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企业
企业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标
建立健全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机制,提升企业应对包含公共危机突发环境污染事故能力,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促进社会全方面、协调、可连续发展。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国环境保护法》、《中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国家突法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制订本预案。
1.3 事故分级
根据生命和财产损失、环境污染事故严重性和紧急程度进行分级:
(一)满足下列情形之一者,为特大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
1、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100万元以上;
2、有些人员中毒死亡;
3、事件危害可引发大面积污染,跨区域污染,并有快速扩大或发展趋势。
(二)满足下列情形之一者,为重大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
1、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3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
2、有些人员出现显著中毒症状;
3、事件危害影响到周围地域、经自救或通常救援不能快速给予控制,并有深入扩大或发展趋势。
(三)满足下列情形之一者,为较大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
1、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1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
2、有些人员出现中毒症状事件;
3、事件危害在一定范围内,经自救或组织救援能给予控制,并无深入扩大或发展趋势。
(四)通常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
因为污染或破坏行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千元以上、万元以下(不含万元)环境污染事件。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适用于 生产厂区内人为或不可抗力造成废气、废水、固废(包含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品、有毒化学品、电磁辐射,和核、生物化学等环境污染、破坏事件;在生产、经营、贮存、运输、使用和处理过程中发生爆炸、燃烧、大面积泄漏等事故;因自然灾难造成危及人体健康环境污染事故;影响饮用水源地水质其它严重污染事故等。
l.5 工作标准
企业在建立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系统及其响应程序时,应本着实事求是、切实可行方针,落实以下标准:
(1)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加强对环境事故危险源监测、监控并实施监督管理,建立环境事故风险防范体系,主动预防、立即控制、消除隐患,提升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防范和处理能力,尽可能地避免或降低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发生,消除或减轻环境污染事故造成中长久影响,最大程度地保障公众健康,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坚持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分级响应。接收政府环境保护部门指导,使企业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系统成为区域系统有机组成部分。加强企业各部门之间协同和合作,提升快速反应能力。针对不一样污染源所造成环境污染特点,实施分类管理,充足发挥部门专业优势,使采取方法和突发环境污染事故造成危害范围和社会影响相适应。
(3)坚持平战结合,专兼结合,充足利用现有资源。主动做好应对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思想准备、物资准备、技术准备、工作准备,加强培训演练,应急系统做到常备不懈,可为本企业和其它企业及社会提供服务,在应急时快速有效。
2 组织指挥和职责
2.1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总经理
副组长:主管环境保护副总及当地环境保护局专业责任人
组员:各部门经理、车间主任及当地环境保护局相关专业人员
2.2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急指挥部)
主任:主管环境保护副总(重大级以上由总经理兼任)
