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西乡县2012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
招标编号: 0114-00 G
县2002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
招 标 文 件
(工程施工标段)
招 标 人: 开发整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 招标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一月
24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2
第三章 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预算编制依据 20
第四章 图纸 27
第五章 投标报价说明 28
第六章 合同条款 29
第七章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协议 36
第八章 工程建设项目廉政责任书 40
第九章 各标段上限控制价 42
第十章 投标文件格式 43
一 投标书 45
二 报价预算书 53
三 对招标文件的响应及对招标人的承诺 55
四 投标书附表及附件 56
五 资格证明文件 59
六 施工组织设计 71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有限公司受县城土地复垦开发整理中心委托对县城2012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县城2012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
招标编号:ZD0114-006G
二、项目概况:
本次县城2012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共分10个标段,其中8个为施工标段,2个为监理标段。具体工程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
1、施工标段资格要求:土地开发整理专业公司或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含三级)。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建造师二级以上证书(含二级)。
2、监理标段资格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具备类似工程施工经验。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3、报名时请携带法定代表人证书及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项目负责人证书原件。如果是外地企业,必须携带外地企业入陕建筑市场注册证;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1、北京时间2014年1月16日至2014年1月22日购买招标文件。
上午9:00—下午17:00
2、报名费:500元。
五、资格审查方式:报名时资格审查。
六、招标代理机构:招标有限公司
七、联系人: 权
八、联系电话:029-88470781
九、地址: 楼5楼506室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名称
具体信息或数据
1
工程名称
县城2012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
2
招 标 人
县城土地复垦开发整理中心
3
招标监督机构
县城监察局
4
招标管理单位
县城土地复垦开发整理中心
5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有限公司
6
工程质量
合格。达到《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TD/T1013-2000)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等级及与招标工程相应的国家、行业及省市标准
7
工程地点
县城杨河、柳树、城关、堰口等4镇
8
工期
365天
9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10
招标范围
图纸、招标文件、清单文件及相关文件规定的全部内容
11
工程分包
本工程不允许分包及转让合同
12
投标人资格
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第二章第二节第4条。
13
资金来源
国家财政补助资金
14
落实情况
已落实到位
15
承包方式
采用固定总价的承包方式
16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17
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时间:2014年1月16日至2014年1月22日(节假日除外),每日9:00到17:00整
地点:西安市友谊西路476号办公楼5楼506室
招标有限公司
18
现场踏勘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申请人自行踏勘。
19
答 疑
投标人如有疑问在开标前10天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出,招标人将以书面补遗书形式予以解答
电话(传真):029— 1
邮箱: m
20
投标保证金
1. 投标保证金为:一标段:叁万元; 二标段:叁万元;
三标段:伍万元; 四标段:伍万元; 五标段:伍万元;
六标段:伍万元; 七标段:叁万元; 八标段:叁万元;
2.方式:(1)现金;(2)银行汇票;(3)转帐支票;
3.时间:2014年2月10日17:00前交到指定账户或公司财务部
4. 如果采用银行汇票或转帐支票,按下列银行和账号转账,并及时到招标代理机构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
开户名称: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劳动南路支行
开户帐号:908011580000070410
21
履约保证金金额
1. 金额:每标段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总价的10%。
2. 方式:支票、汇票
3. 时间:中标人在与招标人签订工程合同前
(详见本文第三章第33.1条)
22
投标人替代方案
本工程不允许提交替代方案
23
投标文件份数
商务标、技术标提交书面版本正本一份,副本2份。电子版1份(U盘/光盘)。
24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2月11日9:30整
地 点:陕西省政务大厅四楼第一会议室
(省体育场内)
25
开 标
开标时间:2014年2月11日9:30整
地 点:陕西省政务大厅四楼第一会议室
(省体育场内)
二、工程概况及相关说明
1.工程概况
1.1工程概况
本次项目位于汉中市县城杨河、柳树、城关、堰口等4镇。
县城2012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内容由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组成,汉中市国土资源局、汉中市财政局以(汉市国土资发[2013]252号),汉中市国土资源局以(汉市国土资发[2014] 2号)下达县城2012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资金。
1.2该工程主要内容包括: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
1.3工程标段设计说明:
本次工程施工招标分为8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如下:
标段划分一览表
标段名称
工程内容
一标段
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和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
二标段: 坪村
三标段 全部6米路)
四标段: 村
五标段: 沟村
六标段:五星 村
七标段
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
八标段:
