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车辆通行费征收管理办法(*年1 1月16日印发 *年10月7日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对车辆通行费征收工作管理,进一步规范收费人员的工作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收费公路管理规范化考核暂行办法、*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管理制度和*收费公路管理统计指标及计算方法规定等,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所辖及控股的所有收费公路。各公路运营管理单位应在本办法的基础上,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第三条公路收费工作应坚持“应收不漏、应免不收的原则。第四条各级收费管理人员、收费人员应努力践行“三个服务理念,按照“发展现代*,提供一流服务的要
2、求,积极履行岗位职责,严格执行工作程序和操作规范,在工作中积极开展文明服务。第二章机构职责 第五条*集团公路通行费征收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运营分公司收费管理实行*集团总部、分公司、管理所、收费站四级管理体制;收费管理处实行*集团总部、收费管理处、收费站三级管理体制。第六条*集团通行费征收管理的职能部门为收费管理部,其职责是(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政府关于收费公路的相关政策,执行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管理办法;组织制定、执行*集团通行费征收管理有关制度; (二)进行收费公路政策研究,组织对收费公路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研,提出相应对策或建议,指导和改进收费公路管理工作; (三)负责与联网办和其他
3、收费单位的协调联系工作,落实联网工作措施; (四)负责申请办理收费公路及收费站(点)设立的有关批文、监督站点撤销的实施。审核办理通行费包免缴和其它车辆通行手续; (五)负责编制年度车辆通行费征收计划,按照收费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督促检查征费计划完成情况; (六)拟定审核并组织实施所辖路段收费、通信、监控等相关机电系统的软硬件升级改造方案和维护、维修计划;落实收费机电系统的安全保障工作; (七)负责收费统计报表汇总、统计、分析、上报等工作; (八)负责车辆通行费票证及IC卡管理工作,收费站标志标牌管理和收费人员证件管理工作; (九)负责收费稽查和监控信息管理工作,核实和处理各类投诉举报,查处重大
4、收费违章、违纪、违规行为和人员; (十)负责收费、稽查、监控、票证等人员的职业道德和业务技能培训工作; (十一)做好收费公路管理规范化建设,积极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开展治理公路“三乱”工作。 第七条分公司(管理处)通行费征收管理的职能部门为收费稽查科,其职责是(一)负责拟订分公司(管理处)通行费征收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检查、督促各管理处贯彻执行情况;负责通行费征收、上解、拆分和稽查、监控工作,完成*集团下达的管理目标和任务;(二)监督、指导各管理所的收费、监控、稽查业务及对收费站管理的考核工作; (三)负责统一申领、存储、发放、回收、缴销车辆通行费征收票据,负责联网收费IC卡内部调拨及统一申报工
5、作; (四)负责监督通行费的按时上解及联网的拆分工作; (五)负责对收费人员执行收费政策、按章收费情况及通行车辆违规的稽查和违纪收费人员的查处工作; (六)负责各类报表的收集、汇总、分析上报工作; (七)负责年度通行费征收计划的实施考核工作; (八)负责监督、落实文明行业创建及“公路三乱”的治理工作。第八条管理所通行费征收管理的职能部门为征费稽查股,其职责是 (一)负责拟订管理所通行费征收的各项规章制度,检查、督促各收费站贯彻执行情况,完成分公司下达的管理目标和任务; (二)负责管理所票证及监控业务管理工作; (三)负责对所辖收费站、监控室的仪容风纪。、工作纪律、收费政策、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及