副主任:环境保护部经理、安全部经理、总务部经理
组员:各部门环境保护专业人员及当地环境保护局相关专业人员
2.3工作任务和职责
(1)重大环境危险源控制组
负责在紧急状态下现场抢险作业,立即控制危险源,并依据危险化学品性质立即组织专用防护用具及专用工具等。该组由安全部组成,人员有消防队和各专业教授组成。由安全部负责。
(2)人员抢救组
负责在现场周围安全区域内设置临时医疗救护点,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抢救治并护送重伤人员至医院深入诊疗。该组由总务部医务室人员或指定含有对应能力医院组成,医疗机构应依据伤害和中毒特点实施抢救预案。由总务部负责。
(3)灭火救援组
负责现场灭火、现场伤员搜救、设备容器冷却、抢救伤员及事故后对被污染区域洗消工作。由企业安全部消防组及企业义务消防抢险队伍组成。由安全部负责。
(4)安全疏散组
负责对现场及周围安全人员进行防护指导、人员疏散及周围物资转移等工作。由企业主管安全领导和安全部人员组成。由安全部负责。
(5)安全警戒组
负责部署安全警戒,严禁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危险区域,在人员疏散区域进行治安巡查。由总务部保卫科负责。
(6)环境监测组
负责对大气、水体、土壤等进行环境立即监测,确定危险物质成份及浓度,确定污染区域范围,对事故造成环境影响进行评定,制订环境修复方案并组织实施。由环境保护部化验组及当地环境保护部门负责。
企业主管环境保护副总
灭火救援组
安全警戒组
环境危险控制组
安全疏散组
环境监测组
人员抢救组
企业总经理
安全部经理
环境保护部经理
总务部经理
组织机构图以下:
3 预防和预警
3.1环境污染事故源
3.1.1企业基础信息
(1) 单位情况:
(2)自然环境:
A、水系
B、气候特征
(3)周围居民及敏感信息
企业建设早期,企业 对周围居民进行调查,调查方法采取问卷调查,向厂区周围可能受影响公众发放100份意见调查表,调查采取被调查人自主填写方法,调查表格式见表1。
调查表内容包含公众关注敏感问题,调查统计结果表明,97%公众对工程环境保护实施情况满意。比较反应和关注环境问题是恶臭气味,期望能深入降低影响。
企业对公众比较关系环境问题如异味产生进行了有效控制,杜绝这类事件对人民生命财产产生不利影响。同时,企业严格控制废水排放,没有处理达标废水严禁对外排放,严禁这类事件引发社会环境问题,造成严重后果。
3.1.2环境污染事故源
生产工艺步骤图
厂区平面及排污管线图
3.2 预防工作
已经对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产生、贮存、运输、销毁废弃化学品、放射源等事故源进行了调查,掌握了本企业潜在事故源环境优先污染物产生、种类及分布情况,针对污染物特点提出对应应急方法。
企业关键潜在事故源优先污染物
序号
污染物名称
种类
分布情况
对应应急方法
1
2
4
5
6
7
8
环境保护部对优先污染物有一套优异快速监测方法,购置优先污染物快速监测设备,采取合理技术对优先污染物进行了处理。
3.3 预警及方法
根据突发事故严重性、紧急程度和可能波及范围,对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预警进行分级,分为通常(Ⅳ级)、较重(Ⅲ级)、重大(Ⅱ级)、特大(Ⅰ级)四级预警,分别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标示。依据事态发展情况和采取方法效果,预警能够升级、降级或解除。
当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已经发生,但还未达成通常(Ⅳ级)预警标按时,所在部门、车间应向环境保护部和相关领导预警;当达成通常(Ⅳ级)预警标按时,环境保护部应立即开启本级应急预案,并向主管环境保护领导汇报;当超出通常(Ⅳ级)预警标按时,还未达成较重(Ⅲ级)预警标按时,所在环境保护部向主管环境保护领导预警;当达成较重(Ⅲ级)预警标按时,环境保护部立即开启企业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并向企业总经理汇报;当超出较重(Ⅲ级)以上预警标按时,环境保护部立即开启和组织实施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并向当地环境保护部门汇报。
应急状态下报警通讯联络方法: 119
二十四小时有效报警装置:各车间紧急报警器。
搜集到相关信息证实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立即发生或发生可能性增大时,按摄影关应急预案实施。
进入预警状态后,应该采取方法:
(1)立即开启相关应急预案。
(2)公布预警公告。
(3)转移、撤离或疏散可能受到危害人员,并进行妥善安置。
(4)指令各环境应抢救援队伍进入应急状态,企业环境保护部立即开展应急监测,随时掌握并汇报事态进展情况。
(5)针对突发事故可能造成危害,封闭、隔离或限制使用相关场所,中止可能造成危害扩大行为和活动。
(6)调集环境应急所需物资和设备,确保应急保障工作。
4 应急响应
4.1 应急响应程序
应急响应程序方框图以下:
重大危险源控制组
接收
上级下达应急指令
汇报事件信息
下级传达应急汇报
接报
开启应急预案
应急指挥部
应急处理
人员抢救组
灭火救援组
安全疏散组
安全警戒组
环境监测组
应急终止
4.2 信息报送和处理
4.2.1 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汇报时限和程序