2.本工程招标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陕 目实施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条令,招标实施方案已经主管单位批准。
本招标工程施工设计由陕西天正土地勘测规划有限公司完成,工程施工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均已出齐。根据汉中市国土资源局下达的关于县城杨河、柳树、城关、堰口等4镇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和招标实施方案的批复(汉市国土资发[2014]2号)文件,已具备招标条件。
3、招标机构及招标方式
本工程招标人为县城土地复垦开发整理中心,招标人全权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招标有限公司)依法组织招标,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承包人。
4、合格的投标人要求
4.1 投标人合格资质要求:
4.1.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4.1.2投标人应是从事土地开发整理专业公司或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含三级)。
4.1.3项目经理应具有上述资质相应专业二级以上的注册建造师资质;
4.1.4具备工程施工所需要的人员及机械设备配置;
4.1.5近三年以来至少有2项类似工程施工经验;近三年来无诉讼案件和重大合同纠纷,信誉良好;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记录;近两年来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
4.1.6外地企业需有进陕西省建筑市场注册证;
4.1.7本招标工程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为投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5)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8)被责令停业的;
(9)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0)经审查委员会认定会对承担本招标项目造成重大影响的正在诉讼的案件;
(11)为投资参股本招标项目的法人单位。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6、现场考察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申请人可自行进行踏勘,自己承担现场踏勘所发生的费用和风险。
7、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
三、招标文件
8、招标文件的组成
8.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预算编制依据
第四章 图纸
第五章 投标报价说明
第六章 合同条款
第七章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协议
第八章 工程建设项目廉政责任书
第九章 各标段上限控制价
第十章 投标文件格式
8.2 除8.1内容外,招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7日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均起约束作用。
8.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2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文件有可能被拒绝。
9、招标文件的澄清
9.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及图纸有任何疑问,投标人应于开标前10日,以书面的形式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出澄清要求。招标人将于投标截止时间7日前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同时将书面澄清文件向所有投标人发送。投标人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应于当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该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10、招标文件的修改
10.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10.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应于收到该修改文件后当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10.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10.4根据投标工作进展实际情况,招标人可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
四、投标文件
11、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1.1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汉语言文字。
11.2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2、投标文件的组成
12.1投标文件由商务标和技术标两部分组成。
12.2商务标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2.2.1、 投标书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三)、投标函
(四)、投标函附录
(五)、投标报价表
(六)、投标报价说明
(七)、投标保证金
12.2.2、报价预算书
12.2.3、对招标文件、合同条款的响应及对招标人的承诺
12.2.4、投标书附表及附件
附表一: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附表二:施工组织机构
附表三:本工程主要机械装备配置表
12.2.5、资格证明文件
12.3技术标主要内容为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组织设计中必须包含以下内容(但不限于):
(1)项目经理部的组成;
(2)施工现场部署或总平面布置图;
(3)劳动力安排计划;
(4)主要施工机械设备配备计划;
(5)施工方案;
(6)施工进度计划及措施;
(7)施工技术措施;
(8)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9)施工质量保证措施;
(10)施工工期保证措施;
(11)文明施工措施及环境保护措施;
(12)项目验收后的质量保证措施。
13、投标方案
13.1 本次投标每标段只允许有一种投标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投标报价,将会导致其废标。
13.2 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充分考虑招标文件的各项条款、图纸、清单文件所述的内容、投标人所掌握的市场情况及本工程的实际,根据自身的情况自主报价。
13.3 投标报价不是评标的唯一条件,最低投标报价不作为中标的保证。
13.4 投标人投标报价均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保险费和投标人必须的其它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风险、责任和义务等全部费用。
13.5投标人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凡因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疏忽或误解,或因对施工现场、施工环境、市场行情等了解不清而造成的后果和风险,由投标人负责。
13.6凡本招标文件要求(或允许)及投标人认为需要进行报价的各项费用项目,(不论是否要求进入报价)若投标时未报或未在投标书中予以说明,建设单位将按这些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对待。
