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垫资撤押借款及担保协议
甲方(卖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乙方(买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丙方(垫资方):
联系电话:
经协议三方协商一致,就甲乙双方进行房地产交易并向丙方借款办理垫资撤押手续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交易房地产座落: 证件号 , 建筑面积: 平方米,买卖双方确认该房产之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大写) 元。 (以下简称:该房产)。甲方将该房产出售给乙方,并与丙方三方一同签订《房地产买卖合约》。
二、房产状况:甲方所出售之该房产己向 银行 支行(以下简称“原贷款行”)办理了总额为¥ 元抵押贷款,本合约签订时,甲方尚欠原贷款银行贷款本息约为¥ 元未还清(以银行凭证所记载数额为准)。
三、垫资用途:甲方以该房产为担保向丙方借款人民币(大写) 元整(¥ 元),期限为 个月,用于偿还甲方尚欠原贷款很行之贷款本息,此笔借款由丙方以甲方名义直接支付给原贷款银行,甲方向丙方出具借据。并在乙方支付购房款当天或银行发放贷款当天连本带息一次性偿还丙方。
四、购房款的办理及支付方式:购房款是以乙方的名义向 银行申请办理 贷款。并由此笔贷款支付甲方的卖房款项。经三方一致批准由丙方代办理此笔贷款的所有手续。
五、垫资事项
1、甲、乙、丙一致批准由丙方指定人员前往贷款银行办理还款、贷款等一切相关手续。
2、乙方批准丙方为甲方提供人民币(大写) 元整 (小写) 元(实际垫资以原贷款行出具的贷款结清证明金额为准)的借款用于偿还甲方的原贷款行欠款。
(1)甲、乙、丙三方一致批准将此笔借款转入下列指定账户中用于代甲方向原贷款行归还银行贷款。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2)乙方批准将现贷款行发放的个人房屋抵押贷款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划至下列指定账户,作为乙方向甲方支付的购房款。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3、甲方在归还丙方所垫资金后,自愿向丙方支付垫资服务费人民币(大 写) 元整(小写) 元。
六、过户事宜
1、丙方办理提前偿还甲方原抵押贷款并注销该房产的抵押登记后,甲方应当及时办理该房产转移登记手续,将该房产权过户到乙方名下。
2、在以乙方为产权人的房地产证(或买卖协议备案证明)办理出来后,乙方应当及时到相关部门办理领取房地产证等证件事宜,并及时到按揭银行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七、委托公证
为保证上述安排,甲方应当:①委托丙方收取售房款;②委托丙方向原贷款银行办理提前还款手续和注销该房地产抵押登记手续;③委托丙方领取和保管该房产的房产证及相关文献;④委托丙方办理该房产转移登记至买方名下的过户手续;⑤委托丙方协助买方前往新贷款银行办理一切署名署名手续。
乙方应当:①委托丙方办理该房产转移登记至乙方名下的过户手续;②委托丙方向贷款银行办理银行按揭贷款手续;③委托丙方领取和保管该房产的房产证及相关文献;④委托丙方办理该房产的抵押登记手续。
上述委托均应办理公证,受托人为丙方之指定人员,本协议各方均不得单方解除上述授权委托。
八、丙方在具有以下条件时为甲方办理该房产提前偿还贷款手续
1、甲乙双方己按丙方规定提供的各种资料和提交办理本协议第七条约定事项的公证委托书;
2、原贷款银行己批准甲方提前偿还贷款;
3、乙方的申请贷款金额及年限己经通过银行审核;
4、甲方己按本协议约定向丙方支付垫资赎楼费和相关费用;
5、乙方己向丙方交纳了首期款,或者甲方己与乙方和贷款银行签订资金监管协议。
6、丙方规定的其他条件。
九、甲方保证:
1、甲方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以自身名义履行本协议的义务并承担民事责任。签署和履行本协议是甲方真实的意思表达,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2、甲方在签署和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向丙方提供的所有文献、资料及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
3、甲方对该房产享有充足的处分权,若该房产为共有的,其处分己获得所有必要的批准;若该房产处在出租状态,该房产的现承租人己放弃优先购买权。
4、甲方须保证该房产不存在任何瑕疵,未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不存在被严禁或限制转让和抵押等情况。
5、甲方保证履行该房产之《房地产买卖合约》。在委托事项办理期间,甲方如发生死亡,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等情况,丙方依据本协议办理受托事项仍然有效。
6在借款未收回之前由甲方将房地产权证、他项权证、原贷款存折(卡)及密码,现贷款行放款存折(卡)及密码,身份证原件交由丙方封存保管,未经许可,甲方不可私自办理或委托第三人办理上述账户的挂失、开通网上银行、电话银行、划款等。
7、将该房产相关资料交丙方保管期间,不得向有关单位和部门谎报上述资料文献遗失和办理挂失手续,否则丙方将以甲方施诈骗为由报请公安机关依法解决。
8、甲方保证假如丙方借出款项,而甲方因房产其他因素而不能办理抵押手续致使银行无法放款,丙方有权规定甲方立即偿还丙方的借款。并承担违约责任和法律责任。
9、甲方的垫资事项若涉及提供担保的,甲方应积极协助丙方与担保人就担保事项签订担保协议。
10、甲方要准时存入供楼款项。如因未及时还款而导致贷款无法下放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十、乙方保证:
