评审小组共5人,由比选人的技术、经济专家组成;另设监审组1人。
2 评审程序和内容
2.1 阅读比选书及有关资料。
对证明具备比选资格的原始文件的复印件(包括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银行资信证明等)、授权委托书等进行评估。
2.2 比选申请人文件澄清
在必要时,为有助于比选申请人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审小组可以对比选申请人文件有疑问或不清楚的地方进行书面澄清,比选申请人接到评审小组书面澄清问题后,以书面形式将澄清回复传真给评审机构工作组,工作组再转交评审小组。比选申请人传真的澄清回复应有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人签字,澄清问题回复作为比选申请人文件的组成部分。
2.3 综合评价与比较
评审应依据评审原则、评审办法,对比选申请人的商务、技术、服务以及报价等,合理地评定,统计排序。
2.4 编制评审报告
评审小组完成评审后,应编写评审报告。
3 评审打分办法
在所有评委对每个比选申请人的每一单项评分中,取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该比选申请人的单项得分;计分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1 技术评分细则(满分100分,权重0.3,见下附表1)
附表1 技术评分表
评分内容
评分因素(偏差率)
分值(总分100)
得分
备注
1
产品使用业绩(总分15分)
根据投标方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打分(15分)
投标方近3年内供货业绩应不低于10台,满足条件得12分;每增加一台业绩,加1分,满分15分,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投标文件的完整性、规范性及可信性(总分5分)
根据投标方提供的标书打分(5分)
投标文件编制的完整、规范,文件内容真实可信得5分。
2
挖掘机性能指标
(总分80分)
挖掘机提供品牌(20分)
挖掘机提供品牌应为力士德单位生产的产品得20分,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挖掘机主要参数(挖斗容量、挖掘力、发动机功率等)(40)
挖掘机斗容量、挖掘力、发动机功率等参数应不低于招标技术参数要求。基本满足要求得30分,优于招标要求酌情加分,满分40分。
发动机、液压系统等重要部件品牌(10分)
发动机、液压系统等重要部件应选用国内、国际知名厂家制造生产的产品并广泛应用与挖掘机设备。满足要求得满分10分,部分不满足要求酌情扣分。
质保及寿命(10分)
机具易损件质保期不低于1年且整机寿命不小于20年,得分7分,优于上述要求,酌情给分,满分10分。
合计
100
3.2报价评分(满分100分,权重0.7)
3.2.1确定评标价(以总价为评标标准)
评标价为经调整后的比选申请人比选报价。
说明:(1)若因税金不一致,则在评标时修正到同一个标准。
(2)评标价仅作为评审时将各比选申请人比选报价调整到同一水平,以便进行比较,中选后合同价仍然为比选申请人比选报价。
3.2.2 报价得分
比选申请人的最低评标价得分为100分。
各比选申请人的评标价高于有效最低评标价,每高1%扣1.5分,扣完为止。计算分值时保留小数点后二位。
报价得分=100-[(评标价-有效最低评标价)/ 有效最低评标价×100]×1。
4 综合评分
满分为100分,其中技术评分权重为0.30;报价权重为0.70。
比选申请人综合得分=技术得分×0.3+报价得分×0.7。
5 综合排序的原则
评审小组根据综合得分情况按得分高低进行推荐排序。并推荐得分前二名的为第一、第二候选人。比选人与其中一名签订合同。
第三章 长臂履带式挖掘机技术条件书
1. 总则
1.1. 本技术条件书适用于四川泸州川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长臂履带式挖掘机采购项目,提出了产品的技术参数、技术标准、质量保证、供货范围以及包装储存运输等方面的要求。
1.2. 本技术条件书作为采购合同的技术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3. 本技术条件书所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卖方应保证提供符合本技术协议和现行工业标准的优质产品。对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卖方必须满足其要求。
1.4. 本技术条件书所使用的标准,如遇与卖方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较高的标准执行。
1.5. 签订合同后,买方有权因规范、标准、规程等方面发生变化而提出补充要求,卖方应予以满足。
2. 设备名称及参数
2.1履带式长臂挖掘机1台(220型)。
2.2主要参数不低于以下要求(不限于此):
斗容量
≥0.35m³
功率
≥120KW
挖掘力
≥160KN
爬坡能力(%)
70
回转速度(r/min)
11.1
行走速度(km/h)
5.2/3.5
最大挖掘半径(m)
≥15m
有效挖掘深度(m)
≥12m
