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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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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签订说明   一、双方在签订本协议前应先认真阅读。本协议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二、本协议必须由用人单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和职工(乙方)签字或盖章,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或者劳动协议专用章)   三、本协议中的空栏由双方协商拟定后填写,并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不需填写的空栏,划上“/”。   四、工时制度分为标准工时、不定期、综合计算工时三种。实行不定期、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应经劳动保障部门批准。   五、本协议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一并履行。   六、本协议必须认真填写,笔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并不得擅自涂改。   七、本协议(含附件)签订后,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备案,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为保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协议法》和有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一、协议的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 本协议期限采用下列 B方式(选择一项)   A.有固定期限协议。期限 个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本协议期满后,双方批准继续履行的,本协议从期满之日起自动向后顺延30天。30天到期后双方仍未就新的协议达成合意的,本协议终止履行。   B.无固定期限协议。自 年 月 日起。   C.以完毕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协议。具体为: . 若乙方实际开始工作时间与协议约定起始时间不一致的,以实际开始工作时间为本协议实际起始时间;同时,到期终止时间自动向后或向前延展。   二、试用期   第二条 双方批准按以下第2种方式拟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协议期限内)   1、无试用期   2、试用期从 年 月 日起 月 日止。 (劳动协议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协议期限在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协议,试用期不得超过半年。)   第三条 录用条件为:   A. 文化知识: . B. 身体状况: . C. 劳动技能: . D. 工作能力: . E. 团队精神: . F. 其他: .   第四条 乙方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协议,应提前三日告知甲方。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五条 乙方批准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岗位(工种)的工作。乙方工作应达成甲方所规定的工作标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须批准甲方对乙方工作工作岗位的调整: 1、甲方根据经营需要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的; 3、乙方因休长假被别人取代工作岗位的; 4、其他因素的确需要调整工作岗位的。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六条 甲方安排乙方实行第1项工作制度。 1、甲方执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并可按照有关规定根据不同工作岗位需要对乙方具体工作时间作出规定和调整。乙方应按甲方规定的工作时间执行。 2、鉴于甲方行业的特殊性,甲方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对乙方的工作时间、工作班次,休息日进行调整,乙方乐意服从甲方安排。    第七条 乙方在协议期内享受法定节假日、公休日、年休假以及婚丧、生育等有薪假期的待遇。   五、劳动报酬   第八条 按照按劳分派的原则,甲方的工资结构为基本工资+奖金+补贴,乙方的基本工资为 元,其试用期的基本工资为 元(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甲方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本协议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甲方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奖金和补贴根据甲方效益和乙方工作绩效而定。协议期内,甲方每月 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资。若甲方未准时支付或乙方认为甲方未准时支付的,则视为甲方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拒付工资日期。   六、保险福利待遇   第九条 协议期内,乙方转正后,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参与社会保险,甲方准时足额缴纳和代扣代缴乙方的社会保险费。乙方须在入职时向甲方交齐相关办理社会保险的资料。   第十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及甲方实行办法执行。   第十一条 甲方可以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依法制定内部职工福利待遇实行细则。乙方有权以此享受甲方规定的福利待遇。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职业培训和劳动纪律   第十二条 甲方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定和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并对乙方进行安全卫生教育,杜绝违章操作和违章指挥。   第十三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以及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甲方对也许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告知义务,并做好劳动过程中职业病危害的防止工作。   第十四条 实行对女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和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间,甲方按国家规定为其提供劳动保护。   第十五条 甲方应根据需要对乙方进行必要的职业培训或为乙方接受职业培训提供必要的条件。   第十六条 甲方应当依法制定和健全内部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依法对乙方进行规范和管理。   第十七条 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乙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   八、劳动协议的变更、解除、终止及续订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应变更劳动协议并及时办理变更协议手续: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2、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 3、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发生变化的。   