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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斯专项预案毕业设计预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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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拜城大宛其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煤 矿 瓦斯爆炸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编制人:谭新辉 编制日期:2012年5月 新疆拜城大宛其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煤矿 瓦斯爆炸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一、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瓦斯爆炸事故是煤矿安全生产中的五大自然灾害之首,一旦发生爆炸事故,人员死亡惨重,经济损失极大,给家庭带来困难和不稳定,对社会产生负面影响;根据其特性对其产生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与分析,是预防和遏制事故发生的根本途径。瓦斯爆炸事故主要有以下因素: 1、瓦斯为固有的危险源,随煤伴生的一种气体。 2、引燃引爆瓦斯的点火源(瓦斯最低点火温度650一750℃,最低点火能0.28mJ)。 3、环境中氧气的浓度大于l2%。 4、瓦斯浓度在爆炸界限范围内5%-16%。 5、管理上的缺陷等。 二、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井下发生瓦斯爆炸事故后,救援人员应按照“紧急救灾、妥善避难、安全撤退、救人优先”的原则。 1、事故发生后,按照《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一小时内报告县政府和煤炭局,同时召请矿山救护队进行抢救。 2、及时设置警戒,核对出入井人员数量,分析井下人员的分布情况,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防止事故扩大。 3、以抢救遇难人员为主,有巷必查,本着“先活者后亡者、先重伤后轻伤、先易后难”的原则。 4、在进入灾区侦察时,要佩带灭火器及瓦斯测定仪和一氧化碳测定仪,发现火源及时扑灭,当瓦斯等气体超限时,必须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尽快恢复灾区通风,排除爆炸后产生的烟雾和有毒有害气体,减轻遇难人员的中毒程度,消除对井下其它地点人员的威胁,根据现场具体情况确定是否进行反风。 5、清除巷道堵塞物,以便救人;但要进行临时支护,防止顶板冒落堵塞退路。 6、做好灾区侦察、寻找爆炸点、灾区封闭等工作。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应急组织体系 应急救援指挥部职责:发生爆炸事故后,矿长、矿总工程师和指挥部成员接到事故报告时,必须立即赶赴调度室(应急救援办公室),了解事故情况,及时研究救援方案,组织抢救;矿长是负责处置灾害事故的全权指挥者,在矿长未到达之前,由总工程师指挥。 1、总 指 挥:矿长 2、副总指挥:(总工程师) 3、成员:安全副矿长、生产副矿长、机电副矿长、通风副总、安全科长兼辅助救护队长、综合办公室主任、调度室主任、生产技术科长 (二)、职责 1、应急救援办公室组成:矿应急救援办公室主任,由总工程师兼任;成员:安全副矿长、生产副矿长、机电副矿长、通风副总、安全科长、生产技术科长、机电科长、采掘队长、调度值班员。 2、矿应急救援办公室职责:(1)、负责矿应急救援指挥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管理,根据事故灾变和救援工作进展的具体情况,及时向上级和矿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 (2)、保持与井下现场应急救援小组正常联系,传达矿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命令。 (3)、根据指挥部的命令及时调动矿各级应急救援力量,并根据抢险救灾进展情况和实际需要调配矿上的应急救援资源,确保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4)、及时提供有关应急救援技术资料;协调医疗救护工作。 (5)、调用矿上一切应急救援基础资料与信息,确保应急救援决策的正确与及时。 (6)、事故达到三级时,及时报告上级,请求增援。 (7)、完成矿应急救援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4、现场抢险救灾指挥部:由辅助救护队队长兼任,成员为安全科长、生产技术科长、机电科长、采(掘)队长;根据事故灾变的情况,为了便于指挥和现场抢救工作的有序协调,现场应急救援下设6个救灾小组: (1)、技术专家组:由矿总工程师任组长;成员:安全副矿长、生产副矿长、机电副矿长、通风副总、安全科长、生产技术科长,根据《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结合所发生事故的性质及救护队侦察井下灾情的实际情况,及时制定事故处置方案和安全措施,根据矿长命令,进行组织实施。 (2)、通讯供电主扇组:由机电副矿长任组长;成员为机电科长、井上下电钳工、主扇司机等人员。 A、熟悉井下供电线路,并绘制供电等系统图。 B、确保井下通讯畅通,一旦井下发生灾变时,能保持正常的井上、下和各地点的通讯联系。 C、根据矿长的命令,对主扇进行反风。 (3)、通安组:由通风副总任组长;成员为安全科长和通风科长、瓦检、机电人员、测风工。 A、负责日常的通风系统管理工作,确保通风系统合理、稳定、可靠。 B、组织完成必要的通风工程和完善通风设施。 C、根据矿井通风设计,完善必要的局部反风设施,确保灾变地段需要反风时,能及时实施反风。 (4)、安全撤退组:由各队队长任组长;成员为辅助救护队员和班组长。 A、按指挥部的要求,负责井下工人有序撤离到安全地点或地面,并负责清点人数,及时向应急救援办公室报告。 B、要求井下各班组人员撤退前,将工作面所有电源关闭,但不得关闭局部通风机,同时打开净化水幕的供水阀门。 (5)、后勤保障组:由矿工会主席任组长,成员为后勤管理和司机。 A、供应抢险救灾所需要的物资、设备,及时运送到指定地点。 B、负责救援人员的食宿和医疗救护的协调工作。 (6)、安全保卫组:组长由安全副矿长任组长;成员为安全科长、保卫科科长。 A、参加抢险救灾的全过程,根据批准的处置灾害事故的作战方案,调配督查人员,对作战方案的各环节、措施的实施过程进行督查,确保安全、顺利完成抢险救灾,发现不安全行为有权制止,并采取安全可靠的补救措施,及时向指挥部报告。 B、保卫科科长负责事故抢救和处理过程的治安保卫工作,维持矿区的正常秩序,不准闲杂人员进入事故地点,并在井口附近设专人警戒,严禁闲杂人员逗留、围观。 四、瓦斯预防与监控 全面落实“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瓦斯治理方针,切实把防治瓦斯的各项管理措施落到实处;提高“一通三防”装备和管理水平,增强矿井抗灾、防灾、减灾能力。 (一)、加强通风管理,预防瓦斯事故。 1、建立完善、合理、可靠的通风系统,主要通风机性能稳定,连续不断地向井下各用风地点供风,井下各用风地点的风量符合要求。 2、采区实行分区通风,杜绝不合理的串联通风。加强巷道贯通的通风管理和局部通风管理工作,杜绝无风、微风和局部通风机出现循环风现象。 3、及时构筑和管理好矿井内的通风设施,对风门、调节风窗、密闭墙定期进行检查、维护。 4、加强局部通风管理,压入式局部通风机不得随意停风,风筒出风口距掘进工作面的距离及巷道风速符合要求;控制掘进工作面计划停电、停风,杜绝无计划停电、停风。 5、严格落实恢复通风、排放瓦斯、停送电的安全措施。因临时停电或其他原因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在恢复通风前,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进行瓦斯检查,只有瓦斯浓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时,方可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恢复正常通风;反之,必须制定瓦斯排放措施。 