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现场重大风险源清单及控制措施
序号
项目
作业活动/危险源
危害
危险 级别
控制措施
管理部门
法规要求
1
工 地 建 设
行人、车辆运输频繁的交叉路口,未悬挂安全指示标牌,在火车道口两侧未设落杆
车辆伤害
3
安全规定
监理部/施工项目部
行人、车辆运输频繁的交叉路口,应悬挂安全指示标牌,在火车道口两侧应设落杆
2
在天然光线不足的作业场地、通道及用电设备的开关箱处,未设置足够的照明设备
照明不良引发伤害事故
3
安全规定
监理部/施工项目部
在天然光线不足的作业场地、通道及用电设备的开关箱处,应设置足够的照明设备
3
工地未将施工作业区与生活区分开设置
秩序混乱引发事故
3
安全规定
监理部/施工项目部
施工现场的施工区域应办公、生活区划分清晰,并应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
4
临时房屋基础墙体不符合要求
房屋倒塌伤人
4
安全规定
监理部/施工项目部
工地宿舍、办公室、工作棚、食堂等临时建筑,必须先经设计,并且经工程技术负责人审核和上级领导批准后,才能施工;竣工后要经检查验收后,才能使用。 临时办公用房、宿舍、食堂、厕所等建筑物结构重要性系数γ0=1.0
5
临时宿舍电线超负荷
着火、火灾
3
安全规定
监理部/施工项目部
任何电气装置都不应超负荷运行或带故障使用
6
工地未建立消防组织和配备义务消防人员,未进行专业培训和定期组织进行演习
火灾扑救不力,火灾扩大
3
消防制度
监理部/施工项目部
单位应当根据消防法规的有关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配备相应的消防装备、器材,并组织开展消防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提高预防和扑救火灾的能力
7
工地未按照总平面图划分防火责任区
火灾、火灾扑救不力
3
消防制度
监理部/施工项目部
工地应按照总平面图划分防火责任区,根据作业条件合理配备灭火器材
8
工地未合理配备灭火器材
火灾扑救不力
3
消防制度
监理部/施工项目部
工地应根据作业条件合理配备灭火器材
9
未对各类灭火器材、消火栓及水带经常检查和维护保养
器材失效、火灾扩大
3
消防制度
监理部/施工项目部
对各类灭火器材、消火栓及水带应经常检查和维护保养,保证使用效果
10
土 方 开 挖 和 基 坑 支 护 工 程
开挖槽、坑、沟超过1.5米
土方坍塌伤人
3
操作规程 监控措施
监理部/施工项目部
开挖槽、坑、沟超过1.5米应采取支护措施或进行放坡
11
间歇时,在槽、坑坡脚下休息
土方坍塌伤人
3
操作规程
监理部/施工项目部
12
槽、坑、沟边1米以内堆土或停放机具
土方坍塌伤人
3
监控措施
监理部/施工项目部
槽、坑、沟边1米以内禁止堆土或停放机具
13
掏洞挖土、搜底挖槽
土方坍塌伤人
3
操作规程
监理部/施工项目部
挖掘应自上而下进行,严禁先挖坡脚
14
挖掘机、运土车辆等在挖空的基坑边驶、停
坍塌 翻车伤人
3
操作规程 监控措施
监理部/施工项目部
在拉铲或反铲作业时,履带距工作面边缘距离应大于1.0m;轮胎距工作面边缘距离应大于1.5m
15
开挖未按规定采取支护或未设安全边坡,或支护不到位
土方坍塌伤人
4
操作规程 监控措施
监理部/施工项目部
基坑工程的设计和施工必须遵守相关规范,深基工程施工方案应经主管部门审批或经专家论证
16
土 方 开 挖 和 基 坑 支 护 工 程
基坑开挖深度大于5米以上而无专项支护设计
土方坍塌伤人
4
操作规程 监控措施
监理部/施工项目部
开挖深度大于5米的深基坑,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并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
17
支护设计及方案未经上级审批
土方坍塌伤人
3
操作规程 监控措施
监理部/施工项目部
深基工程施工方案应经主管部门审批或经专家论证
18
基坑支护未按设计要求进行
坍塌
4
监控措施
监理部/施工项目部
基坑工程的设计和施工必须遵守相关规范
19
未对基坑支护变形进行监测
坍塌
3
操作规程 监控措施