6、通行费的上解、票证管理及使用等情况的日常稽查工作; (四)负责收费、监控、通信以及照明系统的管理工作,确保机电系统正常运转; (五)负责道路可变情报板、可变限速标志等的信息发布工作; (六)负责免费车、变档车等特情车辆的认定和记录工作。 (七)负责管理所收费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第九条 收费站为收取通行费的具体实施单位,其职责是 (一)负责通行费收取工作,严格执行通行费征收的法律、法规、政策,落实“三优”、“五化”服务目标; (二)负责完成分公司(管理处)下达的收费管理目标和任务; (三)负责通行票卡的申领、存储、发放、使用、回收、缴销和通行费的拆分、上解工作; (四)负责通行费收入、车流量的
7、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 (五)负责稽查工作; (六)严格执行上级颁布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规程,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指导班组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工作;(七)积极开展文明创建活动,认真搞好公路“三乱治理工作。第三章通行费管理 第十条各收费管理单位应加强通行费收入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做到日清月结,逐日上解。 第十一条收费人员下班后必须交清通行费,不得拖交、欠交;长款必须上缴,短款应由本人负责补齐。严禁将通行费、票、卡带离本收费站。第十二条各级收费管理人员应做好通行费的上解、拆分工作,按时与相关部门进行核对。第四章通行费票证管理 第十三条通行费票证分车辆通行收费票据及联网收费IC卡两类。 车辆通行收费票
8、据包括定额票、计算机打印票和年包免缴通行票、月包缴通行票等。 联网收费IC卡由*收费公路管理中心统一发行,包括通行卡、身份卡、记帐卡等。 第十四条各级收费管理单位要做好公路车辆通行收费票证领发、使用、保管、缴销工作。 第一节票证的适用范围及印制 第十五条车辆通行收费票证的适用范围(一)定额票:即带有确定面值的票据,主要使用在未安装计算机收费系统的收费站,按批准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向通行车辆收取通行费后核发的缴销凭证;(二)计算机打印票:即不带面值的票据,主要使用在安装计算机收费系统的收费站,按批准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向通行车辆收取通行费后核发的缴销凭证; (三)其他票证:即经过审批,对频繁往返
9、*集团所辖收费路段,在审批行驶区间、车次范围内,按一定时间(年、季、月)定额统收车辆通行费的缴费报销凭证;(四)IC卡:通行卡是记录车辆行驶高速公路相关信息及车辆信息的收费凭证;身份卡用于记录身份信息并划分管理权限;记帐卡是收费管理单位车辆通行收费公路的记账凭证。 第十六条票证印制计划。票证印制实行计划管理,各分公司(管理处)依据其所属收费站车辆流量的大小及结余的库存量,于每年ll月底前向收费管理部上报下年度车辆通行费票证用量计划表,收费管理部据此编制票证印制计划,按规定报经有关部门核准。第十七条IC卡的购置。新开通路段的IC卡由项目建设单位购置,已通车运营路段增补IC卡由*集团统一购置。新购
10、置的IC卡须填写*高速公路联网收费设备(IC卡)验收单j同时报送通行卡、身份卡、记帐卡等信息,由省联网办进行初始化发行。第二节票证的领发、保管和帐目设立第十八条收费票证印制后,由*集团收费管理部负责办理领用手续,由票证使用单位负责保管。 第十九条各分公司(管理处)、管理所和收费站分别按照季、月、旬的用量逐级领取收费票证。为确保票证安全,领取票证时应派专人、专车。 第二十条IC卡的领用和调拨。领取IC卡需填写*高速公路车辆通行IC卡请领单,经收费管理部审批后,根据人口车流量的15-3倍进行下发o IC卡调拨分为路段内调拨、跨路段调拨和路网调拨6路段内调拨由各分公司或管理所按照Ic卡库存信息,填写
11、调拨申请单和调入(出)单后,自行调拨所辖管理所或收费站IC卡用量;跨路段调拨应由申请调拨单位根据IC卡库存量,提前5个工作日向*集团收费管理部提交*高速公路联网收费通行卡调拨申请表申请调拨IC卡;路网调拨应由*集团收费管理部根据IC卡库存量,向省联网办提交*高速公路联网收费通行卡调拨申请表,申请调拨IC卡。 第二十一条记帐卡、身份卡的领用。记帐卡由*集团收费管理部统一核发,各收费管理单位按级领用,实行专车专卡;身份卡按权限逐级核发,限本人使用,严禁转借和共用。如有遗失或损坏,应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以书面形式申请补办,当事人按成本赔偿。 第二十二条分公司(管理处)、管理所、收费站应设立“票证领发
