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海口市镇海村片区——滨涯村旧城改造(一期)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书
(简本)
建设单位: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政府
编制单位:海口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编制时间:二○一二年十二月
39
第1章 建设项目概况
1.1 建设项目的地点及相关背景
1.1.1 建设项目地点
项目用地位于海南省海口市丘海大道39号,改造范围东至海濂路,南连滨涯路,西至丘海大道,北邻海秀中路。项目地理位置见图1-1。
1.1.2 建设背景
国务院于2009年12月31日批准建设海南国际旅游岛的总体规划,并提出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的若干意见 。不仅为海口市城市建设与发展带来良好的机遇,也对海口市城市景观形象塑造提出更高的要求。
“十一五”期间,海口市委、市政府积极探索旧改新思路,创新工作机制,按“政府主导、市场运作, 以人为本、让利于民, 规范推进、依法实施, 统筹规划、功能配套, 因地制宜、和谐共建”的原则,以政府贷款融资改造为主的模式,棚改工作取得了重大突破。
“十二五”时期,是我市建设“宜居、宜业、宜学、宜游”最精最美省会城市的关键时期,棚户区(城中村)的改造工作尤为重要。同时,2011年5月,海口市委、市政府下达了《关于十二五期间加快推进我市棚户区(城中村)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以及海口市人民政府下达了《关于十二五期间加快推进我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这两者明确了指导思想、任务原则及改造目标,提出了改造的模式和工作机制,为海口市棚户区(城中村)的改造指明了方向和改造任务。根据相关决定,为打造海口市历史文化名城新名片,海瑞墓、五公祠等文物保护区将被改造提升为旅游文化景区。海瑞墓位于本规划区内,这将促进本区的改造。
根据项目立项《海口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关于海口市镇海村片区——滨涯村旧城改造(一期)工程项目立项的复函》【市发改社发函(2012)577号】,项目建设内容包括:片区拆迁改造、安置房建设及海瑞墓修缮3部分内容,由于海瑞墓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其修缮工程方案应由国家文物总局审批;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其环评文件应由国家环保部审批,这些相关手续另有海口市文物保护局正在单独办理,因此不再作为本报告的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海南省环境保护条例》及《海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项目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因此,建设单位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政府于2012年10月委托海口市环境科学研究院承担《海口市镇海村片区——滨涯村旧城改造(一期)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我院接受委托后,立即对项目所在地进行实地勘察,对拟建项目所在地的环境概况进行了调查分析,对项目可能产生的污染物情况进行了认真分析,在此基础上完成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
1.2 工程概况
1.2.1 建设内容
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拆迁改造工程、安置房建设工程及其室外配套工程,具体建设内容如下:
(1)拆迁改造工程:对区内总用地面积433.39亩(不含海瑞墓现状的15亩)用地进行整体拆迁改造,区内总建筑面积364013.01 ㎡(含各种类型房屋住宅面积和简易、附属物面积)。其中,保留建筑物面积106448.72 ㎡,拆迁建筑物面积257564.29 ㎡。
a、拆迁改造范围:东至海濂路,南连滨涯路,西至丘海大道,北邻海秀中路。
b、人口:该片区的人口主要由滨涯村原村民和城市居民组成,总共1910户,5693人。其中原村民756户,3321人;城市居民为1154户,2372人。
c、拆迁改造涉及建筑物概况:
项目区内总建筑面积364013.01 ㎡(含各种类型房屋住宅面积和简易、附属物面积)。其中,保留建筑物面积106448.72 ㎡,拆迁建筑物面积257564.29 ㎡。具体详见表1-1、1-2。
