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察布查尔县中小微企业创业园区污水处理厂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
(简本)
建设单位:察布查尔县伊南工业园区管委会
环评单位:巴州绿环环境科学技术研究所
二零一四年六月
一、建设项目概况
1.1 建设项目的地点及相关背景
察布查尔县中小微企业创业园总面积约9.53 km2,位于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行政辖区中部,南至察布查尔县看守所北侧道路,北临察南渠,西至察县团结公路延伸段,东至伊昭公路。距察布查尔县城约5 km,距伊宁市约20 km,距都拉塔口岸约50 km,交通区位优势明显。党的十八大召开以后,国家和地方对新疆地区的发展提出一系列战略举措,在此背景下察布查尔县发展面临前所未有的机遇,同时察布查尔县加强与区域中心城市伊宁以及县域其他乡镇的空间协调和功能对接,通过近几年内重大基础设施的建设,察布查尔县作为“伊宁半小时经济圈”的外延圈层,南、北两大发展空间的融汇区,中心城区的近郊优势和作用凸显,有利于优先吸纳经济圈内优势资源、工业化和城市化成果,以此为依托建设的察布查尔县中小微企业创业园,延伸经济圈工业产业链条,形成配套齐全、内涵丰富的河谷大工业体系,是伊犁河谷产业发展空间布局的必然要求。
察布查尔县中小微企业创业园将县城总体规划中确定的工业用地内不宜安置的零星中小企业集中安置到中小微企业创业园内,以有效的控制工业对城区及周边居民点的污染,通过国家、地方政策的有力推动,实施优势资源转换战略、建设察布查尔县中小微企业创业园,可以开辟察布查尔县中小型工业新的发展之路。但是园区现在面临基础设施建设较为滞后,现状排水系统很不完善,无污水处理设施等环境问题,对于园区即将展开的全面发展很不利,为满足察布查尔县中小微企业创业园发展的需要,完善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园区的全面发展,迫切需要对察布查尔县中小微企业创业园污水处理厂进行建设。
中小微企业创业园总体地势趋势为南高北低,东高西低,布置在北外环路的排水管网总干管将污水截流至园区西面。结合《察布查尔县中小微企业创业园总体规划》,本次设计污水处理厂厂址定于中小微企业创业园西面,位于察南渠以南、团结公路以西的空地。项目所在园区及项目所在的地理位置见图1-1。
17
1.2 主要建设内容、生产工艺、生产规模等
1.2.1 建设内容及生产规模
新建污水处理厂1座,处理能力12000m³/d。。项目组成情况见表1-2。
表1-2 项目组成表
工程组成
规模
建设内容
主体工程
污水处理厂一座
12000m³/d
新建粗中格栅间及污水提升泵房1座、细格栅间及曝气沉砂池1座、水解酸化池1座、厌氧池2座、氧化沟2座、二沉池2座、紫外线消毒渠1座、氧化塘1座、贮泥池1座、污泥脱水间1座、变配电室1座等污水处理构筑物及附属设施
污泥处理
9t/d
污泥浓缩脱水一体化机械处理
辅助工程
给水
生产、生活用水和消防用水系统
采暖
0.7MW
热水节能锅炉
电力
4662905kWh/a
干式变压器,型号为SG10-630/10/0.4
自控
基于现场总线的PLC 控制系统
依托工程
园区排水管网
38700m
其中D300HDPE管27190m,D400HDPE管5070m,D500HDPE 管2320m,D600 钢砼管640m,D800钢砼管2350m,DN500PE 管1130m。
生态林灌溉工程
9000亩
分10个灌溉系统,每个灌溉系统900亩,灌溉方式为地表漫灌。
1.2.2 处理工艺
(1)污水处理工艺
根据本项目所服务的规划区水水质特征、处理工艺及经济投资等选择原则,本项目污水处理工艺拟采用氧化沟工艺:园区污水→粗中格栅→提升泵站→细格栅→曝气沉砂池→水解酸化池→卡鲁塞尔2000 氧化沟→二沉池→紫外线消毒渠→氧化塘→出水(草场灌溉)。察县中小微企业创业园拟建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拟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18918-2002)中的一级标准B。
(2)污泥处理工艺
由于卡罗塞尔2000 氧化沟产生的污泥比较稳定,故本工程污泥处理推荐采用污泥浓缩、脱水方案。根据《室外排水设计规范》7.2.5,本工程采用污泥浓缩脱水一体化机械方案。处理后的污泥计划采用卫生填埋方案。污泥泥质应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 混合填埋用泥质》(GB/T 23485-2009)标准。
1.2.3 主要建构筑物及设备情况
污水处理设施主要构筑物及设备情况见表1-3。
表1-3 污水处理设施主要构筑物及设备情况
序号
建构筑物名称
规格
材质
单位
数量
1
污水提升泵房
工艺14×7m
钢混
座
1
房间20.5×14m
细格栅
间隙5mm,循环式齿耙清污机
曝气沉砂池
13.8×4.2m,地上12.0×6.0m
回转式粗格栅
间隙0.1m,宽0.8m
套
2
回转式中格栅
间隙0.02m,宽0.8m
套
2
潜污泵
