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质量保证协议
(甲方)公司名称:
地址:
(乙方)公司名称:
地址:
甲方代表公章:
签约人:
时间: 年 月 日
乙方公章:
签约人:
时间: 年 月 日
(以下简称甲方)与 (以下简称乙方)通过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为甲方供应的产品,其品质必须符合甲方规定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1. 目的
乙方向甲方交付的所有产品,必须符合甲方的质量规定(包含但不限于结构、性能、安全性等规定),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满足品质规定的产品。
2. 产品质量规定规定
2.1 乙方产品基本质量应符合甲方最新颁布的公司技术标准,甲方未提供公司技术标准的,应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未有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可按乙方公司技术标准执行。甲方验收乙方产品时以上述标准及甲方公司抽样标准为依据,对质量标准有争议的,以封样样板为准。
2.2 乙方产品在结构、尺寸、外观和其它特殊规定,应符合甲方正式交给乙方的图纸、样本等规定。
2.3 当甲乙双方签定有《技术协议》并且《技术协议》与甲方公司技术标准或图纸等有不一致规定期,以《技术协议》规定为准。
2.4乙方货品应满足甲方对产品有害物质管理相关规定(涉及RoHS、REACH、PAHS等)并定期提供第三方有害物质检测报告,至少一年提供一次;
在以下情况下,乙方也需向甲方提供有害物质的检测报告:
1) 新开发产品送样阶段的样品;
2) 间隔半年以上再生产的产品;
3) 在设计、材料、工艺发生重大变更,甲方认为有必要时;
4) 当乙方供应商发生改变时,必须及时向甲方提供相应原材料供应商有害物质检测报告;
如乙方不能准时提供报告、故意不提供报告或提供虚假报告,甲方将对供方追加每 5000 元以上的罚款,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我司为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经济损失所有由乙方承担。对于甲方在抽样检查中发现乙方产品的有害物质含量超过管理规定但未导致实际损失时,该批次产品不予接受,同时追加对乙方每批次 5000 元的处罚;对甲方导致实际损失时(如甲方零件或组件的报废,受到其客户或相关进口国索赔、罚款等),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甲方为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经济损失所有由乙方承担,甲方保存就此导致的声誉影响进行进一步追究索赔的权利,对于涉及法律责任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5若甲方认为乙方产品质量不能达标,或通过整改仍然不能达成甲方质量规定,甲方有权停止从乙方采购货品。
3. 质量确认及报告书
3.1 乙方所供货品的质量鉴定以甲方技术质量部意见为依据。
3.2 乙方对甲方鉴定如有异议,应在收到甲方告知后,以工作日算:广州市内乙方2天内,广东省内乙方3天内,广东省外乙方7天内到甲方现场确认,双方共同确认后纳入对乙方的考核中,乙方在上述约定的期限内未能到达甲方现场提出书面异议或进行确认的,视为乙方批准甲方鉴定结果。
3.3 乙方每次在货品送货时应附产品检查报告书及相关材质证明书。如乙方不能准时提供报告(包含但不限于材质证明书、样本)、故意不提供或提供虚假报告,甲方将对乙方追加每次5000元以上的罚款,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我司为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经济损失所有由乙方承担。
4. 货品验收检查及不合格品解决
4.1 甲方对乙方货品验收检查鉴定不合格,甲方一般不予接受,在特殊情况下甲方有权决定不合格品是否折价使用。乙方批准甲方按以下方式对乙方进行考核:
1) 退货:整批货品退回乙方,并扣罚该批货价的2%作为甲方的误工费。退货涉及的任何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 回用:甲方对其降价接受。甲方根据不合格项目重要度及缺陷严重限度拟定降价幅度范围在3%~10%。
3) 如因生产急需由甲方对该批货品代为挑选或修理时,则该批货品降价10%且筛选下来的不合格品全数退回乙方,甲方所产生的人工费、材料费所有由乙方承担。
4.2 甲方对乙方货品验收检查鉴定不合格,应及时告知乙方。乙方须在规定期限确认并返回甲方,否则视为默认,并且甲方有权冻结乙方货款及拒绝继续验收乙方货品。
4.3 对验收检查鉴定不合格并决定退货的不合格品解决:
1) 乙方应在接到甲方的告知后在告知规定期间内将不合格品取回。乙方超过规定期限2日内不取回不合格品,视为乙方放弃该不合格品的所有权,甲方有权代乙方作出报废解决,报废所得收益归甲方所有。
2) 为避免不良品的混入,甲方有权对乙方不合格的货品进行破坏、销毁或监督乙方破坏、销毁。
3) 乙方保证被退回的不良品未经解决及重新检查合格前,不得直接发货或混入合格品中发货。如甲方发现乙方上述行为,乙方接受甲方按该批货品货款的10倍对乙方索赔,并且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供货资格。
4) 退货货品经乙方解决及重新检查合格后再次提交,作为新的提交批考核。