12、台帐、“票证领用缴销明细账”、“差错票登记薄”,并分类设立“IC卡登记薄,做到收发、领用、缴销手续健全,登记及时,账目清楚。 第二十三条 收费票证的保管工作应切实做到四专(专人、专箱、专库、专柜)、六防(防火、防盗、防丢失、防霉变、防鼠咬、防虫蛀)。 第二十四条建立健全收费票证定期盘查制度,确保账账相符、账表相符、账实相符。发现短缺、破损、霉变等要查明原因,逐级上报,及时处理。第二十五条票证管理人员和票证使用人员工作变动,必须办理票证移交手续,并及时更改身份卡信息。移交时,应由单位领导和上级票证管理部门监交,移交清楚后方可离开原工作岗位。第三节票证的使用 第二十六条使用票据时应填写票证请领单。
13、请领、回收、缴销IC卡时,需填写*高速公路通行卡请领(回收、缴销)单,当面清点。发生差错时要查清原因。 第二十七条收费员领用定额票证时,应当面逐张清点,发现缺号、重号、缺联、重联时,应将整本票证逐级上报处理。 第二十八条定额票应按顺序使用,并加盖工号章和日期章,不准跳号、漏号、涂改、撕毁。 第二十九条计算机打印票如有印刷或打印错误不能使用时,收费员应及时报告收费班长和监控室,用等额的定额票发给司机,并由班长或监控室当班人员填写差错票登记单,下班时将差错的打印票和登记单交给票证员,票证员负责按规定冲抵定额票。 第三十条核发车辆通行费票证应依据IC卡信息,核实车辆类型、吨位,严格收费标准,做到票额
14、、车型i吨位收费相符。第三十一条领用、调配IC卡必须及时进行系统出、人库信息处理,未经处理不得使用。收费站须严格按照先入先出,后入后出的原则,领取和使用IC卡,不得囤积。对发现的非正常卡,及时填写非正常卡情况登记表并由票证员做恢复性处理,重新进行入库信息处理,无法恢复的视为坏卡,应填写“坏卡清单,并将其信息录入IC卡管理数据库。第四节票证韵销毁 第三十二条销毁票据(含存根)应按年度进行,申请单位逐级上报,由*集团统一向有关单位申报,经核准后,集中销毁。 第三十三条确认为坏卡的IC卡按季销毁,每季末5日内各公路运营管理单位将所辖收费站收回的坏卡,随同“坏卡清单”一并报送收费管理部,由*集团收费管
15、理部统一送省联网办销毁。第三十四条对各种领、销凭证,应妥善保管,按凭据种类顺序号装订成册,保管期五年。期满后向*集团收费管理部申请销毁。第五节监督检查、 第三十五条各级公路运营管理单位应加强对票证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票证安全、规范使用。 第三十六条*集团总部每半年对各单位票证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各分公司(管理处)每季度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可作为每年评比、奖罚的依据。第五章收费统计管理 第三十七条收费统计工作是对收费额和车流量进行的统计调查,并对收费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监督,为领导决策提供统计依据。 第三十八条收费统计工作的形式为收费统计报表的填写和编报。收费统计报表必须具备详
16、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统计数据。 第三十九条 收费统计报表的分类:各类通行费票据、通行卡的领用、缴销记录;通行费收入的日报、旬报、月报(通行费月报表、车流量月报表、收入快报、绿色通道报表)和年报;各类收费分析资料等。 第四十条 收费统计报表的统计范围、统计指标、数据格式等应严格按照省厅的有关规定执行。要求字迹清晰无涂改,数据准确无差错。 第四十一条收费统计报表(含报表分析)应由专人负责统计和上报,涉及财务的部分报表由财务室完成后交收费科,经核查无误后统一上报*集团。 第四十二条 收费统计报表必须按时完成。各单位的旬报和月报(除车流量月报表
17、)应于旬、月份终了后3个工作日内报送,车流量月报表和年报应于月份和年度终了后5个工作日内报送。 第四十三条收费统计报表应由公路运营管理单位主管领导、收费科负责人审阅签名或盖章后方可报出。各公路运营管理单位负责人对报送的收费统计报表的真实性负责。 第四十四条各公路运营管理单位应及时对报表数据进行分析,异常数据要做出分析说明。 第四十五条各公路运营管理单位的收费统计报表应分门别类地进行整理、装订成卷,建立目录、妥善保管,并制作备份。 第四十六条统计资料应列为机密,任何人不得随意泄露。第四十七条各级公路运营管理单位应认真审核下属单位报送的收费统计报表,凡发现有不符合规定之处,应及时指导和督促各单位更