表1-1 项目改造拆迁范围内保留建筑物一览表
序号
保留项目单位
建筑面积(m²)
保留原因
备注
1
金城万花坊(海南省水利水电综合经营公司)
23508
报建方案已获批准,现状施工即将完成
2
三星公司宿舍(海南省水利水电综合经营公司西侧用地)
1282
地块位于道路与企业用地之间,拆除后也无其他用途
3
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海南石油分公司
259
近期建设,建筑较好
4
海南绿州(海南合发房地产开发公司)
21887
报建方案获批准,现已建设完成,小区环境较好
5
东林小区(海南东林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21454
报建方案已获批准,现状施工即将完成
6
海口市城市规划管理局秀英区规划国土监察分局
6292
近期建设,建筑较好
7
海口市城市信息服务中心
5804
近期建设,建筑较好
8
海口市海瑞学园
13004
近期建设,环境较好,与海瑞墓景区环境相协调
9
海瑞墓
12956.72
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
估算
10
合计
106448.72
图1-2 项目改造拆迁范围内拆迁建筑物一览表
序号
类别
单位
数量
备注
一
主要构筑物
1
框架
㎡
137774.32
2
混合
㎡
60793.81
3
砖瓦
㎡
27856.16
4
简易(砖简、砖铁)
㎡
31140.00
5
小计
257564.29
二
其它附属物
1
树木
棵
572.00
2
花池
㎡
37.31
3
水池
㎡
224.34
4
铁门
㎡
635.76
5
化粪池
m3
108.00
6
不锈钢水池
个
118.00
7
手压井
个
46.00
(2)安置房建设工程及其室外配套工程:
本次的安置房(一期)建设用地主要集中在北侧和东侧,即由A-02、A-10、A-13、A-15、B-02、B-06、B-11、B-12地块组成,一期新建安置房总建筑面积为139283.18 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10024.07 m2,地下建筑面积29259.11 m2)。室外配套工程包括5条道路(总长1558.25m,宽度15-40 m)和1所幼儿园(1550.7m2)。具体经济技术指标详见表1-3。
表1-3 项目安置房(一期)经济技术指标表
序号
项目
单位
数量
备注
1
用地面积
m2
47786.01
2
总建筑面积
m2
139283.18
2.1
地上建筑面积
m2
110024.07
其中
安置住宅建筑面积
m2
101601.50
商铺建筑面积
m2
8422.57
2.2
地下建筑面积
m2
29259.11
3
容积率
——
2.3
4
建筑密度
%
14.39
5
绿地率
%
34.2
6
停车位
个
613
其中
地上停车位
个
195
地下停车场
个
418
7
配套道路(含地下管线)
条
5
总长1558.25m
宽度15-40 m
8
幼儿园
所
1
1550.7m2
1.2.2 建设项目总投资
项目总投资为119506.12 万元人民币。
1.3 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
1.3.1与海口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符性分析
根据海口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项目所在区域土地规划为建设用地,本项目主要进行片区改造及安置房小区建设,项目用地符合海口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1.3.2与海口市城市总体规划相符性分析
根据海口市城市总体规划图,项目所在区域土地规划为一、二类用地和文物古迹用地(为海瑞墓用地,不在本项目改造范围内),本项目进行的片区改造及安置房小区建设均在一、二类用地范围内,因此,项目的建设符合海口市城市总体规划。
1.3.3与海口市滨涯村棚改造片区改造策划研究与规划设计相符性分析
根据海口市滨涯村棚改片区改造策划研究与规划设计,本项目安置房小区所在位置用地为商业居住混合用地,项目建设安置房,符合海口市滨涯村棚改片区改造策划研究与规划设计。
1.3.4 本项目产业政策合理性分析
片区本期开发以安置区为主,不属于别墅区建设项目和低密度、大套型住宅项目,不在限制和禁止供地项目之列。此外,项目以较高的标准规划、设计,旨在改善居住区环境和住房的居住功能,合理安排住房空间,力求在较小的空间内创造较高的居住生活舒适度;配套商贸设施面向周边社区,力争配套建设的社会化,符合相关产业政策。
第2章 建设项目周围环境概况
2.1 项目所在地的环境概况
(1)项目所在地区环境空气中SO2、NO2、PM10三项因子浓度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一级标准,环境空气质量良好。
