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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情况下使用口头医嘱的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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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xxxx医院 紧急情况下使用口头医嘱的规定 在医疗过程中因病人发生紧急特殊情况需处理时,医生需要下达口头医嘱。为确保病人和手术安全,尤其是保证危重抢救病人的服务质量,严格防止医疗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规定。 一、口头医嘱适用范围: (一)危重病人的抢救时,医师来不及书写医嘱; (二)医师正在进行无菌操作,无法书写医嘱,而病人又急需处理时; (三)病人突然出现病情变化,而医师不能立即到达现场时,以便在场人员及时给予病人紧急处理。 (四)各科室在任何环境和任何地点都必须持续地履行“只有在紧急情况下方可使用口头医嘱临时医嘱的相关规定”,对擅自执行口头医嘱行为视为违规,一经发现酌情给予处理。 二、口头医嘱医师设定: (一)现场医嘱:该病人的负责医师,或急救现场中职称最高者。 (二)电话医嘱:需主治医师以上职称者,并了解该患者病情者。 三、口头医嘱确认措施: (一)根据口头医嘱的管理范围,原则上应使口头医嘱用得最少并能执行的最好; (二)医生在下达口头医嘱时必须清晰地说出药品(包括商品名)、姓名、年龄、床号、剂量等,注意避免使用片、瓶等容量来表示所使用药物的剂量。特别需要说明在剂量上,如g 、mg,并重复两遍; (三)如果是电话医嘱除应重复两遍以上外,还应有两人接听核实,在抢救时执行医嘱者应复述后再次确认之; (四)抢救或手术结束后医生离开现场之前,应及时补记口头医嘱于医嘱单或医嘱本上并签字,经执行护士确认后方可离开。应在6小时内完成已执行的口头医嘱补记和转抄医嘱工作。 四、口头医嘱执行流程: 护士在抢救(含手术)时可执行医生口头医嘱,但必须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做到“听、问、看、补”。 (一)听医师口头医嘱,清楚地复述医嘱并确保得到医师的确认;现场中应有两个人听到同样的口头医嘱。 (二)认真执行口头医嘱制度,双人查对药品,保留空安瓿作为核对口头医嘱时使用。 (三)抢救(或手术)后须及时补医嘱,确保及时在所有口头医嘱上签字;执行护士书写口头医嘱时应当字迹清楚、药名、剂量准确;护士及时核对认可的口头医嘱。 (四)如为电话医嘱,应准确地记录下电话号码,医生的姓名、通话时间、医嘱的内容等有关信息。 (五)口头医嘱执行后未能解决病人问题时,基于病人安全,应立即报告上级医师,由上级医师到场处理诊治。 (六)口头医嘱执行流程(见下图): 限定: 仅在抢救急危重症和手术时等特殊情况下,护士可执行口头医嘱 听清医生的医嘱: 药名、浓度、剂量、给药方法和给药途径 听 问 双人核对法之一:复述医嘱 看 补 双人核对法之二: 护士配置药物时,核对药名、浓度、剂量、给药方法和给药途径 与另一护士或医生再次核对上述内容 1、 护士在《危重护理记录单》上记录药名、剂量、时间和用药方法 2、 抢救后医生补开医嘱 3、 4、 5、 6、 7、 (注:专业文档是经验性极强的领域,无法思考和涵盖全面,素材和资料部分来自网络,供参考。可复制、编制,期待你的好评与关注) 8、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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