6、由生产技术科制定巷道贯通安全措施,报矿级领导审批后,负责实施;但巷道贯通后及时调整通风系统,防止因风流短路或风量不足引起瓦斯积聚。 (二)、加强瓦斯检查与监控,防止瓦斯积聚。 1、按照《煤矿安全规程》有关瓦斯检查与管理的要求,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杜绝空班、漏检、假检现象;瓦检员严格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按规定时间、路线进行瓦斯检查。 2、加强矿井瓦斯检查,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瓦斯涌出异常的采掘工作面,设专职瓦斯检查员跟班检查瓦斯;当无风、微风和瓦斯超限时,瓦检员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并向调度室报告。 3、矿领导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入井必须佩带便携式瓦斯报警仪,并投入正常工作状态,严禁瓦斯超限作业。 4、掘进工作面实行“三专两闭锁”和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装置。 (三)、加强安全监控系统的管理,确保正常运行。 1、采掘工作面、回风巷以及其它地点,按要求设置齐全各类传感器,瓦斯断电、复电、报警和断电范围功能灵敏可靠,设定值准确;并接入监控系统,实行24小时连续在线监测。 2、建立健全安全监测监控信息发布管理制度,规定信息发布流程;配齐安全监测监控值班人员,进行24小时值班,并确保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超限报警功能正常;当瓦斯超限时,应立即停止一切采掘作业,及时查明原因,迅速采取有效的处理措施和报告矿调度室。 (四)、加强瓦斯抽放管理,防止瓦斯事故。 1、抽放瓦斯前必须制定瓦斯抽放设计,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进行瓦斯抽放工作。 2、矿井瓦斯抽放系统必须监测抽放管中的瓦斯浓度、流量、负压、温度和一氧化碳等参数,同时监测抽放泵站内瓦斯泄漏等,当出现瓦斯抽放浓度过低、一氧化碳超限、泵站内有瓦斯泄漏等情况时,传感器应能报警,并使抽放泵断电。 3、抽放站内应配置专用检测瓦斯抽放参数的仪器仪表。 五、预警行动 (一)、瓦斯爆炸的危险源主要是甲烷,瓦斯爆炸的条件是: 1、甲烷积聚超限,且浓度达到5%-16%。 2、空气中氧含量大于l2%。 3、引燃引爆高温火源,瓦斯最小点燃温度650一7500C。 (二)、矿井在一般的条件下,氧浓度是满足的,只要积聚的瓦斯达到爆炸浓度范围,同时具有引燃引爆高温火源,就有发生瓦斯爆炸事故的可能;因此,矿井须加强对瓦斯监测监控,一旦瓦斯超限,必须发布事故预警,避免瓦斯爆炸事故的发生。 (三)、瓦斯预警通过KJ73N安全监控系统(传感器)和便携式瓦斯报警仪进行预先报警,采掘工作面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超过1.5%时,以及总回风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超过0.75%时为预警;值班人员及时向调度室报告;调度室值班人员,必须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瓦斯超限时,立即停止采掘作业,切断超限区域电源,组织力量进行瓦斯排放或抽放工作。 六、信息报告 (一)、矿井发生瓦斯爆炸事故时,现场人员应采用附近电话报告矿调度室,调度室接到报告时,应问清和记录 瓦 斯爆炸现场发生的地点、时间、初始原因及人员伤亡和撤离等情况;立即向矿长、矿总工程师报告,随即安排矿辅助救护队做好救灾准备工作;及时研究抢险救灾方案和安全措施;矿长按照事故等级启动相应级别应急预案,并责成事故救援办公室按规定及时向县煤炭工业管理局和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南疆分局报告,无死亡事故24小时内向县煤炭工业管理局报告;IIl级事故1小时内向县级以上煤炭管理局报告;Il级以上事故立即向县级以上煤炭工业管理局报告。 (二)、逐级报告主要内容 1、事故类别、时间、地点,事故发生原因,采取的措施,现场人员伤亡及撤离情况(人数、灾变程度、所属单位、人员籍贯)。 