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用户装修手册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1
一. 目标 1
二. 范围 1
三. 装修程序快速一览表 1
四. 资讯及服务 2
五. 备注 2
第二章 装修程序 3
第三章 装修程序说明 5
第四章 装修工程用户必读 11
第五章 装修工程设计单位必读 12
第六章 二次装修施工管理要求 16
第七章 违反要求处理 26
附录一《装修工程委托书》 27
附录二《装修申请表》 28
附录三《装修文件和图纸要求》 29
附录四《施工消防安全协议书》 32
附录五《中国中心装修责任承诺书》 35
附录六《施工噪音、异昧排除协议书》 36
附录七《二次装修施工人员办证须知》 37
附录八《指定承建商资料》 38
附录九《中国中心装修收费一览表》 39
附录十《二次装修工程完工验收申请表》 40
附录十一《用户入住申请表》 41
附录十二《二次装修工程结算单》 43
第一章 总 则
一. 目标
尊敬各位业主/租户(以下简称用户),在贵企业迁入本大厦办公之际, GS物业管理GS物业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物业管理企业)向您表示最热诚欢迎。
物业管理企业制订本手册意在向您提供装修指导及通常性资料,给您装修改造工作顺利进行提供可靠确保。为帮助您顺利完成单元装修工程,提升施工质量并确保我大厦整体安全,请各位用户督促相关装修商和物业管理企业充足合作,共同遵守本手册所载列之一切规则及条款。
二. 范围
本手册适适用于本大厦内用户二次装修工程。
三. 装修程序快速一览表
序号
项目
包含对象
需用工作
1
用户收楼
用户和物业企业各部门
1日
2
装修申请、委托书、施工单位资质证实
用户、客服部
/
3
提交图纸资料
用户、装修单位、
客服部
/
4
审图、提交审图意见
工程部
5日内
5
图纸修改、再审
装修单位、工程部
每次2日
6
报消防局审批、取得开工证
装修单位、保安部、市消防局
20日内
7
办理开工手续、交费、办证
装修单位、保安部、财务部。
0.5日
8
进场施工
装修单位
/
9
工程验收申请
装修单位、客服部、工程部
提前-天
10
交完工图、工程验收
用户、装修单位、客服部、工程部、保安部
提前三天
11
消防验收
市消防局
/
12
办理退场手续
装修单位、客服部、财务部
/
四. 资讯及服务
本大厦是由GS物业管理北京GS物业管理中心负责管理。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7号A座
电话:
如用户对本手册内各项装修及管理事宜有任何疑问,请和物业管理企业客服部联络。本企业将乐于为用户及装修单位解答和处理相关事宜。
五. 备注
因为本手册内容意在为用户装修提供指导性及通常性资料。尽管全部资料组合全部经过周密安排。但管理企业无需对内容正确性负担责任。同时。为利于对用户装修工程有效管理。管理企业保留权力在没有事先通知用户情况下随时修改本手册之条例及规则。如本手册内容和用户所签租约要求有异。以相关租约为准。
第二章 装修程序
一. 程序关键点
1. 用户收楼。
2. 提交装修申请;
3. 资质审查和报送图纸;
4. 审图
5. 办理交费等相关手续;
6. 报消防局同意;
7. 办理施工入场手续;
8. 提交装修验收申请;
9. 消防验收;
10. 办理清场、退款手续;
二. 装修程序图
第三章 装修程序说明
一. 用户收楼
1. 产权人委托物业企业代管出租房屋。
2. 用户凭租售协议约定和物业企业人员进行收楼,明确单元内遗留问题并交接单元钥匙。
二. 资质审查和报送图纸
1. 用户申请装修时,应提交《装修工程委托书》(见附录一)、《装修申请表》(见附录二)及相关施工单位资质证实和二套装修图等。
2. 对于出租房屋,在业主和租户房屋租赁协议中应有明确相关所属区域内设施处理权限和退租后是否恢复原状等项条款。
3. 客服部将会为用户及装修单位提供装修指导工作,帮助用户、装修单位和物业管理企业相关部门(客服部、财务部)建立联络。
4. 装修单位需将附录三所列出资料报物业管理企业客服部。
5. 客服部负责对工程承包单位资质进行审查,要求以下;
(1) 建筑装饰设计乙级以上资质;
(2) 装修工程施工贰级或以上资质。
6. 需尤其注意事项
(1) 大厦所用装修材料必需符合绿色环境保护要求(无毒、无害、无气味)。
(2) 用户如对隔音有特殊要求,须在设计时加以考虑。
(3) 用户如安装独立门禁系统,须加装后备电池。
(4) 用户如使用电脑终端须自备UPS(不间断电源)。
三. 审图