监理部/施工项目部
应加强基坑工程的监测和预报工作,包括对支护结构、周围环境及对岩土变化的监测
20
基坑顶面未提前做好地面防、排水设施
土方坍塌伤人
3
监控措施
监理部/施工项目部
基坑顶面应提前做好地面防、排水设施
21
当基坑开挖深度大于相邻建筑的基础深度时,未保持一定距离或采取边坡支撑加固措施,未进行沉降和移位观测
土方坍塌 建筑物倒塌 伤人
4
操作规程 监控措施
监理部/施工项目部
当基坑开挖深度大于相邻建筑的基础深度时,应保持一定距离或采取边坡支撑加固措施,并进行沉降和移位观测
22
基坑开挖时遭受强暴雨
土方坍塌伤人
3
监控措施
监理部/施工项目部
23
基坑积水
土方坍塌伤人
3
监控措施
监理部/施工项目部
基坑积水
24
基坑内作业人员无安全立足点
跌落伤人
3
监控措施
监理部/施工项目部
基坑内作业人员应有安全立足点
25
水上钻孔平台焊接不牢
高处坠落 溺水
4
操作规程 监控措施
监理部/施工项目部
水上钻孔平台应牢固
26
钢丝绳磨损、断丝
设备事故
3
操作规程
监理部/施工项目部
钢丝绳磨损、断丝超标必须报废
27
机架连接件松动
设备事故
3
操作规程
监理部/施工项目部
机架连接件应牢固
28
桩 基 施 工
机架连接件开焊
设备事故
3
操作规程
监理部/施工项目部
机架连接件应牢固
29
桩机未安装平稳
机械事故
3
操作规程
监理部/施工项目部
桩机安装平稳牢固后才能进行作业
30
打桩机械离高压线过近
触电
4
操作规程
监理部/施工项目部
施工机械与输电线距离:低压1米以上,高压2米以上
31
桩架的地基不平或承载力不够
跨塌
4
操作规程
监理部/施工项目部
施工现场应按地基承载力不小于83kPa的要求进行整平压实
32
震动锤与桩帽连接不牢固
机械伤害
4
操作规程
监理部/施工项目部
震动锤与桩帽连接应牢固
33
桩架底座上的平衡重重量或安放位置不符合要求
设备、人员 伤害
3
操作规程
监理部/施工项目部
桩架底座上的平衡重重量和安放位置应符合要求
34
接管柱、接桩或安装桩帽,未戴安全带
高处坠落
3
操作规程
监理部/施工项目部
接管柱、接桩或安装桩帽,应戴安全带
35
打桩作业时无专人指挥
人员伤害
3
操作规程
监理部/施工项目部
打桩作业应设专人指挥
36
桩 基 施 工
人工挖孔,提升钢丝绳、棕绳破损
物体打击 提升伤害
4
操作规程 监控措施
监理部/施工项目部
人工挖孔,提升钢丝绳、棕绳使用前必须经过检验;破损超标不得再使用
37
电动提升装置未装限位装置
物体打击 提升伤害
3
操作规程 监控措施
监理部/施工项目部
使用电动提升装置必须装行程限位装置
38
提升支架结构不牢固,未经验收
物体打击 提升伤害
3
操作规程 监控措施
监理部/施工项目部
提升支架结构必须牢固,使用前应经检查验收
39
吊装工具拴挂不牢
物体打击 提升伤害
3
操作规程 监控措施
监理部/施工项目部
吊装工具拴挂应牢固
40
开挖深度超5米,每天开工前未作井内通风,停挖4小时后下井未进行通风
中毒、窒息
3
操作规程 监控措施
监理部/施工项目部
每日开工前必须检测井下的有毒有害气体,并应有足够的安全防护措施;桩孔开挖深度超过10米时,应有专门向井下送风的设备;停挖4小时后下井应进行通风
41
孔内二氧化碳超量,人感不适时不采取通风措施
中毒、窒息
4
操作规程 监控措施
监理部/施工项目部
当有害气体超过规定时,应进行处理和用鼓风机送风;严禁用纯氧进行通风换气。
42
井内照明未采取安全电压
触电
3
监控措施
监理部/施工项目部
井内照明应采用安全矿灯或12V防爆灯具
43
井下作业未穿绝缘胶鞋
触电
3
监控措施
监理部/施工项目部
井下作业应穿绝缘胶鞋
44
井下吸烟,或带火种进入井下,或井下使用明火
火灾、爆炸
3
操作规程 监控措施
监理部/施工项目部
禁止井下吸烟和带火种进入井下,禁止井下使用明火
45
发现渗水、塌土等预兆,及有异味未停止作业返回井上。
透水、坍塌、中毒
3
操作规程 监控措施
监理部/施工项目部
发现渗水、塌土等预兆,及有异味应立即停止作业返回井上
46
未设爬梯,上下攀登井壁或乘运料吊斗
高处坠落
3
操作规程 监控措施
监理部/施工项目部
孔内必须设置应急软爬梯,供人员上下井,使用的电葫芦、吊笼等应安全可靠并配有自动卡紧保险装置,不得使用麻绳和尼龙绳吊挂或脚踏井壁凸缘上下
47
