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协议编号:2023 —
预拌混凝土供应协议
工程名称: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年 月 日
商品混凝土购销协议
甲方:
乙方:
鉴于甲方选择购买乙方的商品混凝土,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情况下就商品混凝土购销事宜协商一致,签定本协议。
1、定购商品混凝土的标号、数量、单价等
序号
标号
预计数量(m³)
单价(元/ m³)
备注
1
C15
.
2
C20
3
C25
4
C30
5
C35
6
C40
7
8
9
说明:1、冬期施工防冻费另加10元/m³;2、如需抗渗另加10元/m³;3、此价格为含税价(抵扣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4、付款时,乙方向甲方提供合法的增值税普通发票。若没有按规定提供,甲方有权延迟付款。
说明:①所列单价均为送货到场价;②所列预计数量只用于指导协议计划与组织,最终结算数量按照协议约定方式拟定;③需要泵送的混凝土另计泵送费 / 元/m3;④当水泥、粉煤灰、砂、石、油、电等市场价格变动导致每立方米混凝土价格变动超过±5%时,双方批准调整协议单价,但每次调整间隔不小于30天;⑤有关混凝土防冻、抗渗、纤维等特殊性能与材料规定的必须在相应标号的备注栏内填写清楚,写明费用。
2、计划与告知
2.1为保证乙方有合理的时间安排备料,对人员设备进行调整等,甲方按照如下时限告知乙方:
单次供货数量100m³及以下的提前24小时告知;
单次供货数量100m³~500m³的提前48小时告知;
单次供货数量超过500m³的提前3天告知。
2.2告知方式:甲方告知按照工程施工的结构部位或楼层为分项工程,采用制式定货告知单(见附件1)方式递交乙方。单个分项工程有施工间隔的,期间采用电话告知。
2.3有效的联络人:
联络人信息
姓名
身份证号
工作岗位
联系电话
甲方
乙方
3.交货地点与方式
3.1乙方使用专用运送车辆运送商品混凝土至甲方施工地点: 。
3.2乙方随车出具《送货单》上标明标号、数量等信息。
3.3甲方根据《送货单》对每车混凝土履行现场检查程序,并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甲方授权签字人员:
授权签字人
姓名
身份证号
工作岗位
联系电话
1
2
3.4甲方施工区域场地必须在开工前达成满足运送车辆使用规定,涉及道路畅通、平整坚硬、用水与照明、必要的施工空间等条件。如需要占用公共道路施工的由甲方负责提前办理手续并承担费用。
3.5乙方运送混凝土车辆达成甲方施工现场后,甲方必须在1个小时内完毕组织检查、签收、卸载工作;当气温超过30℃时甲方必须在到场后30分钟内完毕卸载工作。对于质量检查不合格的混凝土必须在上述时限内及时告知乙方复核与解决。
3.6甲方保证乙方出入施工区域的车辆可以及时得到清洗,达成市容与环保规定。
4.计量
4.1双方约定采用第 ③ 种计量方式(①过磅称重计量;②图纸计量:③机打票)。
4.2采用第①种过磅称重计量时,乙方厂内设有经质监部门计量认证合格的磅称,每车出厂时均进行称重并出具磅单。
甲方在每次供料时可派人员在乙方磅房监磅,也可以指定第三方磅称进行复核,并承担所产生费用。
4.3称重磅单的重量按照设计容重换算为立方米数量,具体标号换算标准:C15-25为2.38t/m³;C30及以上为2.39t/m³。
4.4采用第②种图纸计量时,甲方向乙方提供完整图纸原件1份(如有变更甲方在7日内提供变更图纸、文献),由乙方自行计算。正常损耗不计,对于钢筋和面积小于0.3㎡的孔洞等所占体积不予扣除。甲方施工中如出现跑模、超过图纸尺寸、尾车估料浪费达成2m3及以上的另行计量;二次施工结构、图纸以外部分等情况时,这部分混凝土都按照过磅称重计量。
双方对于计算数量有较大争议的双方聘请有资质第三方机构进行认定,由偏离大的一方承担费用。
4.5采用第③中方式计量时,乙方按照甲方所报数量发货,每车实际数量载明在机制《送货单》上,甲方收到货品卸完料后签字确认方量作为结算依据。甲方有权随时抽查乙方所供应的任一次供货数量,如若数量与送货单不符,则乙方供货的数量均以甲方抽查的最低数量为准。
4.6每批次供料结束后3日内双方办结计量确认手续,形成计量单(见附件2),如对数量有异议时应在相应计量单上注明,如甲方未在3日内签认,则视为甲方确认该计量单,并以乙方《送货单》载明数量作为结算依据。
5.结算
5.1每月26日结算,乙方对本结算周期内所有计量单进行汇总。
5.2结算金额等于协议单价乘以计量数量。
5.3乙方按照每期结算金额向甲方出具结算票据,甲方在3日内办理入账挂账手续,核对累计应付货款金额。
6.付款
6.1乙方批准垫付至三层主体封顶,超过垫资条件后,甲方开始按照形象进度支付商砼款的50%。
6.2甲方按形象进度进行付款,主体封顶后支付已结算的80%,其余20%在主体封顶后半年内一次付清。
6.3当甲方确有支付困难时,必须提前7天内向乙方作出说明并商议延期支付,出现违约的按照第11条规定解决。
6.4甲方在乙方供货结束后6个月内仍未付清余款的,必须每6个月进行一次对账,双方在对账函(见附件3)上签字盖章。
6.5甲方转账付款必须进入本协议写明的乙方帐户内,其它方式乙方不予确认。
7.质量
7.1乙方生产的商品混凝土应符合《预拌混凝土》(GB/T14902)及《混凝土强度检查评估标准》(GB/T50107)的规定,现场取样按《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T50164)或《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BG50204)做相关检查.,双方约定商品混凝土28天强度为标准评估强度。对于大体积或有其它特殊规定混凝土按相关标准执行。
7.2乙方出厂前对每批次商品混凝土都进行了检测和取样,合格产品才干准许出厂。
7.3乙方采用混凝土专用运送车辆送到甲方施工现场,并于对运送过程的不同天气、路况、时间等因素对混凝土性能的影响已经提前进行了合理调整。甲方应按照施工规范规定检查程序进行必要的实验检测。