1. 客服部收到图纸后将立即开始审图工作,正常情况下将于五个工作日内将审图意见发给用户。如遇装修规模较大、设计较复杂等特殊情况须延期时间,客服部会提前通知用户。若工程包含重大改动(如结构等)需大厦原设计院或其它专业机构、人员审核时,客服部将要求本装修工程设计单位提供相关书面认可材料,客服部可帮助联络相关人士。
2. 客服部仅对贵单位内部施工方案提供参考意见,必需时对有可能影响到整个系统或其它用户在消防安全、电气控制、信息通讯、空调通风、渗漏等方面问题要求设计、施工单位提供大厦原设计单位审核意见,设计、施工单位应依据此意见并依据原有设施配置及现场情况.合理改善施工方案.以达成满意工程效果。因设计失误和方案不妥造成一切后果,由设计、施工单位负责。
3. 除物业管理企业审图意见外,装修企业全部图纸必需符合国家及当地政府相关要求及规范,全部工作内容均应符合租约及大厦相关要求。
4. 装修单位须按审图意见修改图纸直至合格。
四. 报消防局同意;
1. 装修单位需首先和物业管理企业签署《消防安全协议书》,见附录四。
2. 装修单位需准备好以下资料(即消防局“建筑装修工程消防审核所需申报材料”):
(1) 《北京市建筑装修改造工程消防审核审报表》一式两份及施工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按要求加盖公章。
(2) 施工单位装修改造方案(关键应包含工程概况、施工方案、总体施工进度安排、施工中所使用材料、物品、数量、关键施工方法、技术质量和标准等)。
(3) 装修施工单位应和物业管理企业签署《消防安全协议书》,施工现场在进行用火、用电、油漆粉刷等项工作时,还需提交防火责任人名单和紧急联络方法。
(4) 装修工程设计图;提供全套设计图纸,属于国外设计图纸应有对应汉字说明,图纸规格不应小于20×30CM,并应装订成册。
(5) 有特殊装修改造要求除报送平面图外,还应剖面和立面图纸(图纸规格同上),改变或新增消防设计方案及图纸,产品材料检验证实。
(6) 用户和施工单位签署《装修工程承包协议》。
(7) 所送图纸必需由含有对应设计资质单位设计,并加盖本年度报审专用章。
(8) 提供相关装修使用木材、壁纸、地毯、纺织物等材料品种数量,使用部位和防火性能检测汇报(检测汇报出示原件,提供复印件)。
(9) 报审材料应加盖对应单位公章,装修单位持报审表及图纸、资料送消防局审批。
五. 办理进场施工手续
1. 物业管理企业要求管井、机房内及包含消防系统(烟感、喷淋)、燃气系统施工须由(管理企业指定)含有相关设计施工资质(授权)单位负责设计施工。装修单位在报消防审批同时,应和管理企业指定授权施工单位立即联络,方便早日签约,使工程顺利进行,联络方法见手册附录八。
2. 装修押金和费用
(1) 审图费5.5元/㎡.建筑面积
(2) 施工管理费6.5元/㎡.建筑面积
(3) 装修押金:60元/㎡.建筑面积
(4) 临时用水费:6.1元/吨
(5) 临时用电费:1.1元/KWH
相关费用详见附录九《中国中心装修收费一览表》
以上费用均以人民币计价,施工单位进场前首先联络客服部确定临时水表、临时电表安装位置,施工单位自备或向物业租用(见收费一览表),施工单位接驳临时电源、临时水表时必需有物业人员现场监督指导才能进行安装。
3. 装修单位应办理以下事项
3.1 和大厦签署《装修责任承诺书》,见附录五。
3.2 和大厦签署《施工噪音、异味排除协议书》,见附录六。
3.3 办理以下保险相关手续;
3.3.1 为了确保本大厦保险利益不受影响,请具体填写附录一中内容。对于协议金额超出50万元人民币,因为装修工程已超出大厦签署保险协议约定保险范围,已对大厦整体保险效力造成影响,所以物业管理企业将在和保险企业沟通后,通知用户需要缴纳保险费数额。
3.3.2 为了确保本大厦各用户人身和财产安全因为工程事故受到侵害时取得合适保障,同时也为了保障您将开展工程安全和您可能因为意外事故而面临民事赔偿责任,大厦要求在工程开始前购置建筑工程一切险。建筑工程一切险包含两部分:
(1) 工程物料损失保险部分:保额由您自定,提议为工程协议金额。
(2) 第三者责任保险部分:写字楼部分面积小于200㎡时保额不得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200㎡以上保额不得小于200万元人民币。
物业企业将不许可无保险企业承保工程施工进行,请在办理开工证之前向物业管理企业提交上述保险单据复印件。假如估计完工日期、承包商或工程金额、工程性质等有任何改变,请第一时间通知物业管理企业,并在需要时变更保险协议。
六. 开工许可:
1. 正式开工许可: 在得到消防局及其它政府相关部门(若需要)同意后,施工单位凭审批回执及财务盖章收费单到客服部办理《二次装修开工许可证》。