桩孔周围未设防排水设施
坍塌
3
监控措施
监理部/施工项目部
桩孔周围应设防排水设施
48
孔口未设围圈,未设防护栏
物体打击 高处坠落
3
操作规程 监控措施
监理部/施工项目部
孔口围圈应高出地面0.3米以上,距孔口顶周边1m搭设围栏
49
挖孔暂停时孔口未加盖防护盖
高处坠落
3
监控措施
监理部/施工项目部
挖孔暂停时孔口应加盖防护盖
71
钢 筋 工 程
吊运钢筋未捆绑牢固
起重伤害
4
操作规程
监理部/施工项目部
起吊重物应绑扎平稳、牢固,不得在重物上再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
72
搬运钢筋时附近有架空电线或其他临时电气设备
触电
4
操作规程
监理部/施工项目部
在架空输电线路下面工作应停电;建筑工程(含脚手架具)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 <1kV 1-10kV 35-110kV 154-220kV 330-500kV (m) 4 6 8 10 15 多人合运钢筋,起、落、转、停动作要一致,人工上下传送不得在同一垂直线上
73
电动机械传动齿轮、皮带盘等运转部位,未安装防护罩或防护板
机械伤害
3
操作规程
监理部/施工项目部
机电设备转动的危险部位要安设防护装置
74
电动机械未进行接零保护,未装漏电保护器;电源线破损
触电
3
操作规程
监理部/施工项目部
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绝缘良好,电线不得与金属物绑在一起;各种电动机具必须按规定接零接地
75
在高处、深基坑绑扎钢筋和安装钢筋骨架,未搭设脚手平台,临边未设防护栏杆和系安全网
高处坠落
3
操作规程
监理部/施工项目部
在高空、深坑绑扎钢筋和安装骨架,须搭设脚手架和马道
76
绑扎较大高度墩柱钢筋时,未在钢筋网架上拉好缆风
钢筋架倒塌伤人
3
操作规程
监理部/施工项目部
柱梁骨架,应用临时支撑拉牢,以防倾倒
77
高处起吊钢筋或搬运钢筋时刮碰到人
高处坠落
3
操作规程
监理部/施工项目部
起吊物件应拉溜绳,速度要均匀,禁止突然制动和变换方向,平移应高出障碍物0.5米以上,下落应低速轻放,防止倾倒
78
冷拉夹具夹齿、滑轮、拉钩、地锚及防护装置缺陷
机械伤害 钢筋飞出伤人
3
操作规程
监理部/施工项目部
作业前,应检查冷拉夹具,夹齿应完好,滑轮、拖拉小车应润滑灵活,拉钩、地锚及防护装置均应齐全牢固
79
在调直块未固定、防护罩未盖好前穿入钢筋
机械伤害
3
操作规程
监理部/施工项目部
在调直块未固定、防护罩未盖好前不得送料。作业中严禁打开各部防护罩并调整间隙
80
弯曲机运转中更换转盘上的固定橛或弯曲橛
机械伤害
3
操作规程
监理部/施工项目部
作业中,严禁更换轴芯、销子和变换角度以及调速,也不得进行清扫和加油
81
操作场所未清除易燃物,未备消防设备
着火、火灾
3
操作规程
监理部/施工项目部
施焊现场10m范围内,不得堆放油类、木材、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易燃、易爆物品;并应装设相应的消防器材
82
对焊操作人员未戴防护镜和手套;站立地面未垫绝缘板
伤害眼睛 触电
3
操作规程
监理部/施工项目部
对焊操作人员应戴防护镜和手套;站立地面应垫绝缘板
83
张拉油顶、油表未经校验合格
物体打击
3
操作规程
监理部/施工项目部
张拉油顶、油表使用前应经校验合格
84
张拉油顶、油表不配套使用
物体打击
3
操作规程
监理部/施工项目部
张拉油顶、油表应相配适宜
85
钢 筋 工 程
张拉锚具有裂伤
物体打击
4
操作规程
监理部/施工项目部
作业前,应检查张拉锚具,当有裂纹或损伤时,应及时更换
86
张拉夹片脱落;张拉后钢筋异常断裂
物体打击
3
操作规程
监理部/施工项目部
87
模 板 工 程
模板工程无施工方案或施工方案未经审批
坍塌
3
操作规程 监控措施
监理部/施工项目部
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大模板等,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及特殊结构模板工程等危险性较大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
