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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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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会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会计服务中心是负责全乡村级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的工作机构。为明确工作职责,提高办事效率,保证会计服务中心集中记账工作规范、有序、高效运营,特制定有关工作制度。第一章 考勤和平常工作管理制度第一条 考勤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5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18:30;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18:00。第二条 考勤对象:会计服务中心在职和临时聘任人员;会计服务中心年龄在55周岁以上的在职人员不参与出勤考核。第三条 考勤项目为:出勤、请假(病假、事假、探亲假、婚假、产假、丧假)、迟到、早退、旷工、外出执

2、业等。第一款 出勤:在单位坐班或外出办理单位业务,单位员工必须准时上班,超过上班时间为迟到。迟到一次扣工资二十元。第二款 请假:1、因病需要休息;应向办公室请假,填写请假条,并向中心主任报告。病假每月不超过七天,超过七天者扣除当月效益工资。原则上病假不能超过一种月。超过一种月扣除岗位津贴和效益工资。2、事假:因故不能正常工作;必须事前请假并填写请假条;一般人员请假由中心主任审核、批准;中心主任请假由县社资产管理处置中心负责人批准。事假每月超过五天的,扣除当月效益工资。超过十五天扣除岗位津贴和效益工资。3、探亲假:单位员工异地看望父母或配偶;在不影响重大业务的状况下提出申请,请示中心主任审核,报

3、请中心主任批准;探亲假期间效益工资减半,其他照发。4、婚假:单位员工按婚姻法规定结婚;由本人提出申请、中心主任批准,尽量安排在业务不紧张的时间里;时间为三天,如果晚婚再加七天;婚假期间工资待遇不变。5、产假:单位女工按照国家筹划生育政策休假;由本人提出申请、中心主任批准;产前15天,产后6个月;产假期间扣除效益工作和岗位津贴。6、丧假:单位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死亡;本人告知单位办公室,报请中心主任;时间:四天(不含路程时间),路程时间由单位领导酌情掌握;丧假期间工资待遇不变。第三款 早退:上班后无端提前半小时下班的。早退一次扣工资二十元。第四款 旷工:无端不来上班,每月

4、旷工三天或年合计旷工三十天开除。 第五款 外出执业:单位员工受单位指派到泸州市叙永县以外的地区工作;外出执业人员需到办公室填写外出执业登记表,一般人员外出执业由中心主任申请,中心主任审核、批准;中心主任外出执业由县社资产管理处置中心负责人审核、批准。第四条 考勤机构为单位办公室;办公室每月月底应将考勤状况汇总登记报中心主任、县社资产管理处置中心负责人各一份;财务部据此扣除工资或发放外出执业补贴;办公室据此存档并作为考核内容。单位员工请假、外出执业应到办公室领取假条和执业登记表,经批准后,将假条和执业登记表交办公室备案。第五条 会计服务中心员工平常工作规定:第一款 遵守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法

5、律、法规;第二款 认真学习三个代表;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准则资产评估准则资产评估执业道德准则工程造价征询单位执业行为准则、造价工程师执业道德行为准则等有关准则执业,遵守独立、客观、公正、保密的原则;不以个人名义承办业务。 第三款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基本准则的规定,树立服务至上,质量第一的宗旨,根据本人工作能力,考虑风险,综合分析后进行工作。第四款 遵守本单位工作纪律,个人服从组织,下级服从上级,坚决服从指挥和调配,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做,不利于团结的话不说。第五款 严守客户和本单位秘密,对自己知悉的多种秘密,未经单位领导授权不得向第三者泄

6、漏,涉及自己的父母,配偶,兄弟姐妹等亲友。 第六款 工作时间,不酗酒滋事,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不聊天、下棋、打扑克、玩游戏。第七款 有事请假,不擅离工作岗位;第八款 遵守国家和本单位作息时间,不迟到、早退、旷工,发扬艰苦奋斗、脚踏实地的工作精神。第九款 关怀集体、热爱工作、不计较个人得失,不图名利。第十款 有困难、矛盾、问题及时向组织和领导报告,互相理解不积怨、不报复,求大同、存小异。第六条 工作人员学习制度第一款 积极参与是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其她培训、业务学习。第二款 运用业余时间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的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 第七条 廉政建设制度第一款 廉洁奉公,不以权谋私,不得违背四川省村社集

