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南方医科大学科研奖励办法
一、论文业绩计算办法
(一)SCI收录论文
刊物类别
分区
最高奖励
金额Bi
(万元)
基准奖励
金额bi
(万元)
金 额
说 明
研究型论文
1
B1=15
b1=5.01
[Bi-(Bi-bi)(n-1) / (N-1)]t
n:所在分区归属学科所有期刊按影响因子由高到低的排名
N:所在分区归属学科所有期刊的总数
t:调节系数
1、分属不同学科的,按所属全部学科的平均业绩计算。
2、所在分区的学科内只有一种期刊时(即N=1),取该分区内本年度校内最高业绩和最低业绩的平均值。
2
B2=5.0
b 2=2.51
3
B3=2.5
b 3=1.51
4
B4=1.5
b 4=0.15
综述
短篇
个案
研究型论文奖励金额的20%
在上述奖励基础上,影响因子(IF)高于10的论文另增加以下标准奖励:
IF值
10≤IF<15
15≤IF<20
IF≥20
金 额(万元)
5 t
8 t
10 t
(二)自然科学类论文
序次
发表刊物类别
金 额(元)
1
EI收录论文
3000 t
2
核心期刊研究型论文
2000 t
(三)人文社科类、教学研究类论文
序次
发表刊物类别
金 额(元)
1
SSCI、A&HCI
15000 t
2
中国社会科学
7500 t
3
马克思主义研究、教育研究、哲学研究、历史研究、文学评论、外语教学与研究、外国文学评论、经济研究、管理世界、法学研究、政治学研究、中国图书馆学报、社会学研究、体育科学、心理学报、统计研究
5000 t
4
南京大学 CSSCI来源刊物、北大图书馆《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光明日报理论版、人民日报理论版3000字以上(均指研究型论文)
2000 t
注:1、以南方医科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且以通讯作者或第一作者身份发表的学术论文,通讯作者优先于第一作者,二者只统计其一。
2、作者系数计算:①第一作者单位和通讯作者单位均为南方医科大学校本部单位(下称“我校”)的全额计算业绩;②若通讯作者单位为我校,而第一作者单位非我校的,按60%计算;③若第一作者单位为我校,而通讯作者单位非我校的,按20%计算;④若存在共同通讯作者单位和共同第一作者单位的,按60%*1/N+40%*1/n(N:通讯作者人数,n:第一作者人数)计算;⑤若存在共同通讯作者单位,如第一作者单位是我校的,按40%+60%*1/N计算,如第一作者单位非我校的,按60%*1/N计算;⑥若存在共同第一作者单位,如通讯作者单位是我校的,按60%+40%*1/n计算,如通讯作者单位非我校的,按20%*1/n计算;⑦若作者标记了多个单位,只计算我校在前三位的论文,分别以100%、50%、25%核定业绩。
3、SCI收录期刊的所有数据以上一年度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公布的数据为准,核心期刊目录以统计时间最近的北大图书馆公布的数据为准。
二、人文社科类科研课题业绩计算办法
层次
项 目 类 别
金 额
(元)
1
1.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含教育学单列)
2.广东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3.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或省重大决策咨询招标课题
4.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委托研究项目(思想政治工作司)
10000 t
2
1.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含教育学单列)
2.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含各类专项任务项目)
3.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的特别委托项目
4.广州市哲学社会科学招标课题
5.广州市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6.教育厅人文社科重大攻关项目
5000 t
3
1.教育部重点课题、青年专项课题(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2.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
3.其他部委社科类项目
4.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项目
5.厅(局)级社科类项目
6.地、市级社科类项目
1000 t
注:立项不资助、地市级以下纵向课题、学校经费资助项目(含学校配套经费)一律不予计算。
三、成果奖励办法
奖 项
金 额(万元)
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科类)
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
广东省科学技术奖
一等奖
10 t
二等奖
5 t
三等奖
2 t
教学成果奖
省部级特等奖
15 t
省部级一等奖
10 t
省部级二等奖
5 t
注: 1、同一项目获得多项奖励者,按就高不就低原则,不重复计算;
2、只奖励国家、省科技奖和优秀成果奖,社会力量设奖不列入统计;
3、只奖励南方医科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的成果。
四、专利业绩计算办法
国际专利30000 t元/项,发明专利10000 t元/项(以专利授权为准,且专利权人仅为南方医科大学)。如成功转让进入市场实施,则按照学校有关科技开发政策再进行奖励。
五、教材业绩计算办法
国家级规划教材主编20000t元,副主编10000t元。部委规划教材主编10000t元。
六、附则
1、调节系数t根据全校科研业绩总量和经费预算额度确定;
2、科研业绩津贴由业绩负责人根据贡献大小进行分配;
3、本方案未尽事宜,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解释,并报经学校同意后确定。
专项奖励办法
对在学科建设、教学及科研工作中取得重大成果、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年终给予一次性专项奖励。
(一)学科建设奖励
类别
名 称
金额(万元)
成功立项新增实验室、中心、基地等
国家重点实验室
50
1.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
2.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30
教育部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20
国家重点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实践教学基地、创新中心
5
省部级重点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实践教学基地、创新中心
1
获批重点学科(专业)
国家重点一级学科
5
1.国家重点(特色)专业及专业综合改革
2.国家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
3.国家重点二级学科
4.国家临床重点专科
4
1.国家重点(培育)一级学科
2.省攀峰重点学科、优势重点学科的一级学科
2
1.国家重点(培育)二级学科
2.省级重点(特色)专业及专业综合改革
3.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
4.省攀峰重点学科、优势重点学科的二级学科
5.省特色重点学科、重点(培育)学科
6、广东省临床重点专科
1
获批学位授予点
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
2
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
1
(二)重大成果奖励
类别
名 称
金 额(万元)
科技成果
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
200
1.国家自然科学奖一等奖
2.国家技术发明奖一等奖
150
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
100
1.国家自然科学奖二等奖
2.国家技术发明奖二等奖
40
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
30
广东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
20
教学成果
国家级教学成果特等奖
100
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
40
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
30
注:只计算以南方医科大学校本部单位为第一完成单位的第一负责人。
(三)高层次项目奖励
类别
名 称
金 额(万元)
科研项目
1.“973”项目
2.“863”重大、重点项目
3.科技支撑计划项目
4.国家科技重大专项
5.国家重大科学研究计划
6.国家重大研究专项类项目
7.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
8.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研究群体项目
9.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
10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类项目
5
教学项目
1.国家级教育教学研究项目
2.国家级本科教学工程
3.国家综合教学改革试点项目
5
注:只奖励以南方医科大学为牵头单位的项目,不含项目的子课题。
(四)高层次论文奖励
以南方医科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及通讯作者在《SCIENCE》或《NATURE》发表1篇论文,奖励40万元。非第一作者的奖励金额根据作者系数确定,作者系数参照SCI收录论文系数计算方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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