2、事故现场人员向矿调度室报告事故地点、时间、事故类别、所采取应急措施。 七、应急处置 (一)、响应分级 按照事故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影响范围、人员伤亡及直接经济损失等,将事故应急响应级别分为I级(特别重大事故)响应、Il级(重大事故)响应、IIl级(较大事故)响应、Ⅳ级(一般事故)响应。 矿调度室接到现场事故报告后,立即报告矿长,矿长根据事故具体情况,通知矿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立即赶赴调度室,由总指挥决定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 1、发生特别重大伤亡事故,事故造成30人以上被困灾区,已经或可能导致30人以上死亡,启动Ⅰ级响应。 2、发生特大死亡事故,死亡造成10人以上,29人以下被困灾区,已经或可能导致l0人以上29人以下死亡,启动Il级响应。 3、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造成3人以上,l0人以下被困灾区,已经或可能导致3人以上9人以下死亡,启动IIl级响应。 4、发生一般伤亡事故,事故造成1人以上,3人以下被困灾区,已经或可能导致l人以上3人以下死亡,启动Ⅳ级响应。 (二)、响应程序 一旦发生事故时,调度室接到事故报告时,立即通知灾区人员撤离和停止灾区供电,按应急预案规定顺序通知矿长、总工程师等有关领导到应急救援指挥办公室,召集矿辅助救护队、矿基层单位和职工,矿长决定应急救援方案和启动相应级别预案,并报告上级和救护队请求增援,根据灾情变化稳定后安排矿辅助救护队进入事故地点侦察灾情或抢救人员,发现灾情严重或有扩大时,立即向矿调度室报告,救护队负责救灾工作直至灾害消除,恢复正常生产。 归结起来,响应程序如下:接警→判明事故发展走向 →启动相应级别预案→采取控制措施和救援行动→请求上级增援→事故处置。 (三)、应急指挥 1、发生瓦斯爆炸事故后,事故应急指挥机构决策正确、迅速、大胆、果断处置事故。 2、根据分析判断的灾情,必须立即撤离灾区和可能影响区域的人员,停止灾区的电源,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并请求救护队增援,准备好救灾物资,制定抢险救灾方案,确保抢险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必须保证通风机和空气压缩机的正常运转、保证升降人员的人车正常运行,及时查清井下人数,控制人员入井。 3、救护队到达后,按救灾方案及时布置救护队抢救人员、侦察灾情、扑灭火灾、恢复通风,防止再次爆炸,通知医院抢救伤员,通知食堂及招待所准备好救灾人员接待工作。 4、无论是爆炸或引起的火灾,都会产生大量的有毒有害气体;因此,及时恢复通风,减少人员伤亡,为救灾创造条件。 5、在处理瓦斯爆炸事故中,必须考虑灾害的性质、已经发生和可能再要发生的危害因素,在确保救灾人员安全的前提下,以抢救危险区域内的人员为主。 (四)、处置措施 1、发生瓦斯爆炸事故后,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确保主要通风机的正常运转,尽快恢复灾区通风和排放瓦斯等有毒有害气体。 2、现场处置方案决策前,根据获得的情况,尽可能的弄清事故性质、原因、发生地点及出现的一系列情况;切断通往灾区的电源。 3、进入灾区(包括侦察)时,必须首先检查各种有毒有害气体成分,确认无爆炸危险时,再进入灾区侦察。 4、侦察时有可燃物时,应立即扑灭,防止引起瓦斯爆炸。 5、救护队员的行动要轻,以免扬起煤尘,发生煤尘爆炸。 6、救护队员穿过被破坏支架的地段或冒落堵塞时,应架设临时支护,以保证队员往返的道路畅通。 7、工作面因爆炸引起火灾被迫封闭后,向火区注氮,降低氧浓度, 应继续对工作面进行瓦斯抽放,确认封闭区内的瓦斯、一氧化碳和温度等,符合启封条件后,方可启封。 