2. 在进场前,施工单位到保安部为进场施工人员办理出入证。办理出入证时须持有施工人员一寸相片(两张)、身份证复印件及办证押金(详见附录七)。
3. 客服部和用户(或施工单位)确定进场日期,施工单位提交工期进度报表由客服部留存立案。
4. 包含到大厦公共区域施工项目需事先向管理企业客服部申报施工方案(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工艺、成品保护、清洁方法及退租还原承诺)。
七. 验收:
1. 施工单位分项工程完工后,需办理分项工程验收手续,由施工单位提前一个工作日和客服部联络验收时间。验收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设备、强电、弱电、土建、消防专业。(备注:物业管理企业工程验收侧重于保护大厦设备、设施,而不对工程质量标准负责)。
2. 全部吊顶、墙面及隔离工程必需在最终封闭前二十四小时向物业管理企业申请进行隐蔽工程检验验收,合格后方许可进行下一步工序:不然,由此而引发全部问题,均由施工单位负责。
3. 施工单位完成全部工程后,经自检和分项验收合格,整体工程还应经过用户、设计、监理和施工单位四方验收单申请工程整体验收,并填写《装修工程完工验收申请表》(详见附录十)。
4. 物业管理企业客服部在核实工程完成情况后(即各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单齐全),将在要求时间内会同各单位对工程整体做验收,并填写《二次装修工程完工验收意见表》,验收内容将关键针对该工程是否会影响公共区域或其它用户。假如验收不合格,物业管理企业将给施工单位发出书面整改意见,并要求按要求进行整改,然后再次验收直至合格。
5. 客服部可应甲、乙方要求在施工或核验时提供现场指导和技术服务,但对施工过程不负担监理义务。工程质量和后期保修问题由甲乙双方自行处理,用户应要求施工单位留存部分备品备件,以利于以后维修。
6. 用户报消防部门验收并取得合格证实。若还需其它政府部门验收,用户应一并申请并取得合格证。依据国家消防法规,未能取得消防验收合格工程不能投入使用,若违反要求,将对责任人给予处理。所以,未能取得政府验收合格工程,物业管理企业将不配合提供正式入住需要服务,如送正式电、家俱运输等。
7. 用户凭消防合格证及其它政府部门颁发合格证实办理完工手续,申请开通各项服务,并申请退还剩下装修押金。
8. 装修押金物业企业一律视为由二装施工单位交纳而不管其实交纳者,它关键功效是处理可能对大厦或其它用户造成损害赔偿。即使物业管理企业可依据用户要求而临时付该笔款项,但它并不是装修本身质量确保金。所以二装验收手续办理完成3个月以后(消防局验收合格10天后)物业管理企业将无息退还(扣除应交纳部分后款项)给原交款单位。
第四章 装修工程用户必读
1. 《装修工程委托书》是物业企业用以明确用户二次装修各单位关键文件,您应认真填写,方便物业企业同您二次装修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联络。
2. 因为物业企业和装修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之间没有任何协议关系,所以对于装修工程质量物业企业不负责任,但我们将尽本身最大努力来帮助您监督工程施工质量。全部装修质量问题(不管保修期内外,包含电力供给、空调效果等)应由您和您所聘用装修商之间进行,这也包含物业企业指定施工单位工程项目。所以您在工程设计阶段及完工后应自行检验、验收工程设计、施工质量,物业企业检验验收会帮助您检验质量问题,但其关键目标在于确定该装修工程是否对大厦或其它用户造成不利影响。
3. 基于上述原因,强烈提议您聘用监理企业或工程咨询企业,依靠本身及监理企业严把工程质量关,并和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另行签署质量确保协议及协商质量确保金事宜,以维护您切身利益。
4. 物业管理企业要求您在开始正式办公前办理消防验收手续及入住手续。
5. 用户二次装修责任人应仔细阅读本手册后面关键内容,以了解大厦相关管理要求。
第五章 装修工程设计单位必读
1. 物业管理企业将提供给每位用户相关资料,以帮助用户顺利开展二次装修工程。其中包含《用户装修手册》和贵单位原设计图纸。
(1) 公制1:50或1:150百分比楼层平面图。
(2) 公制1:50或1:150百分比设备部署图。
注意:上述图纸中资料只反应相关单位之设计情况以供用户参考,用户及用户所聘用之设计师及工程承包商应到现场核实图纸中资料及尺寸。在设计过程中,用户如有任何疑问,相关工程专业技术人员将提供咨询服务。