Q=150~750m3/h,H=25~40m
台
2用1备
电动单梁起重机
起重量3.2t,高12m
台
1
栅渣车
1.2×0.8×1.2m
铸铁
2
2
曝气沉砂池
工艺13.8×4.2m
钢混
座
1
房间12.0×6.0m
HXS-6型桥式吸砂机
配潜污泵Q=22m3/h,P=1.4Kw,H=7m
套
2
砂水分离机
LSF600砂水分离机,Q=1000m3/h
台
2
罗茨鼓风机
Q=4.63m³/min
台
2用1备
3
水解酸化池
56.8×22.8×6m
钢混
座
1
水下推流器
QJB4/4-1800/2-65/P
台
16
刮泥机
臂宽5m
台
4
4
配水井
3.6×.36m
砖混
座
1
5
选择池
15.0×8.0×5m
钢混
座
2
潜水搅拌器
QJB4/6-320/3-960/c/s,
台
4
6
氧化沟
63.0×24.0×6m
钢混
座
2
水下推流器
台
17
7
二沉池
D=24m,表面负荷取0.83m3(/m2·h),有效水深4.2m,超高0.5m,水力停留时间T=4.99h
钢混
座
2
刮吸泥机
ZBG-24型周边传动刮泥机
台
2
8
消毒渠
13.8×1.1×0.7m
钢混
条
2
紫外消毒设备
Q=12000m3/d
套
2
9
氧化塘
12*35m,H=2.8m
座
1
10
出水计量井
φ1.8m
砖砌
座
1
超声波流量计
台
1
11
贮泥池
20.0×12.0m
钢混
座
潜污泵
Q=320m3/h,H=14m
台
2用1备
搅拌器
QJB4/6-320/3-960/c/s
台
2
污泥螺杆泵
G70-1型
台
2用1备
12
污泥脱水间
35.0×13.0m
砖混
座
1
浓缩脱水机及配套设备
DNDY2000 型带式浓缩脱水机Q=40m3/h
套
1用1备
13
离心鼓风机
Q=70m3/min,H=7m
台
2用1备
14
变配电室
34.0×12.0m
砖混
座
1
机修间、车库
26.0×8.0m
砖混
座
1
15
仓库
18.0×8.0m
砖混
座
1
17
办公用房
40.0×16.0m
砖混
座
1
18
宿舍
20.0×10.0m
砖混
座
1
18
值班室
8.5×5.5m
砖混
座
1
19
食堂
20.0×9.0m
砖混
座
1
20
化粪池
3m33
钢混
座
1
潜污泵
Q=12m³/h,H=14m
台
1
21
大门
宽7.0m
伸缩式
扇
1
侧门
宽6.0m
扇
1
22
围墙
H=2.5m
砖混
米
845
1.2.4 建设投资
项目清洁生产水平可以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1.2.5 建设投资
本工程总投资5000万元(不含园区排水管网工程及灌溉工程)。
二、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
2.1建设项目所在地的环境现状
2.1.1 空气环境质量现状
(1)评价区域环境空气中SO2、NO2、TSP三项污染物各监测点日均、小时监测值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的二级标准要求,未出现超标情况。
(2)评价区域环境空气中PM10日均监测值出现超标情况,最大超标倍数为0.16倍,超标率14.3%,分析在TSP达标情况下,PM10主要是局地扬尘造成的,分析项目区情况,其南部7km左右为伊南工业区,东北2.5km为创业园区,PM10与区域开发活动有关。
(3) 评价区域环境空气中H2S各监测点小时监测值均未出现超标情况,NH3有超标现象,且最大超标倍数2.11倍,超标率30%之间。分析原因,与当地养殖活动有关。
2.1.2 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察南渠水质监测因子除总磷和总氮因子超标外,其余监测指标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相应标准要求。
2.1.3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区域上游水源井及项目区水源井仅挥发酚一项达到标准临界值,但未超过,其余项目污染指数均小于1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说明水源地水质满足应有使用功能。建议日后加强对挥发酚指标的追踪监测,如有超标现象应立刻进行排查与处理,找出原因,实施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水质达标。
园区下游水井中,硫酸盐、氟化物、氯化物、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5项存在不同程度的超标现象,污染指数分别为:9.9、1.29、1.752、4.154、3.43,超标倍数分别为:8.9倍、0.29倍、0.752倍、3.154倍、2.43倍。该点位其余监测项目均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硫酸盐、氟化物、氯化物、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这五项与矿物质有关的元素超标,主要是下游水井属于潜水,受地表蒸腾作用土壤积盐影响,天然背景超标。