(2)项目区东侧、北侧均符合2类标准,项目用地南侧噪声值符合4a类标准,西侧噪声值略有超标,主要是受到丘海大道交通噪声的影响。
2.2 建设项目评价范围
根据各评价工作等级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和有关规范,并结合该项目的具体情况,确定本项目评价范围如下:
(1)环境空气:环境空气影响评价范围为用地区及周界外200m范围,现状调查范围为周边1km范围。
(2)声环境:声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为用地区及周界外200m范围。
(3)生态环境:生态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为用地区及周界外200m范围及临时占地区。
(4)社会环境:拆迁改造区域,即滨涯村片区。
第3章 环境影响评价及主要控制措施
3.1 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情况
3.1.1 项目污染源
建设项目的主要污染类型包括大气污染、水污染、噪声污染和固体废物污染。
(1)施工期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
拟建项目建设施工期主要污染源是建筑垃圾、施工机械噪声、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噪声污染源为70~110dB(A),生活污水产生量为4.5m3/d。
(2)运营期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
①水污染源:项目污水排放量为705.76m3/d,25.76万m3/a。项目污水经预处理后,排入周边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白沙门污水处理厂处理。
②固废污染源: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584.1t/a。
③噪声污染源: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水泵、排风机、机动车的噪声,噪声强度为60-80dB(A)。
④废气污染源:项目废气主要污染源为汽车尾气、油烟废气。
3.1.2 污染物排放汇总
本项目的污染源汇总及排放方式见表3-2。
表3-2 片区改造前后污染源对比
项目
片区改造前
片区改造后
备注
废水
废水量(万t/a)
51.94
25.36
COD(t/a)
155.82
76.03
BOD5(t/a)
77.91
38.04
SS(t/a)
103.88
50.72
NH3-N(t/a)
15.58
7.60
处置方式
排放进入污水处理厂
经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废气
燃料废气及油烟
直接排放
安装抽油烟机处理达标后排放
减少油烟的排放
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t/a)
2080.5
1584.1
处置方式
由环卫部门送颜春岭垃圾填埋场
定点堆放,定时收集,由环卫部门运往颜春岭垃圾填埋场
片区改造后生活垃圾定点堆放,定时收集,无凌乱堆放现象。
3.2 项目评价范围内环境保护目标
运营期项目为非污染型,对环境空气和外界声环境影响很小,主要考虑外环境对片区影响,项目对外环境主要环境影响集中在建设施工期,故环境敏感点主要针对施工期而言。项目环境敏感点布局情况见表3-3、3-4,项目环境敏感点分布图1-1。
表3-3 拟建项目周围环境敏感点
序号
环境敏感点名称
与项目位置关系
规模
保护级别
1
滨廉村
东北、东面,紧邻
980户,2940人
大气执行一级标准
声环境执行2类标准
2
光华大院
南面,30m
95户,285人
3
水云天
西面,300m
284户,852人
4
秀英区区政府
西面,150m
约124人
5
永升华府
北面,150m
465户,1395人
6
秀峰小学
东面,70m
在校师生约1540人
大气执行一级标准
声环境执行1类标准
表3-4 拆迁范围内社会环境影响目标
序号
拆迁范围内社会环境影响目标
与项目关系
规模
保护级别
1
金城万花坊
项目区用地范围内,保留建筑
86户,258人
大气执行一级标准,声环境执行2类标准
2
三星公司宿舍
项目区用地范围内,保留建筑
126户,378人
3
海南绿州
项目区用地范围内,保留建筑
320户,960人
4
东林小区
项目区用地范围内,保留建筑
243户,729人
5
海口市城市规划管理局秀英区规划国土监察分局
项目区用地范围内,保留建筑
约54人
6
海口市城市信息服务中心
项目区用地范围内,保留建筑
约46人
7
海口市海瑞学园
项目区用地范围内,保留建筑
在校师生约1340人
大气执行一级标准,声环境执行1类标准
8
海口市新树人学校