2. 不得对大厦结构性设施及应急电源、照明系统进行改造。
(1) 因为大厦建筑结构楼板可承受最大压力有限(请参考原设计图纸及相关设计说明),所以不许可在楼板上集中放置较沉重物,如UPS电池组,保险柜等。垫层地面剔凿深度不能超出4cm,全部隔断墙均要求为轻质隔墙,并标明隔墙材料高度。
(2) 不许可改动单元内固定外幕用螺栓。
(3) 不许可拆改玻璃幕墙内石膏封板,承租区内部所做一切隔断不许可和幕墙做固定(包含铝合金台板部分)。
(4) 吊顶处不许可拆改原大厦提供幕墙边石膏板吊顶,包含其窗帘盒、灯箱、风口部分,而且不能在其上面做固定。
3. 全部建筑分隔、消防系统改动,必需符合现行北京市法定条例要求。
(1) 不可阻挡消防通道,安全门,紧急出口灯具,消防栓及机电机房门。
(2) 大厦提供防火门、防火隔墙不许可拆改,必需确保原有消防通道路线。
(3) 防火卷帘下不许可摆放家俱或其它物品,不得防碍防火卷帘垂落。
(4) 租区内每50㎡要保留两个疏散门。
4. 二次装修工程应完全在用户自用面积内进行,任何装修工程均不可延伸到公共区域。
(1) 全部门不得延伸到公共区域,包含走廊或电梯厅,户门不得向外开启。全部原提供之单元门均不得更换或在原有门框上加装装饰性外框。
(2) 除得到物业管理企业同意,用户单元外及全部外墙(包含公共走廊、电梯厅等)不许装设招牌及广告,以免影响建筑物外观,室内装饰不能凸出公共走廊。
(3) 不许可将自用设备安装在大厦公共竖井、机房内。
(4) 全部用户均不得安装面向公共走廊或会对其它用户造成骚扰或影响音响设备。
5. 对大厦所提供任何原设施进行拆改,均要报客服部同意。
(1) 大厦提供走廊隔墙不许可拆改,不能增加开门,以大厦统一装修为主。
(2) 全部原提供之单元门均不得更换或在原有门框上加装装饰性外框。
(3) 大厦提供户门不能改变其颜色、位置、开启方向等。
(4) 用户所安装门禁系统需报客服部同意(按消防要求应为断点自开)。
6. 单元户内严禁更改外窗,窗帘必需安装在预留窗帘盒内。为确保大厦整体形象,所选择窗帘形式应为白色或相近浅色调竖百叶形式,最终方案在得到物业管理企业认可后方许可安装。
7. 用户应提供足够通道让一切公共设施、设备和装置等取得保养及维修。不能阻挡机房送回风及进出机房通道或维修空间。在室内装设吊顶时,应在每一个水管阀门及每一个电源箱或任何关键设备下加装检验口。
8. 假如贵户需连接公共给排水系统、电气系统或其它相类似公共设施,必需负责从使用点到公共干线一切保养、维修、拆除、翻新和更换。但若用户经营餐饮业务,则必需另行设置独立排水系统及合适大小隔油池并负责日常清淘,以免因任何无须要排水管淤塞而影响其它用户排水系统运行。
9. 整楼用户还应注意以下事项:
(1) 整个大厦关键筒及电梯厅区域必需保持相同风格,任何装修工程均不可延伸到该区域。
(2) 单元外墙通常不能改动,除非消防分区不受影响设计图纸得到市消防局同意且保留原有公共通道功效,但不管怎样安装有主立管、消火栓设备、疏散指示灯具墙段不得改动。同时,因隔墙内有大量管线,物业企业将不对由此产生任何影响负责,包含局部供电、通信线路中止,空调效果较差,安全防盗等问题均由用户自行负担。
(3) 不许可堵塞消防通道,维修检验通道。不许可锁死消防楼梯门,消防楼梯内严禁设置障碍、阻止人员通行。
(4) 跨层敷设自用管线、网络时,应首先考虑从现有多种竖井内穿行,避免在楼板上打洞破坏大厦结构强度。严禁在大厦楼外飞线。
10. 电气要求:
(1) 用户必需遵守单元设计实际容量,不许可超容量设计,不许可私自增容,如照明回路、插座回路有较大变动时必需书面报请大厦物业客服部确定。
(2) 报装方案应有具体电气设计说明,包含灯具选型、地插选型、报装功率、各支路功率、插座回路数量及每路功率均要有具体标示。
(3) 大厦通常导线采取ZRBV阻燃型塑铜线,消防应急回路照明采取NHBV耐火型塑铜线,严禁使用一般BV塑铜线。各类接线必需在接线盒内进行接驳,必需穿管走线。严禁施工中在吊顶内随意接线,吊顶上不允很多种裸露线路存在。
(4) 大厦配线管严禁使用PVC型塑料管,应采取KGB薄壁扣压管,地面预埋应采取GS镀锌管。
(5) 大厦一次照明(即原装照明)不得私自更改变动位置,特殊情况需调整必需报物业客服部同意。
(6) 大厦内提供消防应急照明严禁接驳其它灯具及其它用电器具。
(7) 室内壁装式插座据地0.3米。若采取地面插座,必需采取跷起式金属二、三极地面插座,一般暗装插座严禁作为地面插座使用。
(8) 用户选择灯具光源必需和大厦整体光源协调一致,可报请物业企业审查,若有疑问请和客服部联络。
第六章 二次装修施工管理要求
一. 总则
1. 为加强大厦日常管理工作,确保大厦内部秩序和正常办公秩序,确保二次装修顺利进行,尤其制订本要求。