18、正,必要时应当要求其重新编报。第四十八条收费统计报表出现重大错误将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第六章收费监控管理第一节业务管理 第四十九条监控人员应认真学习公路收费业务知识和计算机收费系统知识,熟悉各项法规政策,能够对收费人员的日常工作进行指导。 第五十条对当班收费人员的工作情况和车辆信息进行及时有效监督。 第五十一条规范使用监控设备,对收费亭及收费广场进行24小时监控,对收费亭及收费广场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重点监控,及时录像并协助有关人员处理。 第五十二条做好免包缴车辆的录入,随时对过站包免缴车辆进行查询核对。 第五十三条做好信息记录和储存工作,重要信息要及时备份,并做好相关记录。 第五十四条做好监
19、控室当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准确记录当班收费员工号及工作状态等相关信息。 第五十五条当收费人员违反工作纪律和操作规程时,即时进行提醒纠正。第五十六条非特殊原因监控电话每次使用不得超过2分钟,处理业务要求做到“快、准、全”。第五十七条每日定时收听天气预报,及时询问路况。如遇恶劣天气或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值班领导,并配合相关人员采取必要措施。 第五十八条规范填写各种报表,字迹工整,用词恰当,描述清晰,不允许使用涂改液进行修改,发现字迹潦草和记录不清的由记录者重新进行抄正。 第五十九条监控室主任负责对监控室有关表格、报表的整理归档工作,负责定期对通讯录、通知、待办事宜等相关资料进行整理和更新。 第
20、六十条每天对收费系统进行日常维护,随时检查设备运行情况,如发生特殊情况和系统故障,应及时处理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同时做好详细记录。无法排除的及时上报,停电时及时启用备用电源。 第六十一条熟练使用监控设备,指导监督收费员规范操作收费系统。第六十二条负责收费站打印票的安装,监督收费员规范填写打印票使用登记表。第二节 内务管理 第六十三条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妥善保管业务资料,不得擅自删除监控资料,未经领导批准不得把文字或图像资料外借、查看或复制。 第六十四条严禁任何人携带手机、化妆品、饮料、食物、烟等非工作用品进入监控室,水杯应放置在门厅的鞋柜上。 第六十五条妥善使用通信器材,不得利用监控室对讲设备、监
21、控软件信息平台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宜。 第六十六条严禁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阅读非工作用书或报纸杂志、听音乐、喧哗打闹、聊天、睡觉等。 第六十七条上班期间应统一着工装,保持着装规范、仪容整洁,进人监控室一律更换拖鞋,工作用品摆放整齐,保持台面清洁,坐姿保持端正,精神饱满。 第六十八条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特殊情况需离开工作岗位时应经领导批准并做好记录。保证24小时有人在岗,不得同时离岗,离岗时间不超过15分钟。 第六十九条应提前l0分钟进入监控室,检查设备运行情况,进行交接班,考勤由监控室主任负责。 第七十条在工作中不得以权谋私及徇私舞弊,不得串通收费人员作弊。 第七十一条外来人员进入监控室需填
22、写监控室外来人员来访登记表,监控人员要礼貌接待,态度热情,拒绝未经领导批准的私访,注意做好监控室的安全保卫工作,保护监控设备,拒绝无关人员进入监控中心。 第三节设备管理 第七十二条严禁私自删除、更改电脑程序、电脑设置数据;严禁利用监控室电脑玩游戏或做与监控工作无关的事情。 第七十三条系统外的任何光盘、移动存储器一律不得带入监控室,非管理人员不得在专用计算机上使用移动式存储器材,如光盘、外置光驱、优盘等,特殊情况须经监控室主任同意。第七十四条不得私自安装、拆改、增设电器设备。第七十五条为维护仪器设备,应使监控室温度保持在20一25度之间,并保持空气流畅。 第七十六条严禁将易燃、易爆、有毒及其它有