八、应急保障 (一)、通讯保障 联系方式表 序号 单位或负责人 电话号码 住 址 通知时 间 办公室和手机 住 宅 1 矿 长 18909975527 矿部 2 总工程师 18909978522 矿部 3 公司总经理 18909979876 矿部 4 公司副总经理 18909971628 矿部 5 县人民政府 8630418 拜城县 6 县煤炭局 8628409 拜城县 7 安全、生产副矿长 18909978633 矿部 8 机电副矿长 18909975530 矿部 9 通风副总 18909978533 矿部 10 综合办主任 18909975531 矿部 11 安全科 18099972855 矿部 12 调度室 8016 矿部 13 矿山辅助救护队 18099972958 矿部 14 综合办公室 18909975528 矿部 15 矿山救护队 拜城县 (二)、应急技术保障 1、以矿总工程师为总技术负责人,并下设生产技术科。 2、安全副矿长主管安全工作,并下设安全科。 3、在安全科的直接领导下,本矿有矿山辅助救护小队。 4、已与矿山救护队签订救护协议,服务我矿的矿山事故救护工作。 (三)、应急物资和装备 1、指挥车和救护车各一辆,车牌号为:新N9288和鲁A527H8。 2、辅助救护队技术装备汇总表见附表。 3、地面消防库:依照国家《防灭火规定》的要求,储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如11kw局扇一台、7.5kw扬程50m的水泵一台、风筒、水管、镐、锹、木板、圆木、灭火器、消防桶、麻袋、红砖、水泥、黄沙等)必要的救灾物资。 4、井下消防库:按照大宛其煤矿《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要求,在井下 +2000m水平石门运输大巷设有消防材料库,依照国家《防灭火规定》的要求,储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如11kw局扇一台、22kw扬程240m的水泵一台、风筒、水管、镐、锹、木板、圆木、灭火器、消防桶、红砖、水泥、黄沙等)必要的物资。 (四)、社会和外部援助 一、借助矿山救护队,对我矿的矿山事故进行救护工作,并有先进的装备和援助资源。 二、借助相邻温州矿业煤矿和乔矿的人员、装备和物质等,对我矿的矿山事故进行救护工作。 九、恢复正常状态标准 1、井下通风系统全面恢复,实现正常通风。 2、由瓦斯检查员或救护队员检查井下中央变电所及泵房风流中的瓦斯,确认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低于0.5%时,报告调度室,由调度室通知地面变电所,恢复向井下中央变电所供电;依次检查机电硐室和逐级恢复供电。 3、瓦斯检查员检查采煤工作面瓦斯等浓度情况,风流中瓦斯浓度低于1%和二氧化碳浓度低于l.5%时,方可恢复送电。 4、掘进工作面瓦斯浓度低于l%或二氧化碳浓度低于1.5%,以及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超过O.5%时,方可恢复送电通风;否则制定瓦斯浓度排放或抽放措施。 5、采掘工作面或硐室内电动机及其开关安设地点附近20米风流中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都低于0.5%时,方可启动。 十、后期处置 1、认真核对参加抢险救灾的人数,清点救援器械和设备及监测仪器,个体防护、医疗设备和药品、生活保障设施等;对于救援中使用和损耗的应急物资应重新更换配备,始终保持完好状态,整理好现场应急救援记录和图纸等,及时总结分析,写出报告。 2、尽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消除事故后果和影响,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矿领导亲临事故现场,查找分析事故中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加强通风、支护,防治有毒有害气体的危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3、在事故应急结束后,进一步进行隐患排查与治理,针对发生的事故,在事故分析总结的基础上查找管理方面的漏洞,修改、完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吸取事故教训,从管理和技术上制订出相应的措施;针对发生的事故,在事故分析总结的基础上查找安全装备的不足,筹集资金购置补充必不可少的仪器、仪表、安全设备,进一步加大安全投入,以适应安全生产的需要,在总结事故应急救援的基础上,依据抢险过程中每个环节的应急救援效果,重新评估我矿的总体应急救援能力;在应急救援能力重新评估的基础上,拟订切实可行的修改补充,分步实施,达到预定目标。 