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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丝绳应用管理标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钢丝绳是起重机械及各类吊挂方面应用最广泛的挠性构件,在各厂广泛应用。假如钢丝绳的选择、维护、保养和使用不妥,容易发生钢丝绳断裂,导致伤亡事故或重大险情。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钢丝绳应用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合用于各单位的设备及生产检修等环节的钢丝绳应用方面的管理,涉及胶带机机尾拉紧钢丝绳、设备和辅助设施的吊挂及保护、电动葫芦钢丝绳和检修吊装索具等
第二章 应用范围及选用原则
第三条 钢丝绳在同直径时公称抗拉强度越低,每股绳内钢丝越多,钢丝直径越细,则绳的挠性越好,但钢丝绳易磨损。反之,每股绳内钢丝直径越粗,则钢丝绳挠性越差,钢丝绳耐磨损。因此,不同型号的钢丝绳,它的使用范围也不同。根据起重吊装作业的实际需要,一般情况下,钢丝绳的选用可考虑以下原则:
1、6×19钢丝绳用做缆风绳、拉索及制作起重索具,一般用于受弯曲载荷较小或易遭受磨损的地方。
2、6×37钢丝绳用于起重作业中捆扎各种物件、设备及穿绕滑车组和制作起重用索具。合用于绳索经常受弯曲作业载荷时。
3、6×61钢丝绳用于绑扎各类物件。绳的刚性较小,易于弯曲,用于受拉力不大的地方。同向捻的钢丝绳,表面较平整、柔软,具有良好的抗弯曲疲劳性能,比较耐用;其缺陷是绳头断开处绳股易松散,悬吊重物时容易出现旋转,易卷曲扭结,因此在吊装中不宜单独采用。起重吊装作业常用交互捻钢丝绳。
第三章 钢丝绳的使用规定
第四条 绳头绳扣的编结规定
1、常用的连接方式是编结绳套。绳套套入心形环上,然后末端用钢丝扎紧,而捆扎长度≥15d绳(绳径),同时不应小于300mm。用编结法编结绳套时也不应小于15d绳,并且不得小于300mm,强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破断拉力的75%。
2、另—种方式是钢丝绳卡。绳卡数目与绳径有关,绳径为7~17mm应按3个绳卡;18~27mm应按4个;28~37mm应按5个;38~45mm应按6个。绳卡间距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6倍。连接时,绳卡压板应在钢丝绳长头,即受力端。连接强度不应低于钢丝绳破断拉力的85%。
3、用锥形套浇铸法连接时,连接强度应达成钢丝绳的破断拉力;用铝合金套压缩法连接时,连接强度应达成钢丝绳破断拉力的100%。
第五条 胶带机拉紧小车钢丝绳和各种保护绳
胶带输送机机尾小车式张紧机构,重要是由钢丝绳连接配重而达成胶带带面张紧的需求,因此钢丝绳的选用必须根据胶带机配重的重量进行选择,同时为了防止带面及张紧钢丝绳等断裂引起配重下落、小车翻转等导致重大事故,在配重箱上及小车后部分别加装保护绳。
需要注意的是钢丝绳固定端点索套内必须安装与钢丝绳规格相配套的心形环,防止钢丝绳由于受力不均及变形而导致断裂事故。
关于各选煤厂采用吊挂安装的各类设备及辅助设施等统一采用上表所列及安装心形环的规定执行。
第六条 电动葫芦钢丝绳:
采用交互捻(丝捻成股与股捻成绳的方向相反)钢丝绳,常用规格:1T用6*19-7.7 MM,2T用6*37-11MM,3T用6*37-13MM,5T用6*37-15MM,5T以上用6*37-15MM-21.5MM。
第七条 检修吊装工具绳:
钢丝绳吊装索具,吊装作业必须按起吊物品的吨位选择的吊装钢丝绳,同时吊装锁具的接头必须符合规定内的各项规定,对于存在缺陷的钢丝绳必须杜绝使用。
钢丝绳规格
单绳许用拉力
备注
12.5mm
1吨
安全系数取8
15.5mm
1.5吨
安全系数取8
18.5mm
2.2吨
安全系数取8
21.5mm
2.9吨
安全系数取8
26.5mm
4.4吨
安全系数取8
对于使用专业吊装索具厂家的生产的吊装索具,必须按照规格安全使用,达成报废标准的及时报废不得使用。
钢丝绳吊装索具使用时,由于弯曲半径较小,故安全起重量受到一定影响。当曲率半径大于钢丝绳直径6倍及以上时,起重量不受影响;当曲率半径为钢丝绳直径5倍时,起重量降至原允许起重量的85%; 4倍时起重量降至原允许起重量的80%; 3倍时起重量降至原允许起重量的75%; 2倍时起重量降至原允许起重量的65%;当曲率半径大于钢丝绳直径相同时,起重量降至原允许起重量的50%;
第八条 牵引及拖拉的钢丝绳