13.7 任何价格折扣均须在《投标报价表》中注明,价格折扣不得有“若中标”、“中标后”等条件,否则评标时不予考虑。
13.8 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按中标价格的1%计算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14、投标货币
14.1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RMB)。
15、投标有效期
15.1投标有效期为90日历天,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15.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16条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16、投标保证金
16.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0条的规定以(1)转帐支票;(2)银行汇票;(3)现金等任何一种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6.2投标人汇款后,须在开标前持银行汇款回执单前来招标有限公司财务部换取专用收款收据。
16.3对于未能按时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或未在投标文件中附招标有限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金专用收款收据的投标,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16.4未中标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公示期后退还。
16.5中标候选人及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本须知第34条规定签订合同后退还。
16.6退还投标保证金时,须出具投标人开具办理退款手续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账户信息证明原件以及招标代理机构收取投标保证金的收款收据原件。
16.7如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6.7.1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
16.7.2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按招标文件内容签订合同协议;
16.7.3中标人放弃中标的。
16.7.4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5日内未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的。
16.8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丢失规定:
16.8.1转账形式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丢失,必须开具单位证明,加盖公章及法人章,120日后转款到原账户。
16.8.2现金形式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丢失,不予退还。
17.投标人的替代方案
17.1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本工程不允许提交替代方案。
18.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8.1投标人应提交商务标、技术标文本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版(u盘/光盘)投标文件1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包含投标书商务标及技术标的所有内容(不含投标书文本中有关证件及资料的复印件及签章)。
18.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8.3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封面、投标函等投标文件中要求盖章签字的地方,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18.4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投标人对错误处须修改时,修改处应由投标人的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19、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
19.1投标文件的包装:技术标和商务标分别胶装、密封;电子版投标文件放在商务标投标文件包内。拟投多个标段的投标人的商务标、技术标书及电子版投标文件应分标段装订包封。在标袋封口处,用白纸密封条妥善密封,加盖骑缝章(单位公章和法人代表章或授权代理人印鉴),密封必须完整,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不予签收。
19.2标袋正面上应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正本/副本、商务标(技术标)、标段号、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代表章或授权代理人印章。
20、投标文件的提交
20.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4条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交投标文件。
20.2招标人可按本须知第10条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21、迟到的投标文件
21.1投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4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22、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22.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19条和第20条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
22.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
22.4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五、开 标
23、开标
23.1招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5条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
23.2提交的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投标人;按本须知第24条规定确定为无效的投标文件,不予送交评审。
23.3开标程序:
23.3.1开标会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
23.3.2开标时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监标人共同审验投标人的如下资证原件:
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法人代表本人投标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土地整理专业公司不需审验此项),安全生产许可证(土地整理专业公司不需审验此项),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注册建造师证原件。
未通过审验的投标人,按无效标处理。
23.3.3由投标人的法人代表或授权代理人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对密封情况签字确认。
23.3.4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由开标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修改和撤回的通知、投标价格、工期、工程质量以及招标机构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投标人应对唱标结果签字确认。