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和企业环境保护部发觉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后,应立即在1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汇报,同时向市级人民政府汇报,并立即组织进行现场调查。紧急情况下,能够越级上报。
4.2.2 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汇报方法和内容
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汇报分为初报、续报和处理结果汇报三类。初报从发觉事件后立即上报;续报在查清相关基础情况后随时上报;处理结果汇报在事件处理完成后立即上报。
初报可用电话直接汇报,关键内容包含:环境事故类型、发生时间、地点、污染源、关键污染物质、人员受害情况、事件潜在危害程度、转化方法趋向等初步情况。
续报可经过网络或书面汇报,在初报基础上汇报相关确切数据,事件发生原因、过程、进展情况及采取应急方法等基础情况。
处理结果汇报采取书面汇报,处理结果汇报在初报和续报基础上,汇报处理事件方法、过程和结果,事件潜在或间接危害、社会影响、处理后遗留问题,参与处理工作相关部门和工作内容。
4.3 指挥和协调
4.3.1 指挥和协调机制
依据需要,企业成立环境应急指挥部,负责指导、协调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对工作。
环境应急指挥部依据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情况通知相关部门及其应急机构、救援队伍和事故所在地人民政府应抢救援指挥机构。各应急机构接到事故信息通报后,应立即派出相关人员和队伍赶赴事发觉场,在现场救援指挥部统一指挥下,根据各自预案和处理规程,相互协同,亲密配合,共同实施环境应急和紧急处理行动。现场应抢救援指挥部成立前,各应抢救援专业队伍必需在当地政府和事发单位协调指挥下果断、快速地实施先期处理,果断控制或切断污染源,全力控制事件态势,严防二次污染和次生、衍生事件发生。
应急状态时,教授组组织相关教授快速对事件信息进行分析、评定,提出应急处理方案和提议,供指挥部领导决议参考。依据事件进展情况和形势动态,提出对应对策和意见;对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危害范围、发展趋势作出科学估计,为环境应急领导机构决议和指挥提供科学依据;参与污染程度、危害范围、事件等级判定,对污染区域隔离和解禁、人员撤离和返回等重大防护方法决议提供技术依据;指导各应急分队进行应急处理和处理;指导环境应急工作评价,进行事件中长久环境影响评定。
发生环境事故相关部门要立即、主动向环境应急指挥部提供给抢救援相关基础资料
4.3.2 指挥协调关键内容
环境应急指挥部指挥协调关键内容包含:
(1)提出现场应急行动标准要求;
(2)派出相关教授和人员参与现场应抢救援指挥部应急指挥工作;
(3)协调各级、各专业应急力量实施应急支援行动;
(4)协调受威胁周围地域危险源监控工作;
(5)协调建立现场警戒区和交通管制区域,确定关键防护区域;
(6)依据现场监测结果,确定被转移、疏散群众返回时间;
(7)立即向当地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应急行动进展情况。
4.4 应急监测
企业环境保护部第一时间对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进行环境应急监测,掌握第一手监测资料,并配合地方环境监测机构进行应急监测工作。
依据监测结果,综合分析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污染改变趋势,并经过教授咨询和讨论方法,估计并汇报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发展情况和污染物改变情况,作为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决议依据。
4.5 信息公布
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发生后,要立即公布正确、权威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4.6 安全防护
4.6.1 应急人员安全防护
现场处理人员应依据环境事故特点,配置对应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方法,严格实施应急人员出入事发觉场程序。
4.6.2 受灾群众安全防护
现场应抢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群众安全防护工作,关键工作内容以下:
(1)依据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性质、特点,通知群众应采取安全防护方法;
(2)依据事发时当地气象、地理环境、人员密集度等,确定群众疏散方法,指定相关部门组织群众安全疏散撤离;
(3)在事发地安全边界以外,设置紧急避难场所。
4.7 应急终止
4.7.1 应急终止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即满足应急终止条件:
(1)事件现场得到控制,事件条件已经消除;
(2)污染源泄漏或释放已降至要求限值以内;
(3)事件所造成危害已经被根本消除,无继发可能;
(4)事件现场多种专业应急处理行动已无继续必需;