项目区用地范围内,保留建筑
在校师生约1240人
9
海瑞墓
项目区用地范围内,保留建筑
古建筑,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就地保护,不得拆迁
10
滨涯村
项目区用地范围内,土地资源占用、房屋拆迁
1910户,5693人
3.3 环境影响预测及评价
3.3.1 施工期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3.3.1.1 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评价
项目建设期间,由于在施工过程中破坏了地表植被,使砂土裸露,因风力作用,易产生地表扬尘,将造成局部环境污染。扬尘量的大小与施工现场条件、管理水平、机械化程度、施工季节、土质及天气等诸多因素有关,是一个复杂且难量化的问题。本评价采用类比法,分析施工扬尘对环境空气的影响。
施工现场扬尘的影响范围最远可到下风向150m处,影响区域内TSP浓度约为上风向对照点的1.5倍,相当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0.30mg/m3)的1.6倍。因此必须对施工扬尘进行控制,以减轻对厂址周围环境的影响。
由于施工机械排放的尾气仅会对近距离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加上建设项目施工机械数量有限,且施工均为间歇式作业,作业点也比较分散,因此排放的尾气对厂址以外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3.3.1.2 施工期水环境影响评价
本项目所在地区四面环路,周边市政污水管网已经建成并接通白沙门污水处理厂。本项目施工期生活污水可经过简易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周边市政污水管网,生活污水不外排,对水环境影响较小。施工工地污水(车辆清洗水、施工机械等的清洗)经过隔油沉淀后循环用或作为场地抑尘洒水用水,施工污水经过处理后不外排,对水环境影响较小。
3.3.1.3 施工期噪声环境影响评价
项目施工噪声对距施工场界50m范围内影响较大,在各施工阶段,距项目施工场界50m以内区域噪声声级均超过《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项目施工噪声在昼间对周围声环境质量的影响比夜间对周围声环境质量的影响相对较小。项目各施工阶段施工噪声在昼间不会造成施工场界120m以外区域声环境2类超标;在夜间,各施工阶段施工噪声可造成施工场界200m范围内噪声2类值超标。
根据现场调查,距离较近的噪声敏感点村庄较多,同时施工期间需注意对敏感点噪声产生的影响,可采取周边建设围墙隔音,采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或降噪措施,以降低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3.3.1.4 施工期固体废物影响评价
(1)建筑垃圾主要包括平整场地或开挖地基的多余泥土,施工工程中残余泄漏的混凝土,断砖破瓦,破残的瓷片、玻璃、钢筋、金属碎片。塑料碎片、抛弃在现场的破损工具、零件、容器甚至报废的机械等。这些废弃物多为无机物,其中大部分对水、大气环境及生物链的直接影响不大,但是它具有占地和造成二次污染的特点,尤其是粉状废料可随降雨产生的地表径流下渗,造成水体污染。因此,在建筑工地垃圾运应加强管理,尽量在施工过程充分回收利用,或填坑平整低洼地,不能利用的不能随意丢弃,经统一分类收集后交由市政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处置,则对环境基本无影响。
(2)生活垃圾
工程施工期,施工区内要安排施工人员的临时食宿和业务活动,因此,有一定量的生活垃圾产生。生活垃圾主要包括食品废弃物、废纸、灰渣、金属、塑料、玻璃等,其余经统一收集后交由市政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处置,避免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
3.3.2 运营期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3.3.2.1 运营期大气环境影响预测
(1)燃气废气
本项目生活以天然气作为主导燃料,天然气以轻质烃类化合物为主,属于清洁能源,燃烧废气污染源强很小。住户生活中产生的燃料废气通过烟道于楼顶排入大气,对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影响很小。
(2)油烟
油烟主要来自居民住户。改造前片区居民油烟未经处理直接排放,改造后油烟通过抽油烟机处理于排入大气,对所在地区环境空气质量影响不大。
