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交四航局云桂铁路云南段项目经理部三分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程序编制: 审核: 审批: 2010-07目 录1.编制目的32.适用范围33.突发事件定义34.指挥系统45.各部门主要职责45.2.安质部45.3.工程部45.4.物设部45.5.计财部45.6.牵头部门45.7.各相关部门、各事件发生单位56预防与应急准备57.报告制度68应急处理79.责任追究8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程序1.编制目的 本程序为有效预防突发事件的发生,加强对各种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管理,及时控制突发事件带来的危害,维护正常的工作、生产和生活秩序。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中交四航局云桂铁路云南段YGT-3标段三分部施工生产及
2、生活场所内发生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程序。3.突发事件定义 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危及员工生命安全、国家及企业财产重大损失,对施工单位施工生产、发展、稳定产生重大或较大影响的事件:重大、特大安全事故、设备及道路交通事故等;重大质量事故(包括在建铁路大桥、特大桥等主体结构垮塌,路基开挖的高边坡大面积滑坡、隧道坍塌等);重大机损事故(包括造成或可能造成提梁机、架桥机倾翻的事故以及经济损失超过100万元的各类机损事故);重大、特大治安灾害事故(包括火灾、爆炸等);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等事故;较大规模的员工群访、农民工群访、外部人员聚集、滋事、械斗等;自然灾
3、害(包括台风袭击、特大山洪瀑发、泥石流、地质性灾害等);其它不可预测的重大突发事件。4指挥系统4.1.分部设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小组,由项目经理任组长,生产副经理组长,负责对事件处理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4.2.按突发事件类型下设各类事件处理小组。当突发事件发生时,事件发生的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即列为各类事件处理小组的组成人员,各成员应切实履行各自职责,保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正常进行。5.各部门主要职责5.1.综合部负责牵头处理自然灾害类事件,协助配合办理群访类事件、劳动争议及农民工群访治安灾害及聚集滋事类事件、疫情及食物中毒类事件、自然灾害类事件;5.2.安质部负责牵头处理安全类事件、自
4、然灾害类事件,协助配合处理设备类事件、疫情及食物中毒类事件。5.3.工程部负责牵头处理质量类事件、设备类事件,协助配合处理安全类事件、自然灾害类事件;5.4.物设部负责牵头处理设备类事件,协助配合处理安全类事件、自然灾害类事件;5.5.计财部协助配合处理劳动争议及农民工群访及拖欠工资公共类事件;5.6.各牵头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及云桂铁路指挥部关于预防处理突发事件的方针、政策及各项规定,结合项目部情况,制订应急预案,经批准后实施;贯彻“源头抓起,预防为主”的方针,组织制订相关制度,加强监督检查,抓好落实,及时搞好整改;负责对突发事件的观察、监测及预警工作;接到发生突发事件的报告(或隐患预
5、报)后,及时摸清情况,立即向分管领导报告,并提出处理建议意见;协助项目部指挥小组参与对突发事件全过程的处理,及时掌握事发现场动态,做好相关工作;负责与突发事件所在单位共同总结事件发生及应急处理过程中的经验教训,完善管理制度和措施,拟定突发事件发生及处理的书面报告;5.7.各相关部门、各事件发生单位应积极参与、全力配合牵头部门开展工作,完成临时交办的任务;6预防与应急准备6.1.贯彻“源头抓起、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严格执行国家和企业的各项制度和规定,加强平时督促检查,切实落实各项防范措施,有效预防突发事件的发生。6.2.分部要结合实际,制定应急预案,并根据情况变化及时修订和补充
6、。应急预案包括以下内容: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机构组成及相关部门的职责;突发事件的监测及预警;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实施;对处理应急工作必要的人员、物资、设备、技术准备等;其它事项。6.3.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各级管理人员及员工对突发事件的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应对能力,做好本职岗位工作。6.4.根据突发事件的不同类型,牵头的职能部门负有观察、监测、报告的责任。发现发生突发事件的疑点、隐患,早预防、早排除,及时报告、及时组织处理。6.5.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了解和掌握当地对处理应急事件时所必需的物资供应渠道、地点、交通线路、联系电话等,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以备急需。6.6.项目部属各分部