7、体财务管理措施(试行)等规章制度办人情事,报人情账,不得运用职务之便“吃、拿、卡、要”,不得接受村赠送的礼物、礼金、有价证券等,不得接受有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第二款 不得在所管辖记账村领取资金、补贴,不得向所管辖村报销任何费用。第三款 增强工作透明度,不断改善工作作风,自觉树立服务观念,坚持原则,秉公办事,能办的事立即办,不推诿不打折扣。第八条 计算机管理制度第一款 会计电算化专用计算机专人专用,其她人员不得使用会计电算化专用计算机。第二款 明确划分操作使用权限,按操作权限操作会计软件,不得越权操作。 第三款 严格财务信息保密制度,除容许村出具证明方可查询本村财务信息及数据和有关部门按规定执

8、行检查外,不得将村财务信息透露给任何单位和个人,电脑密码应定期更换,每次上机完毕,应及时做好数据备份工作。第四款 保证计算机数据安全。未经许可不得使用外来软件盘,严禁在专用计算机玩游戏软件。第五款 对计算机及配套设施要常常维护、保养,保证其正常运营。第九条 单位员工奖惩制度 第一款 单位对员工的奖励为:通报表扬,优秀建议奖,全勤奖,先进个人奖,带薪休假奖,特别奉献奖,提前晋档晋级奖,赠送单位股份奖,授予单位终身员工称号奖。第二款 奖励内容与事实: 一、通报表扬:单位对工作体现突出,由中心主任主任提名,县社资产管理处置中心讨论通过;二、优秀建议奖:单位对员工向单位提出的非常有助于单位发展的优秀建

9、议的奖励,由总经理建议,县社资产管理处置中心讨论通过,金额为人民币贰佰元;三、全勤奖:单位对每月出满勤的员工的奖励,金额为人民币壹佰元; 四、先进个人奖:单位对每年度各项工作体现突出的员工的奖励,金额为人民币贰仟元,先进个人由群众无记名投票评议,县社资产管理处置中心议评议通过,先进个人奖人数为单位人数的10%; 五、带薪休假奖:单位对各项工作体现特别突出员工的奖励,由中心主任提名,县社资产管理处置中心议讨论通过,带薪休假天数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六、特别奉献奖:单位对为单位做出极大奉献的员工的奖励,由中心主任提名,县社资产管理处置中心议讨论通过;七、提前晋档晋级奖:单位对各项工作体现特别突出的

10、员工的奖励,由中心主任提名,县社资产管理处置中心议讨论通过;第三款 单位对员工的惩罚为:警告,通报批评,经济惩罚,降档降级,开除留用,开除。第四款 惩罚内容与实行: 一、警告:单位对违犯单位规章制度的员工的惩罚,由中心主任建议,县社资产管理处置中心会议讨论通过; 二、通报批评:单位对严重违犯单位规章制度的员工的惩罚,由中心主任建议,县社资产管理处置中心会议讨论通过; 三、经济惩罚:单位对违犯单位规章制度或业务操作规程给单位导致经济损失的员工的惩罚,由中心主任建议,县社资产管理处置中心会议讨论通过,经济惩罚分为罚薪和罚款,具体数额在县社资产管理处置中心议上讨论通过;四、降档降级:单位对严重违犯单

11、位规章制度或业务操作规程并给单位导致重大经济损失的员工的惩罚,由中心主任建议,县社资产管理处置中心议讨论通过;降档降级既可只降档或级,也可以同步降档降级,降档降级一次只能降一档或一级; 五、开除:由中心主任建议,县社资产管理处置中心议讨论通过,单位员工有下列之一行为的可以开除:1、触犯国家刑法被判刑或劳动教养的;2、违犯国家法规被行政惩罚的;3、开除留用期间违法违纪的;4、每月旷工三天或年旷工合计超过十天的;5、严重违犯职业道德给客户导致极大经济损失的;6、给单位名誉导致极大不良影响的;第十条 工作纪律:第一款 有组织,有筹划,工作听指挥;第二款 讲公正,求公允,执业按章程;第三款 不迟到,不

12、早退,有事先请假;第四款 不越权,不越级,管理有权限;第五款 不吵架,不斗殴,举止讲文明;第六款 不闲谈,不泄密,职守不擅离;第七款 免吃请,拒受贿,廉洁应自律;第八款 戒游戏,戒赌博,公众树形象。第十一条 保密纪律第一款 不该说的机密,绝对不说。第二款 不该问的机密,绝对不问。第三款 不该看的机密,绝对不看。 第四款 不该记录的机密,绝对不记录。 第五款 不在私人通信中波及机密。第六款 不在公共场合和家庭、子女、亲友面前谈论机密。 第七款 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寄存机密文献、资料。第八款 不在一般电话、一般邮局传达机密事项。第九款 不携带机密材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合第二章 会计