钢丝绳作为牵引及拖拉时(非垂直状态),钢丝绳改向点必须设立改向滑轮,避免钢丝绳与地面及其它建筑物等摩擦,防止出现钢丝绳及被牵引物品的卡阻现象,一经发现必须停止牵引,及时解决好后,方可继续牵引。
钢丝绳规格
单绳许用拉力
备注
12.5mm
2.3吨
安全系数取3.5
15.5mm
3.5吨
安全系数取3.5
18.5mm
4.9吨
安全系数取3.5
21.5mm
7吨
安全系数取3.5
26.5mm
10吨
安全系数取3.5
第四章 钢丝绳使用、维护与保养
第八条 钢丝绳要对的开卷。钢丝绳开卷时,要避免钢丝绳扭结,强度减少以致损坏。钢丝绳切断时要扎紧防止松散。
第九条 钢丝绳不得超负荷使用,不能在冲击载荷下工作,工作时速度应平稳。
第十条 在捆绑或吊运物件时,钢丝绳应避免和物体的尖角棱边直接接触,应在接触处垫以木块、麻布或其他衬垫物。
第十一条 严禁钢丝绳与电线接触,以免被打坏或发生触电。靠近高温物体时,要采用隔热措施。
第十二条 钢丝绳在使用中应避免扭结,一旦扭结,应立即抖直。使用中应尽量减少弯折次数,并尽量避免反向弯折。
第十三条 钢丝绳与卷筒或滑车配用时,卷筒或滑轮的直径至少比钢丝绳直径大16倍。不能穿过已经破损的滑轮,以免磨损钢丝绳或使绳脱出滑轮,导致事故。钢丝绳穿过滑轮时,滑轮槽的直径应比钢丝绳的直径大1~2.5mm。如滑轮槽的直径过大,则绳易被压扁;过小,则绳易磨损。
第十五条 钢丝绳应防止磨损、腐蚀或其他物理条件、化学条件导致的性能减少。吊运熔化及灼热金属的钢丝绳,要有防止高温损坏的措施。
第十六条 使用前要根据使用情况选择合适直径的钢丝绳;在使用过程中,要经常检查其负荷能力及破损情况;使用后及时保养,对的存放。
第十七条 钢丝绳的使用期限与使用方法有很大的关系,因此应做到按规定使用,严禁拖拉、抛掷,使用中不准超负荷,不准使钢丝绳发生锐角折曲,不准急剧改变升降速度,避免冲击载荷;
第十八条 钢丝绳有铁锈和灰垢时,用钢丝刷刷去并涂油;钢丝绳每使用4个月涂油一次,涂油时最佳用热油(50℃左右)浸透绳芯,再擦去多余的油脂;使用中,钢丝绳表面如有油滴挤出,表达钢丝绳已承受相称大的力量,这时应停止增长负荷,并进行检查,必要时更换新钢丝绳。
第十九条 钢丝绳盘好后应放在清洁干燥的地方,不得重叠堆置,防止扭伤;钢丝绳端部用钢丝扎紧或用熔点低的合金焊牢,也可用铁箍箍紧,以免绳头松散。
第五章 钢丝绳的报废标准
第二十条 钢丝绳受到强大的拉应力作用,通过卷绕系统时反复弯折和挤压导致金属疲劳,并且由于运动引起与滑轮或卷筒槽摩擦,经一段时间的使用,钢丝绳表层的钢丝一方面出现缺陷。例如,断丝、锈蚀磨损、变形等,使其他未断钢丝所受的拉力更大,疲劳与磨损更厉害,从而使断丝速度加快。当钢丝绳的断丝数和变形发展到一定限度,钢丝绳无法保证正常安全工作,就应当及时报废、更新。
第二十一条 钢丝绳使用安全限度由下述各项标准考核:断丝的性质与数量;绳端断丝情况;断丝的局部密集限度;断丝的增长率;绳股折断情况;绳径减小和绳芯折断情况;弹性减少;外部及内部磨损限度;外部及内部腐蚀限度;变形情况;由于热或电弧而导致的损坏情况;塑性伸长的增长率。
1、绳端部断丝:当绳端或其附近出现断丝(即使数量少),假如绳长允许,应将断丝部位切去,重新安装。
2、断丝的局部聚集限度:假如断丝聚集在小于一个节距的绳长内,或集中在任一绳股里,即使断丝数值少,也应予以报废。
3、断丝的增长率:当断丝数逐渐增长,其时间间隔趋短,应认真检查并记录断丝增长情况,判明规律,拟定报废日期。
4、绳股断裂:钢丝绳某一绳股整股断裂,应予报废。
5、磨损:当外层钢丝磨损达40%,或由于磨损引起钢丝绳直径减小7%,应予报废。
6、腐蚀:当钢丝表面出现腐蚀深坑,或由于绳股生锈引起绳径增长或减小,应予报废
7、绳芯损坏:由于绳芯损坏引起绳径显著减小、绳芯外露、绳芯挤出,应予报废。
8、弹性减少:钢丝绳弹性减少一般随着有下述现象:绳径减小;绳节距伸长;钢丝或绳股之间空隙减小;绳股凹处出现细微褐色粉末;钢丝绳明显不易弯曲,应予报废。
9、变形:钢丝绳变形是指钢丝绳失去正常形状产生可见畸变,从外观上看可分为以下几种:波浪形,笼形畸变,绳股挤出,钢丝挤出,绳径局部增大,扭结,局部被压扁,弯折,应予报废。
10、过热:过热是指钢丝绳受到电弧闪络、过烧,或外表出现可辨认的颜色改变等。电弧作用的钢丝绳外表颜色与正常钢丝绳难以区别,因而容易成为隐患,应予报废。
第二十二条 钢丝绳的破坏表现形态各异,多种因素交错,每次检查均应对以上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考虑,按标准掌握。在更换新钢丝绳前,应弄清并消除对钢丝绳有不利影响的设备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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