7.4甲方现场检测混凝土如有异常,离析、泌水、假凝、分层等表现现象时,应拒绝接受并立即告知乙方技术人员现场复检,乙方确认后退货。并承担由此给甲方导致的损失。
7.5甲方现场均未规定提出质量异议的混凝土,甲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规定进行施工和养护。乙方仅对合格施工的混凝土的28天强度负质量责任。
7.6混凝土28天期强度评估程序:
(1)在乙方见证下,甲方技术人员在施工现场按现行规范规定取样制作试块,进行标准养护,保证试块代表性。
(2)到期试件(同条件)送经有资质的机构检测,检测报告作为混凝土强度等级评估依据。检测费用由甲方承担。
7.7甲方对混凝土质量缺陷责任有异议时,应24小时内书面告知乙方进行现场核算。双方争议时质量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解决和责任认定。双方按照责任承担相应损失。
7.8乙方向甲方提供一式四份商品混凝土的技术质量资料。
7.9甲方规定乙方生产特殊性能商品混凝土时,必须在第一条备注栏内标明具体规定。
7.10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混凝土浇筑计划,保质、保量、及时供应混凝土。由于供货不及时,导致甲方停工,乙方应承担给甲方的损失。
8.安全
8.1乙方人员、设备、物资在运到甲方工地区域前的所有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
8.2乙方人员、机械、设备、材料、物资等进入甲方施工区域后,必须服从甲方负责人的统一调度指挥,积极配合甲方。提供优质服务。因乙方人员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自身因素导致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8.3施工期间,甲方应按照保证施工安全的原则对进入施工现场的乙方人员进行指挥。如有雨、雪、雾、霾、雷电、大风等不良气象时严禁进行施工操作,对于也许产生不良后果的指令,乙方有权拒绝。如甲方野蛮施工,强行指挥导致事故的,由甲方承担所有责任。
8.4对安全事故的损失由责任方所有承担;同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的遵照司法程序鉴定结论执行。
9.不可抗力
9.1不可抗力的确认:发生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国家政策法规变更或调整,突发社会事件共三类情形引起本协议履约发生变化的情况。
9.2不可抗力的告知:协议一方碰到不可抗力事件并导致协议履约受阻时,应立即(也许的最短时间内)告知对方,并在24小时内提供正式书面说明。
9.3因不可抗力导致协议履约延期的双方商定期限,延期超过3个月及以上的必须签订补充延期协议。
10. 其它约定
10.1当本协议执行中出现也许导致履约受阻的情况时,双方均有义务立即互相沟通,阻止也许发生的损失或尽量减少损失,直至损失停止发生。如一方未能做到本条约定并导致损失的按照违约解决。
10.3当出现甲方工程项目形成烂尾工程(超过6个月不能正常运转的)的,不得免去本协议规定的甲方应当承担的所有还款义务和补偿违约金责任。
10.4在协议执行中,如甲方有关签字人员变更的必须书面告知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迟协议履约事项。
10.5本协议签注的负责人、联系方式、通信地址等信息也是双方寄送各项文献资料、法律文书的告知地址。
10.6甲方使用虚假的资质、证件、资料等骗取乙方信任而签订协议的,由甲方和甲方签字当事人连带承担所有经济责任和其它法律责任。
10.7本协议附件涉及确认双方身份的法定证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等)资料、制式附件(见样表)、票据和其它往来文献资料等。提供复印件的应加盖有效公章并与原件核对。
10.8双方约定: 无。
11.违约
11.1甲方不能在约定期限内办理验收签字、计量、结算、付款、对账函及其它书面文献资料手续的情形时,乙方有权停止提供产品技术资料,停止供货,直至甲方履行该项义务。
11.6甲方不能准时卸载到场混凝土导致乙方损失的由甲方承担所有损失费用。
11.7乙方提供表面质量不合格的甲方现场退货,并规定换货。如发生经鉴定属于乙方提供混凝土的评估强度不合格情况时,由乙方承担所有返工费用,并承担给甲方导致的损失。
11.8任何一方的其它违约行为给对方导致经济损失的,由责任方承担所有补偿责任。
11.9乙方商品混凝土运送的频率应保障甲方现场混凝土施工的连续性。保证按甲方规定连续供应,否则乙方应承担给甲方导致的所有损失。
12.争议与诉讼
12.1对于协议中有明确约定的违约责任、补偿标准的按照协议约定执行;对于没有明确约定的并且双方有争议的可以通过专门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向 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13.附则
13.1本协议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
13.2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结算经甲方负责人 签字后生效。双方履行并完毕各自责任后失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有效证件号码: 有效证件号码: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开户名称: 开户名称:
账号: 账号:
委托代理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