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水土保持项目验收流程1.docx

上传人:快乐****生活 文档编号:3067928 上传时间:2024-06-14 格式:DOCX 页数:4 大小:148.25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水土保持项目验收流程1.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水土保持项目验收流程1.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水土保持项目验收流程1.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4页
水土保持项目验收流程1.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4页
亲,该文档总共4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程序综述一、前置条件 1、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报告编写,签订合同。 2、受托单位到现场进行踏勘和内业资料的收集工作。 3、受托单位依据项目区踏勘和内业资料收集情况,提出评估意见,要求业主在验收前对不符合要求的部分进行整改和完善。 4、业主完成了整改和完善工作,受托单位完成了该项目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报告编写工作。 5、受托单位将评估报告报验收部门进行登记预审(包括评估报告和监测总结报告)。二、申请 提交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申请表(附件1)及其他相关资料(详见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规程(GBT22490-

2、2008)第8-9页)。三、受理或不予受理(一)受理 对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完备,水土保持工程管理、设计、施工、监理、监测、专项财务等建档资料齐全,并完成了技术评估工作的开发建设项目应予以受理。(二)不予受理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告知申请人需要在5日内补正全部内容后,再受理。否则,不予受理。四、组织验收 1、现场踏勘 组织水土保持设施行政验收小组(成员组成待定)。水土保持设施行政验收小组到现场查验开发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设施及运行情况。从水土保持设施竣工图中抽取重点工程和重点部位,现场查勘不同防治区和主要防治措施的质量、数量、防治效果、生态和环境状况等。 2、会议审查 (1)宣布

3、验收会议议程及验收组成员名单。 (2)观看工程的声像资料,听取建设单位的“工程总结报告”和“技术报告”、施工单位的“施工总结报告”、听取监理单位的“监理总结报告”、监测单位的“监测总结报告”、听取技术评估单位的“评估报告”。 (3)会议质询。由验收组成员根据现场查看及资料审查情况进行会议质询,水土保持设施建设单位、方案编制及后续设计、施工、监理、监测、运行管理单位的列席代表负责解答验收组的质疑。 (4)验收组讨论并经三分之二以上验收组成员同意,由验收组组长和被验收单位代表签字的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意见,落实遗留问题的处理责任及核查单位,并填写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验收鉴定书(详见开发建设项目水土

4、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规程(GBT22490-2008)第24-27页)。 (5)对验收不合格的项目,负责验收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建设单位限期整改,直至验收合格。水土保持设施的行政验收应满足四项标准(即评估报告的主要内容):1)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手续完备,水土保持工程管理、设计、施工、监理、监测等建档资料齐全。2)水土保持设施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设计文件的要求建成,质量符合规范规程要求。3)扰动土地治理率、水土流失总治理度、土壤流失比、拦渣率、林草植被恢复率、林草覆盖率等指标达到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的要求及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技术标准。4)水土保持设施具备正常运行条件,且能够持续,安全、有效运转,符合交付使用要求,且水土保持设施的管理、维护措施已得到落实。五、资料归档 验收结束后,相关资料备案归档。附件1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申请表 受理编号: 年 号申请验收机关开发建设项目名称水土保持监测单位及其证书编号水土保持监理单位及其证书编号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申请单位(开发建设单位)负责人: (盖章) 年 月 日开发建设单位联系人姓名及电话受理登记(本项目由受理机关工作人员填写)受理人员:受理日期: 年 月 日备注:本表一式两份,一份由申请审批机构留存的受理凭证,一份为开发建设单位留存的受理回执。

展开阅读全文
相似文档                                   自信AI助手自信AI助手
猜你喜欢                                   自信AI导航自信AI导航
搜索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包罗万象 > 大杂烩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