2. 本要求适适用于大厦内由用户(即工程甲方)向施工单位(即工程乙方)发包任何装修改造、设备安装等项工程。大厦范围内其它工程亦可参考本要求实施。
二. 通常要求 :
1. 施工单位应遵守《北京市建设施工现场管理四项基础标准》、《外地建筑企业进京施工管理暂行要求》、《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管理措施》、《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等项法规、规范及各类施工安全操作标准,切实搞好施工现场管理工程质量。
2. 正式施工前由施工单位按物业管理企业要求首先做好施工现场公共区域成品保护,并办理交接手续。施工时间,施工单位不得私自对保护设施进行拆除及破坏,并注意珍惜物业管理企业设置其它成品保护设施。施工中不得在铝合金窗框上钻孔及放置金属物料,不得在玻璃幕周围进行金属切割和电焊操作。如所以而造成大厦设施损坏,物业管理企业有权从装修确保金中扣除对应赔偿金,不足部分,物业管理企业有权追偿。
3. 施工单位应严格根据已同意图纸和确定施工方案和技术工艺进行作业,如有变更应立即通知客服部及相关政府部门审批。
4. 对可能影响大厦系统设施项目和隐蔽工程,客服部认为有必需检验时将提前通知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在检验经过之前,不得进行后续工程施工。
三. 不影响其它用户标准:
1. 机电工程安装:
用户于装修期间敷设电线,接驳水电、燃气等须临时关闭大厦总闸,必需提前五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报物业管理企业同意,同意进行项目由物业管理企业或物业管理企业指定单位实施,物业管理企业将不会接收即时申请。若用户未经同意私自接驳电力、水源、燃气等,一旦影响大厦设施或影响其它用户,所造成一切后果及损失,由贵用户完全负责并负担全部经济损失。
2. 在公共区域施工:
用户若在公共区域施工,必需事先向物业管理企业提出申请,获同意后方可在公共区域施工,并在指定日期、时间及地点工作。同时应在动工前通知物业管理企业,做好成品保护工作,物业管理企业将视情况派人员在现场监督,同时要求该施工作业不得影响其它用户正常办公秩序。
3. 施工过程中,全部材料、工具及废物等在任何时候全部必需放置在所属单元内,不得阻塞、占用公共走廊、消防通道。
4. 对原有设施、设备拆除:
用户在装修过程中,经物业管理企业同意拆除大厦原有设备、设施,均应到物业管理企业办理立案手续,由用户自行负责保管,并在租约期满后按原设计要求恢复原状,由物业管理企业验收认可。
5. 装修单位应做到文明施工。保持施工现场清洁、有序,因施工原所以造成大厦设施故障或损坏,装修单位应给予赔偿并负担连带责任。对大厦设施堵塞,装修单位须负责清通和复原。
6. 用户单元装修期间,全部回风口必需封闭,大门亦须关闭。
四. 装修施工消防安全管理要求
为加强中国中心装修施工现场消防管理,确保装修施工现场及人身财产安全,特制订装修施工现场消防管理要求。
1. 施工单位应明确施工现场责任人及安全员,按物业管理企业施工要求及本单位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施工管理。
2. 施工人员进入大厦时必需着装整齐,佩戴施工证于胸前显著处,方便随时接收物业管理企业人员检验。
3. 施工单位应严格管理本单位施工人员。不得在大厦区域内大声喧哗、追逐打闹、酗酒赌博、随地吐痰、吸烟、坐卧、闲逛、聊天、窥探其它用户房间等不文明行为。不得使用任何放声设备,如收音机、电视机等。
4. 施工人员不得用楼层热水器打取施工用水,乘坐货梯(消防电梯)时也应避开大厦用户、职员上下班及用餐高峰时间。
5. 严禁动用、毁坏大厦公共设施。严禁使用客用卫生间和乘坐客用电梯。严禁留宿、煮食等违反安全管理要求行为。
6. 施工现场须按装修实际面积和使用材料配置一定数量灭火器。配置标准:100㎡ 配置4kgABC干粉灭火器两具。
7. 严禁将易燃、易爆、带腐蚀性、有毒等危险品带入中国中心。
8. 装修工程所需有机溶剂、油漆等只许可带进当日装修所需用量,当日离开时一律带走,不得储存、堆放在大厦内。
9. 严格遵守安全用电要求,不得乱拉乱接电线或超负荷用电。
10. 室内布装电线须使用阻燃性绝缘导线,并穿硬塑料管或钢管进行明、暗敷设,绝缘导线绝缘强度应符合电源电压要求。
11. 室内装修须严格按消防安全要求,使用不燃或难燃防火材料,不得使用易燃材料。
12. 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烧杂物、弯胶管等。
