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承诺书 我校保证严格按照国务院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和公安部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保证本校提交的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保证将易制毒化学品全部按合法用途使用,在任何情况下不用于非法生产非法产品,不挪作他用、不私自转让其他单位和个人;并加强对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完善学校内部管理制毒,落实专人管理,防止我校的易制毒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自觉接受监督管理。如有违反上述承诺,我学校(及本人)自愿接受处罚。 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印章) 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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