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一、适用范围: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不在大连市行政区域内的建筑业企业、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均需在工程招投标前办理进连备案登记。
二、受理时间:
市建委每周一、周五受理由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市级职能部门签署意见的《外埠企业入连备案登记表》及备案申请资料,需要3--4个工作日告知结果;随时受理由省厅签署意见的备案申请。
三、备案登记流程:
外地建筑企业办理备案登记手续,须在我市设立独立的法人企业或非法人企业分支机构,并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税务登记。其他具体程序:企业持《外埠企业入连备案登记表》及相关资料,到企业在大连的注册地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登记和“三固定”确认手续,同时还需到大连市劳动监察大队、大连市双清欠办公室、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安全监督部门、行政执法部门办理备案登记手续。上述手续齐全后,省内企业由市建委建筑业管理处出具《通知书》;外省企业由市建委建筑业管理处在《外埠施工企业入辽备案登记表》上签署意见,到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入省手续后,持省厅出具的《外埠施工企业入辽备案登记表》到市建委办理单项工程备案登记,由市建委出具《通知书》,参加单项工程投标。
四、提供的材料:
(一)外地建筑企业到注册地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登记和“三固定”确认手续,需提交以下资料:
1、“六证一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在连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当地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出省施工介绍信;
2、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办理入连备案登记手续的授权证明、入连备案登记办理人身份证、劳动合同及社保明细(企业所在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
3、企业驻辽分支机构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核算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的身份证、任职文件、职称或岗位资格证书、劳动合同及社保明细(企业所在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
4、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包括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质检员、预算员、安全员、施工员、材料员以及关键岗位从业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个人执业资质证书或岗位证书(封皮为建设部制)、劳动合同及社保明细(企业所在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
5、项目经理(建造师)需提供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无在建项目证明和招标文件提出的其它要求;
6、企业近三年无不良行为记录证明(本省企业由所在地级市主管部门提供、外省企业由所在省主管部门提供);
7、企业所在地省级质量监督机构和施工安全管理机构提供的近三年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证明;
8、近三年已完工的同类代表工程(三项以上,其中至少一项寒冷或严寒地区工程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业主(使用单位)出具的使用一年以上无质量事故证明;
9、银行或有关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
10、企业在连分支机构固定办公场所证明(《房产证》)或租期为一年以上的租赁证明(《房屋租赁证》);
11、拟参加投标工程的招标文件。
(二)办理大连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清理情况《回执单》需提供以下资料:
1、总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近三年无拖欠工程款及民工工资证明;
2、出具由总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承诺书》(网上下载,http://dalian-
(三)核查“三固定”的具体办法
1、固定管理人员的核查。核查驻连分支机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核算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的任职文件、职称或岗位资格证书、劳动合同、社保明细(企业所在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核查时以上人员必须到场;除以上人员外,分公司还应有必要的工作人员。
2、固定办公地点的核查。办公地点是否有分公司明显标志;分公司是否建立财务、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营业执照上的公司地址与实际办公地点是否一致;办公场所是否有明显的部门划分,是否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办公面积是否满足办公要求,特级企业一般不少于300平方米,一级企业不少于150平方米,其他企业不少于100平方米。办公场所为租赁的,须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固定联络电话的核查。备案登记表中的固定电话是否与办公地点电话一致;是否有专人值守;工作时间随机拨打3次电话,至少2次有人接听。
(四)外地建筑企业到市建委建筑业管理处领取《通知书》时,应持以下资料原件: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在连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拟参加投标的注册建造师证书。
五、其它要求
(一)外地企业入连备案登记近3年内有过以下不良行为之一的,不予办理入连备案登记手续:
1、发生过一起重大及以上事故(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或两次一般事故的(一次死亡1-2人)或发生死亡事故隐瞒不报的;
2、因拖欠农民工工资或恶意讨要而发生群体事件的;
3、出借资质或以他人名义施工的;
4、转包或非法分包工程的;
5、未办理入辽、进连备案承揽工程的;
6、在投标活动中有规避招标、串标等违法行为的;
7、发生过重大质量责任事故的;
8、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执法检查中,有暴力抗法行为或受处罚后未按时履行处罚的;
9、提供虚假材料的。
(二)外埠企业入连备案登记需提供全部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资料一式二份,建委建管处和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留存一份,保存期为一年。
(三)辽宁省外埠施工企业入辽备案登记办公地址为: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2号大门左侧,联系电话:024-23448615。
(三)《外埠施工企业入辽备案登记表》在辽宁省住房与城乡建设信息网下载;(网址:
(四)《外埠企业入连备案登记表》在大连建设网下载;(网址:http://dalian-
(五)复印件逐页加盖企业公章并按顺序装订成册(标准A4纸),表格统一打印,手写不受理。
(六)相关部门联系电话:
大连市劳动监察大队,联系电话:0411-84369212
大连市双清欠办公室,联系电话:0411-82312700
大连市工程质量监督站,联系电话:0411-83630151
大连市安全监督站,联系电话:0411-82496053
大连市行政执法大队,联系电话:0411-39767009
中山区城建局建管办,联系电话:0411-62885388
西岗区城建局,联系电话:0411-83637656
沙河口城建局,联系电话:0411-39878900
甘井子区城建局,联系电话:0411-86584335
高新区规划建设局,联系电话:0411-84820387
84820392
旅顺口区建管处,联系电话:0411-86615759
开发区规划建设局,联系电话:0411-87613857
保税区建设管理局,联系电话:0411-87319949
金州区城建局,联系电话:0411-87695809
长兴岛城市建设局,联系电话:0411-85284571
花园口规划建设局,联系电话:0411-89128663
普兰店市建管处,联系电话:0411-83113785
瓦房店市城建局,联系电话:0411-85616694
庄河市建管处,联系电话:0411-62518677
长海县城建局,联系电话:0411-89882825
市建委建筑业管理处,联系电话:0411-82307710
办理外省市建筑企业进连施工登记手续提交的资料:
在http://dalian-
1、先在大连市“双清欠”办公室(大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大连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清理情况回执单”(需要单位介绍信,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省建设厅的证明)
2、到大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大连市西岗区新开路124号 联系人张工 0411-83630151 )盖章,盖章所须资料:
(1)招标文件复印件
(2)办理完备的进省登记备案登记手续
(3)当地省建设厅(或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开具的企业连续三年无质量事故的证明
(4)法人授权委托书。
3、到大连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北十道街和白云山交口处,大连市建筑协会边上 联系人腾工 0411-82496053)三楼办公室 盖章,盖章所须的资料:
(1)进省备案登记表(看原件,留复印件)
(2)安全生产许可证(看原件,留复印件)
(3)当地省建设厅(或者省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总站)出具的近三年无安全生产事故的证明(看原件,留复印件)
(4)建筑企业项目负责人(此项目的一级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安全证)(看原件,留复印件)
(5)建筑施工企业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安全证 一个人的就可以)(看原件,留复印件)
(6)投标单位的安全资格审查意见书(招标代理会在招标文件上发格式)(需要安全监督站盖章的)
(7)进连备案登记表
4、到大连市劳动监察大队(属于市劳动局)(西岗区白云山庄13号3号楼2楼 联系人宋工 0411-84369211)盖章,盖章所须的资料:
(1)填写大连市外来施工企业登记表(看填表说明和准备相关证件)
(2)签署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承诺书
(3)双清办的回执单
(4)法人授权委托书(办理备案的委托书的复印件即可)
(5)签署外地企业入连施工承诺书
(6)企业营业执照原件(留复印件,盖章)
(7)进连备案登记表(留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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