商业店面饮食业和片区学校要求设置油烟治理设置,确保油烟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3)垃圾收集点恶臭影响
垃圾收集点采用密闭带盖分类塑料垃圾桶储存收集垃圾,并用塑料袋分装。装车时将垃圾桶内用塑料袋分装的垃圾直接倾倒入垃圾运输车。因此,从收集到装车转运的整个过程,垃圾不外露,几乎没有恶臭污染物的泄漏。所以,各收集点不会对周围环境保护目标造成恶臭污染。
3.3.2.2 运营期水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产生的粪便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白沙门污水处理厂入网标准,项目产生的餐饮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达白沙门污水处理厂入网标准,与其它生活污水排入丘海大道市政污水管网后,最终进入海口白沙门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深海排放(见图6-1 项目与海口市中心城区污水管网关系图)。区内雨水也进入区内布设的雨水管网,最后进入市政雨水管网。因此,本项目没有向周边水环境体排放废水,所以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污水不会对周围的水环境带来不良的影响。
本项目属于白沙门污水处理厂的纳污范围,白沙门污水处理厂现有处理规模为50万m³/d,白沙门污水处理厂扩建后的处理能力为60万m³/d。本项目排放的污水为典型的生活污水,属白沙门污水处理厂处理的污水类型,粪便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可以满足海口市白沙门污水处理厂的进水水质,不会对其工艺造成影响。
3.3.3 运营期噪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建设为安置房小区建设。项目运行后主要噪声源为社会生活噪声,设备噪声以及道路交通噪声等。
①社会噪声
根据国内有关资料的研究结果,城市环境噪声声级与人口密度和生活习惯等有关。要求加强社会噪声管理,比如:禁止片区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其他发出高噪音的方法招揽顾客;禁止在片区内设置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使用家用电器、乐器或者进行其他家庭室内娱乐活动时,应控制音量并合理选择时段,避免对周围居民产生噪声干扰。此外,提高绿地率也是降噪措施之一。物业部分采取以上措施,基本可以确保片区声环境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
②通风系统、水泵等配套设备噪声
水泵等安装在地下室的泵房内,经过墙体、楼板隔声和距离衰减后,对地上声环境影响不大。
③片区内车辆交通噪声以及市政道路交通噪声
项目建成运行后,预计进出的汽车以轿车、面包车和摩托车等小型车辆为主,基本没有大、中型车辆。小型车在没有鸣喇叭的情况下,噪声值为65dB,且机动车在住宅区内行驶主要集中在上下班时间,夜间在片区内行驶的机动车较少,因此对居民的生活影响较小;若机动车在行驶时鸣按喇叭,则噪声值可高达75~80dB,尤其是在夜间,这将影响居民的休息。片区的物业管理部门应加强对进入片区的车辆管理,要求进入片区的车辆禁鸣喇叭,设立明显的禁鸣牌。
3.3.4 运营期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项目区设置移动式垃圾集中点,安置区居民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片区物业部门委托环卫部门每天定时及时清运,并运往颜春岭垃圾填埋场处置。
要求建设单位物业管理部门做好生活垃圾的控制,生活垃圾要袋装化、分类收集和妥善处置,做到日产日清。
垃圾按可回收垃圾、不可回收垃圾和有害垃圾进行分类,其中可回收垃圾包括纸类、玻璃、金属、塑料、橡胶、竹木制品、纺织品等;不可回收垃圾包括残羹剩饭、菜叶、果皮等厨房垃圾和灰土、杂草、枯枝等;有害垃圾包括日光灯管、电池、喷雾罐、油漆罐、废润滑剂罐、药品、药瓶、涂改液瓶、过期化妆品等。
垃圾分类收集是推行垃圾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的第一步,实行垃圾分类收集将使垃圾处理提高一个档次,对海口市滨漄村片区环境保护也起到较大的积极作用。建设单位应加强物业管理,做好垃圾分类的宣传工作,分类垃圾从每个家庭做起,加强垃圾堆放管理,及时清运处理,为片区居民提供一个清洁、舒适的生活环境。
3.3.5 外环境对本项目影响简析
3.3.5.1丘海变电站对项目的影响分析
丘海110kv变电站位于本项目西北面约10m处,变电站对本项目的影响主要为变电站噪声和电磁污染。
3.3.5.1.1变电站噪声
