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绍兴赛茹纺织有限公司
年生产服装原料300万米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
(简要本)
二○一四年七月
目 录
第一章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
第二章 工程分析 5
第三章 环境质量现状 6
第四章 环境影响分析评价 7
第五章 环境保护措施与污染防治对策 8
第六章 结论 11
绍兴赛茹纺织有限公司年生产服装原料300万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简要本)
第一章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由来
纺织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传统支柱产业,在积累资金、出口创汇、满足城乡居民消费和提供就业机会等方面起着重要作用。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纺织业飞速发展,经济全球化、新科技革命和世界经济结构加速调整的大趋势,纺织业处于竞争日趋激烈的大环境之中,这就要求纺织业提高产品档次和增加其附加值。利比亚国公民捷拉·赛里姆斯·伊欧马瑞(JALAL SALEM S ELOMRANI ELOMRANI)通过充分的市场调查,决定投资55万美元,租用位于绍兴市越城区鉴湖镇芳泉村羊肠岙仉国强同志的闲置工业厂房,组建绍兴赛茹纺织有限公司,实施年生产服装原料300万米建设项目。
该闲置厂房原为绍兴市兴民豆芽有限公司所在生产厂房,绍兴市兴民豆芽有限公司于2011年5月27日取得绍兴市环保局审批(绍市环审[2011]88号),2013年兴民豆芽有限公司因营业不善而倒闭,绍兴市兴民豆芽有限公司将房屋产权卖给了仉国强同志,现房屋为闲置厂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令第25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浙江省人民政府令《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的规定,凡从事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使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能够协调发展。绍兴赛茹纺织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承担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环评单位在对项目所在地进行了实地踏勘、资料收集,对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进行调查与监测,对工程污染因子进行分析和类比调查,及向环保主管部门汇报的基础上编制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1.2编制依据
1.2.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12.26;
⑵《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3.9.1;
⑶《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6.1;
⑷《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4.29修订;
⑸《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3.1;
⑹《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5.4.1;
⑺《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7.1;
⑻《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11.29;
⑼《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1年修订)》2012.1.30;
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08.10;
⑾关于印发《“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规划编制指南》的通知,环发[2010]97号;
⑿工业和信息化部《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2010.10.13;
⒀《环境影响评价“十二五”规划》2011.12.31。
1.2.2地方有关法规
⑴《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03.9.1;
⑵《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2013年修正)》2013.12.19 ;
⑶《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13年修正)》2013.12.19;
⑷《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14年修正)》2014.3.13;
⑸《浙江省环境污染监督管理办法(2014年修正)》2014.3.13;
⑹《浙江省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指导目录(2012年本)》2012.12.28;
⑺《绍兴市产业结构调整导向目录(2010-2011)》;
⑻《绍兴市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导向目录(2013-2015年)》(绍政办发[2012]166号)2012.12.14;
⑼《绍兴市强制淘汰落后产能目录(2011年本)》;
⑽《浙江省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准入审核办法(试行)》2012.4.1;
1.2.3有关技术规范
⑴《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2.1-2011,HJ2.2-2008,HJ/T2.3-93,HJ2.4-2009及HJ19-2011;
⑵浙江省环境保护局《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要点》(修订版)2005.4。
1.2.4区域相关资料
⑴《浙江省水功能区 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05.12;
⑵《绍兴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方案》2001.12;
⑶《绍兴市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2007.12;
⑷绍兴赛如纺织有限公司与绍兴市环球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签订的环评技术服务合同及企业提供的基础资料。
1.3工程内容及规模
⑴项目名称及总投资
项目名称:年生产服装原料300万米。
建设单位:绍兴赛茹纺织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总投资55万美元。
⑵项目工程内容
项目位于绍兴市越城区鉴湖镇芳泉村羊肠岙,租用仉国强同志的闲置工业厂房。项目实施后,年生产服装原料300万米。
