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JHBM104.018-2010
吉林石化公司更新零购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更新、零购项目管理,规范更新、零购项目核算,提高更新、零购项目费用使用效率,依据《吉林石化公司投资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所属各单位。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更新项目”,是指在线使用设备已达到使用寿命需报废或满足不了工艺要求需更新,按技术规格要求更换设备。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零购项目”,是指购置价值2000元人民币及以上、使用期一年以上、且能独立发挥功能的物资的项目。
第五条 公司机动设备处主要职责:
(一) 负责审核汇总各单位更新、零购项目;
(二) 负责对外委托更新、零购项目设计,组织核算设计费用、办理合同和付款等事宜;
(三) 负责审核《资本性支出新开工计划审批表》,汇总更新、零购项目计划,报科技与规划发展处;
(四) 负责审批更新、零购项目设备采购计划;
(五) 负责确认更新、零购项目相关的《工程设备出库单》;
(六) 负责确认更新、零购项目相关的《单项工程转资明细表》;
(七) 负责组织对更新、零购项目进行后评价。
(八) 负责对更新、零购项目投资计划执行情况进行分析,统计每月投资计划完成情况,并报科技与规划发展处。
第六条 公司财务处主要职责:
(一) 负责确定公司折旧费用指标;
(二) 负责组织更新、零购项目业务核算,核对《单项工程转资明细表》,并办理转资;
第七条 公司科技与规划发展处主要职责:
(一)负责确定公司更新、零购项目费用指标;
(二)负责编制下达更新、零购项目投资计划;
(三)负责编制下达更新、零购项目后评价计划。
第八条 每年8月底,各单位向机动设备处报送下一年度设备更新、零购项目汇总表及可行性论证材料,经相关专业确认后列入下年度公司设备更新、零购计划。
可行性论证材料包括投用时间、现状、更新必要性、更新内容及投资估算等内容。
第九条 每月15日前,各单位报送机动设备处《资本性支出新开工项目计划审批表》,经机动设备处、公司主管经理审核审批后,由科技与规划发展处下达投资计划。
第十条 需进行技术咨询和设计的项目,各单位向机动设备处提交工厂主管领导签字盖章的书面申请,由机动设备处统一委托有设计资质单位进行技术服务。
第十一条 各单位根据月份《公司资本性支出项目投资计划》,上报月份设备采购计划,经公司机动设备处审批后,物资采购单位组织设备采购。
第十二条 更新、零购项目设备到货,计划申报单位和物质采购单位共同确认设备质量和相应参数满足技术要求后,计划申报单位填写《工程设备出库单》,并加盖工厂机动系统印章或签字确认,经公司机动设备处和财务处确认,财务处办理入账。
第十三条 每月25日前,设备领用单位填写《单项工程转资明细表》,报公司机动设备处和财务处确认入账。
第十四条 更新、零购项目投用一个月后,单位设备主管部门组织对更新、零购项目进行验收,形成相关生产科室签字的书面验收报告,并与相关材料一起及时报单位档案室归档。
第十五条 各单位适时组织开展更新、零购项目简化后评价,每年12月底,形成简化后评价报告和总结,上报机动设备处。
第十六条 需签订技术协议的更新、零购项目,物资采购单位应于收到设备采购计划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根据单位推荐及设备技术附件要求,从公司物资供应商库选择3至5家具有相应能力的单位,组织物资使用单位进行技术交流,签订技术协议。
第十七条 物资采购单位收到技术协议或物资采购计划后,按照公司物资采购制度进行设备采购。
第十八条 更新、零购项目采购费用应控制在预算范围内。超出预算范围,物资采购单位应填写《资本性支出更新零购项目超概审批表》,经公司商务管理处、机动设备处审核审批后方可采购。
《资本性支出更新零购项目超概审批表》做为采购合同附件,在合同系统上履行审核审批程序。
第十九条 物资采购单位对更新、零购项目采购设备质量负总责,确保质量技术指标满足要求。
设备试运行出现问题,物资采购单位应及时协调供应商现场处理。
第二十条 更新、零购项目相关设备出库,物资采购单位经办人应在《工程设备出库单》相应栏目内加盖业务员印章或签字确认。
第二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追究相关责任人员责任:
(一)未经审批支出更新零购费用的;
(二)未按规定进行更新零购经费核算的;
(三)其他违反本办法的情形。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公司机动设备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颁发之日起施行。原《资本性支
出更新零购项目管理规定》(Q/SY JH20208.006-2007)废止。
5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