3. 技术要求
3.1基本要求
3.1.1提供的挖掘机应为力士德单位生产的成熟技术产品,挖掘机应符合液压挖掘机技术条件标准GB/T9139-2008的规定,制造厂应按经批准的图样及技术文件进行加工制造。
3.1.2挖掘机出厂前应经严格检验及测试合格后,并参照ISO6750- 2005的规定编制使用说明书。
3.1.3挖掘机的基本参数应符合2.2的相关要求,且不限于此。
3.1.4发动机、液压系统等重要部件应选用国内、国际知名厂家制造生产的产品并广泛应用于挖掘机设备。
3.1.5履带式长臂挖掘机应能在环境温度为-15℃至 +50℃的环境条件下正常作业。
3.1.6挖掘机正铲工作装置应能在密度2000 k g /m³的物料中正常作业,反铲工作装置应能在密度1800 k g / m³的物料中正常作业。
3.1.7挖掘机的焊接质量应符合JB/ T5943的规定。
3.1.8挖掘机应操纵灵活、准确可靠。操纵装置应符合GB/T8595的规定。
3.1.9液压油的最高温度和最大温升应处于挖机正常工作允许范围内。
3.1.10挖掘机出厂前应按GB/T7586标准进行试验,动臂液压缸活杆因系统内泄漏引起的位移量不得大于25 mm/10 min。
3.1.11挖掘机出厂时,不能出现渗漏现象。
3.1.12挖掘机的电气设备或系统应保证传动和制动准确可靠,其设计、安装应符合GB5226.1 和GB19517的规定。
3.1.13履带式挖掘机的爬坡能力应不小于70% 。
3.1.14履带式挖掘机直线行驶的跑偏量不得大于测量距离的7%。
3.1.15挖掘机回转机构应保证回转、启动和制动平稳。
3.1.16液压油箱的设计应符GB/T3766的规定,其油标位置应易被观察并紧密连接。
3.1.17挖掘机燃料油箱容量应保证整机连续工作10h以上。
3.1.18挖掘机机具易损件质保期不低于1年,整机寿命不小于20年。
3.2外观要求
3.2.1司机室应具有良好的视野和舒适的操作条件,能够完成各项操作。
3.2.2司机室内各操纵构件布置应理,操作方便。
3.2.3司机座椅振动要求应符合GB/T8419的规定。
3.2.4挖掘机的涂漆质量应符合JB/T5946的规定。
3.3环保节能要求
3.3.1挖掘机的噪声限值应符合GB16710.1的规定。司机位置处的噪声限值不应大于85 dB ( A )。
3.3.2挖掘机选用柴油机的排气污染物应符合GB20891的规定。
3.3.3司机室内应配备空调,空调的制冷剂应符合国家空调环保的规定。
3.3.4挖掘机应设置节约能耗的作业方式。
3.4安全要求
3.4.1电气设备的安全要求应符合GB5226.1和GB19517中的有关规定。
3.4.2司机室的门、窗玻璃材料应符合GB9656的规定。
3.4.3液压管路及燃料管路应固牢靠,避免因振动和冲击而发生损坏和漏油现象,活动的管路应装有防止磨损的防护装置。
3.4.4挖掘机应设计并能安装司机防护装置,司机防护装置应符合GB/T19932的规定。
3.4.5司机室内司机座椅应安装安全带,安全带应符合GB/T17921的规定。
3.4.6司机室前窗应配置刮水器和清洗器。
3.4.7电气控制系统中应有确保安全的过载保护装置。
3.4.8其他安全技术要求应符合JB6030的规定。
4. 质量验收
4.1出厂检验证明文件及合格证齐全;
4.2挖掘机正常工作温度下,5秒钟内能起动。发动机怠速运转稳定,其转速应符合原设计规定。挖掘机在各种工况下下运转稳定,在正常工况下,不得有过热现象。改变转速时,应过渡圆滑。突然加速或减速时,不得有突爆声,消声器不得有放炮声。
4.3挖掘机起动运转稳定后,只允许正时齿轮、机油泵齿轮、喷油泵传动齿轮及气门有轻微均匀响声,不允许活塞销、连杆轴承、曲轴轴承有异响和活塞敲缸及其他异常响声。
4.4发动机最大功率和最大扭矩均不得低于设计标准值。
4.5挖掘机不应有漏油、漏水、漏气、漏电现象,润滑油、液压油、冷却水密封接合面处不得有滴状的浸渍。
5. 供货范围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1
履带式长臂挖掘机
220型
台
1
含随机备件
6. 出厂检验
挖掘机出厂前应经厂家的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
出厂检验项目内容应符合GB/T9139-2008标准要求,且每项检测指标应100%合格。
7. 标志、包装及运输
7.1标志
7.1.1产品标牌应固定在挖掘机机身的明显位置。
7.1.2产品标牌的内容应包括下列项目:
a )制造商名称和地址;
b )产品名称和型号;
c )产品基本参数和外形尺寸;
d )出厂日期;
e )出厂编号。
7.1.3在挖掘机的明显位置,应设置操纵指示标志、安全标志和润滑示意图。
7.2包装
7.2.1挖掘机及其附件的包装应符合JB/T5947的约定。
7.3运输
7.3.1挖掘机的运输应符合铁路、 公路和河运等交通运输部门的规定。
7.3.2挖掘机运输时, 回转机构应处于锁紧状态。
8. 随机文件
挖掘机出厂时,应向提供下列文件一式4份:
a )产品合格证明、质量检验证明;
b )使用说明书;
c )装箱单;
d )随机工具、易损件、附件、备件的目录。
9. 质保
挖掘机整机寿命不小于20年,整机质保3年,机具易损件质保期不低于1年。质保期内若发生设备故障损坏现象,由供货商免费更换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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