丘海变电站运行期间的可听噪声来自变压器、电抗器和室外配电装置等电气设备产生的电磁噪声及工作时设备的机械噪声等,电磁噪声较小约在40-50dB(A),机械噪声约在60-70dB(A),以中低频为主,其特点是连续不断,传播距离远。其中,最主要的噪声源为主变压器,其主要噪声源有关参数及治理措施见表3-5。
表3-5 主要噪声源有关参数及治理措施
噪声源
数量
2米处源强
[dB(A)]
空间分布形式
方位
特征
连续性
治理措施
主变压器
2组
65
点源
变电站中间,室内
连续
围墙阻挡及绿化吸收
变电站的主要噪声源为主变压器,源强约为65dB,采取围墙等措施后,在场界处的贡献值为33-36dB,叠加现状后,仍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由此可见,变电站工程不会对周围声环境产生不良的影响。
3.3.5.1.2电磁污染
变电站内的高压线、主变压器等带电电气设备和输电线路附近,由于高电压和大电流效应,在其附近会存在一定强度的电磁场,对周围环境会产生一定的电磁影响。为了了解丘海变电站对本项目的电磁环境影响,本报告采用《海口市凤翔花园经济适用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中的分析内容进行评价。海口市凤翔花园经济适用房项目委托海南省辐射环境监测站于2010年10月22日对本项目所在地8个点位的工频电场强度和磁感应强度两项指标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如下:
(1)监测环境
监测当天温度为25.1~27.2℃,湿度为66.4~67.2%,天气晴,其气象条件符合监测要求。
(2)监测方法:
①《工频电场测量》(GB/T12720-1991)
②《500kV超高压送变电工程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HJ/T24-1998)
③《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 电磁辐射监测仪器和方法》(HJ/T10.2-1996)
(3)监测布点及结果
项目监测共布置8个点位,监测结果见3-6。
表3-6 海口市凤翔花园经济适用房项目电磁辐射环境监测结果
序号
点位名称
点位与天线直线距离(m)
电场强度
(V/m)
磁感应强度
(nT)
1
项目用地A地块西北角靠近线路处(钢筋加工、销售点)
6.35
130.2
177.9
2
项目用地A地块地西南角靠近线路处(钢筋加工、销售点)
32.41
16.91
113.1
3
项目用地B地块西北角靠近线路处(草地)
56.39
8.97
86.81
4
项目用地B地块西侧靠近线路处(草地)
37.86
13.43
44.12
5
项目用地B地块中心(草地)
175.26
13.20
23.52
6
项目用地A地块东北角(木材加工厂)
143.24
51.14
882.3
7
项目用地A地块北侧空地(基督教堂西侧)
22.61
225.8
79.82
8
项目用地A地块西部中心(空地)
47.28
36.31
156.5
电场强度及磁感应强度标准限值
4000
100000
(4)监测结果分析
监测结果表明:海口市凤翔花园经济适用房项目所在地8个测点的工频电场强度和磁感应场强度两项指标,均符合《500kV超高压送变电工程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HJ/T24-1998)中的标准限值要求。在最近距离6.35米时产生电场强度和磁感应场强度离限值均很远,根据本项目设计方案,本项目安置房离丘海变电站近距离为25米,丘海变电站的电磁辐射对安置内住户的影响较小,不会对项目区内人体健康及居民正常生活造成不良影响。
3.3.5.2周边交通噪声对项目的影响分析
(1)交通噪声横向影响分析
根据拟建项目规划设计,交通噪声对安置片区影响较大的区域为沿丘海大道的第一排建筑。根据对片区交通噪声的监测结果,距离丘海大道红线20m处侧噪声可以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5-2008)2类标准。根据规划设计方案,靠近丘海大道第一排建筑距离丘海大道红线约30m,经过围墙和绿化隔离带削减,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5-2008)中2类标准。此外,根据设计方案,对高层住宅沿交通干道方向的立面阳台作封闭处理,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交通噪声对居民生活环境的影响。总之,项目投入运营后,交通噪声对居住环境影响不大。
(2)交通噪声垂向影响分析
由于改造片区现状建筑高度低于3层左右,对交通噪声的垂向分布影响采用类比法进行定性分析。
以下内容为引用:
《福建环境》(2002. No6)中《道路交通噪声敏感高度的调查分析》一文中福州后坂村则徐大道距道路20m的6层旅馆布设6个监测点位的监测结果。根据实测和采用美国联邦公路管理局 (FHWA)公路噪声预测模式来预测,后坂村则徐大道平直公路两侧不同高度的噪声级分布见下表。
