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附件3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检测试剂临床研究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一、前言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uman Immunodeficiency Virus,HIV)检测试剂是指运用免疫学及分子生物学等方法原理对人血清、血浆或其他体液中的特定的HIV生物学标记物,涉及HIV 1型(HIV-1 )p24抗原、HIV抗体、HIV核酸、HIV基因耐药突变等进行定量或定性分析的试剂。据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国食药监械2023229号)的分类原则,该类产品作为第三类体外诊断试剂(In Vitro Diagnostic,IVD)管理,属高风险管理产品。本指导原则制定的重要目的是让申请人明确在注册申报过程中对本
2、类试剂在临床研究方面重点关注内容,同时规范注册申请人对于注册申报资料中有关临床研究资料的规定。本指导原则是对HIV检测试剂临床研究的一般性规定,申请人应依据具体产品的特性对临床研究资料的内容进行充实和细化。申请人还应依据具体产品的特性拟定其中的具体内容是否合用,若不合用,需具体阐述其理由及相应的科学依据。本指导原则只是针对HIV检测试剂的特点,强调需重点考虑的问题,临床实验的基本规定应符合体外诊断试剂临床研究技术指导原则(国食药监械2023240号)的规定,涉及临床实验协议、方案、报告的撰写等。本指导原则不涉及行政审批规定,不作为法规强制执行。本指导原则是申请人和技术审评人员的指导文献,假如有
3、可以满足适合的法规规定的其他方法,也可以采用,但是需要提供具体的研究资料和验证资料。应在遵循相关法规的前提下使用本指导原则。本指导原则是在现行法规和标准体系以及当前认知水平下制定,随着法规和标准的不断完善、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本指导原则相关内容也将进行适时的调整。二、合用范围HIV生物学标记物是指机体在感染HIV后,在不同的感染阶段出现的生物学标记物,涉及:HIV抗体、HIV-1p24抗原、HIV核酸、HIV基因耐药突变等。就方法学而言,本指导原则重要合用于运用免疫印迹法、化学发光法、时间分辨免疫荧光法和微粒子酶联免疫法、胶体金法等免疫学方法对HIV抗原和/或抗体进行定量或定性检测的体外诊断试
4、剂,以及应用核酸检测的方法(如实时荧光聚合酶链反映等)对HIV 核酸(核糖核酸/脱氧核糖核酸)以及基因耐药突变等进行检测和分析的体外诊断试剂,合用于初次注册产品及申请许可事项变更的产品。本指导原则不合用于国家法定血源筛查用HIV检测试剂。三、基本规定(一)临床实验方案及方案中应关注的问题临床实验实行前,研究人员应从流行病学、记录学、临床医学、检查医学等多方面考虑,设计科学合理的临床研究方案。各临床研究机构的方案设立应基本一致,且保证在整个临床实验过程中遵循预定的方案实行,不可随意改动。整个实验过程应在临床研究机构的实验室内并由本实验室的技术人员操作完毕,申报单位的技术人员除进行必要的技术指导外
5、,不得随意干涉实验进程,特别是数据收集过程。各临床研究单位选用的对比试剂(涉及与试剂配套的相应仪器)应完全一致,以便进行合理的记录学分析。实验方案中应拟定严格的病例纳入/排除标准,任何已经入选的病例再被排除出临床研究都应记录在案并明确说明因素。临床实验中所涉及的样本类型应与产品说明书一致,且每种样本类型例数的选择应符合基本的记录学规定。1.临床研究单位的选择建议在选择临床单位时,综合不同地区人种、流行病学背景、HIV的特性等因素选择研究单位,临床研究单位的实验操作人员应熟悉检测系统的各环节(仪器、试剂、质控及操作程序等),熟悉临床研究方案。在整个实验中,拟申报产品(以下称考核试剂)、对比试剂、