4、在总结事故应急救援的基础上,分析应急预案的优缺点和不足之处,尤其是现场应急措施、应急能力、应急保障等,组织人力对应急救援预案进行修改补充,对职工实施全方位的安全教育培训,考核上岗,以适应矿井防止灾害事故发生和抢险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 5、进一步完善安全激励机制,加大安全奖惩力度。 6、妥善安置遇难人员的家属,以人为本,矿领导和工会组织亲自安抚,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做好善后安置和补偿工作,在以后的工作中 ,确保两个费用的提取,按国家标准提取吨煤安全费用,按国家有关部门及地区的要求,对所有职工实行劳动工伤保险。 十一、培训与演练 (一)、培训 为了使本预案让全矿职工都了解掌握,对应急预案落实到位,为此,应每位职工都参加应急预案培训。 1、成立应急预案培训小组,由安全副矿长任组长,并制定培训计划。 2、采取集中培训和各井(队)及班(组)培训相结合的方式。 3、对应急预案进行现场培训,使每位职工提高防止各类灾害事故和避灾的安全技能,达到减少事故发生的目的。 4、对专职人员(辅助救护队、安全、通风、瓦检人员等)和职工进行集中培训后,并进行考核;不及格者重新培训和考核。 (二)、演练 为了应急预案中的各项内容和有关措施人人掌握,应急时使用得心应手、指挥时有条不紊,事故应急处置时大家同心协力;通过演练的方式提高大家对事故应急预案认识的重要性;通过演练提高相关人员现场处置能力和救灾过程中对各项措施的应用技术,以达到提高全体职工的整体素质的目标。 1、利用本预案进行事故应急的演练。 2、演练方式:采用设定掘进工作面和回采工作面事故或井下特定区域事故,实地演练。 3、应急演练规模:采取小规模向较大规模逐步升级,即第一次由辅助救护队队员、安全员、瓦检员、测风员、电钳工等人员组成演练队,第二次由第一次演练队伍再扩充掘进一个班组,第三次再由第二次演练队伍再扩充采煤一个班组,从总的出发,根据演练的熟练程度拟定第四次或更多次的演练,并确定演练的规模,最终达到全矿相关人员全部参加演练的目的。 4、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由矿长统一组织安排,制定演练计划和方案及安全措施,并贯彻实施。 5、每次事故应急演练结束,应及时(每月)总结与分析,并提出演练的改进措施和对应急预案的修改意见,报矿总工程师组织对应急预案的及时补充修改。 十二、奖惩 矿井事故应急预案是我矿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直接关系到员工的生命安全,矿井的生产安全,社会安定和政治影响联系到千家万户;所以,矿井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和事故发生时的抢险救灾工作时,必须根据各单位、个人在演练和事故应急处置中的表现进行奖惩。 奖惩的具体内容和办法:依据我矿制定的《安全奖惩管理制度》及《安全奖惩管理制度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对相关人员进行表彰和奖励。 十三、预案的备案和其它 (一)、事故应急预案备案 1、本预案发布后,本矿和公司各存档一份。 2、本预案报拜城县煤炭工业管理局一份;地区煤炭工业管理局;报新疆煤矿安全监察局南疆分局一份。 3、本预案矿调度室(应急救援办公室)、安全科各备用一份。 (二)、事故应急预案的维护和更新 通过每年应急预案演练,总结与评估演练中存在的问题,由矿总工程师组织预案的修订。 (三)、预案修订 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出现下列情况时,应对预案进行修订: 1、本预案与法律、法规、标准不相适应时; 2、本预案在演练或生产事故应急处置中不符合时; 3、组织机构和人员变动时; 3、其它原因需要修订时。 (四)、预案制定与解释 1、本预案由矿总工程师组织专人,成立预案制定和修订小组。 2、本预案解释权,属矿预案制定和修订小组。 (五)、本预案实施 1、本预案必须经大宛其煤矿安全生产委员会审查后,报拜城县煤炭工业管理局评审后,由矿长颁布实施。 2、本预案自矿长批准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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