表3-7 后坂村则徐大道平直公路两侧不同高度的噪声级分布 单位:dB
结果
高度(m)
1.2
4.2
7.2
10.2
13.2
16.2
实测
昼间
71.3
71.6
72.2
73.8
73.1
72.6
夜间
69.0
69.4
69.6
68.8
67.0
66.7
理论
昼间
71.5
71.5
71.4
71.3
71.1
70.9
夜间
68.2
68.1
68.0
67.9
67.7
67.4
监测结果表明,交通噪声在大道外侧垂向不同高度噪声级变化不大。高度 < 20米时,声级相差小于3dB。昼间在离地高度10米左右声级较高,夜间声级较高在离地7米左右。从理论分析来看,随着高度的提高,测试点与行车线距离增大,同时声反射减小,噪声将逐步减小。但实测表明,由于附近建筑物以及其他物体的声屏障作用,噪声随离地高度变化并非单调下降,而是有所起伏,昼间在 10米以上高度噪声才逐渐下降,夜间起过7米才逐渐下降。(引用内容完)
可见,道路两侧的噪声敏感高度昼间为10米,即昼间第四层建筑受交通噪声影响最大;夜间噪声敏感高度为 7米,即夜间第三层建筑受交通噪声影响最大。
3.4 社会环境影响分析
3.4.1 征地拆迁安置补偿方案的合理性分析及保障措施
(1)征地拆迁安置的影响分析
滨漄村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已经制定拆迁安置补偿方案并报送海口市拆迁管理办公室批准。建议建设单位按照要求将拆迁安置方案在项目拆迁地区进行公示,适当考虑被拆迁公众的意见,以协商的方式和谐解决拆迁过程存在的问题,保证被拆迁人的合法利益,以确保拆迁安置工作顺利实施。
被拆迁的房屋,采用产权置换或货币补偿的方式得到补偿或安置;拆迁后回迁前这段时间,建设单位承诺以资金补助方式由被拆迁户自行租住房屋;对其居住影响不大。部分产权置换户可得到数套安置房,以出售或出租形式作为收入来源的一种方式,对其经济收入也是一种补偿;但从长远发展角度考虑,政府须积极安排项目影响民众逐步转向工厂、企业去就职或按照一定的优惠政策引导其从事商业活动,顺利实现生活方式的过渡。建设单位必须履行承诺,保证被拆迁村民在拆迁期间居有定所,基本生活能够得到保障。
(2)征迁安置措施建议与要求
针对土地占用补偿和拆迁安置补偿,项目业主在实施拆迁方案的过程中应做到以下几点:
◆建设单位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落实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标准,《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尽快办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相关手续,并根据耕地保护政策要求补偿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或缴纳耕地开垦费。
◆加强补偿资金管理,保证落实到户
①开设银行专用帐户。对补偿专项资金实行封闭管理,设置专门的账本或帐页,确保专项资金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专项核算。
②规范拆迁服务费的计取与拨付办法。征迁服务费由项目业主统一按规定比例计取,按征迁时间分段定额拨付给区级征迁机构统一管理,乡镇的街道一级征迁机构实行费用报帐制。
③规范补偿费的拨付办法。将正常补偿费拨款与征迁服务费拨款分离,实行征迁拆迁安置补偿项目清款报备制度。
④减少拨款环节。缩短拨款时间。将村一级补偿费改由乡镇、街道征迁机构直接发放。
⑤加强征迁服务费的管理。划分征迁机构人员费用与公务费用所占的比例,明确规定公务费用的中路、开支范围、开支标准、开支限额、节约与超支的奖惩办法等。
⑥规范补偿资金的管理。统一补偿资金利息收入的分配使用办法,明确各级补偿资金的支出范围、拨付程序、报支手续、责任承担和补偿标准的调整权限等。
⑦规范安置工程的管理。严格报建程序,实行公开招投标,加强工程质量与竣工决算管理。
⑧规范会计处理办法。统一各级、各单位对征迁安置补偿与征迁服务费的会计核算办法,强化会计核算办法,强化会计基础工作,确保各项原始单据的合法性。
⑨建立健全征迁业务台帐制度。统一征迁业务台帐格式,加强人员培训,严格征迁业务台帐与会计帐表之间的对应关系。
⑩加强征迁机构的内部管理。加强内部管理控制与监督工作,强化制度约束机制。
◆政府有关监督部门加大对征地拆迁安置补偿资金的监督检查力度
①改变过去事后监督的方式,在征迁工作启动的时候就介入开展,实行事前、事后相结合的全过程监督方式。
②改变过去比较侧重于对项目业主和县乡两级征迁机构的检查,而对村一级检查和群众中调查摸底情况少的状况,加大跟踪检查力度,实行对项目业主的各级征迁机构的全方位监督。
③充分发挥信访举报和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调动群众反映情况、揭露问题的积极性,对有确切线索的问题要坚决予以查深、查透并严肃进行处理,增强对违纪违规行为的威慑力。