2.1.4声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评价区域各监测点昼、夜间噪声监测值均小于《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限值,区域声环境质量现状较好。
2.1.5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评价区土壤Ph、Cu、Pb、Zn、Cr、As、Ni、Cd、Hg的含量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二级标准要求。
2.1.6 生态质量现状评价
项目区位于察布查尔县县城南部乌孙山北坡的冲积扇上,属于天山山地温性草原、森林生态区,西部天山草原牧业、针叶林水源涵养及河谷绿洲农业生态亚区,伊犁河谷平原绿洲农业生态功能区。区域土壤类型单一,均为灰钙土。评价区域的原始植被,以博乐绢蒿和新疆绢蒿、伊犁绢蒿为主要建群种,杂以多种禾本科、黎科、豆科、十字花科等多种草类,水处理厂西南部分布有大面积的荒漠草场,属严重过渡放牧的蒿属半荒漠草原和荒漠草原,草场等级为二等七级,项目区陆生野生保护动物主要是鸟类。
2.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2.2.1 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二期变更项目大气环境评价等级为三级,评价范围为项目建设地为中心,半径为2.5km的圆形区域(如图2-1)
2.2.2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本项目地表水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面水环境》(HJ/T2.3-1993的规定),本次地表水环境评价范围为项目厂区上游500m至下游3km的察南渠段。
2.2.3 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本项目地下水影响评价等级为二级。评价范围为项目区及项目污水灌溉草场区域下游20km2。
2.2.4声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本项目环境噪声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根据HJ/T2.4-2008的规定,确定本次声环境评价范围为厂界周边200m的区域。
2.2.5生态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本项目拟建地属于一般地区,项目区占地类型为干旱荒漠草场,群落以冷蒿占绝对优势,占地和影响面积远小于2km2,项目污灌区面积6 km2,占地类型为荒地,项目区不属于特殊或重要生态敏感区,参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11)分级判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二级。生态环境评价范围包括工程占地红线范围并向红线外延伸0.5km,同时考虑到项目污水灌溉,评价兼顾灌溉区域生态环境。
2.2.6风险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风险评价工作等级为二级,评价重点考虑水环境风险,评价范围为厂区下游察南渠下游3km。
图2-1 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图
三、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
3.1评价范围内的环境保护目标分布情况
本工程主要的环境保护目标详见表3-1。
表 3-1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环境
要素
敏感点
方位
规模
距离
影响因素
保护目标或保护要求
地表水
环境
察南渠
N
农灌渠
0.5 km
污水泄漏
GB3838-2002Ⅲ类标准
地下水环境
园区地下水井
SW
1.0Km
污水泄漏
GB/T14848-93Ⅲ类标准
大气
环境
乌宗布拉克牧民定居点
NE
约300人
约1.32 km
废气
GB3095-1996二类标准
卧尔浑
NE
约20余户人
约5 km
生态
环境
草场
周边
灌溉
草场质量
3.2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
3.2.1 废气
污水处理厂臭气产生主要场所为泵房、格栅、沉砂池、初沉池、储泥池、污泥浓缩脱水机房、污泥料仓等,建议对重点产恶臭部位做密闭处理,同时通过在厂区周围设一定宽度的绿化带,利用耐臭气的高大乔木和灌木、地被进行密植,形成有效的安全隔离带,距离项目最近的敏感点处硫化氢和氨的占标率分别为2.75%和2.94%,影响较小,根据测算,项目应设置卫生防护距离300m,在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的用地不应再规划设置居住性建筑物。