13、服务中心工作岗位职责第一条 工作职责第一款 贯彻执行会计法、四川省村社集体财务管理措施(试行)等有关财经法规,负责村级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工作。第二款 负责村收支管理核算,固定资产、库存物资核算、往来款项的结算,会计凭证的填制,会计帐簿的登记解决,会计报表的编制,会计档案保管,会计报表信息分析和提供。第三款 负责各村原始凭证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精确性的审核工作。 第四款 加强与村的联系,及时理解村的财务收支和资金运营性况,严格执行预算筹划,指引村报账员做好村财务管理工作。第二条 财务负责人工作职责第一款 纯熟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国家有关会计准则、会计制定的规定,在中心财务工作分管领导

14、的领导下,负责主持中心机关财务管理工作。第二款 筹集资金,按规定管好、用好资金,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第三款 带领全体财务人员维护财经纪律,坚持原则,廉洁奉公。第四款 熟悉并掌握中心系统内部事务管理状况,当好领导参谋。第五款 按照有关会计法规的规定,结合实际,拟定有关财务管理制度、财务核算制度及信息保密制度,使中心财务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第六款 根据财务人员的具体状况,本着“人尽其才,质量至上,效率优先”的原则,将财务工作进行合理分工,在岗位之间、岗位人员之间建立起互相监督、互相协作的符合内部牵制制度的工作体系。第七款 根据中心目的筹划的需要,按照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指引中心财务人员编

15、制年度财务收支预算,做好年终财务决算及分析工作,为中心主任提供及时、对的、完整的会计信息。第八款 指引中心财务人员的工作,监督检查财务管理制度等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状况。第九款 中心财务人员离职时,负责按规定组织移送、监交工作。第十款 按照国家和上级有关会计档案管理措施的规定和规定,负责组织好中心会计档案的安全管理工作。第十一款 按照财产清查制度的规定,负责与有关部门配合做好财产清查工作。协调解决好与财政等有关单位的关系,争取其对中心有关工作的支持。第十二款 负责中心财务信息的保密工作。第十三款 完毕领导交办的其她工作。 第三条 会计工作职责第一款 认真学习并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

16、国家有关会计准则、会计制定的规定,学习并纯熟掌握中心有关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在财务负责人的带领下,对的进行会计核算。第二款 发生报销业务时,对原始凭证按规定进行审核。第三款 审核内容涉及:1.原始凭证必须具有凭证名称、填制日期、填制单位和填制人姓名、经办人员的签名或盖章、接受凭证单位名称、业务内容和金额;2.从外单位(个人)获得的原始单据,必须盖有填制单位(个人)的公章(签章)。自制的原始单据必须有经办单位负责人或其指定的人员签名或盖章;3.凡填有大小写金额的原始凭证,大小写金额必须相符。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要有验收证明。支付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收款单位和收款人的收款证明;4.一式几联的

17、原始凭证,应当注明各联的用途,只能以一联作为报销凭证。并且,该原始凭证在填制时必须用双面复写纸套写且持续编号(作废时应当加盖作废戳记,连同存根一起保存,不得撕毁)5.因公出借款借据必须附在记账凭证上。收回借款时,应当开收据或退还借据副本,不得退还原借据;6.经上级批准的业务,应将批准文献作为原始凭证。第四款 参与中心有关资产的盘点工作,做到帐帐、帐实相符。第五款 完毕年度部门预算的编制工作,完毕部门决算分析工作,完毕财务年终总结工作。第六款 协助建立健全中心内控制度、工作规程,参与内部审计等工作。第七款 做好会计档案管理工作。第八款 负责行政事业性收据的申领、保管、发放及报请核销工作。第九款

18、对中心的资金运作、资金余额及其她财务信息应按规定进行保密。第十款 努力学习,不断提高自身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第十一款 完毕领导交办的其她工作。第四条 出纳工作职责第一款 按照国家钞票管理条例、银行结算措施及银行账户管理措施的规定,在处领导的带领下,保管与使用钞票,严格控制库存钞票制度,保障资金安全。第二款 应根据已审核的会计凭证付款,严禁无证付款或白条抵库。第三款 应按规定登记钞票日记帐和银行存款日记帐,并且该类帐薄必须用定本式,不得用银行对帐单或其她措施替代日记帐。钞票日记帐、银行存款日记帐须日清月结,并按月与总帐核对,做到帐账相符。第四款 妥善保管支票,每天支票应进行序号登记,发生使用支票