通过各部门各司其职,保证土地占用补偿和拆迁安置补偿的落实。
3.4.2 社区发展的影响分析
本项目的实施可以促进滨漄村片区旧城区改造,有利于片区土地的合理规划和节约化利用;片区改造后,雨污分流体制的建设,有利于完善所在地区市政基础设施。
片区改造从建筑设计、园林规划、工程施工等各个方面,应用先进的技术工艺和产品设备,在智能管理、节能环保、新型材料、无污空间等方面领先于当前地产市场。同时,以低密度、户型好、通风好、环境好、配套好的开发形式为主题,以能源节省、环保再生为依托,构造使居住者在身体上、精神上、社会上完全处于良好状态的住宅社区。
由于项目的建设以及相关市政基础设施的完善,周边土地开发必然也会加强,现有的土地使用效率将会提高,土地资源得以更好地利用,这部分效益表现在项目建设完成后,使其服务范围内居民生活条件及生活环境的改善,以及当地社会经济的发展。
项目建设完成将改善现有城市景观、居民生活环境和社会服务设施,在一定程度上提升滨漄村片区的城市品味,促进城市建设发展,对经济的发展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
3.4.3 生活质量的影响
项目拆迁区现有居民住宅建筑水皮较低、规划不合理,基本无绿化休闲场所,配套给排水、燃气、地下管线等基础设施不完善,出行道路狭窄,道路多为土路或低等级石板材道路,路宽2~3m。类比目前其它旧城拆迁安置小区,房屋多为整齐的高层住宅楼,规划合理,配套市政及休闲设施齐全,且拆迁区的居民一般均可得到远高于原有住房价值(以市价计)的补偿和安置。因此,从其它拆迁区的安置情况来看,旧城改造拆迁区居民的生活质量得到了极大改善。
3.4.4 对所在区域社会环境的影响
目前,片区市政基础设施尚不完善:雨水污水排水系统不完善;生活垃圾随处堆放;供气各种市政管网均不完善;所在地区横向道路较窄,交通拥堵。滨漄村片区区棚户区改造及配套项目建成后,可以改善滨漄村片区居住状况,完善所在地区城市基础设施,改变所在地区拥堵得交通状况。 项目所在地区学校较多,周围地区道路等基础设施得完善,交通将变得便利,所在地区声环境质量将得到改善,有利于学生上下课,为学生提供一个方便、舒服得学习环境。
3.5 拆迁对所在地区文物保护的影响分析
3.5.1 项目所在地区文物概况
本项目改造区内有海瑞墓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1)海瑞墓
海瑞墓,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海瑞墓园始建于明万历十七年(1589年),是皇帝派许子伟专程到海南监督修建的。坐落在海南省海口市西郊滨涯村的海瑞墓,为一长方形陵园。四周为石砌围墙,园内草木四季常青,环境整洁、宁静、肃穆。陵园大门的青灰色石牌坊上横刻“粤东正气”4 个红色大字。一条宽阔的麻石大道从牌坊下直通基地。甬道两旁有石羊、石马、石狮、石人,或站或坐或躺,栩栩如生。墓前一石龟占据道中。陵墓格局与杭州的岳坟相似,只是规模稍小。有石供桌、石平台、五栏杆、石砌圆形坟冢。坟墓直径1.6米、高2.6米。墓前石碑上刻“明皇敕葬资善大夫南 京都察院右佥都御史赠太子少保谥忠介海公之墓”30字。碑高4 米、宽 0.8米、厚10厘米,是400年前造墓时的原物。
3.5.2 文物保护等级
项目所在地区文物保护等级见表3-8。
表3-8 文物保护等级
序号
级别
名称
类别
年代
1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海瑞墓
古墓葬
明代万历十七年
(1589年)
3.5.3 文物保护要求
(1)文物保护相关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八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规定:
第八条:基本建设、旅游发展必须遵守文物保护工作的方针,其活动不得对文物造成损害。
第十七条: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但是,因特殊情况需要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的,必须保证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并经核定公布该文物保护单位的人民政府批准,在批准前应当征得上一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同意;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的,必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在批准前应当征得国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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