3.2.2 废水
项目采用的氧化沟工艺,技术成熟,出水可以保证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18918-2002)中的一级标准B,项目达标废水用于项目区场地绿化及草场灌溉,正常情况下不进入地表水体,不会对察南渠水质产生影响。
项目区包气带土层为粉质粘土层,其可渗透性较低,包气带防护性能较好,加上本项目氧化沟、污泥池及氧化塘等均采取严格的防渗措施,正常情况下,项目本身对地下水环境影响不大。
项目达标尾水用于绿化或草场灌溉对地下水影响程度与区域土壤包气带岩性与结构、地下水埋深、灌溉制度等有关,根据项目包气带岩性和结构分析,项目达标废水灌溉过程不会对区域地下水水质产生明显的影响。
项目应于厂内及污灌区分别设置地下水水质观测井,及时监测并掌握地下水水质变化情况。
3.2.3 固体废物
本工程固废包括栅渣及砂粒、污泥、生活垃圾和废紫外线灯管等。废渣及砂粒的处理主要是通过机械格栅除污机、皮带运输机、压榨机来完成,可有效防止臭味散发和蚊虫孽生,并作为城市垃圾外运察布查尔县垃圾填埋场。项目剩余污泥和活性污泥通过污泥浓缩脱水机房脱水处理,脱水污泥含固率50%,脱水浓缩后污泥产生量9t/d,泥饼及时清运察布查尔县垃圾填埋场安全填埋。项目生活垃圾亦送察布查尔县垃圾填埋场安全填埋。废紫外线灯管属于危险废物(HW29),交由新疆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安全处置。
3.2.4 噪声
噪声污染防治主要可从噪声源、传播途径以及接受者三方面进行防护,经预测厂界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3.2.5 生态
近年来,再生水灌溉在我国园林绿地特别是草坪绿地中的利用开展了一些研究,从国内外研究来看,再生水作为绿地灌溉用水是可行的。总的来看,短期内再生水灌溉绿地的土壤效应、植物效应和微生物效应均不显著。长期使用再生水灌溉绿地能够增加土壤肥力,给土壤提高持久的、低剂量的速效养分;但也会引起土壤中盐分和重金属浓度的累积,导致土壤盐碱化和重金属污染;再生水灌溉的植物效应因植物种类的不同而不同,同时也与灌溉水质、土壤质地、灌溉方式、当地气候等因素有关,情况比较复杂。结合国内研究以及部分地区再生水灌溉指导书可以看出,再生水应用于城市园林及草场绿化主要应注意灌溉制度和和施肥管理、加强再生水的标识和安全管理、为了保证再生水的安全使用, 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再生水浇灌的植物生长状况、土壤状况(如酸碱度、全盐量和交换态钠、重金属等) 和再生水水质状况等进行定期跟踪监测,如使用过程中发现植物生长不良等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相关部门,查找原因。
3.2.6 环境风险
除了在察南渠年均流量下达标废水进入察南渠的情景下,经完全混合后水质方能满足三类水体功能要求,其他情况下均会导致察南渠出现不同程度的超标现象。故从保护下游农业灌溉等水质安全的角度出发,要求严格控制污水处理厂的事故排放,并且要求加强察南渠污水处理厂下游河段的防洪,防止由于暴雨径流导致的污水进入察南渠,建设单位严格落实设计及环评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
3.3 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
3.3.1 环境监测
营运期环境监测内容见表3-2。
表3-2 营运期环境监测内容一览表
项目内容
环境空气监测
噪声监测
水质监测
污泥监测
地下水水质监测
监测项目
NH3和H2S
等效连续A声级
CODCr、BOD5、SS、pH、重金属、色度、浊度、总磷、总氮、可溶性有机物、粪大肠菌群、废水量等
污泥
COD、NH3-N、挥发酚、硝酸盐、亚硝酸盐等
监测点位
下风向厂界以及敏感点处,污泥处理工段及格柵井附近的恶臭气体监测
厂界外1m
污水管网入水口、污水处理排水口
污泥浓缩脱水房
厂区及污灌区上游、下游及厂内地下水监测井
监测频率
每季度一次
每年2次
污水处理厂污水进出口每4小时监测一次,地表水控制段面每季度监测一次
应不定期对污泥进行重金属含量的测定,可委托有资质的环境监测部门协助监测
每季度一次
监测期限
5天
3天
2天
采样频率
每天4次
昼夜各监测一次
每天1次
3.3.2 环境监理
在施工期,应根据环境保护设计要求,开展施工期环境监理,全面监督和检查各施工单位环境保护措施的实施和效果,及时处理和解决临时出现的环境污染事件。在工程的施工准备、施工过程、工程验收三个阶段,工程环境监理在不同阶段有不同的任务。
(1)施工准备阶段
组织工程环境监理交底会,向施工单位提出应特别注意的环境敏感因子和有关环境保护要求及环境监理的工作程序;对施工单位报送的单位工程 (施工标段 )和分部工程施工组织计划中有关环境保护的内容进行审核;检查施工单位环境保护工作准备情况。
(2)施工过程阶段