23、害物品带入监控室,积极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消除火灾隐患。 第七十七条搞好监控室的卫生工作,及时清除垃圾杂物,做到窗明、墙净、地洁,消除卫生死角,定期对监控室进行彻底的卫生清洁,包括擦拭控制台、鼠标、键盘、显示器、防静电地板、UPS等。第七章收费机电系统设备管理 第七十八条收费机电系统及设备专指公路收费系统、监控系统、通信系统及设备等。 第七十九条机电设施管理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制。 第八十条*集团总部负责拟订机电系统设备更新、改造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重要设备的引进、购置等,包括:系统设备更新换代,重大故障抢修,影响全网运行的测试;重大技术方案的变更,联网软、硬件设备比选和确定;在建系统完工
24、测试、验收等工作;制定和完善设备管理、维护的各项规章制度,管理达标考核评比工作;对所属各公路运营管理单位机电设备管理进行检查、指导、监督等工作。 第八十一条分公司(管理处)负责对管辖路段为实现规定项目、方案所开展的组织、协调、保证、服务等一系列工作。会同计划、财务、养护等部门组织实施设备的改造、备品备件采购保存、人员培训等工作;对下级机电设备管理部门进行检查、指导、监督等工作;向下级机电设备管理部门提供技术咨询和技术援助。 第八十二条管理所是机电设备维护、保养的重点。该级维护由稽查股的专业技术人员组织实施,负责与路政、养护、交警等部门之间的横向协调,负责对一线人员进行设备基本操作、简单故障排除
25、等的培训工作。 第八十三条收费站机电设备管理属现场设备管理,针对设备工作现场的运行特点,按规程操作确保设备正常运行,确保工作场所的正常秩序,确保系统优质、低耗、高效、安全运营。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对监控室、机房、车道内设备和操作台进行外表清洁;检查系统是否运行正常,发现问题迅速上报,简单故障即时排除。第八十四条各公路运营管理单位应设立系统维护员,专人负责机电设备维护、保养工作。第八章收费稽查管理 第八十五条 收费稽查工作应遵循“客观、公正、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第八十六条*集团设三级稽查机构,第一级为*集团收费管理部,第二级为分公司(管理处)的收费科;第三级为管理所征费稽查股。第八十七条
26、收费管理部负责收费稽查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分公司(管理处)应组建专(兼)职稽查队伍,并建立定期考核、通报、整改制度。管理所、站应结合本单位实际组建稽查队伍。第一节稽查工作职责 第八十八条*集团稽查工作职责 (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公路收费的各项方针、政策和省内有关公路收费的规章制度,制定具体的内部稽查规章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评定; (二)严格按照有关收费工作规章制度,规范收费秩序,制止并纠正违纪行为,提高文明服务质量; (三)负责对各级稽查部门、监控分中心进行业务指导、检查; (四)对出现的倒卡、假卡、假证及车辆闯站等偷逃漏费行为进行调查、研究,制定相应措施堵塞收费漏洞;
27、 (五)对收费报表、数据、信息及收费过程中的特殊情况进行及时、有效分析,查找并解决收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六)建立健全监督、举报制度,负责有关稽查、收费及监控工作举报电话、信件的调查、处理,协助有关部门作好信访工作; (七)负责组织、协调与相邻路段稽查部门共同开展互查、联查活动; (八)积极配合上级主管部门的稽查检查工作。 第八十九条分公司(管理处)稽查工作职责 (一)负责对收费站稽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二)对收费站的站容站貌、收费秩序、安全措施以及环境卫生等进行督促检查; (三)不定期进行稽查巡逻,制止并处理违纪行为。严厉打击贪污票款、偷逃漏通行费行为; (四)做好文明窗口创建
28、和优质服务等工作; (五)协调组织路政、交警、运管等部门的联动稽查活动; (六)负责做好稽查档案整理及归档工作。 第九十条管理所稽查工作职责 (一)负责对本所收费人员的工作程序和工作纪律的监督检查,保持收费工作正常进行; (二)不定期抽查监控录像,对监控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与检查; (三)对收费人员的着装、文明服务、工作纪律、收费业务、特别是当班收费员的票、款、卡是否相符等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四)负责本所稽查档案的整理及归档工作;(五)负责在收费过程中突发事件的处理及调查分析和记录入档等工作。第二节稽查工作程序 第九十一条外部车辆缴费稽查程序 (一)稽查时先敬礼,出示(佩带)