⑶工作人员:本项目共需员工40人,单班制生产,每班10小时(8:00~18:00,中午休息1小时),年工作日300天,项目不设食堂、住宿。
⑷主要经济指标
项目总投资55万美元,年销售收入2320万元,利润80万元,税收40万元。
⑸主要生产设备
表1-1 项目设备一览表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参数
数量(台)
1
剑杆织机
GA789
100
2
纤经机
QJ208
3
3
络筒机
GA014
1
4
倍捻机
DLG
3
⑹原辅材料用量
表1-2 项目原辅材料用量
序号
原辅材料名称
单位
用量
1
锦纶丝
吨/年
800
2
涤纶丝
吨/年
340
3
水
吨/年
600
4
电
万度/年
600
注:生产的服装原料门幅为180-190cm,平均每米克重为378克。
⑺供电:项目供电由现有厂区内的变压线路引入,能满足项目生产、生活需要。
⑻给排水:项目用水由现有自来水管网提供。项目排水采用废、污、雨分流制。项目屋面雨水经收集后排入附近河道;项目只产生少量生活废水,项目产生的粪便污水与其它生活污水一起经封闭式化粪池处理后由绍兴市银春清洁有限公司清运,最终经绍兴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达标排放。
1.4保护目标
表1-3 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保护对象
方位
距离(m)
人数(人)
敏感性
环境保护目标
芳泉村
NW
320
1018
一般
环境空气:二级标准
环境噪声:1类区标准
河道
NE
1200
/
一般
水环境:Ⅲ类标准
11
第二章 工程分析
2.1工艺流程简述
⑴工艺流程图
噪声
经线:原料丝 整经 穿综筘 噪声
噪声 噪声 织造 验布 包装入库
纬线:原料丝 络筒 倍捻 废丝、废布 废布
图2-1 项目生产工艺流程图
⑵工艺流程说明
外购的原料丝经整经和穿综筘等工序后形成经线,一部分原料丝经络筒、倍捻等前处理工序后形成纬线,纬线和经线在剑杆织机上进行织造,经检验即为成品。其中在络筒、倍捻、整经和织造等过程中有噪声产生,织造和验布过程中分别有废丝、废布产生。
2.2营运期主要污染分析
表2-1 营运期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
内容
类型
排放源
(编号)
污染物
名称
处理前产生浓度及产生量(单位)
排放浓度及排放量
(单位)
水污染物
生活
污水
废水量
2.0t/d、510t/a
2.0t/d、510t/a
CODcr
300mg/L、0.15t/a
100mg/L、0.05t/a
氨氮
35mg/L、0.018t/a
5mg/L、0.003t/a
大气污染物
/
/
/
/
固体
废物
废纱、废布料等
7.0t/a
0
废包装材料
1.0t/a
0
生活垃圾
6.0t/a
0
噪声
根据对同类型生产设备的实测,剑杆织机噪声源强为85dB,倍捻机噪声源强为80dB,络筒机噪声源强为78dB,纤经机噪声源强为70dB。
第三章 环境质量现状
3.1 大气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
项目所在地周围环境空气中SO2、NO2的1小时浓度和PM10的24小时平均浓度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满足二类功能区要求。
3.2 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
项目所在地附近水域解放南路桥断面水质为Ⅱ类,满足Ⅲ类水功能要求。
3.3 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
项目所在地四面昼夜间噪声均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满足2类功能要求。
第四章 环境影响分析评价
4.1 运营期废气环境影响评价
项目无生产废气产生,不设食堂,无油烟废气产生,对周围环境空气和保护目标无影响,周围环境空气能满足功能要求。
4.2运营期声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实施后,主要噪声源强是剑杆织机、倍捻机、络筒机等生产设备噪声。项目需在设备底部设置减震基础,对生产车间安装固定式隔声门窗等措施后,隔声效果可达25dB以上,项目生产车间排放噪声在60dB以下,厂界昼间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项目生产车间与最近保护目标北面的芳泉村距离为320米,距离衰减可达58.1dB以上,预计项目产生的噪声对保护目标基本无影响。项目夜间不生产,夜间对周围声环境和保护目标无影响。
4.3营运期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的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和清污分流,屋面和场区雨水经雨水管道(出租方已有)收集后排入附近河道;项目粪便污水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经封闭式化粪池处理后由绍兴市银春清洁有限公司清运,最终经绍兴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排放,不排入附近水体,因此对附近河道水环境无影响,周围水环境质量能维持现状,满足功能要求。
4.4营运期固废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是废纱、废布料等,废包装材料和生活垃圾。废丝纱、废布料、废包装材料经分类收集后贮存在室内由物资回收公司回收利用;生活垃圾袋装收集后放到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固废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5退役期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退役以后,由于生产不再进行,因此将不再产生废水、固废和设备噪声等环境污染物,遗留的主要是厂房和废弃设备。厂房可还给出租方另作它用;废弃的设备不含放射性、易腐蚀或剧毒物质,因此设备可进行拆除,设备的主要原料为金属,对设备材料作拆除分检处理后可回收利用;对各种未用完的原辅材料由供应商回收处理;遗留的废水和固废按营运期要求处理完毕。因此本项目在退役后对环境无影响。
第五章 环境保护措施与污染防治对策
5.1项目污染防治措施
表5-1 项目污染防治措施汇总
序号
类别
治理措施
1
废水
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做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屋面和场区雨水经雨水管道(出租方已有)收集后排入附近河道。项目产生的粪便污水与其它生活污水一起经封闭式化粪池处理后由绍兴市银春清洁有限公司清运,最终经绍兴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排放。封闭式化粪池处设立排污标志牌;对雨水排放口设置标志牌。
2
废气
项目无生产废气产生,不设食堂,无油烟废气产生;但生产车间应进行通风换气。
3
噪声
在设计和设备采购阶段,应选用先进的低噪声、低能耗和高效设备。在满足生产需要的前提下,对各类设备采取减振措施,并加强对设备的维护保养。生产车间应采用固定式隔声窗。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对主要生产设备的传动装置做好润滑,使设备处在最佳工作状态。
4
固废
废丝、废布料、废包装材料经分类收集后由物资回收公司回收利用。生活垃圾袋装收集投放到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5.2 环保投资估算
项目实施后需环保投资50万元,约占总投资55万美元的1.44%。
5.3环保审批原则符合情况