13. 动用明火作业时,须先向大厦物业管理企业保安部提出申请,严格按电、气焊割操作安全管理要求作业。在施工中使用油漆等易燃易爆物品时,不得同时间、同区域进行作业。
14. 未经申报同意,不得私自改动触动烟感器、喷淋头、紧急广播喇叭和消防栓等消防设备设施。
15. 施工中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要妥善保管,并立即清除可燃垃圾,确保通道通畅。
16. 装修施工不得遮挡消防设施、疏散指示标志及出口,不得妨碍消防设施和疏散通道正常使用。
17. 为避免施工现场粉尘过大引发烟感报警,每日施工前报经大厦物业管理企业保安部同意后用防烟罩将烟感器包住,每日施工结束后须将防烟罩取掉,恢复烟感器正常工作状态。
18. 装修单位应确保施工现场周围区域清洁卫生,避免可燃物品堆积,造成火灾隐患。
19. 施工单位人员携带工具、物品离开大厦时,需按要求办理出门条。
20. 每日施工结束离场前,需通知大厦物业管理企业保安部人员到施工现场进行消防安全检验,确定无安全隐患后,方可锁门离开。
21. 大厦物业管理企业保安部电话:“66220226”
五. 二装管理处罚措施
为确保中国中心施工工作正常进行,各施工单位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北京市治安、消防方面法律、法规及多种操作规范、规程。违反法律法规及多种操作规范、规程施工人员,并造成施工事故者,物业管理企业将依据签署《消防安全协议书》,本着教育本人,消除安全隐患,降低人员伤亡宗旨,对违反施工单位、施工人员进行处罚。如反复违章施工单位或人员,我们将加重处罚力度,并统计在案,将会取消该施工人员进入本大厦施工资格。并有对施工队进行停工整理权利。
1. 施工单位未明确施工现场责任人及安全员,未按物业企业施工要求及本单位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施工管理,物业管理企业将要求其立即停工整改。
2. 施工人员在施工期间,应将施工证佩戴在本人身上显眼处,方便管理人员随时检验。不得使用她人证件,此种情况将被视为使用“假证”。持“假证”者扣留施工证,并统计在案;如有再犯者,则视情节轻重处罚款人民币50元-200元。
3. 施工单位应严格管理本单位施工人员。在大厦区域内大声喧哗、追逐打闹、酗酒赌博、随地吐痰、坐卧、闲逛、聊天、窥探其它用户房间等不文明行为,或使用任何放声设备,如收音机、电视机等行为,将视情节轻重对当事人处罚款人民币50元-200元。
4. 施工人员使用楼层热水器打取施工用水时,将被处罚款人民币200元
5. 动用、毁坏大厦公共设施,使用客用卫生间和乘坐客用电梯,或在大厦内留宿、煮食等违反安全管理要求行为,将视情节轻重对当事人处罚款人民币50元-200元。
6. 施工单位要在其施工区内根据消防规范配置灭火器材,不然将不予开工。
7. 在施工现场吸烟者,将被处和罚款人民币200元。
8. 大厦施工现场严禁违章动用明火及存放超出日用量易燃物品。如发觉有以上情节者,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人民币200元-元,警告并统计在案。
9. 施工现场乱拉乱接电线或超负荷用电者,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人民币200元-元,警告并统计在案。
10. 室内布装电线未使用阻燃性绝缘导线、未穿硬塑料管或钢管进行明、暗敷设,且绝缘导线绝缘强度应不符合电源电压要求,将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人民币200元-元,并要求其立即停工整改。
11. 室内装修时未按消防安全要求,使用可燃或易燃材料进行施工,将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人民币200元-元,并要求其立即停工整改。
12. 未经申报同意,私自改动、触动烟感探头、喷淋头、紧急广播喇叭和消防栓等消防设备设施,将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人民币1000元-5000元,并要求其立即停工。
13. 施工垃圾不得摆放在公共区域,以免阻塞通道及引发火灾危险,如发觉有垃圾或杂物阻塞通道,经警告后在限时内仍未清走,本管理企业将安排清洁职员将垃圾或杂物清走,不再另发通告,费用将由其施工单位负责,同时处以罚款人民币200元。
14. 装修施工时遮挡消防设施、疏散指示标志及出口,并妨碍消防设施和疏散通道正常使用,将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人民币1000元-5000元,并要求其立即停工。