(5)采取了必需防护方法以保护公众免受再次危害,并使事件可能引发中长久影响趋于合理且尽可能低水平。
4.7.2 应急终止程序
(1)现场救援指挥部确定终止时机,或事件责任单位提出,经现场救援指挥部同意;
(2)现场救援指挥部向所属各专业应抢救援队伍下达应急终止命令;
(3)应急状态终止后,应依据相关指示和实际情况,继续进行环境监测和评价工作。
4.7.3 应急终止后行动
⑴ 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结束后,应组织相关部门认真总结、分析、吸收事故教训,立即进行整改;
⑵ 组织各专业组对应急计划和实施程序有效性、应急装备可行性、应急人员素质和反应速度等作出评价,并提出对应急预案修改意见。
⑶ 参与应急行动部门负责组织、指导环境应急队伍维护、保养应急仪器设备,使之一直保持良好技术状态。
5 应急保障
5.1 资金保障
企业要配置专题资金用于环境突发事件应急过程中多种花费,提供必需资金支持。
5.2 装备保障
企业对应抢救援人员应配置专门装备,确保救援过程中顺利进行。
5.3 通信保障
企业要建立和完善环境安全应急指挥系统、环境应急处理系统和环境安全科学预警系统。配置必需有线、无线通信器材,确保本预案开启时各应急部门之间联络通畅。
(1)二十四小时有效内部、外部通讯联络电话:
(2) 二十四小时有效报警装置:各车间紧急报警器
5.4 人力资源保障
企业要建立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抢救援队伍,培训一支常备不懈,熟悉环境应急知识,充足掌握各类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处理方法预备应急力量;确保在突发事故发生后,能快速参与并完成抢救、排险、消毒、监测等现场处理工作。
5.5 技术保障
建立环境安全预警系统,组建教授组,确保在开启预警前、事件发生后相关环境教授能快速到位,为指挥决议提供服务。
5.6 宣传、培训和演练
对工厂邻近地域开展公众教育、培训和公布相关信息。
5.6.1 应加强环境保护科普宣传教育工作,普及环境污染事件预防常识,增强职员防范意识和相关心理准备,提升公众防范能力。
5.6.2 加强环境事故专业技术人员日常培训和事故源工作人员培训和管理,培养一批训练有素环境应急处理、检验、监测等专门人才。
5.6.3 定时组织环境应急实战演练,提升防范和处理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技能,增强实战能力。
5.7 应急能力评价
为保障环境应急体系一直处于良好战备状态,并实现连续改善,对各级环境应急机构设置情况、制度和工作程序建立和实施情况、队伍建设和人员培训和考评情况、应急装备和经费管理和使用情况等,在环境应急能力评价体系中实施自上而下监督、检验和考评工作机制。
6 后期处理
组织实施环境恢复计划。
7 附则
7.1 名词术语定义
环境事故:是指因为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经济、社会活动和行为,和意外原因影响或不可抗拒自然灾难等原因致使环境受到污染,人体健康受到危害,社会经济和人民群众财产受到损失,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突发性事件。
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指忽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和对全国或某一地域经济社会稳定、政治安定组成重大威胁和损害,有重大社会影响包含公共安全环境事故。
环境应急:针对可能或已发生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需要立即采取一些超出正常工作程序行动,以避免事件发生或减轻事件后果状态,也称为紧急状态;同时也泛指立即采取超出正常工作程序行动。
泄漏处理:泄漏处理是指对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放射性物质、有毒气体等污染源因事件发生泄漏时所采取应急处理方法。泄漏处理要立即、适当,避免重大事件发生。泄漏处理通常分为泄漏源控制和泄漏物处理两部分。
应急监测:环境应急情况下,为发觉和查明环境污染情况和污染范围而进行环境监测。包含定点监测和动态监测。
应急演练:为检验应急计划有效性、应急准备完善性、应急响应能力适应性和应急人员协同性而进行一个模拟应急响应实践活动,依据所包含内容和范围不一样,可分为单项演练(演练)、综合演练和指挥中心、现场应急组织联合进行联合演练。
7.2 预案管理和更新
伴随应抢救援相关法律法规制订、修改和完善,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改变,或应急过程中发觉存在问题和出现新情况,应立即修订完善预案。
7.3 地方沟通和协作
建立和地方环境应急机构联络,组织参与地方救援活动,开展和相关部门交流和合作。
7.4 奖励和责任追究
7.4.1 奖励
在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抢救援工作中,应依据相关要求给奖励。
7.4.2 责任追究
在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工作中,根据相关法律和要求,对相关责任人员视情节和危害后果,追究对应责任。
7.5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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