5.3.1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
⑴建设项目符合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的要求
根据《绍兴市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项目地块属会稽山自然生态保护生态环境功能小区(I3-10602B08),属于限制准入区,产业准入要求: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鼓励类:森林资源和野生动物、珍稀植物保护,水土保持技术及工程,生态公益林,清水河道整治,环境整治,绿化工程,与总体规划相一致的旅游度假休闲设施,基础设施。 限制类:矿山开采,新建技术落后、耗水耗能多、污染环境、档次低的工业生产项目。禁止类:严重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工业生产性项目、国家、省、市规定的禁止类和限制类项目,畜禽养殖。环保准入要求:允许建设对环境影响很小的项目,新建规定指标的项目,须替代1.2倍以上同类污染物排放总量,燃料应采用清洁能源。项目为纺织制造,其污染物很小,生活污水由环卫清运纳管排放,因此项目符合该区产业及环保准入条件,符合《绍兴市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要求。
⑵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项目产生的粪便污水与其它生活污水一起经封闭式化粪池处理后由绍兴市银春清洁有限公司清运,最终经绍兴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各项水质指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要求;项目无生产废气产生,不设食堂,无油烟废气产生;噪声经治理后,外排噪声达标;固体废物经适当处置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因此项目产生的所有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⑶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污染物排放实施总量控制是执行环保管理目标责任制的基本原则之一。本环评结合环保管理要求,对项目主要污染物的排放量进行总量控制分析,本项目总量控制指标的污染因子主要为废水量、CODcr、NH3-N。
①环评建议建设单位申请废水进管容量为2.0t/d。
②环评建议以废水量2.0t/d(510t/a)、CODcr量0.15t/a、氨氮量0.018t/a作为项目水污染物进绍兴污水处理厂的总量控制建议值。
③环评建议以废水量2.0t/d(510t/a)、CODcr量0.05t/a、氨氮量0.003t/a作为项目水污染物经绍兴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环境的总量控制建议值。
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准入审核办法(试行)》中第八条“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不排放生产废水且排放的水主要污染物仅源自厂区内独立生活区域所排放生活污水的,其新增的化学需氧量和氨氮两项水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可不进行区域替代削减。” 项目只排放生活污水,因此,项目水污染物无需进行区域替代削减。但需报请绍兴市环保局核准,获得核准后项目符合总量控制原则。
⑷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
项目产生的粪便污水与其它生活污水一起经封闭式化粪池处理后由绍兴市银春清洁有限公司清运,送绍兴污水处理厂处理,对周围水环境无影响,周围水环境质量能维持现状,满足功能要求;项目无生产废气产生,不设食堂,无油烟废气产生,对周围空气环境无影响,环境空气质量能维持现有等级,满足功能要求;项目通过采取隔声、消声和减振等噪声治理措施后,做到达标排放,场界噪声满足功能要求;固体废物经妥善处置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因此项目符合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
5.3.2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要求符合性分析
⑴清洁生产要求的符合性
本项目采取的清洁生产措施详见8.1,因此,项目符合清洁生产原则。
⑵项目环保要求的符合性
项目属新建,无省环保厅行业环境准入条件的符合性、规划环评要求的符合性、现有项目环保要求的符合性、化工石化类及其他存在有毒有害物质的建设项目风险防范措施的符合性等相关内容,因此,项目符合环评审批要求。
5.3.3建设项目其他部门审批要求符合性分析
⑴建设项目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的要求
项目位于绍兴市越城区鉴湖镇芳泉村羊肠岙,租赁仉国强同志的闲置工业厂房,无需新征土地,所租房屋已取得合法证明(详见附件3),该房屋可从事经营活动。因此,该建设项目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的要求。
⑵建设项目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等的要求
本项目为纺织制造,属于国家发改委颁布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1年修订)》和《绍兴市产业结构调整导向目录(2010-2011年)》中的允许类项目。不属于《浙江省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指导目录(2012年本)》和《绍兴市强制淘汰落后产能目录(2011年本)》中的项目,所以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产业政策。
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符合环境保护各项审批原则。
第六章 结论
6.1建议
⑴加强环保管理和职工的宣传教育,提高职工的环保意识。
⑵积极开展清洁生产和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6.2环评综合结论
绍兴赛茹纺织有限公司年生产服装原料300万米建设项目租赁位于绍兴市越城区鉴湖镇芳泉村羊肠岙的仉国强同志所有闲置厂房实施,项目符合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的要求,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符合国家、省规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符合清洁生产要求,符合环保要求以及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的要求和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等的要求。项目产生的各类污染物经采取本环评提出的防治措施处理后能做到达标排放,并实行总量控制,对周围环境和保护目标影响较小,周围环境空气、声环境、水环境质量能满足相应功能要求。项目符合环保审批的各项原则,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在拟建地实施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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