15. 施工人员只限在其施工区域范围内作业,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其它区域或占用公共区域进行施工,违者罚款人民币50元-200元。
16. 施工人员不得在本大厦和施工区内大声喧哗,粗言秽语,赤身露体及做出不文明举动,违者罚款人民币50元-200元起,并统计在案,再犯者双倍罚款及严重警告并统计在案,情节严重者,将不准在大厦内继续工作。
17. 施工人员必需使用指定专用卫生间,违规使用其它卫生间者,罚款50元;严禁在施工区内或公共区域随地大小便,违者将会被罚款人民币300元,并驱逐出大厦,如不按要求办理加班申请,任意超时工作或在大厦内留宿者,处以罚款人民币100元/人。
18. 施工人员要按要求妥善使用大厦内卫生间,不得将施工物料及泥沙等抛进抽水马桶内,和将废物丢进小便池内,以致造成堵塞,如发觉违例者将罚款人民币500元。由此引发清除堵塞费用将由施工单位负责。
19. 施工物料、工具等进出大厦等均须使用物业企业所安排行车路线,卸货区域及货梯,大量物料运输需提前二十四小时到客服部申请及预约时间,如车辆不按管理人员指示停放,物业企业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人民币50元-500元不等。
20. 任何物品携带运出本大厦时,施工人员必需持物品出门条并根据物业企业指定通道运出大厦,违者视情节轻重罚款人民币100元-1000元。
21. 施工期间严禁违章接电,如:将未安装电插头电线直接插入电插座。违者当事人罚款人民币100元,同时违者单位罚款人民币200-元。
22. 如有违反装修手册中其它条款之要求者,物业企业将酌情给20—200元罚款处理,如态度蛮横、不服管理、造成不良影响者,物业企业将从重处罚,直至强制勒令停工,由此而造成一切后果,由施工单位自负。
六. 施工时间:
1. 大厦正常装修工作时间为早8:30分~晚8:30分,晚8:30分后全部装修人员均应离开大厦。但全部发出噪音,震动或可能发生异味工程,必需有条理地在晚8:30分~早上6:00内进行,不得扰及大厦其它用户。在此情况下若需延长工作时间时,应到物业管理企业办理申请手续。
2. 全部装入贵单元家俱全部应在大厦外预制组装和上漆,全部使用油漆涂料家俱或场所,应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凡有异味等干扰其它用户正常工作工程只能在晚8:30分~次日早上6:00进行,对产生异味必需采取有效排放方法以不遭到其它用户投诉为前提。
3. 大厦严禁使用电动风镐等大型振动工具振捣地面面层。在每七天一至周五早6:00至晚8:30分期间,施工过程中不得进行电锯、电锤、冲击钻、等有噪音作业,以确保其它用户正常办公秩序。以上作业施工时间须经物业管理企业同意后,调整到夜间或节假日进行。
七. 运输要求:
1. 施工单位须使用物业管理企业指定货梯运输货物及施工人员。运输施工垃圾或大量物料时,必需在18:30分至早6:00之前进行,使用货梯需提前到客服部申请。
2. 装修材料运输:
(1) 在不影响已入住用户前提下,货运电梯使用时间为早晨8:30分至晚上20:30分,特殊情况时,用户能够书面申请延长电梯使用时间,以物业管理企业同意时间为准。
(2) 在运输装修材料时,要提前二十四小时提出使用货运电梯申请,严禁使用客用电梯。
(3) 必需根据物业管理企业指定路线,徒手搬运或使用胶轮手推车运载材料,严禁使用铁轮车或在地面上拖拉装修材料。
(4) 用户必需利用指定服务通道、装卸地点及车位进行装卸和运输材料,物业管理企业有权依据实际情况随时调整装卸地点。
(5) 全部装卸装修材料车辆,必需遵守大厦停车管理要求。
(6) 一切因运输不妥造成大厦公共区域或其它用户设备、设施损坏及人身伤害,由该用户负担全部责任并负责赔偿。
3. 装修垃圾清理:
(1) 装修单位须负责施工垃圾清运和消纳,严禁向大厦清洁间水池、地漏倾倒施工垃圾,严禁将垃圾存放或遗放在大厦所属任何区域内。
(2) 在装修期间,装修废物必需装袋,并在晚18:30分至次日早6:00间进行清运,货运电梯只在此时段内许可运输装修垃圾。
(3) 应依据物业管理企业所要求路线将垃圾装袋后自行清运至指定地点,不得以任何理由,置于大厦内其它部分。在装运过程中,严禁使用铁轮车或采取在地面拖拉运输方法。
(4) 严禁将装修垃圾放置于公共区域或服务通道内,装修垃圾清运只能使用货运电梯,严禁使用客用电梯。
(5) 一切因运输不妥造成大厦公共区域或其它用户设备、设施损坏及人身伤害,物业企业将向肇事者所属用户单位要求赔偿。
(6) 装修垃圾清运中不得遗洒,垃圾清运走后垃圾堆放点保持洁净整齐.