检查施工单位环境保护管理机构组成和运行情况;检查施工单位对承包合同中环境保护条款执行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主持召开工程区域范围内与环境保护有关的会议,对有关环境方面的意见进行汇总,审核施工单位提出的处理措施;协调建设各方有关环保的工作关系和调解有关环境问题的争议;编写环境监理工作文字资料。
(3)工程验收阶段
现场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对遗留环境问题的处理;整理验收所需的环境监理资料。对施工单位执行合同环保条款与落实环保措施的情况与效果进行综合评估;参加工程验收,并签署环境监理意见。
鉴于本工程的规模,建议设置1-2名环境监理工程师。环境监理工程师向业主负责。
3.3.3 排污口规范化要求
本项目应按《环境保护图形标志—排放口(源)》(GB15562.1-1995)规定的图形,在各气、水、声排污口(源)挂牌标识,做到各排污口(源)的环保标志明显,便于企业管理和公众监督。
未经环保部门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移动、扩大和改变排污口。排污者应建立排污口基础资料档案和管理档案。排污者对排污口及其监测计量装置、仪器设备和环保图形标志牌等环境保护设施,要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和维护保养制度。
(1)原则上只允许设一个水污染物排污口,污水排放口位置应根据实际地形和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情况确定,排污口须满足采样监测要求,原则应设置一段长度不小于1米长的明渠,经环保部门批准允许用暗管或暗渠排污的,要设置能满足采样条件的采样井或采样渠,压力管道式排污口应安装取样阀门。利用排污渠道排放污水,污水流量宜采用堰槽法进行测量,测量方法应符合《堰槽测流规范》(SL24-1991)。使用其它方法测流时,可按测流仪器说明进行测量,测流仪器前应设置调节池和平稳过水段,确保水流为稳定流状态,以保证测量精度;利用封闭管道排放污水,污水流量宜采用电磁流量计进行测量。
(2)重点排污单位的污染物排放口或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地以设置立式标志牌为主,一般排污单位的污染物排放口或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地可以根据情况设置立式或平面固定式标志牌。一般污染物排放口或固体废物贮存堆放场地设置提示性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
3.3.4 环保设施“三同时”竣工验收清单
“三同时”验收制度是我国环境管理的基本制度之一,是指“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中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本项目环保设施“三同时”竣工验收内容见表3-3。
表3-3 环保设施“三同时”竣工验收清单
项目
治理对象
治理措施
治理效果
大气
污染物
NH3、H2S等
恶臭物质
1、加强厂区绿化,将进水泵房、粗格栅间、沉砂池、储泥池、污泥浓缩车间等重点部位做密闭处理,如增设有机玻璃钢废气盖板。
2、安装检查控制设备,选择适当距离设置检查井,增加通风孔,加强应急措施。
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废气排放二级标准。
地下水污染物
各污水处理
装置事故泄漏
对于污泥贮池底部采用HDPE防渗膜作防渗处理。
防渗膜敷设到位,地下水常规监测达标
地下水监测井
厂内及污灌区各设一个地下水水质观测井
便于地下水水质观测
废水
污染物
污水处理厂
尾水
1、排污口规范化设计,设置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建立排污口档案。
2、排污口处安装一套废水在线监测装置(在线监测项目包括流量、pH值、COD、NH3-N等);
排污口规范化,《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的B标准
噪声
鼓风机、污水泵、污泥泵、浓缩脱水机、空压机等
1、进水泵房及污泥泵房采用地下式设计,对高噪声的水泵、污泥泵基座安装减震器。
2、鼓风机房采取半地下式设计,地上部分构筑物采用密闭隔声处理,风机基座减震,在进、出风口安装弹性接头并加装消声器。
3、选用轴流式风机、螺杆式空压机等低噪声设备。
厂界的噪声达到3类标准
固体
废物
污泥
建设封闭式固废收集、储存设施,实行分类收集储存;储存设施底部防渗,污泥经深度脱水后运往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
妥善处理、处置。
栅渣、沉砂、生活垃圾
配备生活垃圾收集桶,生活垃圾及时收集,栅渣、沉砂及生活垃圾委托环卫局每日清运。
零排放
绿化
生态环境
主要绿化点有:厂界围墙,氧化沟、污泥浓缩脱水机房、进水泵房及格栅间四周、办公楼四周、厂内道路两侧。
