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处方点评制度和实行细则
为切实加强处方管理,建立和完善我院处方评价制度 ,提高处方质量,规范医疗行为,增进合理用药,保证医疗安全,依照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引原则》等关于规定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评价内容
(一)处方书写
1、患者普通状况、临床诊断填写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
2、每张处方限于一名患者用药。
3、笔迹清晰,不得涂改;如需修改,应当在修改处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
4、药物名称应当使用规范中文名称书写,没有中文名称可以使用规范英文名称书写;书写药物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精确规范,药物用法可用规范中文、英文、拉丁文或者缩写体书写,但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
5、患者年龄应当填写实足年龄,新生儿、婴幼儿写日、月龄,必要时要注明体重。
6、西药和中成药分别开具处方,中药饮片应当单独开具处方。
7、开具西药、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物应当另起一行,每张处方不得超过5种药物。
8、中药饮片处方书写,普通应当按照“君、臣、佐、使”顺序排列;调剂、煎煮特殊规定注明在药物右上方,并加括号,如布包、先煎、后下等;对饮片产地、炮制有特殊规定,应当在药物名称之前写明。
9、药物用法用量应当按照药物阐明书规定常规用法用量使用,特殊状况需要超剂量使用时,应当注明因素并再次签名。
10、除特殊状况(患者隐私需保密)外,应当注明临床诊断。
11、开具处方后空白处划一斜线以示处方完毕。
12、处方医师签名式样和专用签章应当与院内药剂科留样备查式样相一致,不得任意改动,否则应当重新登记留样备案。
(二)医师开具处方使用通用名称
1、同一种化合物使用同一药物通用名称开具处方。
2、可以使用由卫生部发布药物习惯名称、新化合物专利名称和复方制剂名称开具处方。
(三)药物用法用量
处方普通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普通不得超过3日用量;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状况,处方用量可恰当延长,但医师应当注明理由。
药物剂量与数量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剂量应当使用法定剂量单位:重量以克(g)、毫克(mg)、微克(μg)、纳克(ng)为单位;容量以升(L)、毫升(ml)为单位;国际单位(IU)、单位(U);中药饮片以克(g)为单位。
片剂、丸剂、胶囊剂、颗粒剂分别以片、丸、粒、袋为单位;溶液剂以支、瓶为单位;软膏及乳膏剂以支、盒为单位;注射剂以支、瓶为单位,应当注明含量;中药饮片以剂为单位。
(四)抗菌药物规范使用
医师开具处方应依照卫生部《抗菌药临床指引原则》和我院《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办法和实行细则》规定执行。
(五)处方药物费用
对照患者临床诊断,对价格昂贵药物使用合理性进行分析评价,重点对大处方进行合理性分析评价。
(六)特殊药物使用评价
根据《处方管理办法》和《麻醉药物和精神药物管理条例》对麻醉药物、精神药物使用状况进行评价。
(七) 处方合理用药评价
依照处方中患者基本信息和诊断,初步评价处方药物使用合理性。
二、评价办法
1、临床药学科每月抽查一天门诊处方,依照本办法评价内容进行针对性处方评价,有问题处方进行处方分析和评价,评价成果在药讯上公示。
2、如果临床对评价成果存在异议,由药事委员会组织专家进行复议,临床药学科上报药事会复议成果并公示。
3、每季度按卫生部规定随机抽取100张门诊处方,依照处方管理办法规定重点评价抗菌药物使用状况和通用名开具状况。
4、每月10日此前,评价成果由临床药学科上报药事管理委员会、医务部和医院质量办公室,由质量办公室进行惩罚和奖励。
处 方 评 价 表
医疗机构名称:长垌乡卫生院
填表人: 填表日期: 表1
序号
处方日期
(年月日)
年龄
(岁)
药物品种
抗菌药
(0/1)
注射剂
(0/1)
基本药物品种数
药物通用名数
处方金额
诊断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总计
A=
C=
E=
G=
I=
K=
平均
B=
L=
%
D=
F=
H=
J=
注:有=1 无=0;成果保存小数点后一位。
A:用药物种总数; B:平均每张处方用药物种数 = A/30;
C:使用抗菌药处方数; D:抗菌药使用百分率= C/30;
E:使用注射剂处方数; F:注射剂使用百分率= E/30;
G:处方中基本药物品种总数; H:基本药物占处方用药百分率= G/A;
I:处方中使用药物通用名总数; J:药物通用名占处方用药百分率=I/A;
K:处方总金额; L:平均每张处方金额=K/30。
表2
序号
就诊时间
(分钟)
发药交待时间(秒)
处方用药
品种数
实发处方药物数
标签标示完整药物数
患者与否理解所有处方药用法
(0/1)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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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24
25
26
27
28
29
30
总计
C=
D=
F=
H=
平均
A=
B=
%
E=
G=
I=
注:是=1 否=0。
A:患者平均就诊时间 B:患者取药时药师平均发药交待时间
C:处方用药物种总数
D:按处方实际调配药物数 E:按处方实际调配药物百分率=D/C F:标签标示完整药物数 G:药物标示完整百分率=F/D
H:能对的回答所有处方药用法例数 I:患者理解对的用法百分率=H/30
表3
综合评价指标
所查科室数
本院平均数
每次就诊平均用药物种数
就诊使用抗菌药百分率
%
%
就诊使用注射剂百分率
%
%
基本药物占处方用药百分率
%
%
通用名药物占处方用药百分率
%
%
平均处方金额
元
元
平均就诊时间
分钟
分钟
按处方实际调配药物百分率
%
%
药物标示完整百分率
%
%
患者理解对的用法百分率
%
%
意见:
签名:
处方评价及填表阐明:
1、处方评价表是对医院合理用药、处方管理、费用控制等状况实行综合评价,由医院药事委员会会同医务部对本院药事管理整体状况实行评价,也可以对一名或者多名医师处方状况实行评价。
2、对本院实行整体评价时,可以在某一时段所有处方中随机抽取30例(张)处方进行分析评价;对某个科室、医师处方实行评价、比较时,应当随机抽取100例(张)处方进行分析评价。可以依照本院实际状况,在处方评价表基本上恰当进行调节。
3、表1中“药物品种”、“抗菌药(0/1)”、“注射剂(0/1)”、“基本药物品种数”“药物通用名数”、“处方金额”均为每张处方数据,其中,“基本药物品种数”为国家或者我省基本药物目录中药物品种。
4、填写表2时,可以从门诊取药患者中随机选用30位,由调查人员现场填写。
5、表3中“本院平均数”是指本院各项指标平均值,计算办法为:随机抽取本院,处方总量不少于100例(张)平均值,即抽取5个科室,每科室随机抽取不少于20例(张)处方。“意见”栏由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组织专家,依照各项评价指标对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或者医师处方状况提出意见、建议,某项指标严重超常时,应当提出预警信息。
附件、处方评价成果表1
科 别
药物名称不规范
剂量、剂型 规 范
无签字或无盖章
处方缺项
用法用量不合理
不合格处方数
处方总数
处方合格率
共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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