八. 施工临时用水、电管理:
1. 施工单位在办理完入场手续后,可到管理企业客服部申请接驳临时用水、电。
2. 少许施工用水,需到大厦指定配水点取用。但必需注意节省用水,且在运输工程中不得有遗洒现象。
3. 大量施工用水,请和物业管理企业联络设置专用取水点,施工单位应负责该管路、阀门、水表、龙头等设备管理。一旦发生设备丢失、损坏,或发生跑水事故,施工单位应对造成全部直接及连带责任负责。
4. 电气施工作业人员必需持有北京市特种作业操作证或相同资质证,提交物业客服部审核并将复印件交客服部存档。
5. 临时供电电源位置由大厦客服部电气专业责任人指定,便于大厦统一管理,任何施工单位严禁在大厦随意驳接电源。
6.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箱标准上由大厦客服部统一提供,未经大厦电气专业人员审核及不符合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要求配电设施不得使用。
7. 临时配电箱电源线应使用质量合格橡套绝缘电缆线,负荷侧导线依据现场用电设备具体情况,应使用满足绝缘强度和机械强度橡胶绝缘或护套绝缘导线。电源线在装修区域内不准沿地面敷设,应使用专业挂线架,不准用金属裸线做绑线固定电缆线。
8. 分级配电分配电箱,要求动力电和照明电应该分开使用,确保实现“一路一闸”,开关电器必需设置带有长城标志质量合格带漏电保护功效漏电开关,不符合本要求要求开关电器严禁使用。
9. 临时配电箱应放置在干燥、通风场所,周围不得堆放杂物和易燃、易爆物品,而且远离热源和易造成机械损伤设备。
10. 临时配电箱应由使用单位设专业人员专职电工负责管理和使用,且应在配电箱显著位置设置警示标志,比如“小心有电”、“有电注意安全!”。现场使用时,配电箱应上锁,严禁其它施工人员随意动用。
11. 使用手持式电动工具应遵守相关安全要求,在使用前进行检验:外壳、手负荷线、插头、开关等必需完好无损,空载试验运转正常方可使用。使用时负荷线不受外力作用,转移工作点应切断电源,不准将负荷线接长而出现接头。
12. 在潮湿场所使用临时照明设备、手持式电动工具时,应使用安全电压用电设备,施工现场局部照明要求使用36V低压照明。
13. 施工单位应设专员负责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临时用电安全使用和正常维护,严禁乱拉、乱设、乱接线,而且配置必需扑灭电器火灾消防器材和设施。
14. 大厦管理部门将组织电器专业人员进行定时检验和临时抽查,请施工单位责任人配合进行专业证件审核及其它违反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要求各项整改工作。
15. 现场施工用电结束后,应由施工现场用电责任人通知大厦客服部,在做好各项安全方法后,由客服部电器专业人员配合,方可拆除临时电源。
16. 施工结束后,通知物业客服部,电器专业将派人到现场对用电进行确定签字,办理相关表格填报工作。由大厦提供临时用电配电设施在完工交接时若出现损坏,要求施工单位责任人和大厦管理部门进行协商,并依据配电设施损坏程度酌情给赔偿。
第七章 违反要求处理
用户在施工期间内应对本身单元内安全负责,同时也必需对您全部职员或工程承包商所雇用施工人员行为负责并加以约束。
每位用户均应该了解,本手册是为了维护整个大厦及业主公共利益而制订,若您违反了本手册上述要求,就会对大厦及其它用户利益造成损害,这种损害不仅包含物质上,也包含精神上。所以,物业管理企业会代表业主及全体用户要求违反要求者立即停止违规行为,并对已产生后果做出对应补救及赔偿,并需负担全部责任。
1. 工程承包单位在未经物业企业许可情况下,私自在大厦内承包其它用户之工程时,物业企业有权在不通知情况下,要求该工程承包单位立即停工,并追究由此而引发一切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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