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协议,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通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如在绩效考核中,考核不合格后经培训仍被考核为不合格的等等;   3、本协议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协议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协议,且不负经济补偿责任: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按规章制度规定可以解除劳动协议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导致一千元(含)以上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毕本单位的工作任务导致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6、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反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协议的;如因乙方未能在30天内提供其被录用的相关资料,致使甲方无法办理录用及社会保险缴纳手续的;乙方被查实在应聘时向甲方或用工单位提供的其个人资料是虚假的,涉及但不限于:工作经历、离职证明、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学历证明、体检证明等是虚假或伪造的;应聘前患有精神病、传染性疾病及其它严重影响工作的疾病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应聘前曾受到其它单位记过、留厂察看、开除或除名等严重处分,或者有吸毒等劣迹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应聘前曾被劳动教养、拘役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等等;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一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第二十一条约定解除本协议:   1、在甲方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在诊断或医学观测期间的;   5、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局限性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二条 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1、未按照劳动协议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逼迫劳动的;   3、甲方未按照劳动协议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4、未依法为劳动者交纳社会保险的;   5、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6、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协议终止:   1、本协议期满的;   2、甲方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解散或者被撤消的;   3、乙方退休、退职、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   4、甲乙双方实际已不履行本协议满三个月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四条 本协议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协议终止条件出现,乙方有本协议第二十三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同时不属于本协议第二十二条约定的,本协议期限顺延至相应情形消失。   第二十五条 乙方规定解除劳动协议,需提前30日(部门副经理以上级别需提前60天)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并办理解除劳动协议手续。但乙方所承担的工作尚未完毕,工作无法交接,立即拜别会给甲方导致经济损失的,乙方暂不能解除劳动协议;乙方给甲方导致经济损失尚未解决完毕或因其它问题在被审查期间的,乙方不得解除劳动协议。   第二十六条 本协议终止或解除,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协议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协议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不得无端迟延或拒绝。   第二十七条 本协议期满,即行终止,任何一方需要续订协议时,在协议终止前一个月,通过对方批准后,可办理续签手续。   第二十八条 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协议,除乙方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协议外,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协议。   九、经济补偿和违约责任   第二十九条 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条件解除本协议或由于甲方因素订立的无效劳动协议,法律有明确规定的,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或补偿金;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给乙方导致损害的,应按损失限度承担补偿责任。   第三十条 协议期内,乙方提前解除本协议的,除本协议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外,甲方有权规定乙方补偿下列费用:   1、甲方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2、假如试用期满,在协议期内,甲方可以规定乙方支付培训费用,具体支付方法是:约定服务期的,按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乙方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没约定服务期的,按劳动协议期等分出资金额,以乙方已履行的协议期限递减支付;没有约定协议期的,按5年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职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双方对递减计算方式已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十、补充条款和特别约定   第三十一条 乙方应当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商业秘密系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甲方采用保密措施的技术秘密和经营信息。涉及但不限于下述内容:   1、技术信息。技术信息的范围一般涉及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实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涉及商业秘密的业务函电等等。   2、经营信息。经营信息的范围一般涉及客户名单、营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不公开的财务资料、进货渠道、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的及标书内容等。   3、公司依照法律规定(如在缔约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的秘密)和有关协议的约定(如技术协议等)对外应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等。   第三十二条 补充条款:(根据需求调整内容)   1、若因工作需要在项目现场工作时,工作时间及地点按项目管理制度执行。   2、甲乙双方行使本协议中约定的解除权时,均应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假如对方拒绝签收时,应有两个以上在场人在书面告知上署名作证,即视为送达对方(在场人可为本公司其他聘用人员)   3、甲方采用无纸化办公,乙方应定期阅读公司内网中发布的各项告知及规章制度,并严格遵守。甲方的《人事管理规定》、《员工手册》、《职位说明书》及其他内部规章制度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知悉并认可。   十一、劳动争议的解决   第三十三条 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可以想本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者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书面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其它   第三十四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或者有关劳动标准的内容与此后国家、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五条 本协议生效前双方签订的任何《劳动协议》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自动失效,其他之前签订的相关协议文本(涉及但不限于《保密协议》、《培训协议》、《竞业限制协议》)的规定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本协议为准。   第三十六条 双方事后就有关事宜达成补充或者变更协议的,由双方签订书面补充或者变更协议拟定。   第三十七条 乙方批准,在其处在联系障碍状态(涉及但不限于乙方因病住院、丧失人身自由等情形)时,委托本协议首部的“紧急状态联系人”作为乙方的受委托人,该受委托人享有接受和解与调解,代领、签收相关文书的权限。乙方拟定下列地址为劳动关系管理相关文献、文书的送达地址,如以下地址发生变化,乙方应书面告知甲方 第三十八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__________ (签章)   乙方:__________ (签字)    __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    _______年 _____月 _____ 日 编号: 劳动协议书 甲方(用人单位): 住 所: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或重要负责人 : 乙方 (劳动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居住地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籍所在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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