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设计体系后评估管理办法
一. 总则
1制订目的
为了xx集团内设计经验的积累传承,集团设计品质整体提升。在原有协信后评估管理办法的基础上,通过传承与结合xx的项目特点编制了本操作指引。通过后评估各公司对具体项目设计功能、效果与落地成果的对比、继承设计亮点、总结沉淀设计经验教训并在集团设计条线内分享。
2 适用范围
Ø 针对新业态、新产品、 集团重点项目(展示区开放后)进行设计后评估,均应参照本操作指引执行。
Ø 后评估由地区公司设计管理部完成、由集团设计管理部组织在集团设计条线内汇报分享。
3 时间周期
Ø 示范区开放后一个月内完成后评估文件。
Ø 项目正式交付后两个月内完成后评估文件。
二. 总体内容
Ø 后评估内容需包含项目设计条线全专业 :规划篇、建筑篇、机电篇、结构篇、景观篇、装饰篇。根据业态不同需包含所有设计分项包含各专项设计、如幕墙、灯光、导视、BIM等各专项设计的复盘内容。
Ø 后评估应采用采用分析对比方法,从方案与现场效果的对比分析;亮点与问题的分析与总结多方面进行总结复盘。
Ø 应包含设计管理复盘:设计计划对比、界面划分分析、设计分供方管理等
Ø 应包含成本分析:成本限额设计完成情况;各版本配置标准的对比及优化过程;设计费梳理;变更梳理等;
Ø 产业及营销客户需求:预研发与市场反馈匹配度分析对比;客户反馈敏感点分析;
三 落地执行
本办法自公告之日起开始执行,本制度由集团设计管理部负责解释与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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