29、证件; (二)查验核对、调查取证; (三)查验车辆,原则在服务区或港湾式停车岛内进行(开放式公路应在距广场300米范围内进行),并指挥车辆停靠在指定位置,不得妨碍其他车辆通行; (四)对闯站车辆,在确保自身安全前提下,示意其停车接受检查,并做好车辆登记;对拒不接受检查的,应记录车牌号、车型、颜色、闯站时间或保存好录像资料等,通知各站拦截或下次查获补票,并将该车信息录入黑名单并上传、通知其他收费管理单位; (五)对稽查出的问题,应对驾驶员解释清楚相关政策法规,并作出相应处理,同时做好稽查记录; (六)造成收费设施损坏的,保护好现场,及时通知路政部门处理。 第九十二条 内部稽查程序 (一)现场填写
30、现场稽查情况记录表,稽查结束后,被稽查人须签字确认; (二)发现违规违纪现象首先要判断案件的性制,如属一般违纪情况则移交站内处理,属于较严重的违纪则对当事人或班组进行相应处理。 第九十三条重大案件处理程序 (一)案件范围:包括贪污作弊案件或社会车辆“偷、逃、漏通行费案件以及造成社会影响的投诉案件; (二)确定立案:对于重大案件要依据现场稽查情况,工作人员、司乘人员及群众的反映,经这分析后做出是否立案的决定; (三)调查取证:对立案的案件要及时采取行动和措施,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到现场了解情况,询问当事人,获取充分的原始资料并做好记录,做到证据确凿,真实可靠; (四)材料整理:将调查获得的各种证据
31、(录音、录像、证明材料等)进行归类整理,并进行客观、科学论证,得出结论。(五)处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起草结论报告,协同其它单位和部门进行处理并办理相关手续。第三节稽查工作内容 第九十四条外部稽查的主要工作内容 (一)检查车辆是否按规定标准(车型、吨位及里程)交纳通行费; (二)通行费减免车辆(统缴车、施工车、绿色通道车辆及其它车辆)是否符合规定; (三)检查是否有路网内掉头或通行速度低于60KMJ、时等的“倒卡”嫌疑车辆; (四)检查牵引货车是否有“甩挂”逃费现象; (五)检查货车驶出高速前是否有“分载”或转移货物等“甩货逃费现象; (六)检查是否有伪造或借用免费车辆牌证,所持证
32、件与车辆信息不符的现象; (七)检查是否有伪冒的军警车辆; (八)检查是否有使用逃费工具或采取其他隐蔽手段,逃缴通行费的车辆(包括:安装液压泵或气囊、走S型、垫钢板、跳秤以及使用套牌倒卡等); (九)检查是否有故意堵道、强行冲卡、殴打收费人员、破坏收费设施或进行其他扰乱收费秩序活动的车辆。第九十五条 内部稽查工作内容主要包括:站容站貌、收费秩序、操作规范、收费业务、文明服务、工作纪律、环境卫生、安全措施、着装规定、票证管理、监控工作等执行情况。第四节稽查处理办法 第九十六条外部稽查处理办法 (一)凡出现上述逃费行为的车辆一律录入路网内车辆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布; (二)发现第九十四条第l7种情况
33、的,按照不超过往返路网内最远端2倍的费额标准计收通行费; (三)发现第九十四条第4种情况的车辆除按照上述办法收费外,要责令其立即返回甩挂地点,携带挂车驶离高速公路。整车超载的要重新计收通行费; (四)发现第九十四条第8种情况,要责令其拆除并没收逃费工具或纠正其跳称等不轨行为后,重新计收通行费; (五)对倒卡、无卡、U型、0型、J型车等行为一律按不超过路网内最远端的2倍计收通行费; (六)发现第九十四条第9种情况,除按照上述办法收费外,构成违反治安管理条例行为的,交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经济员失或人身伤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七)对上述处理行为的应全部引导
34、在就近收费站,以收费票据的形式出具收费证明,不得以收据或其它发票等替代。 第九十七条 内部稽查处理办法 (一)属一般违纪行为的稽查人员有权现场处理或交由本单位处理,本单位处理的应做出书面处理材料报送稽查单位;(二)属贪污作弊、涉外“逃、漏通行费或“私放人情车”以及造成社会影响的投诉案件等严重违纪行为的,应交由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组织处理。第五节稽查人员的权限及工作要求 第九十八条稽查工作的权限 (一)对收费人员、监控人员、票证人员、出纳员等进行规定范围内的稽查。因稽查工作需要可直接向业务主管部门索取有关业务资料并查看监控记录和录像。有权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现象和行为。对有营