23.4招标人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24、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24.1开标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标:
24.1.1投标文件未按照本须知第18、19条的要求装订、密封和标记的;
24.1.2本须知第12条规定的投标文件有关内容未按本须知第18.3条款规定加盖投标人印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24.1.3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24.1.4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24.1.5投标文件不符合本须知第12条规定,其组成缺项者;
24.1.6投标文件内容雷同,经评标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认为有串标、围标嫌疑的投标;
24.1.7投标单位未按时参加开标会议或虽参加会议,但无证件的;
24.1.8超出招标文件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
24.1.9 投标人名称或组织机构与投标人相关证件的名称不一致的;
24.1.10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的;
24.1.11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25、投标文件出现表述矛盾时的处理原则
25.1 文字与图表不符,以文字为准。
25.2 单价乘以数量不等于总价时,以单价为准,并修正总价。
25.3 投标报价的大写与小写不符时,以大写为准。
25.4 正本与副本不符时,以正本为准。
六、评标定标
26、评标委员会与评标
26.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代理机构依法组建,成员人数为五人,其中技术、经济类专家(从专家库中随即抽取)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随即抽取的专家不得与招标人、投标人有直接利害关系。
26.2评标委员会主任委员由评标委员会选举产生。
26.3评标采用保密方式进行。
27、评标过程的保密
27.1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
27.2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7.3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做出任何解释,亦不退回投标文件。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和招标人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28、投标文件的澄清
28.1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投标人应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说明,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凡属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发现的计算错误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
28.2评标委员会并非对所有投标人都采取澄清这一做法。
29、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
29.1评标委员会仅对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未响应招标文件和合同条款的投标文件,不得进行评价。
29.2评标委员会依据综合评估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确定出排名次序,并按本须知29.6办法确定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应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
29.3评标方法和标准
评标委员会将按《百分制评标法》技术标占30分,商务标占70分,从技术、商务两个方面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赋分,按得分值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排序第一名为预中标人。
29.4评标程序
(1)评标委员会推选一名成员担任主任委员,负责协调、组织评标活动的实施(主任委员与评标委员会的其他成员享有同等的表决权);
(2)由招标人委托的评标代表向评标委员会介绍工程概况(包括工程的重点、难点),评标内容、评标方法、招标文件须注意的事项以及建议评标的要点;
(3)评标委员会成员熟悉招标文件等相关文件,研究评标重点及具体分工;
(4)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各自分工,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系统的评审和比较,并根据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分工分别对技术标和商务标赋分,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对投标人的评分(赋分)情况分别向评标委员会其他成员解释、通报,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对各成员评分(赋分)进行合议,意见一致时,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分别在各成员对投标人的评分(赋分)表上签字。
(5)评标过程中出现的争议,应当提交评标委员会集体讨论形成一致意见,不能形成一致意见的应在充分讨论后予以表决,少数服从多数。
(6)对需要投标人澄清、说明、补正的,应当进行答辩,并作好记录。
(7)对评判为不合格的投标情况应进行详细的记录和说明,并告知相应的投标人,允许其进行解释,但不影响评判的最终结果。
(8)对发现的违法、违规(嫌疑)行为,应当在评标报告中做出详细说明,做好取证工作。
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论有异义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的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此做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
29.5 评审内容及步骤
29.5.1评审内容:
技术标评审, 商务标评审。只对入评单位的技术标、商务标进行评审。
29.5.2评审步骤:
(1)确定入评单位;
(2)评审入评单位的技术标;
(3)评审入评单位的商务标;
(4)汇总技术标、商务标得分;
(5)确定中标候选人。
29.5.3确定入评单位
本次招投标禁止不正当竞争。
(1)入评单位条件:
① 投标总报价在招标上限控制价内;
② 投标工期小于或等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工期;
③ 投标工程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等级;
④ 投标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和合同条款。
(2)投标人及其投标文件不符合上述入评单位条件中任何一款,均不得作为入评单位,其投标文件不再参与商务标和技术标的评审。
29.5.4 技术标(施工组织设计)评审: (30分)
(1)项目经理部的组成;
(2)施工现场部署或总平面布置图;
(3)劳动力安排计划;
(4)主要施工机械设备配备计划;
(5)施工方案;
(6)施工进度计划及措施;
(7)施工技术措施;
(8)施工质量保证措施;
(9)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10)施工工期保证措施;