6、确认实验方法都应处在有效的质量控制下,同时按照试剂说明书的规定,定期对实验所涉及的仪器进行校准,以最大限度保证实验数据的准确性及可反复性。建议在不同的临床单位使用同一批号考核试剂进行临床实验,以便对数据进行科学客观的记录分析。2.新HIV检测试剂的临床研究新HIV检测试剂(针对新标志物的检测试剂)重要涉及两类:定量检测试剂和定性检测试剂。对于这些无对比试剂可选择的新HIV检测试剂而言,其临床研究应选择经金标准方法确诊的HIV感染人群和部分未感染HIV的正常人群,并与已有的相关标记物和临床进展及转归进行比较研究,验证考核试剂的敏感性和特异性。对于定量检测试剂同时还应对其量值与临床进展状况、转归、
7、治疗情况等的相关性进行分析。3.已有同类产品上市的临床研究选择境内已批准上市、临床普遍认为质量较好的同类产品作为对比试剂,使考核试剂与之进行对比实验研究,证明本品与已上市产品等效或优于已上市产品。在临床研究中,与已有同类产品进行比对时,往往会出现不一致的检测结果。对于这些检测结果不一致的样本,应采用金标准或其他方法再次进行确认或提供临床诊断资料以进一步明确样本(采集样本时受试者)所处的感染状态,从而对考核试剂的性能进行客观科学的评价。对于定量检测试剂,同时还应当分析检测量值的线性相关性、定量检测结果与对比试剂检测结果的一致性等。4.临床研究对象选择(1)总体规定根据体外诊断试剂临床研究技术指导
8、原则(国食药监械2023240号)的规定, HIV检测试剂,一般涉及抗原和/或抗体(检测)类试剂、核酸扩增(检测)类试剂,两者对于临床研究的病例数并不相同。对于临床实验而言,抗原和/或抗体(检测)类试剂需要至少1000例,核酸扩增(检测)类试剂至少500例。(2)基因型方面的考虑HIV病毒为逆转录病毒,其基因具有显著的多样性,不同的地区和民族, HIV流行的基因型不同。境内流行的HIV重要为M组HIV-1(目前境内尚未见N组和O组HIV-1的报道,HIV-2感染病例的报道很少),其基因型重要为B/B、BC重组型(涉及CRF 07_BC重组型和CRF 08_BC重组型)以及AE重组型(CRF 0
9、1_AE重组型)。并且, HIV-1基因型具有一定的地区差异,不同地区流行的HIV基因型也不尽相同。因此,在选择HIV感染者病例时,一方面应根据HIV流行的情况,选择能代表我国不同地区流行基因型的HIV-1感染者病例,以对试剂检测我国流行的HIV-1病毒的能力进行客观科学的评价,选择的基因型应至少涉及上述三种重要的基因型。对于HIV-1感染者的病例数, HIV-1感染者病例数应具有记录学意义。表1 不同HIV检测试剂对于临床样本选择的一些基本考虑方法例数阳性样本干扰第三代发光类试剂至少1000HIV-1 400例对于我国流行的重要基因型(至少3种)每种不少于10例。通过全面验证的阳转血清至少5
10、套。类风湿因子(RF+),HIV相关病毒,孕妇样本等。第四代发光类试剂至少1000HIV-1 400例对于我国流行的重要基因型(至少3种)每种不少于10例。通过全面验证的阳转血清盘至少10套。至少10份单独抗原阳性样本。类风湿因子(RF+), HIV相关病毒,孕妇样本等。核酸检测(NAT)(定量)至少500HIV-1 450例对于我国流行的重要基因型(至少3种)每种不少于30例,应具有记录学意义。抗病毒治疗药物、HIV相关病毒。核酸检测(NAT)(定性)至少500HIV-1 300例对于我国流行的重要基因型(至少3种)每种不少于30例,应具有记录学意义。抗病毒治疗药物、HIV相关病毒。免疫印记