绿化率达到
55.27%
废水事故排放风险
1、进水泵房安装一套进水在线监测装置。
2、在泵房内安装备用设备,采用双套供电系统,实行合理的维护计划,加强运行监控和应急响应。
降低废水事故排放发生率。
3.4 产业政策及选址合理性分析
项目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鼓励类”中“三十八、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第19条“高效、低能耗污水处理与再生技术开发”的投资方向。本项目处理水量为1.2×104m3/d,选用氧化沟法处理工艺符合《城市污水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要求。
项目符合《察布查尔县中小微企业创业园规划》,选址位置位于创业园区地势最低点,察南渠以南水系下游、下风向以及远离居民的荒地,选址符合《察布查尔县中小微企业创业园规划》园区污水处理厂的初步选址设计,工艺选择符合清洁生产要求,各项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项目运行后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项目的环境风险水平在可接受程度内,项目建设选址可行。考虑到当地的地形条件,建议园区在防洪规划中不仅要考虑园区的东面的防洪沟设计,建议将污水处理厂及其污灌区也纳入到防洪规划中,避免强降雨情况下,导致的事故面源污染。
3.5 总量控制
该工程实施后区域内废水污染物排放量将得到大幅度削减,根据核算结果,COD较建成前削减1927.2 t/a,NH3-N削减183.96 t/a,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为COD 262.8 t/a,NH3-N 35.04 t/a。建设单位应向察布查尔县环境保护局提出项目的总量控制指标申请。
四、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文)实行公众参与工作,第一次于察布查尔县公众信息网上进行,
本次公众参与调查采用了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的形式,征询意见与建议,共发放调查表300份,收回300份。本次调查对象主要为项目厂区周围受影响的居民。在本次公众参与调查工作中,没有人对拟建项目的建设持反对态度。企业的建设带动了周边社会、经济的发展,增加了职工和政府的收入,因此,在被调查者均支持本项目的建设。通过这次公众参与调查,一方面让公众了解了该项目,同时也让建设单位与管理部门了解到了公众所关心的问题,从而为项目今后的建设及管理提供了参考;另一方面,本次公众参与调查进一步提高了区域居民的环保意识,增强了他们的环保责任感和参与精神。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项目建设符合产业政策,各项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项目运行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轻,环境风险水平在可接受程度内;通过公众参与分析,当地群众大部分支持该项目建设;厂址选择符合相关规划和要求,项目建成后对当地经济起到促进作用。项目建设过程中须认真落实环境保护“三同时”,严格落实设计和环评报告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并加强环保设施的运行维护和管理,保证各种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和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在落实并保证以上条件实施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该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六、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提供与公众沟通的平台,通过以下电话及电子邮件的方式与我们沟通:
——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名称:察布查尔县伊南工业园区管委会
联系地址:察布查尔县查鲁盖路东街
邮编:835300
联系人:于海勇
联系电话:0999-3625331
——环评单位——
评价单位:巴州绿环环境科学技术研究所。
联系地址:新疆库尔勒市石化大道圣果名苑石榴园1号巴州绿环环境科学技术研究所。
邮编:841000
联系人:拜卫卫
联系电话:0996-211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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