88
现浇混凝土模板的支撑系统无设计计算
坍塌
3
操作规程
监理部/施工项目部
现浇混凝土模板的支撑系统应经设计计算
89
支撑系统不符合设计要求
坍塌
3
操作规程
监理部/施工项目部
支撑系统施工应符合设计要求
90
模板支架立杆在安装的同时,未加设水平支撑
坍塌
3
操作规程
监理部/施工项目部
模板支架立杆在安装的同时,应加设水平支撑
91
模板工程安装完毕浇筑混凝土前无验收手续
坍塌
3
操作规程 监控措施
监理部/施工项目部
模板工程安装完毕浇筑混凝土前应经过检查验收
92
模板拆除未按规定逐次进行,采用大面积撬落方法
坍塌
3
操作规程 监控措施
监理部/施工项目部
模板拆除应按规定逐次进行;拆模板应先拆穿墙螺栓和铁件等,并使模板面与墙面脱离,方可慢速起吊
93
混凝土强度未达规定提前拆模
坍塌
3
监控措施
监理部/施工项目部
混凝土强度未达规定禁止拆模
94
大模板存放无防倾倒措施
坍塌
3
操作规程 监控措施
监理部/施工项目部
长期存放的大模板,应用拉杆连接绑牢;没有支撑或自稳角不足的大模板,要存放在专用的堆放架内或卧倒平放,不应靠在其他模板或构件上
95
混 凝 土 工 程
水泥、砂石含有放射材料
射线伤害
3
操作规程 职防措施
监理部/施工项目部
当建筑主体材料中天然放射性核素镭-226、钍-232、钾-40的放射性比活度同时满足IRa≤1.0和Iγ≤1.0时,其产销与使用范围不受限制
96
用塔吊运送混凝土时,使用专用吊斗时吊环吊索具不符合要求
吊斗坠落伤人
3
操作规程 监控措施
监理部/施工项目部
起吊时必须先将重物吊起离地面0.5m左右停住,确定制动、物料捆扎、吊点和吊具无问题后,方可指挥操作
97
灌注混凝土操作平台无防护栏杆
高空坠落
3
操作规程
监理部/施工项目部
灌注混凝土操作平台应按规定设置防护栏杆
98
灌注混凝土未铺设脚手板
高空坠落
3
操作规程
监理部/施工项目部
灌注混凝土作业层应铺设脚手板
99
灌注混凝土人员无安全立足点
高空坠落
3
操作规程
监理部/施工项目部
灌注混凝土人员应有安全立足点,并要采取防护措施
100
混凝土振捣器漏电,移动开关箱内无装设漏电保护器,电源线有破皮漏电
触电伤害
3
操作规程
监理部/施工项目部
插入式振动器的电动机电源上,应安装漏电保护装置,接地或接零应安全可靠
101
混 凝 土 工 程
混凝土振捣器操作者未穿绝缘鞋(胶鞋)和带绝缘手套
触电伤害
3
操作规程
监理部/施工项目部
操作人员应经过用电教育,作业时应穿戴绝缘胶鞋和绝缘手套
102
钢丝绳、离合器、制动器和安全防护装置不符合要求
机械伤害
3
操作规程 监控措施
监理部/施工项目部
提升斗或拉铲的钢丝绳安装、卷筒缠绕均正确,钢丝绳及滑轮符合规定,提升料斗及拉铲的制动器灵敏有效;开式齿轮、皮带轮等均有防护罩
103
班中司机擅离岗位;发现搅拌机不正常,不将搅拌存料放出,不停机拉闸断电(挂“有人操作,严禁合闸”牌)后进行修理
机械伤害
3
操作规程
监理部/施工项目部
班中司机禁止离开工作岗位;当发生故障或停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将搅拌筒内的混凝土清除干净,然后排除故障或等待电源恢复
104
进行搅拌机进行清理时未切断电源和锁好电箱并挂警示牌、未设专人在外监护
机械伤害
4
操作规程
监理部/施工项目部
当操作人员需进入筒内时,必须切断电源或卸下熔断器,锁好开关箱,挂上“禁止合闸”标牌,并应有专人在外监护
105
班后将料斗升起,未挂双保险钩,未拉闸断电并锁好电箱门
触电 机械伤害
3
操作规程
监理部/施工项目部
作业后,应将料斗降落到坑底,当需升起时,应用链条或插销扣牢;班后应拉闸断电并锁好电箱门
106
机械运转中,将头或手伸入料斗与机架之间查看或探摸等作业
机械伤害
3
操作规程
监理部/施工项目部
进料时,严禁将头或手伸入料斗与机架之间
107
料斗提升时在料斗下操作或穿行;清理料斗基坑时,未将料斗挂牢双保险钩后清理
机械伤害
3
操作规程
监理部/施工项目部
作业中,当料斗升起时,严禁任何人在料斗下停留或通过;当需要在料斗下检修或清理料坑时,应将料斗提升后用铁链或插入销锁住
108
脚 手 架 工 程
脚手架搭设无施工方案
坍塌
4
监控措施
监理部/施工项目部