19、的业务时,领用人应在登记薄上签字。支票登记簿应长期保存。第五款 妥善保管已盖章的未用的收款收据,发生业务时,应及时将收款收据、银行进帐单送交会计人员入帐。第六款 不得以中心开设的银行帐户为其她单位(个人)存取款项;不得将中心的货币资金“公款私存”及用于个人开支。第七款 对中心的财务信息应按规定进行保密。第八款 必须妥善保管好已付款的记帐凭证并对其加盖付讫章。第九款 妥善保管保险柜钥匙,下班时应将保险柜密码打乱。第十款 努力学习新的政策法规,严格按规定解决好每一笔业务。第十一款 完毕领导交办的其她任务。第三章 记帐规则:第一条 记帐须根据审核过的会计凭证。除按照会计核算规定进行转帐时,用记帐员写

20、的转帐阐明作记帐根据外,其他记帐凭证都必须以合法的原始凭证为根据。没有合法的凭证,不能登记帐簿,且每张记帐凭证必须由制单、复核、记帐,会计主管分别签名,不得省略。登记帐簿时用钢笔或碳素笔写。记帐凭证和帐簿上的会计科目以及子、细目用全称,不得随意简化或使用代号。会计分录的科目相应关系,原则上一种经济事项分别或汇总编一套分录,不得将不同内容的多种经济事项合并编制一套分录。明细帐应随时登记,总帐定期登记,一般不超过10天。每一笔帐须记明日期、凭证号码和摘要,经济事项的摘要不能过度简略,以保证第三者能看清晰。每笔帐记完后,在记帐凭证上划“”号。记帐的文字和数字应端正、清晰、严禁刮擦、挖补或涂改,不得跳

21、行隔页。应将空行或空页划斜红线注销。第二条 记帐发生错误,用如下措施改正:第一款 记帐前发现记帐凭证有错误,应先改正或重制记帐凭证。记帐凭证或帐簿上的数字差错,应在错误的所有数字正中划红线,表达注销,并由经办人员加盖小图章后,将对的的数字写在应记的栏或行内。第二款 记帐后发现记帐凭证中会计科目、借贷方式或金额错误时,先用红字填制一套与原用科目、借贷方向和金额相似的记帐凭证,以冲销本来的记录,然后重新填制对的的记帐凭证,一并登记入帐。如果会计科目和借贷方向对的,只是金额错误,也可另行填制记帐凭证,增长或冲减相差的金额。改正后应在摘要中注明原记帐凭证的日期和号码,以及改正的理由和根据。第三款 报出

22、会计报表后发现记帐差错时,如不需要变更本来报表的,可以填制对的的记帐凭证,一并登记入帐。如果会计科目和借贷方向对的,只是金额错误,也可另行填制记帐凭证,增长或冲减相差的金额。改正后应在摘要中注明原记帐凭证的日期和号码,以及改正的理由和根据。第三条 红字冲帐除了用于改正的错误外,还可以用于下列事项:第一款 经济业务完毕后,发生退回或退出;第二款 经济业务计算错误而发生多付或多收;第三款 帐户的借方或贷方发生额需要保持一种方向;第四款 其他必须冲销原记数字的事项。各帐户在一张帐页记满后接记次页时,需要加计发生额的帐户,应将加计的借贷发生总额和结出的余额记在次页的第一行内,并在摘要栏“承前页”月、季

23、、年度末,记完帐后应办理结帐,为了便于结转成本和编制会计报表,需要发生额的帐户,应分别结出月份季度和年度发生额,在摘要栏注明“本月合计”、“本季合计”和“本年合计”的字样,在月结、季结数字上端和下端均划单红线,在年结数字下端划双红线。总结的数字自身均不得用红字书写。发生笔数不多的帐户,也可不结总。不需要加计发生额的帐户,应随时结出余额,并在月份、季度余额下端划单红线,在年度余额下端划双红线。编制会计报表前,必须把总帐和明细帐记载齐全,试算平衡,每个科目的明细帐各帐户的数额相加总和同该科目的总帐数额核对相符。不准先出报表,后补记帐簿。年度更换新帐时,需要结转新年度的余额,可直接过到新帐各该帐户的

