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1、 临水、临电检查到位,防止水淹电梯及施工成品;2、 各施工队的临电电工必须每日巡查各自施工区域的配电箱、照明、机具灯等设备,保证其安全有效的运行使用;3、 施工现场注意成品、半成品的保护,注意防火防盗;对其他分包单位进场施工,各施工队要行使管理职能,防止破坏本区域成品、半成品;4、 对图纸尺寸不祥、与实际不符及总、分尺寸不清楚等问题,及时报经理部解决,严禁私自定尺施工;5、 各施工队必须配备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具(安全帽、口罩等),保证施工操作人员的安全;6、 对噪声较大的作业工序,各班组长要合理调配操作人员、时间、地点,尽量避免对周围环境和操作人员自身的影响;
2、7、 各施工队的建筑垃圾必须按时按要求,清理到指定位置;8、 施工现场材料码放必须整齐,禁止随处乱堆,做到活完场清;9、 各队需用的材料要提前3天提到项目经理部,以确保进料周期(特殊情况除外);10、 对材料的进场,各队要合理提出本楼层的材料需用量,防止过量提取材料,禁止过量囤积材料;11、 使用材料时必须注意其标识内容,待检材料、不合格材料禁止使用;12、 施工现场的电动工具,必须有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禁止“带病”作业,施工现场临电必须符合要求;13、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并在项目经理部备案;14、 施工现场禁止吸烟,否则罚款1000元;15、 各施工队应安排专人清洁施工区域及时洒水降尘;16、 各队施工人员吃饭的饭盒等禁止随处丢弃;17、 施工人员禁止在墙面上图写;18、 因施工队不听从经理部指令造成的质量问题,后果由施工队自负;19、 施工现场禁止出现使用童工及妇女的现象;每周和每月的班组安全交底、讲话等记录,各队必须认真组织 20、 并有记录,经理部每月检查一次。清华能源楼项目经理部2006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