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xx民宿小镇项目合作开发协议
甲方:xx村村委会
乙方:xx新城xxxx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为促进xx新城的建设发展,加快城乡一体化工作的进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xx新城高庄镇xx村新农村建设项目即“xx民宿小镇项目”的开发建设事宜,甲、乙双方在平等协商,互惠互利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项目概况
1、项目的位置:xx新区xx新城正阳大道与沣泾大道交汇处西北角。具体位置参见附件1。
2、项目占地面积及土地性质:项目占地面积约73.5亩,土地性质: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
3、项目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17185平方米,建筑类型:联排民宿约64户。
二、合作开发的内容
1、联排民宿的工程建设
(1)甲方负责筹措该工程建设的建设资金及宅基地使用权证的办理。
(2)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按照法律规定选择符合条件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工程建设,并负责办理工程所需的相应手续。
2、联排民宿的装饰装修
乙方负责筹措联排民宿的装饰装修工程的建设资金及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建设。
3、xx民宿小镇项目的委托经营管理
甲方将建成的xx民宿小镇委托乙方单独的、排他的经营管理,在经营期限内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经营管理的各项工作。
三、合作开发期限
项目建设期限预计为2年,委托经营管理期限暂定为20年,具体起止日期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及xx村村民与村委会达成的授权委托协议内容,由双方通过书面的形式予以确认。
四、合作项目的费用承担及利润分配
1、项目建设资金
(1)联排民宿的工程建设及庭院建设资金由甲方负责,甲方经村民委托授权将每户宅基地拆迁补偿款用于项目的开发建设,不足部分由甲方补足。
(2)联排民宿的装饰装修的建设资金由乙方负责筹措和承担。
(3)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代建管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2、项目委托经营管理费用
项目委托经营管理期间发生的运营管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3、 经营收入的分配及支付
经营收入的分配及支付,按照《xx村城乡统筹方案》执行。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项目建设资金的筹措,严格按照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监督乙方工程款的合理使用;
(2)负责村民宅基地使用权证的办理;
(3)协助乙方办理工程建设过程中的相关手续;
(4)监督乙方按时、保质、安全的完成工程施工建设;
(5)协助乙方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并确保按时将工程交付乙方经营管理;
(6)监督乙方按时、足额筹措工程装饰装修资金;
(7)在委托经营管理期间,不得干涉乙方的经营管理工作;
(8)代表村民领取合作项目的分配收益,并向乙方提供正式税务发票;
(9)协助乙方工程建设及委托经营管理期间,对内、外关系的协调工作。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项目装饰装修建设资金的筹措;
(2)负责选择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及监理等施工单位;
(3)严格按照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合理使用工程款;
(4)负责办理工程建设过程中的相关手续;
(5)确保建设工程按时、保质、安全的完成;
(6)负责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及工程资料的整理归档;
(7)在委托经营管理期间,依法独立的开展经营管理工作;
(8)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合作项目分配利润;
(9)负责工程建设及委托经营管理期间,对内、外关系的协调工作。
六、特别约定
1、甲方承诺,负责按照法律程序组织村民召开村民两会,并通过xx民宿小镇的建设方案、同意村民委员会以其名义签订与该项目相关的协议。
2、甲方承诺,代表村民按照法律规定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并确保完成宅基地使用权证的办理。
3、甲方承诺,乙方的经营管理权,在委托经营管理期间不可撤销,否则,负责退还乙方投入的全部建设资金,并按项目投资总额的20%补偿乙方的损失。
4、乙方承诺,严格执行《xx村城乡统筹方案》,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合作项目分配利润。
七、 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1、本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时,方可变更和解除。
2、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经乙方催告后30日内仍不改正的,乙方可变更和解除本协议:
(1)未按期完成资金筹措;
(2)未完成宅基地使用证的办理;
(3)未按照程序取得村民授权同意进行项目开发建设;
(4)在委托经营期限内,擅自变更、解除乙方的经营管理权。
3、乙方有下列行为,经甲方催告后30日内仍不改正的,甲方可变更和解除本协议:
(1)未完成项目所需装饰装修资金的筹措;
(2)逾期支付合作项目分配利润。
八、违约责任
1、甲方未能按本协议的约定,筹措完成项目建设资金,每逾期一日,按逾期筹措项目建设资金的千分之一,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2、在委托经营管理期限内,甲方擅自变更、解除乙方的经营管理权时,除负责退还乙方投入的全部建设资金,并按项目投资总的20%补偿乙方的损失外,造成乙方其他损失的,还应负责赔偿。
3、乙方未按本协议的约定向甲方支付合作项目分配利润,每逾期一日,按未支付部分分配利润的千分之一,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4、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完成项目工程建设,每逾期一日,按未完成部分工程量的万分之三,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九、 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项目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且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的自然灾害、战争、政府行为等。
2、如因不可抗力导致一方无法履行本协议义务的,不视为违约。但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当在事件发生后,立即书面通知对方,并在其后的15日内提供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的足够证明。
3、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协议双方应当立即相互协商,寻求公平的解决办法,并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如因不可抗力需解除本协议的,双方应根据协议履行的具体情况,妥善解决善后事宜。
十一、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协议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持叁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签字页无正文)
甲方:xx村村委会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乙方:xx新城xxxx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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