24、第一行,并在摘要栏内注明“上年结转”字样。必要时,具体注明余额构成内容,在旧帐的最后一行数字下面注明“结转下年”字样。结转后来的空白行格涉及不结转余额的帐户,划一条余线注销或盖戳注销。第四章 货币资金管理 第一条 钞票收入应于当天送存银行,支付钞票,原则上应以库存钞票额支付或从开户银行提取,不得从钞票中直接支付(即坐支)。出纳人员库存钞票额为元/天,大额钞票个人不能随便携带,由会计人员不定期进行盘点,以保证货币资金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相符。 第二条 出纳支付钞票,必须经有关负责人签批、复核符合规定规定的付款凭证支付。收付钞票做到认真、仔细,加强复核,钞票如发生短缺,由负责人负责补偿。 第三条 严

25、格支票管理,银行印章由专人负责,不得签发空白支票,不得将空白支票交给外单位或个人代为签发、保管、领用、背书转让、注销,避免空白支票的遗失和被盗。第四条 为了保证银行存款的存在性和完整性,出纳员须逐日结出银行存款余额,由会计人员定期核对银行帐单,每月至少核对一次,并对的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及时发现未达账项。第五条 会计人员定期与往来款对方单位核对往来款余额,制止多种挪用货币资金的状况。第六条 中心财务人员支付每一笔款项均须中心领导签字。中心领导外出应由财务人员设法告知,批准后先付款后补签。 第七条 中心职工因工作需要借用钞票,需填写借款单,静会计审核;交财务负责人签字后方可借用。超过还款期限

26、即转应收款,在当月工资中扣还(职工借用的钞票不得超过当月工资)。 第八条 符合钞票使用范畴的,凭发票、工资单、差旅费单及中心承认的有效报销或领款凭证,经手人签字,部门领导审查,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由出纳支付钞票。批准后先付款后补签。 第九条 发票及报销单经总经理批准后,由会计审核,经手人签字,金额数量无误,填制记账凭证。 第十条 工资由财务人员根据行政部每月底提供的考勤资料编制职工工资表,交财务负责人审核签字,财务人员准时(次月25日)发放工资,填制记账凭证,进行账务解决。第一款 工资:全体员工工资均于每月15日前转账支付。第二款 过节费和补贴:过节费在节日前一周内,补贴在月底支付。因特殊状

27、况需提前支付者,得由经办部门另行签呈中心主任批准后,再予以支付。第五章 报销审核制度第一条 经中心领导签字批准的各类报销凭据,由财务负责人(或委托的财务人员)审核,会计制单后,出纳据以付款。第二条 报销时所使用的票据,应为合法、有效的。必须是由税务部门监印的发票或财政部门监印的行政事业性收据或合法有效的自制原始单据,手续齐全,用途清晰,大小写金额一致,印鉴清晰。第三条 不合法、不完整的发票、收据以及白条,不得作为报销凭据。发票、收据笔迹不清,大小写金额不符,项目不全,一律退回,不予报销。第四条 报销金额在1000元以内的,可用钞票支付(属于钞票管理暂行条例规定使用钞票范畴的,从其规定),金额在

28、1000元以上的,须用支票支付。第五条 报销经办人应按规定填制“费用结算书”,将票据分类粘贴在“原始单据粘贴单”上并附在“费用结算书”后,注明经手人、事由、日期、验收人(如有),并经处室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审核,主管领导、财务分管领导签字承认,事项金额超过元以上的须经中心主任审批签字后予以报销。第六条 审核时必须审清有关业务的来龙去脉,因果关系。报销单据应符合第二条的规定。波及项目支出的事项,属政府采购项目的须附合同或合同、会议纪要、财政部门批复的评审报告、采购告知书、验收报告等,属自行组织采购项目的,必须有采购小组签订意见,询价过程有关资料、合同合同等,属于付工程进度款的,还须付监理中心签订的

29、工程进度报告。第七条 借款凭据必须附在记账凭证之后。收回借款时,应当另开收据或退还借据副本,不得退还原借据凭据。 第六章 支票及钞票管理制度第一条 严格按规定购买、保管、登记、使用支票。第二条 支票的开具必须合法合规,手续齐全,并必须按第五条规定完毕审批手续。需先开支票后送发票的,必须按规定填写请款单,经单位领导签字,并将对方单位名称、账户、账号、金额填写清晰。特殊状况急需用空白支票的,必须经财务负责人批准后办理领用手续,严格控制金额,并及时办理报销手续。第三条 支票开出一周内,必须办理报销手续。开出的支票因管理不善遗失、被盗等导致损失的,后果自负。给国家导致重大损失的,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