4.4 非第一次验收不合格(至少上一次验收结论为不合格),乙方需按甲方规定提供所进行的不良因素分析及改善实行记录的见证性资料,否则甲方有权拒绝验收使用,由此给甲方带来的停产、欠产,进而影响甲方订单完毕所导致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 现场不合格的解决
5.1 甲方在生产现场发现乙方产品为不良品时,将立即告知乙方,甲方有权按下述各项规定规定乙方补偿甲方损失,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进行确认。
5.2 甲方未投入使用而发现不良并退货,乙方按退货品总值的20%补偿甲方。
5.3 在生产线上的下线品,甲方退回乙方,乙方按退货品总值的2倍补偿甲方。
5.4 因乙方货品不良导致甲方其它材料、零部件、半成品、成品报废,则乙方须按甲方核算的实际损失金额补偿。
5.5 因乙方货品不良引起甲方对产品、零部件返工/返修时,由乙方按甲方核算的返修/返工成本补偿甲方的人工费及材料费。
5.6 因乙方货品不良导致甲方停工,由乙方补偿甲方的停工损失,补偿标准:
1) 导致车间全线停工,扣罚2023元/小时,每次停工时间核算最长不超过8小时;
2) 导致单工序停工,扣罚500元/小时,每次停工时间核算最长不超过8小时。
3) 对于由于乙方因素停工给甲方导致的损失,甲方开出《停工索赔单》,供应商确认后,由甲方财务在货款中扣除;
6. 货品在甲方用户中出现不良的解决
6.1乙方货品随甲方产品销售给甲方用户,在质保期内乙方须承担质量责任:
6.1 若因乙方货品不良而导致甲方产品被用户暂时停用、缓用或投诉,乙方按每次贰万元补偿甲方的市场损失。
6.2 若因乙方货品不良而导致甲方产品被用户退回,乙方按甲方核定的金额补偿损失。
6.3 若因乙方货品不良而导致甲方被用户索赔,乙方除应承担所有索赔金额及事故解决所产生的费用外,还应补偿甲方相称于索赔金额2倍的间接损失。
7. 货品储存期和质保期规定
7.1 自乙方货品交付验收合格之日起,硅钢片储存期为1个月;冲压件储存期为2个月;其它货品储存期为1年。在储存期内乙方货品质量仍应符合甲方质量规定。否则甲方有权按退货解决不良品。
7.2 乙方货品随甲方产品销售质保期为3年,对过了质保期之后产品的一系列缺陷,甲方承担了所有或部分费用,对该类费用,甲方保存向乙方追索的权利。
8. 信息传递及索赔流程
8.1 若乙方送交的货品出现质量问题,甲方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以以下形式告知乙方,乙方接到甲方告知后应在规定期间内确认。乙方超过规定期限未确认则视为乙方接受甲方的意见及索赔,并且甲方有权根据乙方违约的严重限度,对乙方作出暂停验收、冻结应付乙方货款、取消乙方供货资格等措施。
1) 进货验收不合格及对生产现场出现的不良品,甲方以“不合格告知单”形式告知乙方。
2) 因乙方货品不良导致甲方损失(包含但不限于在甲方生产现场和甲方用户中),甲方以“供应商索赔告知单”形式向乙方索赔。
8.2 乙方批准甲方有权从应付乙方货款中直接扣除前项所发生的补偿、处罚金额。
8.3 当乙方货品出现异常质量问题时,甲方除进行前项的索赔外,还可以根据质量问题的严重限度,以发出“不合格告知单”规定乙方制定纠正措施计划。乙方收到甲方告知后应即时策划改善对策,按甲方的规定进行解决,回复。并且甲方有权根据质量问题的严重限度或乙方对待质量问题的态度、纠正效果,对乙方作出暂停验收、冻结应付乙方货款、取消乙方供货资格等措施。
9. 质量风险抵押金
乙方开始供货后,乙方批准将不低于正常供货三个月货款作为质量风险抵押金,当乙方货款局限性以支付违约金、补偿金时,局限性部分由抵押金补足,抵押金局限性部分从后续货款中优先补足。双方解除业务关系后,抵押金用于支付乙方因质量不良或其他因素而导致的补偿,抵押金余额在乙方停止供货之日起三年后由乙方提出申请,甲方审批批准后退还乙方。
10. 其他约定
10.1 本协议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但若本协议签署前双方已发生业务关系且当时双方没有签署书面协议的,则本协议效力将追溯自双方发生业务关系之时。协议将在双方发生业务关系期间一直保持有效,直至双方签署新的协议。协议执行过程中内容若有变更,以双方确认签字盖章的附件或协议的更新版本的形式体现。
10.2 本协议作为双方已签的基本供货协议的补充部分,如就产品质量条款约定与供货协议有不一致处,以本协议为准。
10.3 对本协议未作规定的事项及相关内容产生疑义或异议时,甲乙双方竭诚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10.4 为证明本协议成立,本协议做成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各执一份。
附表1:
不合格告知单
不合格品名称
表单编号
责任单位
检查日期
不合格品检出源
□采购品 □半成品 □成品
不合格事实描述
不合格级别
□一般 □严重
填写人/日期
技术质量部意见
□退货 □让步接受 □代为挑选 □报废
经营部意见
制造部意见
主管经理审批
附表2:
供应商索赔告知单
索赔发出确认栏
供应商名称:
索赔类别:□供应商申请特采 □来料检查不合格 □工时损耗 □质量扣罚 □其它:
发出部门:
物料名称
规格
不合格告知单号
数量
建议扣款比率/额(元)
备注
索赔因素说明:
编 制: 核 准:
经营部意见:
单价
当批总金额
扣款额
编 制: 核 准:
供应商意见:请在七个工作日内回复意见,否则视为默认批准扣款,且从索赔单发出日起在2个月内从增值税发票中扣除此金额
质量事实责任是否认同: □ 认同 □ 不认同
是否批准扣款:□ 批准 □ 不批准
理由陈述:
注明在 年 月货款中扣除。
签字盖章: 时间:
结算栏
财务部结算确认:
财务部签字盖章: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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