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镇宁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乡村建设工程规划管理报建申请表(一)
(规划设计规定阶段)
建 设 单 位
名称
镇宁自治县教科局
联 建 单 位
名称
地址
城关镇犀牛路42号
地址
法人代表
陈观惠
法人代表
联系人
范希猛
联系人
电 话
电 话
项目名称
本寨乡本寨小学学生宿舍及食堂
建设地址
本寨乡本寨小学校园内
用地规模
530m2
建设规模
1000m2
申 请 内 容
本寨乡本寨小学学生宿舍及食堂系我县2023年度农村寄宿制攻坚工程,工程选址于本寨乡本寨小学校园内,规划面积1000平方米,四层砖混结构,计划总投资人民币169.6万元。建成后能为该校提供约160人住宿,解决家长和学生实际困难,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发明良好条件。
基 层 组 织 意 见
村民委员会意见(盖章)
年 月 日
镇(乡)人民政府意见 (盖章)
审批人签字: 年 月 日
申请人承诺:
1.本表填报的内容及提交的所有材料(含复印件)及其内容是真实、合法、有效的。如因虚假而引致的法律责任,概由申请人承担,与许可或审批机关无关;
2.所提交的设计图的纸质文献与电子文献的内容一一相应,且对同一内容的表达完全一致。
申请单位(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镇宁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项目选址预审表
申 请 单 位(人)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镇宁自治县教育和科技局
00972817-X
陈观惠
5225295
委托代理人
范希猛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07250013
通讯地址
镇宁自治县城关镇犀牛路42号
邮政编码
561200
项目名称
本寨乡本寨小学学生宿舍及食堂
项目编码
项目地址
镇宁自治县本寨乡本寨小学校园内
申请类别
(打“■”选择)
■ 新建 □变更 □ 续建 □ 其它
土地来源
(打“■”选择)
■ 划拨 □出让
计划立项
计划立项(前期)批文编号
镇发改投资〔2023 〕19号
立项规模
1000㎡
计划立项(固定资产投资)批文编号
申请规模
用地面积: 530 M2;建设规模: 1000 M2
申请用途
(打“■”选择)
□ 政府社 团 用 地
□ 行政办公用地 □ 文化设施用地 □ 体育用地 □ 医疗卫生用地
■ 教育用地 □ 宗教设施用地 □ 社会福运用地 □ 口岸设 施用地
□ 市政公用 设施用地
□ 供应设施用地 □ 交通设施用地 □ 邮政设施用地 □ 电信设施用地 □ 电力设施用地
□ 环境卫生设施用地 □ 施工与维修设施用地 □ 殡葬设施 用地
□ 其他市政公用设施用地
□ 对外交通 用地
□ 铁路用地 □ 公路用地 □ 管道运送用地 □ 港口用地 □ 机场用地
□ 道路广场 用地
□ 道路用地 □ 广场用地 □社会停车场库用地
□ 特殊用地
□ 军事用地 □ 其他用地
□ 水域及其它非城市建设用地 □ 政策性住房用地 □ 其他
选址意向
(打“■”选择)
□ 待选址
■ 镇宁自治本寨乡本寨小学校园内
报 送 图 件 清 单
图件全名
文 号
电子文献名
份数
页数
缺件记录
本寨乡本寨小学学生宿舍及食堂
本寨乡本寨小学
学生宿舍及食堂
1
预
审
意
见
分件意见
署名: 日期:
承 办 人 预审意见
署名: 日期:
股 长
复核意见
署名: 日期:
镇宁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
申 请 单 位(人)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镇宁自治县教育和科技局
00972817-X
陈观惠
5225295
委托代理人
范希猛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5225293
通讯地址
镇宁自治城关镇犀牛路42号
邮政编码
561200
项目名称
本寨乡本寨小学学生宿舍及食堂
项目编码
项目地址
本寨乡本寨小学校园内
申请类别
(打“■”选择)
■ 新建 □变更 □ 续建 □ 其它
土地获得方式
○ 出让 ⊙ 划拨
项目批准、核准或备案文献
镇发改投资〔2023〕19号
投资总额
169.6万元
申请用地面积
530㎡
用地性质
教育用地
土地出让 协议编号
选址意见书编号
镇宁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乡村建设工程规划审批表
建设单位(个人)
镇宁自治县教育和科技局
联 系 人
范希猛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5225293
通讯地址
镇宁自治县教科局
邮政编码
561200
项目名称
本寨乡本寨小学学生宿舍及食堂
项目编码
项目地址
本寨乡本寨小学校园内
审批项目计划机关
镇宁自治县发改局
主 要 经 济 技 术 指 标
建设项目内容
栋 数
层 数
建筑面积(㎡)
建筑性质
设计用途
结 构
学生宿舍
1
4
900
新建
生活用房
砖混结构
学生食堂
1
1
160
新建
生活用房
砖混结构
四邻意见
东邻: 西邻:
南邻: 北邻:
乡(镇)规划 管理部门意见
负 责 人
日 期
乡(镇)人民 政 府 意 见
负 责 人
日 期
主办股室意见
负 责 人
日 期
分管副局长意见
负 责 人
日 期
局长意见
负 责 人
日 期
备注:以上各栏,无公章和负责人签字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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