JGJ130-2001第1.0.4规定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109
超24米高的脚手架未有设计计算书或未经审批
坍塌
4
操作规程 监控措施
监理部/施工项目部
对达到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监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
110
未按施工方案进行施工
坍塌
4
操作规程 监控措施
监理部/施工项目部
JGJ128-2000第7.1.1和JGJ130-2001第7.1.1规定按规程和施组的要求施工
111
脚手架搭设前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坍塌
4
操作规程 监控措施
监理部/施工项目部
JGJ128-2000第7.1.1和JGJ130-2001第7.1.1规定要求技术交底
112
非架子工从事脚手架的搭设、拆除
坍塌、高处坠落
3
操作规程 监控措施
监理部/施工项目部
脚手架搭设人员必须是经过按现行国家标准考核合格的专业架子工。上岗人员应定期体检,合格者方可持证上岗
113
靠近外电架空线搭设脚手架,在带电设备附近搭设脚手架
触电
4
操作规程 监控措施
监理部/施工项目部
在建筑工程(含脚手架具)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m: <1kV 1-10kV 35-110kV 154-220kV 330-500kV 4 6 8 10 15
114
脚 手 架 工 程
Φ51和Φ48的钢管混和使用
坍塌
3
操作规程 监控措施
监理部/施工项目部
JGJ130-2001第7.3.4规定严禁两种型号的钢管混合使用
115
新钢管无产品质量合格证,钢管表面不平直光滑,有裂缝、结疤、分层、错位、硬弯、毛刺、压痕和深的划道,钢管未涂防锈漆,钢管打孔
坍塌
3
操作规程 监控措施
监理部/施工项目部
JGJ130-2001第8.1.1新钢管的检查应符合五项检定
116
旧钢管锈蚀严重,钢管弯曲变形
坍塌
3
操作规程 监控措施
监理部/施工项目部
JGJ130-2001第8.1.2旧钢管的锈蚀深度和弯曲变形超过规范不得使用
117
扣件无生产许可证;材质不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管脚手架扣件》(GB15831)的规定;扣件有裂缝、变形,螺栓出现滑丝;扣件未作防锈处理;扣件螺栓拧紧扭力矩小于40N·m或大于65N·m
坍塌
3
操作规程 监控措施
监理部/施工项目部
JGJ130-2001第8.1.3,新扣件应有生产许可证、法定检测单位的测试报告和产品质量合格证。当对扣件质量有怀疑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管脚手架扣件》的规定抽样检测;旧扣件使用前应进行质量检查,有裂缝、变形的严禁使用,出现滑丝的螺栓必须更换; 新、旧扣件均应进行防锈处理
118
冲压钢脚手板有裂纹、开焊与硬弯,脚手板未涂防锈漆;木脚手板的宽度小于200mm,厚度小于50mm,使用有腐朽、裂缝、斜纹及大横透节的板材
高处坠落
3
操作规程 监控措施
监理部/施工项目部
冲压钢脚手板不得有裂纹、开焊与硬弯,新、旧脚手板均应涂防锈漆;木脚手板的宽度不宜小于200mm,厚度不应小于50mm,质量应符合规范第3.3.3条的规定,腐朽的脚手板不得使用
119
地基未处理或处理不合格
坍塌
4
操作规程 监控措施
监理部/施工项目部
JGJ130-2001第8.2.4规定地基基础项目应符合表8.2.4的要求,表面要坚实平整
120
地基无排水措施
坍塌
4
操作规程 监控措施
监理部/施工项目部
JGJ130-2001第8.2.4规定地基基础项目应符合表8.2.4的要求,不积水
121
未设置底座或垫板或设置不符合要求
坍塌
3
操作规程 监控措施
监理部/施工项目部
JGJ130-2001第8.2.4规定地基基础项目应符合表8.2.4的要求,不晃动、不滑动、不沉降
122
未设纵、横向扫地杆或者扫地杆高度大于20cm
坍塌
3
操作规程 监控措施
监理部/施工项目部
