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音乐作品授权使用协议甲方: 地址: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乙方: 地址:邮编:电话:联系人: 鉴于乙方为音乐创作、音乐版权类公司,拥有所属及所代理的唱片公司歌手的音乐作品版权。为了更好的扩展甲乙双方各自的业务领域和增长在各自领域的市场份额,经甲乙双方和谐协商,就甲方将其所属及所代理的唱片公司歌手的音乐作品版权与乙方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甲乙双方通过和谐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音乐版权及相关内容成为销售合作关系,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合作内容1授权作品:乙方拥有合法权利的音乐作品,具体见附件一; 2授权期限: 2023年11月14日至2023年11月14日。3授权地区: 全球。4授权平台
2、:运营商(涉及但不限于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中央音乐平台。5授权性质:独家、专有许可6授权内容:乙方授权甲方将授权作品通过采用数位化编译、重制、编辑等手段重新制作后,通过互联网(Worldwide Web)、无线应用通讯协议(Wireless Application Protocol)或交互式语音查询系统(Interactive Voice Response System ),向用户提供以下增值电信业务:WAP、CRBT、IVR、彩铃、振铃、全曲在线收听、全曲在线下载等。(授权范围涉及但不限于以上业务,随电信运营商增值业务的发展增长而自动增长,同时涉及在产品展示、排行榜、以及宣传推广等
3、活动中向用户提供的全曲免费试听、MV宣传、相关图片、个人信息等服务。)甲方在授权期内新开拓的其他增值电信业务。第二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权利1、甲方拥有乙方提供的产品的所有使用权, 涉及词曲著作权、录音制品邻接权、表演者权利、影音传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图片、肖像使用权、复制以及对作品进行编辑制作的权利。2、甲方拥有在已开展业务的地区运用自己所拥有的推广渠道积极推广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内容的权利,涉及但不限于地面推广、媒体推广、无线网络推广、互联网推广、手机终端推广等有助于销售的行为。3、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产品内容进行选择。(二)甲方义务1、甲方有保证其自身具有合法资格并通过合法途径进行
4、与本协议有关的经营活动的义务。2、甲方必须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方式向乙方支付价款。第三条:乙方权利和义务:(一)乙方的权利:1、乙方有获得本协议规定价款的权利。(二)乙方的义务:1、乙方保证对授权内容拥有合法权利(涉及词曲著作权、录音制品邻接权、表演者权利、影音传播权、网络传播权),并保证授权内容不违反任何法律法规,也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对于授权内容中涉及的涉及但不限于词、曲、编曲、重制、表演、录制等在内的著作权和邻接权及其他相关的权利,乙方保证其拥有完全权利或已通过合法渠道取得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授权,有权授予甲方依照本协议约定进行使用。甲方根据本协议对该授权内容的使用无须另行取得任何第三人
5、的批准和支付任何费用。2、乙方保证音乐作品上存在版权,所提供音乐内容产品的合法性、准确性、真实性,且并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合作期内,若甲方如约使用授权作品,而导致第三人(涉及但不限于词、曲著作权人、表演者、录音制作权人)就授权作品及授权内容提出异议或主张权利,乙方应于知晓该异议或主张后尽快告知甲方;若导致甲方涉诉或甲方上传至运营商平台的授权音乐作品无法正常运营,乙方应如数退还甲方已支付的使用权利金或提成收益;因此所产生的一切法律纠纷由乙方负责解决,给甲方导致损失的,乙方负责补偿甲方所有损失,承担甲方因此而支出的所有费用,涉及但不限于任何的补偿金、补偿金、罚款、诉讼费、律师费等。3、乙方
6、未在至本协议签署日已存有的音乐作品上设立任何承担,涉及但不限于,物上担保、抵押、质押、留置、抵消权等。4、乙方保证其自身具有合法资格并通过合法途径进行与本协议有关的经营活动。5、乙方为甲方提供产品的格式为:320KBPS的MP3歌曲,乙方提供的歌曲如因版权问题未上线成功,乙方应当配合甲方更换歌曲。第四条:使用价款甲乙双方商定如下:1、甲乙双方对此合作项目采用一次性独家买断(一次性独家买断即甲方因此买断而享有本次协议所授权的音乐内容的专有使用权)的合作方式,本协议授权音乐作品内容独家专有使用权期为四年,(协议期满甲方不在拥有音乐所有权,可优先续约)。甲方向乙方支付本次协议所授权的音乐内容的使用费
7、用,在协议生效期间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任何其它费用,甲方买断歌曲 首,价格为 元,甲乙双方签定协议之日起,甲方收到乙方发票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乙方版权买断费用,乙方向甲方提供相关版权证明。2、相关税费由乙方承担3、甲方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向乙方支付。4、乙方银行账户资料如下: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乙方账号:第五条:违约责任1、由于不可抗力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双方应共同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协议。2、本协议期间,任何一方因违反本协议的相关规定,给对方导致经济损失,违约方需按照给守约方导致损失相应数额向守约方进行赔付。第六条:保密条款1、本协议内容属于协议双方的共同秘密,任何将本协议的内容泄露出去的一方
8、,将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法律后果,并补偿给另一方导致的损失。2、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产品资料、业务资料等,乙方不得将其泄露给任何第三方。3、双方应对通过工作接触或其他渠道得知的有关对方的商业秘密(指属于对方或其母公司、子公司、分公司及参股公司所有的管理、技术、财务、商业或其他任何方面的信息)严格保密。4、商业秘密之披露任何一方在下列情形下披露商业秘密不视为违反本协议:该信息根据另一方事先书面批准而披露;及一方在对其有管辖权的法律规定下而披露,前提为披露之一方事先以书面形式将披露的商业秘密的确切性质告知另一方且取得另一方以书面形式的批准书。 第七条 生效、失效1、本协议,涉及附后的所有文献组成双方之间
9、完整的、有效的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签署书面补充文献,经双方签字盖章即作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3、本协议壹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第八条: 不可抗力假如在履行本协议或任何义务时受到不可抗力的阻止、限制或干扰,如:黑客袭击、电脑病毒、火灾、暴风雨、爆炸、洪水、地震、战争、叛乱或其他意外事故事件、任何超过本协议双方合理控制范围的行为或情况,受影响一方在及时告知其他方后,可在所受阻止、限制或干扰范围内免去履行本协议。1、声称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不迟于十五天告知另一方,并随附经有关部门确认的不可抗力书面证明,且应尽也许减少不可抗力所产生之影响。2、如发生不可抗力,双方应立即协商解决问题的方案。假如不可抗力连续三十天以上,且对本协议之履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任何一方均可终止本协议。第九条: 争议解决1、本协议的订立、解释合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2、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假如双方在一方发出的书面协商告知后二十个工作日内不能达成一致意见,那么任何一方均可将该争议提交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裁决。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日期: 日期: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