11、 (WB)至少1000HIV抗体初筛阳性600例,其中确诊病例不少于80%。对于我国流行的重要基因型(至少3种)每种不少于10例。类风湿因子(RF+), 相关病毒。胶体金类至少1000HIV-1 400例对于我国流行的重要基因型(至少3种)每种不少于10例。类风湿因子(RF+), 相关病毒,孕妇样本等。基因耐药突变至少500HIV-1 450例对于我国流行的重要基因型(至少3种)每种不少于30例,应具有记录学意义。蛋白酶基因区存在典型的耐药突变的样本至少100例。逆转录酶基因区存在典型的耐药突变的样本至少300例。抗病毒治疗药物、相关病毒。注:阳转血清盘检测结果的评价,应参考国内、国际的相关规
12、定或文献进行评价。对于HIV-1 O组、HIV-2感染病例,也应进行适当验证,样本应通过科学的验证和确认,考虑到此类样本的不易获得性,样本可来源于HIV感染者,也可来源于通过科学验证的血清盘。(3)不同感染阶段的考虑 HIV感染机体后,在不同的时期机体的免疫反映不同,其代表的生物学标记物、标记物的浓度也不同,样本选择时,对于样本滴度应具有一定数量的低滴度/弱阳性样本。(4)临床样本量的考虑临床研究应选择部分正常健康人群样本和干扰样本(交叉反映样本),比较正常组、干扰组和感染组结果,以便对申报产品的临床性能做出科学的分析。建议对抗原和抗体类试剂,其健康人群例数的选择以不超过500例为宜,阳性样本
13、数应符合表1规定,其余为干扰样本。对核酸检测类试剂(定性),其健康人群例数的选择以不超过150例为宜,阳性样本数应符合表1规定,其余为干扰样本。对核酸检测类试剂(定量),其健康人群例数的选择以不超过30例为宜,阳性样本数应符合表1规定,其余为干扰样本。对于新型试剂或临床意义有待进一步明确的试剂,可适当增长正常样本数。总体而言,本类试剂临床实验的样本例数,无论是正常组、干扰组和HIV感染组,每一组受试者的最小入选人数须满足记录学分析的基本规定。检测的样本量在每一个临床研究单位应尽也许均匀分布,涉及正常组、干扰组和HIV感染组。(5)干扰(交叉反映)样本的考虑考虑到我国HIV感染的特殊情况以及HI
14、V的传播特点,建议在临床研究中选择临床病例时,应选择部分HIV相关病毒(如乙型肝炎病毒、丙型肝炎病毒)感染的病例,以评价考核试剂的特异性。(样本种类见表2)表2 用于干扰(交叉反映)研究的样本/型人类嗜T细胞病毒(HTLV-/)巨细胞病毒(CMV)甲型流感病毒EB病毒(EBV)甲型肝炎病毒(HAV)系统性红斑狼疮(SLE)乙型肝炎病毒(HBV)类风湿因子(RF)丙型肝炎病毒(HCV)抗核抗体(ANA)以上特异性样本可根据产品特性进行适当选择。5.体液样本的考虑对于口腔粘膜渗出液、尿液等体液样本,无论考核试剂采用何种检查方法,均应采用来自同一患者的血液样本进行同源对比实验,应具有一定数量的低滴度
15、/弱阳性样本(不少于20例)。检测血液样本用对比试剂的检测性能应尽量高于考核试剂,对于对比实验研究中测定结果不符的样本应采用金标准方法对血液样本进行确认实验。6.冻存与新鲜样本的考虑阳性冻存样本例数应小于阳性样本总例数的90,阳性新鲜样本例数应大于阳性样本总例数的10。7.抗体确认试剂的考虑样本的选择:见表1初筛呈阳性。对比试剂的选择:应选择确认试剂进行比对实验。不一致和不拟定样本的确认:应进行患者随访检测(4周后)或采用其他方法进行验证。8.记录学分析对临床实验结果的记录应选择合适的记录方法。对于定性试剂,应分析考核试剂的阳性符合率、阴性符合率、总体符合率及其95%(或99%)的置信区间、考