JGJ130-2001第6.3.2规定必须设置纵\横向扫地杆,高度不大于20cm
123
立杆、横杆间距超过规定,脚手架底层步距大于2m
坍塌
4
操作规程 监控措施
监理部/施工项目部
JGJ130-2001第6.3.3规定立杆\横杆间距不超过规定,底层步距不大于2m
124
脚手架立杆使用搭接(顶层除外)
坍塌
4
操作规程 监控措施
监理部/施工项目部
立杆接长除顶层顶步可采用搭接处,其余各层各步接头必须采用对接扣件连接
125
立杆未用连墙件与建筑物可靠连接,或连墙件布置间距不符合要求
坍塌
4
操作规程 监控措施
监理部/施工项目部
JGJ130-2001第6.3.4立杆必须可靠连接,连墙件布置最大间距按表6.4.1采用
126
高度在24米以上的双排脚手架未采用钢性连墙件与建筑物连接
坍塌
4
操作规程 监控措施
监理部/施工项目部
JGJ130-2001第6.4.4规定必须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物可靠连接
127
脚 手 架 工 程
相邻立杆的接头设置在同步内;搭接立杆搭接长度小于1m,扣件少于2个
坍塌
3
操作规程 监控措施
监理部/施工项目部
JGJ130-2001第6.3.5规定接头不应设置在同步内;搭接长度不宜小于500mm;扣件不少于2个
128
开始搭设立杆时未每隔6跨设置一根抛撑,或未等连墙件安装稳定后就拆除
坍塌
3
操作规程 监控措施
监理部/施工项目部
JGJ130-2001第7.3.4规定开始搭设立杆时应每隔6跨设置一根抛撑,直至连墙件安装稳定后方可拆除
129
脚手架未设剪刀撑
坍塌
4
监理部/施工项目部
JGJ130-2001第6.6.1规定应设剪力撑
130
剪刀撑宽度少于4跨、小于6m,斜杆与地面的倾角小于45°或大于~60°
坍塌
3
操作规程 监控措施
监理部/施工项目部
JGJ130-2001第6.6.2条1规定宽度不应小于4跨,且不应小于6m,倾角宜在45°~60°之间
131
高度在24m以下的单、双排脚手架,未在外侧立面的两端各设置一道剪刀撑,或剪刀撑未由底至顶连续设置;各道剪刀撑之间的净距大于15m
坍塌
4
操作规程 监控措施
监理部/施工项目部
JGJ130-2001第6.6.2条2款规定必须在外侧立面的两端各设置一道剪刀撑,并由底至顶连续设置;各道剪刀撑之间的净距不应大于15m
132
高度在24m以上的双排脚手架未在外侧立面整个长度和高度上连续设置剪刀撑
坍塌
4
操作规程 监控措施
监理部/施工项目部
JGJ130-2001第6.6.2条3款规定应在外侧立面整个长度和高度上连续设置剪刀撑
133
剪刀撑斜杆的接长未采用搭接
坍塌
3
监理部/施工项目部
JGJ130-2001第6.6.2条4款规定接长宜采用搭接
134
一字型、开口型双排脚手架的两端未设置横向斜撑,或横向斜撑间距大于6跨
坍塌
4
操作规程 监控措施
监理部/施工项目部
JGJ130-2001第6.6.3条2款规定两端均必须设置横向斜撑,中间每隔6跨设置一道
135
高度在24m以上的封闭型脚手架,拐角未应置横向斜撑,中间未每隔6跨设置一道横向斜撑
坍塌
3
操作规程 监控措施
监理部/施工项目部
JGJ130-2001第6.6.3条3款规定拐角应置横向斜撑外,中间应每隔6跨设置一道
136
纵向水平杆未设置在立杆内侧,其长度小于3跨
坍塌
3
操作规程 监控措施
监理部/施工项目部
JGJ130-2001第6.2.1条1款规定宜设置在立杆内侧,其长度不宜小于3跨
137
两根相邻纵向水平杆的对接接头设置在同步或同跨内;相邻接头在水平方向错开的距离小于500mm;接头中心至最近主节点的距离大于纵距的1/3
坍塌
3
操作规程 监控措施
监理部/施工项目部
JGJ130-2001第6.2.1条2款1)规定两根相邻纵向水平杆的接头不宜设置在同步或同跨内;相邻接头在水平方向错开的距离不应小于500mm;接头中心至最近主节点的距离不宜大于纵距的1/3
138
纵向水平杆搭接长度小于1m,等间距设置旋转扣件少于3个
坍塌
3
操作规程 监控措施
监理部/施工项目部
JGJ130-2001第6.2.1条2款2)规定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m,等间距设置旋转扣件不少于3个
139