(11)文明施工措施及环境保护措施;
(12)项目验收后的质量保证措施。
每项得分1~2.5分,缺项者,该项得0分。
29.5.5 商务标评审
商务标(70分)
(1) 投标报价(55分)
本工程采用无标底评标,设置招标上限控制价,招标上限控制价在招标文件中公布,超过(含等于)“最高限价”按废标处理。(本次招标不设最低限价,但对于明显低于市场价的作为无效标处理)
以所有入评单位投标报价的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B:有漏项或多报项的报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漏项或多报项的认定由评委会确定。评标基准价B用如下公式计算得分:
B=入评单位投标价之和÷入评单位个数
入评单位投标报价T等于评标基准价B时为满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 %时扣1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时扣0.5分(扣完为止,具体得分按插入法计算。)
(2)类似工程业绩: (5分)
近三年从事过类似工程,每一个得1分,五个或五个以上得满分。
(3)投入本工程主要机械装备 (5分)
投入本工程主要机械设备完全满足本工程的得5分
投入本工程主要机械设备基本满足本工程的得3分
投入本工程主要机械设备不能满足本工程的得0-1分
(4)承诺 (5分)
承诺按期按质按量完成本次项目,并在本次项目成立农民工工资专户的投标单位得5分;承诺按期按质按量完成本次项目,承诺不拖欠农民工工资,但未承诺成立本次项目农民工工资专户的投标单位得3分;无承诺者,该项不得分。
29.6 定标
29.6.1评标委员会汇总技术标和商务标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排序第一的入评单位即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序第二的入评单位即为第二中标候选人。排序第三的入评单位即为第三中标候选人。若出现两个投标人综合得分相同的情况,则取其中商务标得分高的单位为排名靠前的中标候选人。
29.6.2评标委员会将评标结果及第一中标候选人(预中标人)推荐于项目承担单位(即招标人)。
29.6.3投多个标段的投标人,只能中其中的一个标段。如投标人所投标段两个或两个以上均为排序第一名,则选其投标报价较高的一个标段为中标标段。
29.6.4项目承担单位根据评标委员会的书面评标结果确定预中标人为中标人,若预中标人放弃中标时,则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次类推)。如果中标人全部放弃中标时,重新招标。放弃中标者将失去其投标保证金。
29.6.5评标过程中,投标报价数字计算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29.6.6评标过程中,出现本评标办法以外的特殊情况时,将暂停评标,有关情况待评标委员会确定后,再进行评定。
29.6.7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后,项目承担单位将依法重新招标。
七、合同的授予
30、合同授予标准
30.1本招标工程的施工合同将授予按本须知第29.6款所确定的中标人。
31、招标人拒绝投标的权利
31.1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有权依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拒绝不合格的投标。
32、中标通知书
32.1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向依法确定的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32.2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在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对未中标人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做落标原因解释。
33、合同授予
33.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按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本工程招标文件、招标答疑会纪要和中标人投标文件、投标承诺是双方签订施工合同的依据。签订合同时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合同总额10%的履约保证金作为合同履约担保。若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对上述文件有异议,不愿遵照执行,则被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赔偿招标经济损失。
33.2招标人与中标人的草签合同经本次招标管理单位审查后正式签订。
八、附则
34、招标文件解释权
本招标文件由承担本次招标任务的招标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第三章 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预算编制依据
一、工程量
详见工程量清单与图纸。
二、工程预算编制依据:
(1)《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财综[2011]128号);
(2)《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施工机械台班费定额》(财综[2011]128号);
(3)《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编制规定》(财综[2011]128号);
(4)《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财建[2012]151号)。
县城2012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
工
程
量
清
单
项目承担单位:县城土地复垦开发整理中心
五标段:
序号
单项名称
单位
工程量
1
白杨,严家沟
1.1
灌溉与排水工程
1.1.1
水源工程
1.1.1.1
整修堰塘
1.1.1.1.1
基础开挖
m³
737.93
1.1.1.1.2
塘后培土
m³
847.24
1.1.1.1.3
浆砌片石(基础)
m³
737.93
1.1.1.1.4
干砌石(护面)
m³
1680.83
1.1.1.1.5
C15砼压顶
m³
184.49
1.1.1.1.6
反滤层
m³
456.32
1.1.1.1.7
放水闸C15浇筑
m³
2.28
1.1.1.1.8
钢筋制安
t
0.03
1.1.2
灌溉工程
1.1.2.1
新建斗渠D40U
1.1.2.1.1
预制C20砼U型渠槽
m³
518.01
1.1.2.1.2
预制C20砼U型渠槽运输
m³
518.01
1.1.2.1.3
预制C20砼U型渠槽安装
m³
518.01
1.1.2.1.4
土方开挖
m³
1241.63
1.1.2.1.5
土方夯实回填
m³
628.73
1.1.2.1.6
伸缩缝
m³
51.41
1.1.2.1.7
U型渠C15砼压顶
m³
94.90
1.1.2.1.8
碎石垫层
m³
253.07
1.1.2.2
新建斗渠D60U
1.1.2.2.1
预制C20砼U型渠槽
m³
291.52
1.1.2.2.2
预制C20砼U型渠槽运输
m³
291.52
1.1.2.2.3
预制C20砼U型渠槽安装
m³
291.52
1.1.2.2.4
土方开挖
m³
802.60
1.1.2.2.5
土方夯筑回填
m³
448.87
1.1.2.2.6
伸缩缝
m³
29.27
1.1.2.2.7
U型渠C15砼压顶
m³
29.27
1.1.2.2.8
碎石垫层
m³
112.22
1.1.2.3
新建斗渠D70U
1.1.2.3.1
预制C20砼U型渠槽
m³
93.89
1.1.2.3.2
预制C20砼U型渠槽运输
m³
93.89
1.1.2.3.3
预制C20砼U型渠槽安装
m³
93.89
1.1.2.3.4
土方开挖
m³
258.50
1.1.2.3.5
土方夯筑回填
m³
144.57
1.1.2.3.6
伸缩缝
m³
10.21
1.1.2.3.7
U型渠C15砼压顶
m³
9.43
1.1.2.3.8
碎石垫层
m³
36.14
1.1.3
排水工程
1.1.3.2
二型排灌渠
1.1.3.2.1
基础开挖
m³
9202.26
1.1.3.2.2
浆砌块石
m³
3502.3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