16、核试剂和对比试剂的一致性(如kappa值)。如运用阳转血清盘对试剂检测初期感染的能力进行评价,可参考世界卫生组织(WHO)对HIV抗体试剂(和/或HIV抗原抗体试剂)的评价报告,分析考核试剂的阳转血清相对敏感性系数,或采用其他适宜的方法进行分析评价,并提供具体的评价方案、评价方案的依据、记录方法等具体信息。对定量试剂,应分析考核试剂阳性符合率、阴性符合率、总体符合率及其95%(或99%)的置信区间、考核试剂和对比试剂的一致性(如kappa值)等之外,还应当分析考核试剂与对比试剂的相关性、线性回归、定量准确性及一致性(如Bland-Altman 模型),同时按基因型(核酸检测试剂)对样本进行分组
17、分析考核试剂与对比试剂的相关性、线性回归、定量准确性及一致性(如Bland-Altman 模型)等。对于对比实验的等效性研究,可采用考核试剂和对比试剂两组检测结果的相关及线性回归分析,应重点观测相关系数(r值)、回归方程斜率及y轴截距等指标。对于记录方法的选择可以考虑多种方法,而不用过于强调一种方法。在临床研究方案中应明确记录检查假设,即评价考核试剂与对比试剂是否等效的标准。 9.结果差异样本的验证在数据收集过程中,对于两种试剂的检测结果有明显差异的样本,应采用金标准或其他方法再次进行确认(如HIV-1 p24抗原、HIV-1核糖核酸检测试剂、蛋白质印记试剂等),对患者所处的HIV-1感染状态
18、进行鉴别,同时结合患者的临床表征对差异因素及也许结果进行分析,必要时应按照全国艾滋病检测技术规范(2023)的规定进行随访。(二)临床实验(总结)报告撰写根据体外诊断试剂临床研究技术指导原则(国食药监械2023240号)的规定,临床实验报告应当对实验的整体设计及各个关键点给予清楚、完整的阐述,应当对整个临床实验实行过程、结果分析、结论等进行条理分明的描述,并应涉及必要的基础数据和记录分析方法。建议在临床实验总结报告中对以下内容进行详述。1.临床实验总体设计及方案描述(1)临床实验的整体管理情况、临床研究单位的选择、对比试剂及所用仪器基本情况介绍。(2)病例纳入/排除标准、不同病种的预期选择例数
19、。(3)样本类型,样本的收集、解决及保存等。(4)记录学方法、记录软件、评价记录结果的标准。2.具体的临床实验情况(1)对各研究单位的病例数、病种分布情况进行总合,以列表或图示方式给出具体例数及比例。(2)质量控制:如实验人员培训、仪器平常维护、仪器校准、质控品运营情况等。(3)具体实验过程,样本检测、数据收集、样本长期保存、结果不一致样本的验证鉴别等。3.记录学分析(1)数据预解决、差异数据的重新检测或验证鉴别以及是否纳入最终数据记录、对异常值或缺失值的解决、研究过程中是否涉及对方案的修改等。(2)一致性分析和相关性相关性重要涉及阳性符合率、阴性符合率、总体符合率及其95%(或99%)的置信
20、区间。一般可采用四格表卡方检查或kappa检核对两种试剂定性检测结果的一致性进行分析。对于定量试剂,应选用特定的数据分析模型(如Bland-Altman 模型)对两种试剂定量分析结果的一致性进行分析。同时,还应采用回归分析的方法分析两种试剂检测结果的相关性,以y=a+bx和R2的形式给出回归分析的拟合方程,其中:y是考核试剂结果,x是对比试剂结果,b是方程斜率,a是y轴截距,R2是鉴定系数,并给出a和b的95%(或99%)置信区间。由于对不同的HIV-1基因型或者不同浓度区间样本,试剂的性能也许存在一定差异,因此,建议对总体样本,按照浓度范围和/或基因型进行区间分层记录,对不同区间内的结果进行相关性和一致性分析,以更好地验证两种试剂的相关性。4.讨论和结论对总体结果进行总结性描述并简要分析实验结果,对本次临床研究有无特别说明,最后给出临床实验结论。 四、参考文献1.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国食药监械2023229号),2023年4月19日。2.体外诊断试剂临床研究技术指导原则,(国食药监械2023240号),2023年4月28日。3.全国艾滋病检测技术规范(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