每个主节点处未设置一根横向水平杆;横向水平杆端头伸出外立杆大于100mm,伸出里立杆大于500mm;非主节点处的横向不平杆,最大间距大于纵距的1/2
坍塌
3
操作规程 监控措施
监理部/施工项目部
JGJ130-2001第6.2.2条1款2款规定主节点处必须设置一根横向水平杆;在双排脚手架中,靠墙一端的外伸长度不应大于0.4L,且不应大于500mm;非主节点处的横向水平杆,最大间距不应大于纵距的1/2
140
脚 手 架 工 程
作业层脚手板未铺满、铺稳,脚手板有探头板
高处坠落
3
操作规程 监控措施
监理部/施工项目部
JGJ130-2001第6.2.3条1款规定作业层脚手板应铺满、铺稳,第6.2.3条4规定脚手板探头长度应取150mm,其板长两端均应与支承杆可靠固定
141
脚手板搭接铺设时,接头未支在横向水平杆上,搭接长度小于200mm,其伸出横向水平杆的长度小于100mm
高处坠落
3
操作规程 监控措施
监理部/施工项目部
JGJ130-2001第6.2.3条2款规定接头必须支在横向水平杆上,搭接长度应大于200mm,其伸出横向水平杆的长度不应小于100mm
142
不设置上下专用通道或专用通道设置不符合要求
高处坠落
3
操作规程 监控措施
监理部/施工项目部
JGJ80-91第4.1.9条规定作业人员应从规定的通道上下
143
脚手架临边未设置密目式安全网;顶层作业平台不设防护栏杆或高度低于1.2米,未设中栏杆;未设置挡脚板或挡脚板高度小于180mm
高处坠落
3
操作规程 监控措施
监理部/施工项目部
JGJ130-2001第9.0.6条安全网应按有关规定搭设或拆除.JGJ130-2001第7.3.11条作业层应设防护栏杆,高度应为1.2米,中栏杆应居中设置;设置挡脚板其高度不应小于180mm
144
模板支架立杆设置不竖直,2m高度的垂直偏差大为15mm
坍塌
4
操作规程 监控措施
监理部/施工项目部
JGJ130-2001第6.8.1条2款规定模板支架立杆应竖直设置,2m高度的垂直允许偏差为15mm
145
满堂模板支架四边与中间每隔四排支架立杆未设置一道纵向剪刀撑,或纵向剪刀撑未由底至顶连续设置;高于4m的模板支架,未在其两端与中间每隔4排立杆从顶层开始向下每隔2步设置一道水平剪刀撑
坍塌
4
操作规程 监控措施
监理部/施工项目部
JGJ130-2001第6.8.2条1款2款规定满堂模板支架四边与中间每隔四排支架立杆应设置一道纵向剪刀撑,由底至顶连续设置;高于4m的模板支架,其两端与中间每隔4排立杆从顶层开始向下每隔2步设置一道水平剪刀撑
146
脚手架搭设未配合施工进度,一次搭设高度超过相邻连墙件以上二步
坍塌
3
操作规程 监控措施
监理部/施工项目部
JGJ130-2001第7.3.1条规定脚手架搭设必须配合施工进度,一次搭设高度不应超过相邻连墙件以上二步
147
每搭完一步脚手架后,未按规范的规定校正步距、纵距、横距及立杆的垂直度
坍塌
3
操作规程 监控措施
监理部/施工项目部
JGJ130-2001第7.3.2条规定每搭完一步脚手架后,应按规范的规定校正步距、纵距、横距及立杆的垂直度
148
脚手架上堆载过大、堆载不平衡
坍塌
4
操作规程 监控措施
监理部/施工项目部
JGJ130-2001第9.0.4条规定作业层上的施工荷载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超载
149
未在基础完工后及脚手架搭设前、作业层上施加荷载前、每搭设完10~13m高度后、达到设计高度后、遇有六级大风与大雨后、寒冷地区开冻后、停用超过一个月后等进行检查和验收
坍塌
4
操作规程 监控措施
监理部/施工项目部
JGJ130-2001第8.2.1条规定应在基础完工后及脚手架搭设前、作业层上施加荷载前、每搭设完10~13m高度后、达到设计高度后、遇有六级大风与大雨后、寒冷地区开冻后、停用超过一个月后等进行检查和验收
150
脚 手 架 工 程
遇有六级及六级以上大风和雾、雨、雪天气时,未停止脚手架搭设与拆除作业;雨、雪后上架作业没有防滑措施,没扫除积雪
高处坠落
3
操作规程 监控措施
监理部/施工项目部
JGJ130-2001第9.0.5条规定当有六级及六级以上大风和雾、雨、雪天气时,应停止脚手架搭设与拆除作业;雨、雪后上架作业应有防滑措施,并应扫除积雪
151
在脚手架基础及其邻近处进行挖掘作业
坍塌
4
操作规程 监控措施
监理部/施工项目部