7、建立一支以年青为主体的处理突发事件的抢险、抢救队伍,明确职责,并结合开展年青活动,进行突发事件应急训练。项目部属各分部施工生产及生活场所要有安全保障,并制定疏散方案。设备要有计划地安排消防演习,掌握和增强应急自救能力。7.报告制度7.1.分部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报告制度;按照突发事件的不同类型,安质部是专职报告部门,安质部长负责报告。必要时,由分部生产副经理直接报告项目经理;发现可能发生突发事件隐患或苗头时,要尽快摸准情况,及时向项目部牵头部门(按不同类型)或指挥小组预报。突发事件一旦发生,所在单位应在第一时间报告;报告形式,可以是电话、传真、发电子邮件等。电话报告的,授受话单位要作好记录备查;分
8、部负责处理的突发事件,要及时上报项目部备案。7.2.因工地管线长,设备流动性大、分散,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现场应在第一时间向项目部安质部门及就近向当地有关部门(如公安、消防、安监、环保、卫生防疫等)报告,请求支持和救助。同时,向项目部分管领导报告,分部部在接报后一小时内向中交四航局、业主指挥部、监理公司,事发所在地公安、消防、安监、环保、卫生防疫报告。7.3.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突发事件,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和谎报。7.4.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所属单位经理、分部部分管领导报告突发事件隐患,有权向项目部相关部门和项目部分管领导举报所在单位、部门不履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职责、不按规定
9、履行职责的情况。项目部安质部和项目部分管领导接到报告或举报后,要及时进行调查和处理。8应急处理8.1.分部在接到突发事件的报告后,根据突发事件的类型,由分管领导(该领导不在驻地时,由其它领导主持)迅速组织有关人员对事件进行综合评估,启动应急预案;对发生事件的所在单位和事发现场发出应急处理指令,并立即组织人员赶到现场进行指挥处理。紧急情况下,指挥小组的主要领导有临时处置权。8.2.事件发生的所在单位和事发现场,在报告上级的同时,立即组织各项抢险、抢救工作,防止事态扩大,减少事件损失。8.3.要把保证人员的安全放在第一位。要采取一切措施,抢救负伤、食物中毒及疫情感染人员,及时送医院救治;解救、疏散
10、、安置好被困人员。8.4.发生群访、拖久工资、聚集、滋事、械斗事件的,要迅速了解事发原因,控制主要组织者或肇事者,防止矛盾激化,疏散围观人员,尽快平息事态。8.5.尽一切可能,控制事件发展,组织力量抢救、保护国家、企业及员工财产,避免造成更大损失。8.6.搞好现场保护,维护现场治安,防止偷盗抢劫,严防个别别有用心的人或社会上的不法分子利用事件造谣惑众,甚至制造新的破坏。8.7.要把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处理突发事件的全过程。要根据不同阶段、不同人员的不同思想和心态,做艰苦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调动积极因素,克服消极情绪,为妥善处理好突发事件提供强有力保证。8.8.指定人员掌握事件发生及处理过程中的
11、情况,特别是某些关键环节、领导指示、重要会议、抢救措施及相关资料,作好记录,并尽可能进行拍照、摄像等,为分析事件原因,总结经验教训,完善管理制度,实施保险理赔和法律诉讼以及责任追究等提供依据。8.9. 事发现场主管人员或当事人,对抓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负有他人不可替代的作用,任何情况下,自始自终,都要坚持做到:认真负责,不消极应付;实事求是,不弄虚作假;主动配合,不设置障碍。8.10.项目部各相关部门及各分部要大力支持、配合突发事件的处理,对项目部统一调配的人员、设备、物资等,要保证畅通无阻,准时到位。8.11.对在突发事件中不幸遇难的人员,要按照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做好善后处理和家属安抚工作
12、。8.12.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基本得到控制后,在继续做好后续工作的同时,要抓紧进行恢复正常的生产、工作和生活秩序等各项工作。统一思想,振奋精神,制订措施,抓好落实,把因事件发生耽误的时间和造成的损失尽快补回来。8.13.做好总结经验教训的工作。即要总结表彰应急处理过程中的成功经验、好人好事,又要分析产生事件的原因,应急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完善制度,提高管理水平,搞好防范工作,增强应变能力。9.责任追究9.1.突发事件的了(发)生,除不可抗拒因素外,因领导人员或有关责任人员工作的失职、渎职、不履行或不正确发行职责,对本单位存在的问题不认真解决,致 使矛盾激化,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直接责任人
13、,给予记大过至撤职处分;对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者,给予记过至降级(职)处分;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9.2.对不按规定上报情况,隐瞒、缓报、谎报,又不及时采取措施而造成重大损失的直接责任者,给予记过或降级(职)处分;对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的主要领导者给予给予降级(职)以上处分。9.3.对突发事件的处理组织、指挥不妥或不负责任,拖延、甚至有意回避、脱逃的,对有关物资设备不能近期送到,造成重大损失的直接责任者,给予记过或记大过处分,对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9.4.事件发生后,上级对事件组织调查时,对不予配合、弄虚作假、设置障碍或授意他人作假的直接责任者,给予记过或记大过处分,对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