35、私舞弊行为的人员,提出处理意见,报分公司(管理处)批准后执行; (二)对有违反票证管理规定或作弊、贪污票款的嫌疑人员,稽查人员在当值管理人员配合下,可直接与当事人进行查询,并向有关人员调查取证; (三)发现收费员收款不给票、不给足额票、给废票、票证号码不连贯等现象,应详细记录查票经过和当事司机或乘客的姓名、地址、单位、电话号码等情况,并可要求当事人与证人对质; (四)对有营私舞弊行为的嫌疑人员,可要求其当班管理人员及其他当班人员提供旁证,并对管理不力、串通包庇、作假证者,按责任进行查处; (五)对查实的违规违纪行为作好记录,及时上报领导,依据管理制度予以处理和处罚; (六)稽查人员按规定进行的
36、调查,当事部门和当事人应给予积极协助配合,不得抵触、逃避调查或隐瞒事实真相;不得诬告、恐吓或阻挠、刁难稽查人员执行稽查公务。 第九十九条人员要求(一)稽查人员应熟悉收费政策和相关业务及工作程序,懂得一定的法律和计算机应用知识,政治思想强,业务素质过硬,作风正派,廉洁奉公,遵章守纪,对违规违纪行为敢抓敢管;必须忠于职守,精通业务、坚持原则、不徇私情; (二)稽查人员履行稽查职责时,应当文明稽查,礼貌服务,维护国家、单位和缴费者的合法权益; (三)稽查工作中要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收费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等;维持收费秩序,妥善处置“偷”、“逃”、“漏”费现象和突发事件;(四)稽查工作中发现问题
37、要及时制止、纠正,重大问题迅速向上一级报告,做好稽查记录;(五)在做好内部稽查工作的同时,应协助收费人员做好对超限超载车辆、持假证车辆等的宣传、判别、检查、劝阻、追缴通行费等工作,维护好收费现场的正常工作秩序。 第一百条纪律要求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集团各项规章制度,做到秉公执法、按章办事、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二)坚持原则,公正廉洁,不搞特权,实事求是; (三)严禁利用职权向被稽查单位和个人吃、拿、卡、要; (四)严格遵守监督稽查工作各项保密规定; (五)执行稽查监督工作必须两人以上同行。实行监督工作应严格标准、程序合法、处理适当; + (六)不得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行贿受贿、
38、栽赃陷害;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不得向被稽查人员通风报信,不准对与稽查工作无关的人员泄露稽查情况; (七)稽查通行车辆不得在管辖路段外进行; (八)不准带领非稽查人员进行稽查; (九)不准对外单位或个人泄露*集团经营情况; (十)不准为违纪人员说情;如有亲戚、朋友因违章违纪行为被稽查时,应主动回避;(十一)对稽查人员的违规违纪行为应从严处理。第六节稽查工作记录的内容和要求 第一百零一条稽查工作记录内容 (一)稽查记录:日常稽查记录、各类调查表及投诉登记等; (二)稽查通报:每次稽查检查后的稽查通报; (三)稽查月报:堵漏增收月报、贵宾车辆情况月报、稽查月报、收费稽查情况汇总、收费服务投诉情况
39、表等; (四)日常记录:稽查工作日志、收费现场稽查表、特殊事件稽查表、收费站检查表、调查表l静态图像稽查表、入口录像稽查表等; (五)稽查监督档案:收费员个人稽查监督档案。 第一百零二条稽查资料必须专人专管,应做到日清日结、真实准确、详细规范。第九章收费(站)区管理第一百零三条收费(站)区特定范围为:距收费站收费大棚50米内。第一节收费区设施设备 第一百零四条 收费(站)区公示牌设置标准应严格按照陕交函2004193号通知要求执行。 第一百零五条收费(站)区应在醒目处悬挂*厅统一制发的“公路收费站”标牌;收费许可证统一悬挂于双向收费亭内。 第一百零六条收费(站)区设置监督岗、收费员监督牌、便民
