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医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骨科、显微外科开发分公司股东合同股东: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负责人(签名):。第一条 宗旨第二条 经营项目和范围第三条 期限合作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第四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姓名以方式出资,计人民币拾万仟佰元(小写元),占分公司股份。 股东的出资,于年月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未交金额计算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本股份公司出资共计人民币元。合作期间股东的出资仍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作终止后,股东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第五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盈余分配,以投资股份为依据,按持股比例分配。债务承担:公司债务先由公司财产
2、偿还,公司财产不足清偿时,以股东的股份为依据,按入股比例承担。第六条 入股、退股,出资的转让入股:需承认本合同;需经全体股东同意;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退股: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股;不得在公司不利时退股;退股需提前月告知其它股东并经全体股东同意;退股后以退股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人民币结算;未经其他股东同意而自行退股给公司或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对其他股东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增资:分公司如需增资扩股,除技术股、管理股外,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共同出资;引进技术和管理等人才,需予以分公司相应股分,予以引进人才的人才股需由除技术股、管理股外的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共同出资。出资的转
3、让:股东转让自己的股份须经股东研究同意。转让时其他股东有优先的受让权,如转让给股东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经股东董事会决议通过后,应按入股对待。根据收入情况,由公司研究分红时间和数额,借支按公司财务制度执行。第七条 禁止行为未经全体股东同意,禁止股东私自以公司名义开展影响公司经营项目和范围的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公司,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禁止股东经营或参加他方开展与公司有竞争的业务。在合作期间禁止股东泄露公司经营项目的战略规划、经营秘密、操作方案及商业行动。与公司解除合作关系后三年内禁止与第三方合作或独自开发相同的经营项目。如股东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公司或其他股东实际损失赔偿。如违反上述各
4、条,经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股东经董事会决定除名。 第八条 合作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合作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合作期届满;全体股东同意终止合作关系;合作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合作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合作终止后的事项: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结清债权、债务、流动资金、盘点折价、所有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的物资,清算后或有盈余,则按股东的出资比例返还;清算后如有亏损,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第九条 纠纷的解决股东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作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第十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股东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第十一条 其它第十二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股东各执一份,送各存一份。负责人:(签名) 股东:(盖章)年月日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