30、任。第四条 发票(收据)由财务室专人保管、使用,不得未经批准胡乱开具。在使用过程中开错或其她因素作废的发票(收据),应注明作废存查,不准撕毁。第五条 严格按钞票管理条例的规定收入、支取、保管、使用钞票,不准“坐支”钞票。 第七章 银行预留印鉴管理制度第一条 银行预留印鉴为:单位财务专用章和法人代表专用章。第二条 严格按照内部牵制制度的规定执行,印鉴保管与支票、收据(发票)保管应严格分离。 第八章 借款制度第一条 借款,是指中心因工作需要而借支的货币资金。第二条 实行前款不清,后账不借的借款原则。第三条 各处室因工作需要借款时,由经办人填制“请款单据”,注明经办人所在部门、借款金额,借款用途,完

31、毕审批程序后财务室予以借支。第四条 借款人在完毕工作任务后,应立即凭合法、有效的票据履行完审批手续后到财务处办理报销冲账手续。第五条 私人私事一律不得借用公款。 第九章 财务报告管理制度第一条 本制度所称的财务报告是指:会计报表、预算报表及分析阐明、决算报表及分析阐明等。第二条 每月准时向中心财务工作分管领导报送会计报表。第三条 按财务部门规定的时间做好部门预算及财务决算,并及时报送。第四条 及时提供有关财务信息,随时接受财政局和中心领导的查问。第十章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第一条 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报告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它是记录和反映中心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具体涉及:会计

32、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告(涉及年终部门预、决算报表、会计报表)、电脑软(优)盘、财务软件、有关合同(合同)、财务工作移送清单(册),多种波及财务工作的规章、制度、请示、报告、上级或有关部门的来文、批复或决定以及波及财务工作的其她资料。第二条 会计档案管理由中心办公室指定财务人员专人负责,要定期收集、审查核对,编制目录,汇编成册,按顺序号立卷登记,不得散失、毁损。非经有关领导批准,不得借阅,并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的规定,避免泄密。第三条 每年六月前,会计人员应将上年度的会计凭证按序装订,填列完整,并连同会计账簿等移送给档案管理人员。对财务软件,应由会计主管人员将上年度会计数据用光盘刻录后

33、交会计档案管理人员立卷归档。第四条 会计档案管理人员应将上年度的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系统的检查、分类及整顿,按不同类别和时间顺序立卷,并编写各类卷目录及索引,然后有序寄存。第五条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视档案内容可分为永久保存、定期保存两类。第六条 根据中心实际,财务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如下:第一款 永久性保管的会计档案:年度会计报表(决算)及批复。第二款 定期保管的会计档案分为25年、期。第三款 25年期的会计档案涉及:钞票及银行存款日记账、会计档案保管清册、销毁清册。第四款 期的会计档案:记账凭证及附件、各类总账、明细和辅助账、财产移送清册。第五款 期的会计档案:经济合同(合同

34、)、各类财务会计工作的请示、报告及上级有关部门的来文、批复或决定、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后的固定资产卡片、月度会计报表。第十一章 会计档案的销毁,应遵循如下规定:第一条 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应由会计档案管理人员提出销毁意见,会同办公室共同鉴定,严格审查,编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报中心领导批准后实行销毁。对于其中未了结的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应单独抽出,另行立卷,由中心档案部门保管到结清债权债务时为止。正处在基本建设期间的会计档案,不得销毁。第二条 在按规定销毁会计档案时,应由中心专职档案管理人员和会计档案管理人员共同签销,同步应邀请财政部门、审计部门有关人员参与签销。第三条 签销人员在销毁会计

35、档案此前,应认真清点核对,销毁后在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并将签销状况报告中心领导。第四条 会计档案管理人员变动时,原会计档案管理人员应对所管期间财务会计档案的管理状况向接交人员做全面、完整简介,按规定办理书面交接手续,并由移送人、接受人、监交人三方签字盖章。第十二章 会计档案借阅制度 第一条 已归档的各类会计档案,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翻阅和抽出。第二条 会计服务中心所属各部门查阅会计档案,由部门负责人写出证明,阐明事由,经中心主任批准,指定专人到档案室查阅。第三条 会计人员因工作需要查阅会计档案,经财务部负责人批准,即可到档案室查阅。第四条 私人不准查阅会计档案,必要时由部门负责人写出证明,阐明事由,经中心主任批准,指定专人到档案室查阅。 第五条 会计档案一般不外借,因特殊状况需将会计档案带出档案室,须经中心主任批准,用后及时归还。第六条 外单位查阅会计档案,须持本单位简介信,经中心主任批准,指定专人到档案室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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