JGJ130-2001第9.0.8条规定不得在脚手架基础及其邻近处进行挖掘作业
152
搭拆脚手架人员穿硬底鞋、皮鞋、带钉的鞋操作
高处坠落
3
操作规程 监控措施
监理部/施工项目部
JGJ130-2001第9.0.2条规定搭拆脚手架人员必须穿防滑鞋
153
未按搭设的反程序进行拆除(即安全网-挡脚板-栏杆-搁棚-斜拉杆-连墙杆-大横杆-小横杆-立杆)
坍塌
4
操作规程 监控措施
监理部/施工项目部
JGJ130-2001第7.4.2条要求拆除脚手架时应按规定拆除顺序进行
154
分立面拆除或上下两步同时拆除
坍塌
4
操作规程 监控措施
监理部/施工项目部
JGJ130-2001第7.4.2条4款规定当采取分段、分立面拆除时,对不拆除的脚手架两端,应先按规定设置连墙件和横向斜撑加固
188
高 处 作 业
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人员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未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无证上岗;高处作业人员未定期进行体格检查。
高处坠落
3
操作规程 监控措施
监理部/施工项目部
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并必须定期进行体格检查
189
高处作业未戴安全带
高处坠落
4
操作规程 监控措施
监理部/施工项目部
悬空高处作业人员应挂牢安全带,安全带的选用与佩带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190
高处作业无专用工具袋
物体打击
3
操作规程
监理部/施工项目部
高处作业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
191
高处作业无防护栏杆或栏杆破损
高处坠落
3
操作规程 监控措施
监理部/施工项目部
对临边高处作业,必须设置防护栏杆且应保持完好
192
进行高处作业之前,未对安全防护设施进行逐项检查和验收
高处坠落
3
操作规程 监控措施
监理部/施工项目部
进行高处作业之前,应对安全防护设施进行逐项检查和验收;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
193
高处作业时雨天和雪天无防滑、防寒、防冻措施,水、冰、霜、雪均应及时清除
高处坠落
3
操作规程 监控措施
监理部/施工项目部
雨天和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凡水、冰、霜、雪均应及时清除
194
遇有六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未停止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
高处坠落
3
操作规程 监控措施
监理部/施工项目部
遇有六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
195
暴风雪及台风暴雨后,未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逐一加以检查,未对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的安全设施立即修理完善
高处坠落 物体打击
3
操作规程 监控措施
监理部/施工项目部
暴风雪及台风暴雨后,应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逐一加以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等现象,应立即修理完善
196
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未须经施工负责人同意,未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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