40、服务台。 (一)监督岗内容要求:监督岗应设置于收费站广场醒目处或收费站办公区,监督岗内应公示路风行风监督员、收费站负责人和收费员的姓名、照片、工号,以及路风行风监督员电话; (二)监督牌内容要求:收费员监督牌统一设置于收费窗口推拉窗侧第一层玻璃的正下方固定插槽内,监督牌的正面向外,监督牌的内容包括收费单位名称等; (三)便民服务台内容要求:根据各收费站的地理位置特点,服务台置于安全、醒目、便捷、易于车辆停靠的位置。便民服务台应提供便民修车工具、常用药品、地图、饮用开水等物品。 第一百零七条收费(站)区安全设施设备、标志标牌的设置要求 (一)收费(站)区内应根据车道数量配置消防器材,收费亭内安装
41、报警设备,确保安全预防设施完好; (二)在有紧急情况下须设置警示筒或其它警示标志时,应根据道路安全需要情况在距障碍物35米处设置警示筒。警示筒或其它警示标志牌闲置时,应统一将警示筒放置于安全岛内;(三)车道封闭时,应设置道路封闭标志牌。第二节收费区秩序维护 第一百零八条收费人员业务娴熟、操作流畅,放车速度快,正常通行车辆车道发卡不超过六秒,收费时间不超过十秒,不出现堵车现象。 第一百零九条车道疏导有力,指挥手势标准,无塞车现象。 第一百一十条所开车道满足车辆通行需要,一个车道待通行车辆不超过10辆。堵车时应及时打开备用车道,解决车辆滞留问题。 第一百一十一条 收费广场如有闲杂人员及滞留车辆应及
42、时劝离,保证收费秩序良好。第一百一十二条发生突发事件应及时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妥善处理,尽快疏通车道。第三节收费区卫生管理 第一百一十三条收费区卫生标准 (一)收费亭内物品摆放整洁、井然有序,门窗、墙壁等设施干净无污渍;收费车道、广场、边坡等保持清洁,无垃圾、废弃物,地面无积水、无重油污; (二)收费大棚、车道定期冲洗。安全岛、车道护栏标志性涂彩保持清晰,出现涂色脱落应及时组织补刷; (三)收费机电设施进行经常性的除尘工作,保持内外无灰尘。 第一百一十四条收费区张贴标准 (一)不得用白纸黑字张贴宣传标语、口号等内容; (-)不得在收费岛柱子。、墙壁、玻璃上随意张贴; (三)确需张贴的告示、标语
43、,应征得收费站上级主管单位同意后,由上级主管单位统一张贴位置。张贴的告示应有告示单位、日期、公章落款等内容,告示内容过期应及时撤销; (四)站区内不得有商业性或与行业无关的广告、标语; (五)收费亭内的布置标准由各分公司(管理处)根据实际情况以实用、整洁为原则制定;(六)收费站宣传标语可悬挂于收费大棚或广场两边栅栏,宣传标语切忌生硬。标语使用期间破损、脱落应及时修复,阶段性工作结束后及时将该标语撤换。第一百一十五条绿化养管标准(一)收费站应以“绿、美、畅、洁为环境标准,布置美化收费环境;(二)收费站应按季节的不同进行绿化物的养管,无杂草丛生现象,花盆清洁卫生无破损,落叶清理及时,树叶、花片无积
44、尘;(三)发现病虫害、植株枯萎或摆放效果欠佳时,应及时防治或更换。第十章收费安全管理第一百一十六条 各级收费管理部门应坚持“管理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在同级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安委会)的统一指导下开展收费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节收费现场安全管理 第一百一十七条收费广场及收费亭内应配备消防器材,安装监控设施,亭内装有报警装置,确保无安全隐患。做到防火、防盗、防抢、防伤害事故发生。 第一百一十八条各单位要定期检查安全设施,检查内容包括:查看消防设备是否完备有效,广场及亭内监控设施、报警装置是否正常工作等。 第一百一十九条 当班收费期间,收费人员应提高警惕,当班班长应时刻留意收费亭广场上的情况,遇有闲
45、杂人员在收费广场逗留时,应及时遣散,发现可疑情况及时向监控室报告。 第一百二十条 除确因工作需要需进入收费亭外,严禁非当班人员进入收费亭。 第一百二十一条当班收费人员要爱护收费系统设施设备,遵守收费设施使用、保养操作规范,不得违规操作,严禁随意拆卸收费设施、设备。 第一百二十二条 严禁蹬、踏、踹收费设备,收费桌面保持干净、整洁,禁止将水杯等放置在桌面上。 第一百二十三条收费亭内通信设备必须保持正常的工作状态,保证通信畅通,遇有紧急情况,能及时与外界取得联系。 第一百二十四条 收费人员应不断提高自身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细心观察进站车辆的运行情况,发现可能对收费亭、设施、人员造成伤害的情况,应迅速采取相应的措施,特别要预防恶劣天气下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 第一百二十五条收费人员在亭外稽查、处理违章时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