1、乙方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以自身名义履行本协议的义务并承担民事责任。签署和履行本协议是乙方真实的意思表达,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2、乙方在签署和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向丙方提供的所有文献资料及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
3、乙方必须全面履行《房地产买卖合约》和本协议。
4、乙方承诺无条件配合甲方将所借丙方款项按期如数归还。
十一、丙方贷款事项
1、乙方向 银行申请贷款人民币(大写) (小写) 的个人住房贷款。
2、乙方所能申请的贷款额度和贷款期限以现贷款行审批为准,若现贷款行所审批的额度和贷款期限未能满足乙方贷款申请的需求的,不视为丙方未履行本协议所约定的义务,丙方对此不承担违约责任。
3、现贷款银行对乙方的其他相关规定,本协议未涉及到的,乙方批准按相关规定办理。
4、如有因贷款行所放贷款额度涉及的费用问题需乙方自行解决,与丙方无关。
十二、协议解除
1、各方批准:全协议排除合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第四百一十条关于“委托人和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协议”之约定的合用。除本协议第十一条第2款约定的解除条件成立时,本协议得以解除外,本协议各方均不得解除协议。
2、当出现以下情况时,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1)经丙方批准,甲方和乙方解除《房地产买卖合约》;
(2)甲方或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九条及第十条所约定的保证事项。
3、丙方根据本协议约定解除协议而受到损失的,甲方或乙方必须承担相应的补偿责任。
十二、违约责任
1、甲、乙方必须全面履行《房地产买卖合约》与本协议,如未履行或不适当履行本协议任一条款,或者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单方解除其所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导致丙方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补偿责任。丙方除依法行使追偿权外,有权采用法律措施,查封、担卖或变卖该房产,并以所得价款优先偿还甲方向丙方之借款本息及相关费用。违约方还应承担:①丙方行使追偿权的所有费用(涉及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抵押物处置费等);②支持相称于借款额50%的违约金。
2、如该房产过户至乙方名下前,发生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或者被严禁买卖等情况,或无论因任何因素甲乙双方解除该房产的买卖关系,甲方须立即向丙方归还借款,并仍须按本协议支付服务费和相关费用,否则每逾期一日按借款总额1%向丙方支付滞纳金。
3、如该房产过户到乙方名下至抵押登记办理完结之前,发生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或者被严禁抵押等情况,导致乙方逾期或不能履行支付购房款义务时,丙方有权采用法律措施,查封、拍卖或变卖该房产,并以所得价款优先偿还甲方之赎楼借款及相关费用。
4、如甲方有任何违反本协议所有保证与义务,致使丙方无法收回借款的,甲方必须无条件向丙方归还垫款款项,并承担对丙方导致的一切损失。丙方有权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若因甲方违约,且在协议规定期限内不能偿还丙方所垫付的所有代垫款的,则甲乙双方批准委托丙方按本次贷款评估价的70%将房产出售。用来偿还所欠丙方的本金利息,及相关各种费用。如出售该房仍不能补偿丙方损失的,丙方有权就未清偿部分向甲方追偿。
5、若甲方不偿还丙方所垫所有款项的,甲方乐意接受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并接受丙方提出的办理强制执行公正的申请,因此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丙方也可凭借款借据向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甲方应无条件接受并不得提出异议,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
十三、费用支付:方须于签订本协议时或前向丙方支付服务费¥ 元。本协议所需委托公证费由 方承担。
十四、争议解决:因本协议及其履行发生任何争议,协议双方须协商解决。如因本协议及其履行发生任何争议经各方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可向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补充事项:
甲方及其家人为甲方的共同还款人,对归还丙方借款负有共同连带责任。如甲方有任何违反本协议之约定,致使丙方遭受经济损失,甲方及家人作为共同还款人,应当为给乙方、丙方 导致的所有经济损失进行承担。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方各执一份,丙方执二份,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丙方: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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